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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印发〈境内企业境外放款管理办法〉的通知》(简称《通知》)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现行人民币和外币境外放款政策出台时间较早,在资金来源、放款期限、展期等管理要求上存在差异。为更好满足“走出去”企业真实、合理的生产经营融资需求,发挥跨境金融业务服务实体经济的作用,统筹发展与安全,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家外汇管理局按照本外币一体化管理思路,统一并完善本外币境外放款政策,为企业跨境融资营造稳定、可预期的政策环境。 2.《通知》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一是统一境内企业人民币、外币境外放款管理。《通知》按照“相同业务、相同规则”的原则,统一境内企业人民币和外币境外放款业务办理规定,便利企业基于生产经营融资需要合理开展境外放款业务,降低企业融资和管理成本。 二是将境内企业境外放款纳入宏观审慎管理政策框架。《通知》明确境内企业境外放款余额上限与其所有者权益挂钩,支持境内企业在境外放款余额上限内申请办理境外放款业务。体现本币优先,设置币种转换因子,鼓励优先使用人民币开展境外放款。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可根据国际收支形势及国家宏观调控要求,适时调整宏观审慎调节系数、币种转换因子,维护跨境资金有序流动。 三是明确展业要求,有效防范风险。明确境内银行、企业办理境外放款业务有关资金管理、特定情况报告和数据报送义务,要求各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国家外汇管理局分局加强统计监测,根据需要开展非现场核查与现场检查,切实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 3.境外放款余额上限及境外放款余额如何确定? 答:境内企业境外放款余额上限与其所有者权益挂钩,境外放款余额上限=放款人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所有者权益×宏观审慎调节系数。境外放款余额=∑放款人本外币境外放款余额+∑放款人外币境外放款余额×币种转换因子,币种转换因子设置为0.5。为更好满足“走出去”企业跨境运营资金需要,将宏观审慎调节系数由此前的0.5上调至0.6。 为做好境外放款业务事中事后管理,开展境外放款业务的境内企业、银行应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准确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及相关账户、结售汇和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RCPMIS)数据的报送。 4.境外放款登记审核标准及登记金额如何确定? 答:境内企业应符合《通知》规定条件,在境外放款余额上限内申请办理境外放款登记。按照《通知》要求,企业应向注册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分局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国家外汇管理局分局将遵循行政许可实施程序和规范流程,统筹考虑企业及借款人资信和偿还能力、既往业务的合规性,以及国际收支形势及国家宏观调控要求等因素,在境外放款余额上限内为企业办理境外放款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境外放款金额、利率、期限、用途等信息。 5.如何同已有的境外放款业务衔接? 答:《通知》主要规范境内企业新增境外放款业务,对于存量境外放款业务,如仍在登记有效期内且不涉及登记变更、展期、注销等事项的,企业可继续按照原登记信息开展境外放款业务。同时,《通知》预留了文件生效过渡期,便利银行、企业做好存量与增量业务的衔接。后续,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将通过政策问答、优化展业指引等方式及时回应市场关切,便利银行、企业办理相关业务。 2026-03-23/guangdong/2026/0323/31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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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印发〈境内企业境外放款管理办法〉的通知》(简称《通知》)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现行人民币和外币境外放款政策出台时间较早,在资金来源、放款期限、展期等管理要求上存在差异。为更好满足“走出去”企业真实、合理的生产经营融资需求,发挥跨境金融业务服务实体经济的作用,统筹发展与安全,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家外汇管理局按照本外币一体化管理思路,统一并完善本外币境外放款政策,为企业跨境融资营造稳定、可预期的政策环境。 2.《通知》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一是统一境内企业人民币、外币境外放款管理。《通知》按照“相同业务、相同规则”的原则,统一境内企业人民币和外币境外放款业务办理规定,便利企业基于生产经营融资需要合理开展境外放款业务,降低企业融资和管理成本。 二是将境内企业境外放款纳入宏观审慎管理政策框架。《通知》明确境内企业境外放款余额上限与其所有者权益挂钩,支持境内企业在境外放款余额上限内申请办理境外放款业务。体现本币优先,设置币种转换因子,鼓励优先使用人民币开展境外放款。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可根据国际收支形势及国家宏观调控要求,适时调整宏观审慎调节系数、币种转换因子,维护跨境资金有序流动。 三是明确展业要求,有效防范风险。明确境内银行、企业办理境外放款业务有关资金管理、特定情况报告和数据报送义务,要求各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国家外汇管理局分局加强统计监测,根据需要开展非现场核查与现场检查,切实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 3.