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全国性中资银行: 为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优化外汇业务管理,完善外汇服务方式,提升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化外汇业务管理 (一)全国推广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改革。在确保资金使用真实合规并符合现行资本项目收入使用管理规定的前提下,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将资本金、外债和境外上市等资本项目收入用于境内支付时,无需事前向银行逐笔提供真实性证明材料。经办银行应遵循审慎展业原则管控相关业务风险,并按有关要求对所办理的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业务进行事后抽查。所在地外汇局应加强监测分析和事中事后监管。 (二)取消特殊退汇业务登记。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分类为A类的企业,办理单笔等值5万美元(含)以下的退汇日期与原收、付款日期间隔在180天(不含)以上或由于特殊情况无法原路退汇的业务,无需事前到外汇局办理登记手续,可直接在金融机构办理。金融机构在为企业办理以上免于登记的退汇业务时,应在涉外收支申报交易附言中注明“特殊退汇”。 (三)简化部分资本项目业务登记管理。将符合条件的内保外贷和境外放款注销登记下放至银行办理。非金融企业内保外贷责任已解除且未发生内保外贷履约的情况下,可到其所属分局(外汇管理部)辖内银行直接办理内保外贷注销登记。非金融企业境外放款期限届满且正常收回境外放款本息的情况下,可到其所属分局(外汇管理部)辖内银行直接办理境外放款注销登记。 (四)放宽具有出口背景的国内外汇贷款购汇偿还。出口押汇等国内外汇贷款按规定进入经常项目外汇结算账户并办理结汇的,企业原则上应以自有外汇或货物贸易出口收汇资金偿还。在企业出口确实无法按期收汇且没有其他外汇资金可用于偿还上述国内外汇贷款时,贷款银行可按照审慎展业原则,为企业办理购汇偿还手续,并于每月初5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外汇局报备有关情况。 二、完善外汇业务服务 (五)便利外汇业务使用电子单证。银行按规定以审核电子单证方式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的,取消企业分类为A类以及成立满2年的条件。银行按规定以审核电子单证方式办理服务贸易、初次收入和二次收入外汇收支的,可不打印电子交易单证。银行办理个人结售汇业务时,可不打印“结汇/购汇通知单”。银行办理上述业务,应确保电子单证的真实性、合规性以及使用的唯一性,并留存电子单证或电子信息5年备查。 (六)优化银行跨境电商外汇结算。支持更多的银行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支付机构外汇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汇发〔2019〕13号),在满足交易信息采集、真实性审核等条件下,凭交易电子信息为跨境电子商务市场主体提供结售汇及相关资金收付服务。 (七)放宽业务审核签注手续。金融机构按规定审核经常项目外汇收支时,可根据内控要求和实际业务需要,按照实质合规原则,自主决定是否在单证正本上签注收付汇金额、日期并加盖业务印章,但需按现行规定留存审核材料备查。 (八)支持银行创新金融服务。鼓励银行通过多种方式科学评估企业资信状况,对客观不可控因素造成涉外收付困难的企业区别分类,对发展前景良好的中小微涉外企业在外汇贷款方面给予贷款延期、手续简化等倾斜。支持银行利用数字外管平台开放的企业资信、收付汇率等信息,开展合规经营和业务创新,做好对中小微涉外企业的金融服务。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其中,第一条第三款因需升级资本项目信息系统,自2020年6月1日起实施)。以前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各全国性中资银行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所辖分支机构。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反馈。 特此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0年4月10日 2020-04-24/hunan/2020/0424/1366.html
-
为了抓好《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优化外汇管理支持涉外业务发展》(汇发[2020]8号)学习贯彻落实,2020年4月15日,郴州市中心支局欧志光副局长组织相关岗位同志,第一时间开展专题学习讨论。会上,大家逐字逐句学习了优化外汇管理、支持涉外业务发展的八条政策措施内容,对出台背景、政策意义、历史沿革等方面进行了逐一剖析和解读,就贯彻落实新政策中需要注意的问题进行了探讨。大家一致认为,这次政策出台节奏快、干货多、力度大,释放了稳外资、稳外贸的积极信号,对于进一步完善外汇管理方式,提升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为妥善解决辖内一些特殊外汇业务提供了政策依据。 欧局长强调,一是要提高站位,从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促进辖内涉外经济发展的角度出发,充分认识政策出台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外汇管理人员自身的政策学习,把政策吃透吃准。二是抓好落实,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加大政策宣传培训,及时将新政策要求传导至商业银行和涉外企业,提示他们在办理业务中需要注意的事项,同时积极做好事中事后监测,让银行和企业真正享受到政策红利。三是及时反馈,跟踪了解政策实施效果,注重收集银行和企业反映的问题,加强与省分局的沟通反馈,确保政策执行不变形、不走样,取得实效。 2020-04-20/hunan/2020/0420/1360.html
-
