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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5日,人民银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召开2024年下半年全区人民银行工作会议暨外汇管理工作会议。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宁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学习传达中国人民银行2024年下半年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外汇管理局2024年下半年外汇管理工作交流会议精神,总结上半年全区工作,分析当前金融运行和履职形势,安排部署下阶段重点任务。 会议认为,2024年以来,宁夏人民银行系统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走好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认真执行稳健货币政策,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宁夏篇,科技赋能优化业务流程,全力推动金融支持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强化政治担当,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严格落实党委会“第一议题”制度,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巡视整改,着力做好整改“后半篇文章”。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研究制定《金融支持宁夏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评价指标体系》,量化评价金融支持整体情况。紧紧围绕“3+X”开展政治监督,安排部署新一轮巡察工作,深入推进经济责任审计整改,促进规范履职。 二是坚持稳中求进,认真执行稳健货币政。加大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使用力度,牵引带动金融机构加强对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全区人民币贷款余额突破1万亿元。强化LPR下行引导作用,6月全区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3.85%,为有统计以来的最低水平。 三是立足特色优势,做好“五篇大文章”宁夏篇。探索建立科技金融服务效果评估机制,签署《科技金融合作框架协议》。制定《金融赋能“六权”改革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实施方案》,进一步支持绿色低碳发展。启动“提升民营企业金融服务获得感”系列活动,将小微金融服务示范支行专项活动推广到全区。完善养老金融机制建设,探索养老金融服务模式。推动开展金融业数字化转型提升工程,及时为数字经济发展注入金融活水。截至6月末,全区普惠小微贷款、绿色贷款余额同比增速分别为16.5%、14.7%,均明显高于各项贷款增速。 四是严守安全底线,加强金融风险防范化解。扎实做好金融风险化解工作,及时开展风险早纠。构建县域法人机构风险防控机制,不断提升县域风险防控能力。加大反洗钱定罪入刑工作力度,切实维护金融市场秩序。 五是践行金融为民,大力提升金融服务质效。聚焦老年人和外籍来宁人员支付需求,完善银行卡受理、现金支付和移动支付体验,优化现金流通环境,在银川河东机场建成宁夏首个支付服务示范区,全区重点场所、重点商户外卡受理率99.97%,发放“零钱包”11.6万个,推动外币兑换银行网点增至211家。强化法治保障,建立健全涉金融业务字样市场主体商事登记管理会商机制,严厉打击非法开展征信业务。成功落地跨境金融服务平台“银企融资对接”应用场景试点,促进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政策扩容提质。 六是围绕机构改革,科技赋能优化业务流程。统筹推动业务流程再造、信息系统升级和制度机制调整等工作,上线推广货币政策评估数据统计应用系统,顺利完成国库“一机多库”核算模式整合,开发建设反洗钱数字化监管系统,持续推进涉诈“资金链”精准治理,确保履职平稳高效。 会议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为做好金融领域改革发展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全区人民银行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来宁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和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以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把握履职定位、增强履职本领、扩大履职成效,强化使命担当,激发干事动力,努力推动各项工作部署转化为实际发展成效。 会议要求,2024年下半年全区人民银行要重点做好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刻领会党中央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新部署,坚持和加强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将其贯穿于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用好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案例警示等方式,做到警钟长鸣、引以为戒,持续筑牢廉政思想防线。贯通推动本轮中央巡视与上一轮中央巡视、总行党委巡视、内部审计等发现问题整改,形成发现问题、推动整改、建章立制的工作闭环。 二是继续实施好稳健的货币政策。引导金融机构自身加强调研分析能力,做好银政企对接,深挖有效需求,加快推动储备项目转化。发挥好存款利率市场化调整机制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合理确定存款利率水平。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加强再贷款再贴现管理,引导金融机构紧盯重大项目、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加强信贷均衡投放,确保资金安全高效、精准直达,防范资金空转。 三是因地制宜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宁夏篇。科技金融方面,探索建立科技金融服务效果评估机制,用好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发挥银行机构科技支行的示范带动作用,建立覆盖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的多元化、接力式服务体系。绿色金融方面,扩大碳减排支持工具使用规模,引导金融机构完善组织建设,强化考核激励,创新金融产品,提高绿色金融投向精准度,保障国家新能源综合示范区建设资金需求,积极赋能“六权”改革。普惠金融方面,用好用足再贷款再贴现和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巩固拓展小微金融服务示范支行创建成果,引导金融机构大力支持标准农田建设和葡萄酒、枸杞等特色产业发展。养老金融方面,落地普惠养老专项再贷款,引导金融机构对养老产业提供差异化信贷支持。