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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00013319-6-2020-00043
  • 分       类:
    其他  资本项目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 发布日期:
    2020-03-09
  • 名       称:
    2020年外汇业务问答案例(三)
  • 文       号:
2020年外汇业务问答案例(三)

问: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办理与新冠疫情防控相关的资本项目收入结汇支付时,需要事前、逐笔提交单证材料吗?

答:不需要。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建立外汇政策绿色通道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汇综发〔2020〕2号),企业办理与疫情防控相关的资本项目收入结汇支付时,无需事前、逐笔提交单证材料,由银行加强对企业资金使用真实性的事后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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