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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00013319-6-2019-00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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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类:
- 其他 国际收支统计与结售汇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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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 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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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19-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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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 2019年国际收支统计申报问答案例(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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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2019年国际收支统计申报问答案例(十三)
问:境内某公司受境外企业委托,在境内采购材料(材料款用人民币结算)并进行加工,成品交境外企业销售。境外企业在该公司采购材料时汇入材料款,境外企业在收到成品后汇入加工费,该公司收到的加工费和材料款应如何进行申报?
答:材料款和加工费虽然分两次汇入,但均为境内提供,应全部计入出口商品货值,因此,两笔汇入均应申报在“121010货物贸易—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一般贸易”项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