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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00013319-6-2019-00228
  • 分       类:
    其他  国际收支统计与结售汇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 发布日期:
    2019-11-21
  • 名       称:
    2019年国际收支统计申报问答案例(三十四)
  • 文       号:
2019年国际收支统计申报问答案例(三十四)

问:企业出口海外代付业务(即境内出口商由境内银行提供担保,从境外银行获得贷款性质的境外融资业务),应如何申报?

答:境内出口商应在以下环节进行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境外银行向境内出口商提供融资时,境内出口商应将该笔款项申报在“822020-获得境外贷款”项下;境内出口商从境外进口商收回货款时,应按照该笔交易的实际性质申报在相应贸易项下;境内出口商向境外融资银行偿还款项时,应将该笔款项本金和利息分别申报在“822020-偿还境外贷款”和“322041-存贷款利息”相应项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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