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申请外保内贷履约款结汇或购汇时是否需要提供债务人提供的外保内贷履约项下外债登记证明文件?
答:不需要。根据汇发〔2019〕38号文《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取消有关外汇管理证明事项的通知》,自2020年2月1日起,债务人提供的外保内贷履约项下外债登记证明文件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改为外汇局内部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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