境外放款余额上限及境外放款余额如何确定? 答:境内企业境外放款余额上限与其所有者权益挂钩,境外放款余额上限=放款人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所有者权益×宏观审慎调节系数。境外放款余额=∑放款人本外币境外放款余额+∑放款人外币境外放款余额×币种转换因子,币种转换因子设置为0.5。为更好满足“走出去”企业跨境运营资金需要,将宏观审慎调节系数由此前的0.5上调至0.6。 为做好境外放款业务事中事后管理,开展境外放款业务的境内企业、银行应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准确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及相关账户、结售汇和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RCPMIS)数据的报送。 4.境外放款登记审核标准及登记金额如何确定? 答:境内企业应符合《通知》规定条件,在境外放款余额上限内申请办理境外放款登记。按照《通知》要求,企业应向注册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分局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国家外汇管理局分局将遵循行政许可实施程序和规范流程,统筹考虑企业及借款人资信和偿还能力、既往业务的合规性,以及国际收支形势及国家宏观调控要求等因素,在境外放款余额上限内为企业办理境外放款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境外放款金额、利率、期限、用途等信息。 5.如何同已有的境外放款业务衔接? 答:《通知》主要规范境内企业新增境外放款业务,对于存量境外放款业务,如仍在登记有效期内且不涉及登记变更、展期、注销等事项的,企业可继续按照原登记信息开展境外放款业务。同时,《通知》预留了文件生效过渡期,便利银行、企业做好存量与增量业务的衔接。后续,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将通过政策问答、优化展业指引等方式及时回应市场关切,便利银行、企业办理相关业务。 2026-03-20/chongqing/2026/0320/34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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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十五五”规划部署,提升资本项目开放水平,满足企业跨境运营资金合理需要,2026年3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印发 <境内企业境外放款管理办法> 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支持和规范境内企业开展境外放款业务。 《通知》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将境内企业人民币和外币境外放款业务纳入统一管理,便利企业按照相同业务规则高效开展本外币放款业务。二是将境内企业境外放款纳入宏观审慎管理,明确境外放款余额上限与其所有者权益挂钩,支持企业在余额上限内办理业务。三是将境内企业境外放款宏观审慎调节系数由0.5上调至0.6,整体提高境外放款余额上限,更好满足企业跨境运营资金需要。四是明确境内银行、境内企业办理境外放款业务的管理要求和资金使用要求,有效防范风险。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将推动《通知》稳步落地实施,切实发挥境外放款业务服务实体经济、促进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的积极作用。 2026-03-20/guangdong/2026/0323/31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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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什么是个人财产对外转移? 答:根据《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售付汇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4〕第16号),个人财产转移包括移民财产转移和继承财产转移。移民转移是指从中国内地移居外国,或者赴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定居的自然人,将其在取得移民身份之前在中国境内拥有的合法财产变现,通过银行购汇和汇出境外的行为。继承转移是指外国公民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居民,将依法继承的境内遗产变现,通过银行购汇和汇出境外的行为。 2026-03-18/tianjin/2026/0318/30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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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申请财产转移按规定购汇后可以提取外币现钞吗? 答:根据《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售付汇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4〕第16号),银行按有关规定为申请人办理售汇后,应直接将外汇汇往移民或继承人居住国或地区申请人本人账户,不得在境内提取外币现钞。 2026-03-19/tianjin/2026/0319/30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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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3日,李宜聪副局长带队前往瑞幸咖啡总部开展调研座谈,外汇管理处相关人员陪同。