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0年3月,银行结汇13888亿元人民币,售汇12584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顺差1305亿元人民币;按美元计值,银行结汇1981亿美元,售汇1795亿美元,结售汇顺差186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结汇11043亿元人民币,售汇10227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顺差816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结汇2845亿元人民币,售汇2357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顺差488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远期结汇签约2250亿元人民币,远期售汇签约1084亿元人民币,远期净结汇1165亿元人民币。截至3月末,远期累计未到期结汇6333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售汇4777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净结汇1555亿元人民币;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2674亿元人民币。 2020年1-3月,银行累计结汇34298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31568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顺差2730亿元人民币;按美元计值,银行累计结汇4915亿美元,累计售汇4525亿美元,累计结售汇顺差391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累计结汇27872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26440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顺差1432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累计结汇6426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5129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顺差1298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累计远期结汇签约4828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售汇签约1939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净结汇2888亿元人民币。 2020年3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24248亿元人民币,对外付款27594亿元人民币,涉外收付款逆差3346亿元人民币。2020年1-3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63894亿元人民币,累计对外付款66058亿元人民币,累计涉外收付款逆差2165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0年3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3458亿美元,对外付款3935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逆差477亿美元。2020年1-3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9159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9467亿美元,累计涉外收付款逆差307亿美元。 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最新获得的数据,修订了2020年1月、2月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并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官方网站“统计数据”栏目公布。 2020-04-24/hunan/2020/0424/1365.html
-
陶瓷是株洲醴陵的传统出口支柱产业,拥有650家陶瓷企业,其中规模以上企业192家,为落实金融“暖春行动”,深入了解疫情对出口陶瓷行业的影响,解决外贸企业实际困难,4月23日,株洲市中心支局调研组一行先后赴华联瓷业、恒辉陶瓷、良盛陶瓷进行现场走访调研。 华联瓷业、恒辉陶瓷、良盛陶瓷均以色釉陶瓷、釉下五彩等日用瓷制造和出口为主,据企业反映,受国外疫情扩散影响,目前日用瓷出口企业大都面临着市场需求萎缩、现金流紧张、经营成本增加等问题,企业纷纷选择放缓产能、暂停开工、控制和压缩成本等应对措施。 现场,调研组详细了解了企业生产经营和资金需求现状,向企业负责人介绍了目前金融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以及各部门出台的一系列“稳外贸”措施,请企业坚定信心,鼓励企业多渠道拓展市场,改变传统贸易模式,积极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应用,加强与银行沟通对接。同时,要求银行机构要提高站位,进一步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对因疫情暂时受困的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和压贷,对有实际融资需求的企业要降低门槛和利率,支持辖内外贸企业渡过难关。 2020-04-27/hunan/2020/0427/1369.html
-
4月15日,益阳市中心支局召开局务会,及时组织学习《关于优化外汇管理支持涉外业务发展的通知》(汇发[2020]8号),并落实文件精神。 会议逐条学习了文件中涉及的八条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举措,明确在优化外汇业务管理、完善外汇服务方式、提升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的同时,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范出现政策执行偏差、业务操作不规范以及跨境资金流动风险。并明确了宣传落实措施:一是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要求。通过信息交互平台向辖内各外汇指定银行转发总局文件的同时,及时下发了《关于落实汇发[2020]8号文件的通知》,提出了各外汇指定银行要以便利化为基础,简化外汇业务办理流程,优化外汇业务服务,提升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积极支持复工复产,推动益阳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等工作要求。二是抓好跟踪落实,强化情况反馈。各专业条线要跟踪抓好文件精神的宣传、落实,并及时收集、反馈文件精神的宣传落实情况,确保外汇便利化措施真正落到实处,让各涉汇主体充分享受到外汇政策给复工复产带来的贴心支持。 2020-04-20/hunan/2020/0420/1362.html
