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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09http://www.gov.cn/xinwen/2019-09/06/content_542795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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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15719亿元,支出13886亿元,顺差1834亿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14363亿元,支出11017亿元,顺差3346亿元;服务贸易收入1357亿元,支出2869亿元,逆差1512亿元。 按美元计值,2019年5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2294亿美元,支出2026亿美元,顺差268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2096亿美元,支出1608亿美元,顺差488亿美元;服务贸易收入198亿美元,支出419亿美元,逆差221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国际收支口径) 2019年5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1,834 268 15,719 2,294 -13,886 -2,026 1.货物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3,346 488 14,363 2,096 -11,017 -1,608 2.服务贸易差额 -1,512 -221 贷方 1,357 198 借方 -2,869 -419 2.1加工服务差额 91 13 贷方 93 14 借方 -2 -0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77 11 贷方 95 14 借方 -17 -3 2.3运输差额 -337 -49 贷方 262 38 借方 -598 -87 2.4旅行差额 -1,246 -182 贷方 207 30 借方 -1,454 -212 2.5建设差额 52 8 贷方 86 13 借方 -35 -5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51 -7 贷方 18 3 借方 -69 -10 2.7金融服务差额 3 0 贷方 19 3 借方 -16 -2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165 -24 贷方 35 5 借方 -201 -29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22 3 贷方 167 24 借方 -145 -21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59 9 贷方 362 53 借方 -303 -44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17 -2 贷方 6 1 借方 -22 -3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差额 0 0 贷方 8 1 借方 -8 -1 注: 1. 本表所称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交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交易。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提供的服务,借方记录接受的服务。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19-06-27/safe/2019/0627/135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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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19年3月末外债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总经济师王春英就近期我国外债形势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问2019年一季度我国外债情况如何? 答:我国外债规模基本稳定。截至2019年3月末,我国全口径(含本外币)外债余额为19717亿美元,较2018年末增长65亿美元,增幅0.3%。 问:如何看待当前我国外债形势? 答:我国外债规模增速放缓。一是外债币种结构继续优化。2019年一季度外债规模的增加主要由本币外债推动,本币外债占比较2018年末上升0.8个百分点。二是境外投资者配置境内人民币债券需求稳中略升。2019年一季度,债务证券余额较2018年末增加4.3%,占全口径外债余额的比重为22.6%。 在外部环境不确定不稳定因素有所增加的大背景下,我国经济运行延续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的发展态势,保持了足够的韧性。未来,外汇局将进一步健全跨境资本流动“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的管理框架,坚持服务实体经济与防范跨境资本流动风险并重,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2019-06-28/safe/2019/0628/135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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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2日,按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安排,外汇局党组书记、局长潘功胜紧密结合主题教育以来学习和调研成果,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谱写外汇管理事业新篇章”为题,为全局党员干部讲专题党课。中央第二十三指导组组长陈雷及有关成员到会指导,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人民银行纪检监察组派员列席。 潘功胜同志的专题党课,紧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主题教育的主线,深入解读了对“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这一共产党人初心和使命的认识和感悟;重点阐述了对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认真履行外汇管理职责、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理解和实践;进一步明确了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外汇局服务国家全面开放新格局、深入推进外汇管理改革、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的工作思路和具体举措。 潘功胜指出,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是激励一代代中国共产党人前赴后继、英勇奋斗的根本动力。外汇局作为中央和国家机关部门,首先是政治机关,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全面提升外汇局机关党建工作质量和水平。外汇局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守初心、担使命,服务国家全面开放新格局,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 潘功胜强调,新时代外汇局践行党的初心和使命,核心就是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使命意识和责任意识,始终把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贯彻到外汇管理领域制定重大政策、部署大项任务、推进改革实践之中。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化外汇管理改革,推动金融市场双向开放,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不断完善与高水平开放条件下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外汇管理体制机制。