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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00013319-6-2018-00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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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类:
- 其他 经常项目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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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 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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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18-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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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 2018年服务贸易外汇管理问题解答(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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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2018年服务贸易外汇管理问题解答(八)
目前,承包工程企业按照《境外外汇账户管理规定》(〔97〕汇政发字第10号,以下简称10号文)开立的境外账户均以工程项目为基础,每个项目开立一个账户。10号文第十二条规定,境内机构应按照外汇局批准的账户收支范围使用境外外汇账户,不得串用。因此,导致其境外多个账户间的项目资金不能互相划拨,不便于其在境外集中调配资金。此类问题如何解决?
答:企业可按照10号文第十三条规定,到当地外汇局办理境外外汇账户收支范围变更手续,对于境外账户较多的,外汇局可一揽子核准其账户变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