-
为保障节日期间个人外汇业务平稳运行,防范业务风险,4月29日,怀化市中心支局组成暗访小组,在五一节前对辖内个人外汇业务量排名靠前的4家外汇指定银行开展暗访督查。此次暗访督查采取的是不打招呼,不动声色、突击暗查、查后指导的形式。从暗访督查的情况看,怀化市辖内外汇指定银行整体情况较好,风险隐患措施防范到位。 一是指南布放到位。大部分银行均按要求在营业大厅金融知识教育区或醒目位置布放了《个人外汇业务操作指南》。 二是意见簿无投诉。通过查看银行意见簿,没有关于个人外汇业务办理方面的投诉。 三是政策解答到位。暗访小组以客户身份询问银行关于不占用额度及借用额度、境外买房、购买现钞等个人外汇业务政策,银行业务人员的回答均符合《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的规定。 四是现场督导到位。在暗访后,暗访小组对银行进行了现场督导,要求银行工作人员在节日期间确保个人外汇业务平稳运行,营业网点按要求对个人外汇业务办理流程进行隐患排查。同时,若发现特殊情况、异常情况,要求银行及时向怀化市中心支局报告。 2020-04-30/hunan/2020/0430/1371.html
-
为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完善外汇服务方式,促进外汇新政落地实施,提升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4月29日下午,常德市中心支局针对近期出台的多项外汇新政策,组织举办了一期外汇新政宣传培训会,辖内11家外汇指定银行的近30名外汇业务主管及经办员参加了培训。 培训会详细对《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优化外汇管理支持涉外业务发展的通知》(汇发【2020】8号)进行了逐条解读,并对各外汇指定银行新政落实可能出现的疑点进行了现场答疑。培训会要求各外汇指定银行要积极落实各项便利化改革措施,正确处理“防风险”与“促便利”关系,不断创新金融服务,提升外汇业务服务水平。 2020-04-30/hunan/2020/0430/1373.html
-
为贯彻坚决完成脱贫攻坚任务,4月14日,湘西州中心支局副局长刘晓波率外汇科全体人员深入到扶贫村6户结对帮扶户家中开展“六查六看”,详细了解联系对象家庭成员身体状况、外出务工情况、春耕备耕情况及存在的困难,为结对帮扶贫困户送去慰问金,鼓励帮扶对象外出复工,巩固脱贫成果。 2020-04-20/hunan/2020/0420/1361.html
-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全国性中资银行: 根据外汇管理规定变化和调整情况,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了《银行外汇业务合规与审慎经营评估内容及评分标准(2020年)》(以下简称《评估标准》,见附表)。现就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2020评估年度(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下同)银行外汇业务合规与审慎经营评估工作依照《评估标准》执行。 二、银行总行最终评估得分计算公式为: 银行总行最终评估得分=(一般性评估指标得分×65%+总行单独评估指标得分)×(100-本期评估最终确定的审慎经营评估指标分值)%+审慎经营评估指标得分 三、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后,应立即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以及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并依据《评估标准》,公平、公正地对辖内银行进行评估。 四、各全国中资性银行接到本通知后,应尽快转发所辖分支机构,依法合规办理各项外汇业务。 五、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银行外汇业务合规与审慎经营评估内容及评分标准(2019年)》(汇发〔2019〕15号附表)废止。 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相关部门反馈。联系电话:010-68402278(综合司),010-68402593(国际收支司),010-68402104(经常项目管理司),010-68402125(资本项目管理司),010-68402456(管理检查司),010-68402134(外汇业务数据监测中心)。 特此通知。 附表:银行外汇业务合规与审慎经营评估内容及评分标准(2020年)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 2020年5月9日 2020-05-15/hunan/2020/0515/1387.html
-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外汇管理局汇发(2020)8号文件关于优化外汇管理支持涉外业务发展的通知要求,帮助郴州防疫物资生产出口企业更好的开展外汇业务,不断享受外汇便利化政策红利,5月12日,郴州市中心支局组织辖内16家防疫物资生产出口企业和4家外汇指定银行举办了一期外汇便利化政策业务培训,郴州市中心支局欧志光副局长亲自参加培训。 培训会上,外汇部门业务骨干认真讲解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的基本要求,详细介绍了企业办理外汇业务需注意的事项,全面解读了支持防疫物资生产出口企业8条便利化政策措施。4家外汇指定银行分别介绍了各自便利化的融资产品,提示了企业办理融资业务时的有关要求。参训企业介绍了疫情期间各自生产经营情况,并就有关问题进行了交流解答。 最后,欧志光副局长就如何贯彻落实便利化政策措施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好“六保”任务,精细精准服务涉外企业,为企业发展提供更好的资金和政策支持;二是要加强沟通联系,深入了解企业实际情况,对特殊问题运用个案机制妥善处理,实行特事特办;三是希望企业加强外汇政策学习,及时了解外汇政策要求,重视外汇人才配备,加强外汇风险管理,做到依法诚信合规经营。 湖南大诚中药生物有限责任公司表示,此次培训第一时间向企业介绍了特殊时期相关的外汇便利化政策,非常有效。湖南医大中医药公司表示,非常感谢郴州市中心支局此次积极主动的外汇便利化政策业务培训,不仅使刚涉足进出口业务的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弥补了外汇政策的空白,而且座谈会的培训形式也使企业和银行搭建了有效的沟通桥梁,为今后开展外汇收支和融资产品业务奠定了良好基础。 2020-05-13/hunan/2020/0513/13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