座谈会上,瑞幸详细介绍了企业发展历程、业务模式及未来战略规划。分局相关业务人员就外汇形势变化、跨境风险防控、合规经营管理等企业关心问题进行深入解读,并将持续以优质高效的外汇服务全力支持全市咖啡产业发展。 2026-03-23/xiamen/2026/0323/23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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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朱鹤新出席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26年年会并围绕“迈向更高水平开放的中国经济与外汇管理”作主题发言。 朱鹤新表示,当前世界经济格局正在经历深刻调整。习近平主席2023年致本论坛的贺信中深刻指出“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局部冲突和动荡频发,世界经济复苏动力不足。促进复苏需要共识与合作。”重温习近平主席这一重要论断,更感其现实针对性和深远洞察力。开放则兴、合作则强、稳定则进。中国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既增强自身发展动力和韧性,也为世界经济注入更多稳定性和确定性。 朱鹤新指出,2026年恰逢中国实现经常项目可兑换30周年,这是中国外汇领域开放的重要一步,在中国对外开放中具有里程碑意义。1996年,中国接受《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第八条款,实现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外汇管理模式与国际规则和多边支付体系有效衔接。此后,中国坚持稳妥有序,资本项目可兑换一步一个脚印向前推进,实现了开放、改革、发展和安全的有机统一。 朱鹤新指出,中国的对外开放不断迈向更高水平,呈现出领域更宽、动力更强、结构更优等三方面特征。 第一,开放的领域不断拓展,从以货物贸易为主,走向更广泛的国际经贸合作。我国服务业开放不断扩大,服务贸易成为对外贸易发展的新引擎。在商品、服务交换的贸易联系基础上,我国与世界各国之间也相互持有资产、共享发展收益,形成了更加多元稳健的经贸联系。 第二,开放的动力不断增强,从政策红利驱动,走向各类主体共建共享、互利共赢。各类经营主体面向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加快布局,成为推动高水平开放的动力源。民营企业保持我国第一大外贸经营主体地位,外资企业共享我国制造业竞争优势,为其全球生产和销售网络提供有力支撑。我国贸易项下的资金流入,主要由企业、银行等通过对外直接投资、证券投资等形式自主运用,已形成多元持有、全球配置的新格局。我国是全球跨国公司开展对外投资布局的重要目的地,外商直接投资收益水平在主要经济体中始终位于前列。近年来外资公募资金、私募机构、主权财富基金等加大在华布局,配置人民币资产意愿持续增强。 第三,开放的结构不断优化,从规模增长,走向进出口和双向投资合作更趋协调。我国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对外开放更加注重统筹供给和需求、统筹“引进来”和“走出去”。我国始终坚持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近年来主动扩大进口,推动进出口平衡发展。我国积极拓展双向投资合作空间,始终是外资企业投资兴业的一方沃土,在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引领下,对外投资保持健康、平稳、有序发展。 朱鹤新表示,面向“十五五”,国家外汇管理局将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入推进外汇领域高水平制度型开放,更好服务开创合作共赢新局面。一是坚持开放思维,提升资本项目开放与国家经济金融改革发展、人民币国际化进程的协同性和匹配度。对于已经开放的项目,将推动管理框架更清晰、规则更统一、手续更便捷、预期更稳定;对于具备条件的领域,将把握好开放的节奏和力度,更好服务科技创新、实体经济和长期资本配置需求。二是坚持服务思维,让真实合规的外汇收支更加便利高效。按照“越诚信越便利、合规者先行”导向,不断提升企业贸易外汇收支效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水平和银行外汇展业能力。三是坚持安全思维,在开放中守住底线、增强韧性。进一步完善统计监测、宏观审慎管理、事中事后监管、预期引导、政策评估等制度安排,积极参与国际金融治理,提升开放条件下的监管能力和风险防控能力。 2026-03-23/chongqing/2026/0323/34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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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分局聚焦“十五五”重点工作任务,围绕“更加便利、更加开放、更加安全、更加智慧”的工作目标,组织开展各类“外汇惠企便民”志愿服务活动。抚顺外汇惠企便民志愿服务队成员化身“政策宣传员”“业务联络员”“群众服务员”,推动外汇服务常态化、专业化、精准化,努力营造“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浓厚氛围。 一、党建引领,把稳外汇工作方向 抚顺市分局坚持讲政治、守方向,持续增强服务创新意识,纵深优化辖区营商环境。围绕“破难点”“解痛点”“通堵点”三大攻坚方向,将党建引领注入业务发展血脉。“破难点”,通过党建引领进一步凝心聚力,联合全市外汇金融机构开展学雷锋主题党日活动,强化担当意识,从政治高度锚定工作任务,全力破除畏难心态和路径依赖。“解痛点”,党员冲锋在前,以“啃硬骨头”的韧劲,组织外汇惠企便民志愿服务队攻坚汇率避险难题,推动辖区套保率创五年峰值,同比激增近200倍,彻底打破“慢增长”僵局。“通堵点”,党员干部带头下沉一线,坚持问题导向、严实工作作风,以“一对一”答疑深化入户走访专项行动,靶向破除制约企业发展的各类顽瘴痼疾。 二、金融为民,深耕惠企便民服务 抚顺市分局立足群众需求,先后组织辖区外汇金融机构推出系列惠企便民举措,构建起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体系,让各项举措在辖区落地生根。“家门办”服务,通过上门讲解、微信联络员等方式,进一步覆盖县域企业,让企业足不出县办理相关业务。