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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00013319-6-2017-00137
  • 分       类:
    国际收支统计与结售汇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其他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 发布日期:
    2017-07-13
  • 名       称:
    2017年结售汇数据统计问答(二)
  • 文       号:
2017年结售汇数据统计问答(二)

1.问:某外商独资企业委托国外银行为其提供保函,并根据合同规定向国外银行支付保函费。该公司用于支付保函费的相关购汇应如何统计?

答:开证手续费、委托国外银行担保支付保函费用性质均为接受银行提供的金融服务,计入横栏“323金融和保险服务”,纵栏“04外资机构”。

 

2.问:境内某公司向境外银行借款,由其境外母公司提供担保,该公司购汇支付境外母公司担保费,银行应如何统计?

答:担保费是与金融机构提供资金借贷相关的费用,虽然提供担保服务的不是金融机构,而是一般性企业,交易性质仍属于金融服务,计入横栏“323金融和保险服务”,纵栏根据企业实际性质进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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