数字金融方面,引导金融机构加快数字化转型,助力发展数字经济产业。 四是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金融风险。扎实做好金融支持融资平台债务风险化解。加大对保障性住房等“三大工程”建设的支持力度。精准筛查风险账户,有效治理涉赌涉诈“资金链”。充分发挥反洗钱调查协查职能,提升洗钱犯罪侦查、起诉和审判质效。 五是加强和完善外汇管理。扩大经常项目便利化政策覆盖面。稳步提升资本项目行政许可业务网上办理水平,持续推动资本项目外汇收支便利化扩面增效。持续拓展跨境人民币“首办户”,不断扩大我区贸易和投融资项下人民币跨境使用规模。强化监管合力,打击逃汇、骗购外汇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 六是提升金融管理服务水平。发挥好县域金融服务机制作用,加强对县域金融机构的指导。深化法治央行建设,为优化营商环境、维护金融秩序提供有力保障。持续优化支付服务,提升文旅、商务、交通等重点领域支付便利性。做好科技支持优化业务流程工作,加快推进业务应用建设升级和金融数字化转型。加强国库监督,提高会计核算质量,守牢国库资金收支安全和系统运行安全底线。加大对县域地方法人征信接入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监管力度,推动地方征信平台转型升级,增强征信供给能力。 七是优化完善内部管理。用好“大监督”机制,发挥促进履职、规范管理、督促整改的作用。全面压实管理责任,严防机要保密、系统运维、守卫押运、物业消防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确保金融基础设施安全稳定运行。 2024-08-22/ningxia/2024/0822/23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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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7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2564亿美元,较6月末上升340亿美元,升幅为1.06%。 2024年7月,受主要经济体宏观经济数据、货币政策及预期等因素影响,美元指数下跌,全球金融资产价格总体上涨。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上升。我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延续回升向好态势,有利于外汇储备规模继续保持基本稳定。 2024-08-22/ningxia/2024/0822/23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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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国家外汇管理局以视频形式召开2024年下半年外汇管理工作交流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总结上半年外汇管理工作,分析当前金融外汇形势,研究部署下半年重点工作。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朱鹤新作工作报告。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出席会议。 会议强调,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系统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为做好各领域改革发展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学习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外汇管理系统的重大政治任务,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深刻领会和把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主题、重大原则、重大举措、根本保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 会议要求,外汇管理系统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结合外汇管理实际,制定学习宣传贯彻全会精神的具体方案,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各项改革任务的落实。要更加注重系统集成,按照既“放得活”又“管得住”的要求,推进外汇管理改革创新,加大外汇便利化政策供给,守好开放条件下的金融安全底线。要更加注重突出重点,围绕支持发展新质生产力,以科创企业、中小微企业为重点统筹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提升外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要更加注重改革实效,建立健全外汇管理政策落地成效评估机制,以是否为经营主体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外汇便利为标尺评估改革和政策成效。 会议指出,2024年以来,外汇管理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强化党建引领,统筹外汇领域防风险、强监管、促发展,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一是以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和配合中央巡视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二是深化外汇领域改革开放,优化优质企业贸易便利化政策,促进贸易新业态健康发展,完善外籍来华人员外汇服务,扩大金融市场开放,推动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落地见效,持续提升经营主体的政策获得感。三是有效防范外部冲击风险,加强外汇市场“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维护外汇市场稳健运行。四是着力提升外汇监管效能,稳慎推进银行外汇展业改革,严厉打击地下钱庄、跨境赌博等外汇违法违规活动。五是完善外汇储备经营管理,外汇储备规模稳定在3.2万亿美元以上。 会议强调,外汇管理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经济金融工作的决策部署,扎实做好下半年工作。一是坚持和加强党对金融外汇工作的全面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央和国家机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上当好排头兵,带头做到“两个维护”,带头深化理论武装,带头夯实基层基础,带头正风肃纪反腐,全面提高机关党建质量,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着力建设模范机关,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外汇管理干部队伍。二是做深做实巡视“后半篇文章”。扎实有力做好中央巡视整改,坚决落实巡视整改政治责任,坚定推进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举一反三改进工作,完善制度机制。