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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00013319-6-2019-00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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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类:
- 其他 经常项目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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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 源:
-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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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19-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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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 2019年个人业务外汇管理问题解答(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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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2019年个人业务外汇管理问题解答(十二)
个人应当如何填写《申请书》?
答:个人填写《申请书》时,应认真阅读《申请书》的全部内容,知晓本人相关权利及义务,按照填表说明及时、准确、完整填写有关购汇信息,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填写内容包括个人购汇基本信息、购汇用途等内容。《申请书》应由购汇人(代理人)本人填写,对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可由其法定监护人填写。个人通过柜台购汇的,须填写纸质版《申请书》,本人签字并签署日期。若为代办的,“本人或代理人签字”栏应填写代理人姓名。
个人通过电子银行购汇的,须填写电子版《申请书》才能办理购汇,电子版《申请书》具有同样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