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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00013319-6-2019-00174
  • 分       类:
    其他  经常项目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 发布日期:
    2019-09-04
  • 名       称:
    2019年个人业务外汇管理问题解答(十二)
  • 文       号:
2019年个人业务外汇管理问题解答(十二)

个人应当如何填写《申请书》?

答:个人填写《申请书》时,应认真阅读《申请书》的全部内容,知晓本人相关权利及义务,按照填表说明及时、准确、完整填写有关购汇信息,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填写内容包括个人购汇基本信息、购汇用途等内容。《申请书》应由购汇人(代理人)本人填写,对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可由其法定监护人填写。个人通过柜台购汇的,须填写纸质版《申请书》,本人签字并签署日期。若为代办的,“本人或代理人签字”栏应填写代理人姓名。

个人通过电子银行购汇的,须填写电子版《申请书》才能办理购汇,电子版《申请书》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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