三是推进外汇领域深层次改革和高水平开放。提升经常项目便利化水平,持续完善外籍来华人员外汇服务,助力贸易新业态规范创新发展。稳步推动资本项目高质量开放,稳慎拓展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升级扩围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政策。有序推进外商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改革,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优化企业汇率避险服务。助力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四是积极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完善跨境资金流动监测预警和响应机制,加强预期管理,维护外汇市场基本稳定。五是加强和完善外汇监管。推动银行外汇展业改革,完善“实质真实、方式多元、尽职免责、安全高效”的跨境交易管理机制。提升非现场监管能力,高压打击地下钱庄等外汇违法违规活动。六是加强外汇储备经营管理能力建设,保障外汇储备资产安全、流动和保值增值。七是提升基础性工作水平。推进外汇管理条例修订,健全现代化国际收支统计体系,深化“数字外管”、“安全外管”建设,探索研究“智慧外管”。 国家外汇管理局机关各部门、各所属单位有关负责同志,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在现场或通过视频参加会议。中央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国务院办公厅、审计署有关同志应邀出席会议。各省级分局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会议。(完) 2024-08-09/ningxia/2024/0809/23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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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4年7月,银行结汇13169亿元人民币,售汇17057亿元人民币。2024年1-7月,银行累计结汇88740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100712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4年7月,银行结汇1847亿美元,售汇2392亿美元。2024年1-7月,银行累计结汇12483亿美元,累计售汇14165亿美元。 2024年7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44363亿元人民币,对外付款45352亿元人民币。2024年1-7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286563亿元人民币,累计对外付款291732 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4年7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6221亿美元,对外付款6359亿美元。2024年1-7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40308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41036亿美元。 7月跨境资金流动形势向好,货物贸易等主要流入渠道的支撑作用进一步增强。7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环比增长9%,支出增长7%,收支逆差环比收窄41%。其中,我国对外贸易持续较快增长,带动货物贸易项下跨境资金净流入环比增长48%,规模为历史同期最高水平;外资净增持境内债券200亿美元,环比增长1.4倍,境外投资者配置人民币资产的积极性依然较高。 未来随着内外部环境改善,我国跨境资金流动平稳运行的积极因素将进一步增多。从内部看,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系统部署,有力提振市场信心,国内经济回升向好的态势将得到巩固和增强;外汇领域改革开放持续深化,外汇市场韧性将继续提升。从外部看,国际贸易有望恢复增长,世界贸易组织预计2024年全球货物贸易量将由2023年下降1.2%转为增长2.6%左右。同时,美联储降息预期增强,近期非美主要货币企稳回升,国际汇市环境有望逐步改善。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银行,售汇是指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2024-08-22/ningxia/2024/0822/23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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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4年二季度及上半年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24年上半年我国国际收支状况有何特点? 答: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据显示,2024年上半年,我国国际收支保持基本平衡。其中,经常账户顺差941亿美元,与同期国内生产总值(GDP)之比为1.1%,继续处于合理均衡区间;双向跨境资本流动平稳有序。 一是货物贸易顺差保持较高水平。上半年,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货物贸易顺差2884亿美元,为历年同期次高值,同比增长1%。其中,货物贸易出口15796亿美元,同比增长3%;进口12912亿美元,同比增长4%。上半年,我国国民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新质生产力激发外贸新动能,叠加外部需求边际改善,推动我国货物贸易进出口稳定增长。 二是服务贸易收支平稳增长。上半年,服务贸易逆差1229亿美元。一方面,旅行逆差1032亿美元,同比增长37%,境外人员来华、居民跨境旅行均有所增加,带动旅行收入和支出分别增长43%和37%。另一方面,服务贸易顺差项目持续增长。其中,咨询、广告等其他商业服务顺差192亿美元,处于历史高位;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顺差100亿美元,同比增长26%。 三是双向直接投资平稳有序。上半年,我国对外股权性质直接投资净流出653亿美元,各类企业积极有序开展全球化布局;来华股权性质直接投资中,新增资本金流入408亿美元。 总体看,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我国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增强经济持续回升向好态势,将有利于我国国际收支继续保持基本平衡。 2024-08-22/ningxia/2024/0822/23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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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国家外汇管理局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服务小组编发《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立足于企业汇率风险管理实践,介绍汇率风险中性理念、企业汇率风险管理制度、外汇衍生产品工具、套期保值会计等内容。