“线上办”服务,依托惠企便民志愿服务队建立“线上客服”,提供咨询服务,并对企业办理材料进行预审,一站式解决企业疑难,避免企业反复跑腿。“自助办”服务,指导客户使用手机APP、网银等方式查看汇率走势、申请办理衍生品签约业务,提升业务办理的时效性。“联合办”服务,通过制作二维码公开《数据填报说明》,联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为企业提供多维度业务指导,极大便利企业数据填报。 三、“三问三查”,激发多重叠加效应 抚顺市分局创新推行“三问三查”标准化工作法,让每次走访入户都能精准对接企业需求。一问政策知晓,排查政策传导情况,面对面讲解汇率避险、跨境电商惠企政策、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政策等内容,补齐宣传覆盖短板。二问急难愁盼,排查企业运营情况,详细记录涉外企业在融资贷款、资金周转、汇率风险等方面实际困难,摸清企业实需诉求。三问建议意见,排查外汇服务情况,征求经营主体对外汇局、银行在政策传导、服务对接、平台搭建等的意见建议,找准服务薄弱环节。2026年以来,联合相关部门深度走访企业80余家,以“三问三查”工作法构建起“走访摸排-问题收集-按需施策-反馈优化”的全链条服务闭环,通过清单化管理助推服务落地,真正实现“一次走访、多重赋能”,显著提升了外汇服务的精准度和企业获得感。 四、实干为要,讲好暖心服务故事 外汇惠企便民志愿服务队成员带着真心走访辖区经营主体,用实际行动解决一个个难题,让温暖直达民心。辖区某碳素企业表示“以前总怕麻烦影响资金周转,现在用手机银行就能办,方便多了”;辖区某化工企业表示“双边期权买入,花小钱锁定风险,不用忧心成本变动,让我们有更多的精力去谈订单了”;辖区某贸易企业表示“有现成案例作参考,流程简单不复杂,开展汇率风险管理更有底了”……这份有温度的服务,既推动政策落地,更温暖企业人心,擦亮了抚顺外汇惠企便民志愿服务队的亲民品牌,让党建品牌成为引领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精神标识和行动号令。 2026-03-24/liaoning/2026/0324/24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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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6年2月,银行结汇14338亿元人民币,售汇11362亿元人民币。2026年1-2月,银行累计结汇34385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25819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6年2月,银行结汇2064亿美元,售汇1636亿美元。2026年1-2月,银行累计结汇4927亿美元,累计售汇3701亿美元。 2026年2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41684亿元人民币,对外付款39211亿元人民币。2026年1-2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96406亿元人民币,累计对外付款88185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6年2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6001亿美元,对外付款5645亿美元。2026年1-2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13817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12640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银行,售汇是指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和机构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2026-03-24/liaoning/2026/0324/24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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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6年2月,银行结汇14338亿元人民币,售汇11362亿元人民币。2026年1-2月,银行累计结汇34385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25819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6年2月,银行结汇2064亿美元,售汇1636亿美元。2026年1-2月,银行累计结汇4927亿美元,累计售汇3701亿美元。 2026年2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41684亿元人民币,对外付款39211亿元人民币。2026年1-2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96406亿元人民币,累计对外付款88185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6年2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6001亿美元,对外付款5645亿美元。2026年1-2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13817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12640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银行,售汇是指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和机构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2026-03-18/hunan/2026/0318/29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