问:B类企业能否开展离岸转手买卖业务?
答: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的通知》(汇发〔2020〕14号)附件1《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第三十二条规定B类企业在分类监管有效期内不得办理离岸转手买卖外汇收支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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