《指引》发布后,得到广大金融机构和企业的欢迎和好评,同时也有不少企业希望进一步细化规范开展汇率风险管理的操作要点。 为帮助企业更好认识、管理汇率风险,近期,国家外汇局在《指引》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涉外主体的实际需要,组织编发了《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指引》(2024年版)(以下简称《2024年版指引》)。主要新增三方面内容:一是企业实践章节,提炼了全场景分析、专业化管理、数字化方案等汇率风险管理的重要环节。二是企业案例章节,分行业和业务特点精选16个代表性案例分享。三是企业外汇套期会计专题,介绍套期保值会计准则要求、使用条件、核算原则等内容。 另外,国家外汇局政府网站同步推出“企业汇率风险管理”专栏,设置政策阐释、操作指引、实践案例、业界探讨和媒体报道5个子栏目。企业和银行可“一站式”获取外汇衍生产品相关的政策法规和信息资讯。 欢迎广大企业下载使用《2024年版指引》,点击浏览“企业汇率风险管理”专栏,结合自身需要完善汇率风险管理制度和方案,更好开展汇率风险管理。(完) 2024-09-06/ningxia/2024/0906/23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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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4年7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27.9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92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3.6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52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24.29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41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9.35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31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8.62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61万亿美元)。 2024年1-7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163.40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2.98万亿美元)。 2024-09-06/ningxia/2024/0906/23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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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现行有效外汇管理主要法规目录(截至2024年6月30日) 2024-08-09/ningxia/2024/0809/23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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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0441亿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6342亿元,服务贸易逆差4161亿元,初次收入逆差2027亿元,二次收入顺差287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逆差10441亿元。 2024年前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7130亿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36935亿元,服务贸易逆差12949亿元,初次收入逆差7580亿元,二次收入顺差724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含三季度净误差与遗漏)逆差19229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4年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469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2298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585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285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40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逆差1469亿美元。 按美元计值,2024年前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2406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5182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1814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1063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102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含三季度季净误差与遗漏)逆差2697亿美元。 按SDR计值,2024年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096亿SDR,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715亿SDR,服务贸易逆差437亿SDR,初次收入逆差213亿SDR,二次收入顺差30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逆差1096亿SDR。 按SDR计值,2024年前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803亿SDR,其中,货物贸易顺差3892亿SDR,服务贸易逆差1365亿SDR,初次收入逆差801亿SDR,二次收入顺差76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含三季度净误差与遗漏)逆差2021亿SDR。(完) 2024年三季度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 项 目 行次 亿元 亿美元 亿SDR 1. 