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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00013319-6-2019-00237
  • 分       类:
    其他  国际收支统计与结售汇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 发布日期:
    2019-12-04
  • 名       称:
    2019年国际收支统计申报问答案例(三十五)
  • 文       号:
2019年国际收支统计申报问答案例(三十五)

问:境内上市公司外籍员工汇入资金参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应如何申报?

答:外籍员工将资金从境外账户汇至上市公司账户参与股权激励的,应由上市公司申报在“721040-非居民买入境内股票或股权”(认购股票/行权)或“724000-因金融衍生工具交易引起的收入”(购买股票期权)项下,交易附言中注明“境内上市公司外籍员工参与股权激励”字样。

外籍员工将资金从境外汇入至其境内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参与股权激励的,在资金汇入环节由外籍员工银行结算账户开户行代该外籍员工申报为“822030-境外存入款项”;在购买股票或期权环节,则由境内收款人(如券商等)申报在“721040-非居民买入境内股票或股权”(认购股票/行权)或“724000-因金融衍生工具交易引起的收入”(购买股票期权)项下,交易附言中注明“境内上市公司外籍员工参与股权激励”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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