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简体中文繁体中文用户登录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 索  引  号:
    00013319-6-2018-00176
  • 分       类:
    其他  经常项目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 来       源:
  • 发布日期:
    2018-12-27
  • 名       称:
    2018年服务贸易外汇管理问题解答(十五)
  • 文       号:
2018年服务贸易外汇管理问题解答(十五)

办理服务贸易外汇收支业务涉及的交易单证应符合哪些要求,主要包括哪些方面?

答: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法规的通知》(汇发〔201330号)所附《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指引》第九条规定,服务贸易外汇收支涉及的交易单证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通行商业惯例的要求,主要包括:

(一)包含交易标的、主体等要素的合同(协议);

(二)发票(支付通知)或列明交易标的、主体、金额等要素的结算清单(支付清单);

(三)其他能证明交易真实合法的交易单证。
【打印】 【关闭】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主办 版权所有 授权转载 最佳分辨率:1280*768

网站标识码bm74010001 京ICP备06017241号 京公网安备1104010270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