经常账户 1 10441 1469 1096 贷方 2 77299 10866 8119 借方 3 -66858 -9398 -7024 1.A 货物和服务 4 12181 1713 1278 贷方 5 70556 9918 7411 借方 6 -58375 -8205 -6133 1.A.a 货物 7 16342 2298 1715 贷方 8 63539 8932 6674 借方 9 -47197 -6634 -4959 1.A.b 服务 10 -4161 -585 -437 贷方 11 7017 986 737 借方 12 -11178 -1571 -1174 1.A.b.1 加工服务 13 209 29 22 贷方 14 233 33 24 借方 15 -24 -3 -2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66 9 7 贷方 17 201 28 21 借方 18 -135 -19 -14 1.A.b.3 运输 19 -701 -98 -74 贷方 20 2293 322 241 借方 21 -2994 -421 -314 1.A.b.4 旅行 22 -3915 -550 -411 贷方 23 735 103 77 借方 24 -4650 -653 -488 1.A.b.5 建设 25 76 11 8 贷方 26 225 32 24 借方 27 -149 -21 -16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229 -32 -24 贷方 29 62 9 6 借方 30 -291 -41 -31 1.A.b.7 金融服务 31 15 2 2 贷方 32 76 11 8 借方 33 -62 -9 -6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693 -97 -73 贷方 35 117 16 12 借方 36 -810 -114 -85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422 59 44 贷方 38 1156 162 121 借方 39 -733 -103 -77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741 104 78 贷方 41 1863 262 196 借方 42 -1122 -158 -118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113 -16 -12 贷方 44 32 4 3 借方 45 -145 -20 -15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39 -5 -4 贷方 47 25 3 3 借方 48 -64 -9 -7 1.B 初次收入 49 -2027 -285 -213 贷方 50 6039 849 635 借方 51 -8066 -1134 -847 1.C 二次收入 52 287 40 30 贷方 53 703 99 74 借方 54 -416 -59 -44 2. 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5 -10441 -1469 -1096 2.1 资本账户 56 1 0 0 贷方 57 3 0 0 借方 58 -2 0 0 2.2 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9 -10441 -1469 -1096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60 -12394 -1743 -1301 其中:2.2.1.1 直接投资 61 -2990 -419 -315 2.2.1.1.1直接投资资产 62 -2411 -339 -253 2.2.1.1.1.1 股权 63 -2374 -334 -249 2.2.1.1.1.2 关联企业债务 64 -37 -5 -4 2.2.1.1.2直接投资负债 65 -578 -81 -62 2.2.1.1.2.1 股权 66 528 75 55 2.2.1.1.2.2 关联企业债务 67 -1106 -155 -116 2.2.2 储备资产 68 1953 274 205 2.2.2.1 货币黄金 69 0 0 0 2.2.2.2 特别提款权 70 -121 -17 -13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71 -28 -4 -3 2.2.2.4 外汇储备 72 2102 295 221 2.2.2.5 其他储备 73 0 0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4 / / /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季度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的折算方法为,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平均汇率折算得到。 4.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 5.初步统计,2024年三季度,我国直接投资负债中资本金新增193亿美元(折约1373亿元人民币)。 6.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024年前三季度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 项 目 行次 亿元 亿美元 亿SDR 1. 经常账户 1 17130 2406 1803 贷方 2 213151 29879 22469 借方 3 -196021 -27473 -20666 1.A 货物和服务 4 23986 3368 2527 贷方 5 196142 27493 20675 借方 6 -172156 -24126 -18147 1.A.a 货物 7 36935 5182 3892 贷方 8 176405 24728 18595 借方 9 -139470 -19546 -14703 1.A.b 服务 10 -12949 -1814 -1365 贷方 11 19736 2766 2080 借方 12 -32686 -4580 -3445 1.A.b.1 加工服务 13 608 85 64 贷方 14 669 94 71 借方 15 -61 -9 -6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177 25 19 贷方 17 560 79 59 借方 18 -383 -54 -40 1.A.b.3 运输 19 -3310 -463 -349 贷方 20 5696 799 600 借方 21 -9006 -1262 -949 1.A.b.4 旅行 22 -11295 -1582 -1190 贷方 23 1967 276 207 借方 24 -13262 -1858 -1398 1.A.b.5 建设 25 379 53 40 贷方 26 836 117 88 借方 27 -457 -64 -48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663 -93 -70 贷方 29 163 23 17 借方 30 -826 -116 -87 1.A.b.7 金融服务 31 36 5 4 贷方 32 220 31 23 借方 33 -185 -26 -19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1826 -256 -193 贷方 35 624 87 66 借方 36 -2450 -343 -258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1134 159 120 贷方 38 3289 461 347 借方 39 -2155 -302 -227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2113 296 222 贷方 41 5547 777 584 借方 42 -3434 -481 -362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219 -31 -23 贷方 44 85 12 9 借方 45 -304 -43 -32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84 -12 -9 贷方 47 78 11 8 借方 48 -162 -23 -17 1.B 初次收入 49 -7580 -1063 -801 贷方 50 15055 2112 1588 借方 51 -22635 -3175 -2389 1.C 二次收入 52 724 102 76 贷方 53 1955 274 206 借方 54 -1230 -172 -130 2. 