要坚持底线思维,防范化解金融领域重大风险,完善跨境资本流动“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框架,维护外汇市场稳定和国家金融安全。 潘功胜要求,外汇局开展主题教育,要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主线,坚决对表对标党中央各项要求,紧扣“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总要求和“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干事创业敢担当、为民服务解难题、清正廉洁做表率”目标任务。外汇局全体党员干部要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进一步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深化理论学习,聚焦外汇管理防风险、推改革、促开放开展调查研究,自觉对表对标检视问题,突出实践性抓好整改落实,努力以政治建设筑牢专业精神,以专业精神担当政治使命,确保主题教育取得扎实成效。 专题党课由外汇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副组长宣昌能主持。外汇局党组全体成员,总会计师、总经济师,机关各单位、企事业单位党员代表,退休党员代表参加专题党课。(完) 2019-07-23/safe/2019/0723/136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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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年报(2018)》,首次披露了外汇储备经营业绩、货币结构等数据,并介绍了外汇储备投资理念、风险管理、全球化经营平台等情况。就此,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总经济师王春英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1:披露外汇储备经营情况的主要考虑是什么? 答:作为全球最大的外汇储备持有国,我国一直致力于提升外汇储备信息透明度。2015年7月起,人民银行、外汇局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的数据公布特殊标准(SDDS)定期披露外汇储备规模。同时,通过新闻发布会、国家外汇管理局门户网站、国家外汇管理局年报等多种形式对外发布外汇储备相关信息。进一步披露外汇储备经营管理情况,符合我国全方位扩大对外开放的需要,也有利于提升国际社会对我国经济金融的信心。 问2:外汇储备的投资理念是什么? 答:我国外汇储备是全球金融市场的重要参与者和负责任的长期投资者。我们按照市场化原则在国际金融市场开展投资,尊重国际市场规则和行业惯例,维护和促进国际金融市场的稳定与发展。 我国外汇储备始终坚持多元化、分散化的投资理念,根据市场情况灵活调整、持续优化货币和资产结构,利用不同货币、不同资产类别之间的此消彼长关系,控制总体投资风险,保障外汇储备保值增值。 具体到货币结构方面,随着我国经济贸易不断发展,我国外汇储备货币结构日趋多元,比全球外汇储备的平均水平更加分散。这既符合我国对外经济贸易发展及国际支付要求,也与国际上外汇储备货币结构的多元化趋势相一致,有助于降低我国外汇储备的汇率风险。 问3:我国外汇储备投资经营目标是什么? 答:我国外汇储备始终以“安全、流动、保值增值”为经营目标,核心职能是维护国际收支平衡和汇率稳定、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实现了长期、稳健的经营收益,收益率在全球外汇储备管理机构中处于较好水平。 问4:我国增持黄金储备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答:黄金储备一直是各国国际储备多元化构成的重要部分。黄金兼具金融和商品的多重属性,有助于调节和优化国际储备组合的整体风险收益特性。我们从长期和战略的角度出发,根据需要动态调整国际储备组合配置,保障国际储备的安全、流动和保值增值。 问5:我国外汇储备如何进行风险管理? 答:我国外汇储备经营始终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不断完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框架,增强风险识别、评估和管理能力,丰富和提升风险管理工具及手段,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通过不断加强对重大风险事件的前瞻性分析和预警,我国外汇储备灵活妥善应对了国际金融危机、欧债危机等历次市场冲击和挑战,不仅保持了外汇储备资产的总体安全和流动,还为服务我国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作出了积极贡献。 2019-07-28/safe/2019/0728/137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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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一:哪些保险中介机构可办理代收代付保险项下赔款资金结汇业务? 答:保险中介机构一般是指保险代理机构、保险经纪机构、保险公估机构和个人保险代理人。在保险行业主管部门完成代理境外保险公司、保赔协会从事检验、理赔和追偿等业务备案的保险代理机构或保险经纪机构,可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促进保险公司资本金结汇便利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在金融机构办理代收代付保险项下赔款资金结汇业务。 问题二:境内个人是否可通过国内保险代理机构或保险经纪机构办理境外人寿和分红险赔款结汇? 答:1996年,我国实现经常项目可兑换,《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明确“国家对经常性国际支付和转移不予限制”,依法支持、保障真实合规的经常项目国际支付与转移。境内个人到境外购买保险需符合国内保险和外汇管理法规。目前,人寿保险和投资性返还分红类保险等属于我国尚未开放的资本项目,未来随着我国资本项目可兑换进程的逐步推进,个人可以用汇的资本项目也将不断增加。 问题三:《通知》发布前已取得经营外汇保险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关于《通知》第四条“连续两年未发生外汇保险业务”从何时起算? 答:从2019年7月1日起算。 2019-07-01/safe/2019/0701/135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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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09http://www.gov.cn/zhengce/2019-07/08/content_540736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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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16http://www.gov.cn/xinwen/2019-07/15/content_540962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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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15http://www.gov.cn/xinwen/2019-07/12/content_540879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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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1: 2021年中国外汇市场交易概况-以人民币计价 附件2: 2021年中国外汇市场交易概况-以美元计价 2022-01-28/safe/2020/0306/156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