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5 -19229 -2697 -2021 2.1 资本账户 56 -8 -1 -1 贷方 57 8 1 1 借方 58 -15 -2 -2 2.2 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9 -19222 -2696 -2021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60 -21463 -3015 -2263 其中:2.2.1.1 直接投资 61 -11080 -1555 -1173 2.2.1.1.1直接投资资产 62 -10179 -1428 -1076 2.2.1.1.1.1 股权 63 -7039 -987 -743 2.2.1.1.1.2 关联企业债务 64 -3141 -441 -333 2.2.1.1.2直接投资负债 65 -900 -127 -97 2.2.1.1.2.1 股权 66 2387 334 250 2.2.1.1.2.2 关联企业债务 67 -3287 -461 -348 2.2.2 储备资产 68 2241 319 242 2.2.2.1 货币黄金 69 0 0 0 2.2.2.2 特别提款权 70 -90 -13 -9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71 -29 -4 -3 2.2.2.4 外汇储备 72 2360 336 254 2.2.2.5 其他储备 73 0 0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4 2099 291 219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季度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的折算方法为,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平均汇率折算得到。 4.2024年前三季度初步数为一、二季度平衡表正式数与三季度平衡表初步数累加得到。其中,2024年三季度初步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三季度初步数的金融账户、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同样含净误差与遗漏。2024年一、二季度正式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金融账户和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均不含净误差与遗漏,净误差与遗漏项目单独列示。 5.初步统计,2024年前三季度,我国直接投资负债中资本金新增600亿美元(折约4283亿元人民币)。 6.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024-11-22/ningxia/2024/1122/24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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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进出口规模43234亿元,同比增长6%。其中,货物贸易出口21462亿元,进口16071亿元,顺差5391亿元;服务贸易出口2342亿元,进口3359亿元,逆差1017亿元。服务贸易主要项目为:运输服务进出口规模1675亿元,旅行服务进出口规模1657亿元,其他商业服务进出口规模926亿元,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进出口规模635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4年10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出口3350亿美元,进口2734亿美元,顺差616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 2024年10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4374 616 贷方 23804 3350 借方 -19430 -2734 1.货物贸易差额 5391 759 贷方 21462 3020 借方 -16071 -2262 2.服务贸易差额 -1017 -143 贷方 2342 330 借方 -3359 -473 2.1加工服务差额 71 10 贷方 78 11 借方 -6 -1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36 5 贷方 74 10 借方 -38 -5 2.3运输差额 -201 -28 贷方 737 104 借方 -938 -132 2.4旅行差额 -1091 -154 贷方 283 40 借方 -1374 -193 2.5建设差额 41 6 贷方 80 11 借方 -39 -6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51 -7 贷方 12 2 借方 -63 -9 2.7金融服务差额 -5 -1 贷方 22 3 借方 -27 -4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205 -29 贷方 34 5 借方 -239 -34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179 25 贷方 407 57 借方 -228 -32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242 34 贷方 584 82 借方 -342 -48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4 -1 贷方 24 3 借方 -28 -4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差额 -28 -4 贷方 8 1 借方 -36 -5 注: 1. 本表所称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进出口,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进出口。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我国提供的服务,即服务出口;借方记录我国接受的服务,即服务进口。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24-12-03/ningxia/2024/1203/24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