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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4日,2025年“一带一路”国际帆船赛在北海举办,来自全球的30支队伍参赛。国家外汇管理局北海市分局联合中国建设银行北海分行前往比赛报到现场,开展外籍来华人员支付便利化宣传活动。通过在比赛报到现场设立固定宣传点,发放宣传折页,引导外籍参赛人员了解外币兑换政策,提升外籍参赛人员对外币兑换政策的认识,增强其来华支付便利化政策获得感。 2025-12-05/guangxi/2025/1205/33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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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业务咨询电话一览表(2025年10月) 2025-10-13/shanghai/2025/1013/23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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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业务咨询电话一览表(2025年10月) 2025-10-13/shanghai/2025/1013/23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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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公司境外上市应当在什么时候办理登记?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4年版)〉的通知》(汇发〔2024〕12号)4.3.4审核原则第2条: 境内公司原则上应在境外发行活动结束之日起或超额配售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境外上市登记,登记完成后领取业务登记凭证。 2025-12-12/tianjin/2025/1212/29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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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依法申请获取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以下简称福建省分局)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特编制本指引。 一、申请 申请人向福建省分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填写《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九条之规定,提供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以及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等,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等相应身份证明复印件。 (一)书面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也可向福建省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以下简称受理机构)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口头申请。福建省分局原则上不受理口头申请,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申请,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申请表》,申请人予以签名或盖章确认。 二、受理 福建省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由福建省分局国际收支处受理。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591-87846947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20号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国际收支处。邮政编码:350003 。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由福建省分局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福建省分局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福建省分局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答复 福建省分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批准后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会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福建省分局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福建省分局可以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福建省分局认为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福建省分局认为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可以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福建省分局按下列情形予以答复,出具《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 (一)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二)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三)申请公开的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或者不属于政府信息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福建省分局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对不予公开的内容说明理由。除能够作区分处理外,需要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福建省分局可以不予提供。 (四)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内容为要求提供属于公报、报刊、书籍等公开出版物的,可以告知获取的途径。 (五)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六)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七)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福建省分局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八)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九)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且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 (十)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或查询相关办理情况的,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视情况可以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十一)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按照申请人要求方式寄送《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后,以电话录音、电子邮件已读回执等方式明确告知申请人送达信息,并以此作为送达依据。 申请人有证据证明福建省分局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要求福建省分局更正。福建省分局无权更正的,可以转送有权更正的行政机关处理并告知申请人,或者告知申请人向有权更正的行政机关提出。 申请人应当合法使用从福建省分局获得的信息,不得利用获得的信息从事违法活动。 附件:1.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回执 2025-12-01/fujian/2018/0724/6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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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现机构改革后县域外汇管理不缺位、服务不降质、政策不断链,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分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宁波市分局)组织金融机构启动“走进县域”系列外汇与跨境政策宣讲活动,通过理念宣贯、政策解读、案例讲解等,促进外汇政策精准直达县域市场主体。今年以来,先后主办8场宣讲活动,覆盖宁波所有县域,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及涉外企业近500人参加。 一、主动下沉,本外币协同拓展政策支持场景 外汇局宁波市分局秉持“金融为民”理念,持续推动政策资源下沉、服务重心下移,主动解读外汇便利化政策、外汇市场形势,就跨境投融资、汇率避险等问题现场回应县域市场主体关切。同时,坚持本外币协同,围绕货币信贷政策工具箱、跨境人民币对外贸易投资实务等内容开展宣讲,延伸政策支持场景。 二、因地制宜,打通外汇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结合区域经济发展特点,外汇局宁波市分局指导银行外汇自律机制定制专项宣讲方案。在北仑聚焦自贸区企业跨境投融资与汇率避险需求;在镇海开展“诚信兴商助企惠民”专题宣传;在慈溪、余姚重点讲解跨境人民币使用与汇率风险管理;在象山、宁海、奉化则侧重外贸企业风险中性理念与政策性工具应用,因地制宜确保每场宣讲“对症下药”“精准直达”。宣讲会后,参会企业代表感慨道:“以前一直担心县里外汇局撤销后,外汇政策会离我们越来越远,现在专家上门讲解,用真实案例说话,一听就懂,一学就会。” 三、汇银协调,推动外汇服务和产品走进万家 “走进县域”系列宣讲活动邀请银行国际业务专家现场深入讲解各具特色的线上金融产品,教学“网上办”“线上办”。如,在慈溪宣讲会中,慈溪农商行等银行工作人员聚焦县域外贸企业实需,介绍外汇产品特色、业务范围和操作方法等,让企业无需奔波往返,即可实现外汇业务线上申请、自动审批、实时成交;在奉化宣讲活动中,建设银行宁波市分行重点推介“海外服务”一站式平台,助力涉外企业健康发展。企业表示,“通过手机银行就能办理远期锁汇,随时查看汇率、一键成交,就像网购一样方便。” 2025-12-03/ningbo/2025/1203/24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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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漳州市分局依托“汇·龙江”党建品牌,成功举办“龙江·汇课堂”企业汇率风险管理经验交流会。辖区内14家主要银行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参会,共同探索服务实体经济、应对汇率波动的有效路径。一是聚焦实践,共享经验做法。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和兴业银行四家机构代表分别围绕国有企业、中小微企业、资本项目、经常项目等领域汇率风险管理实践,交流特色做法与典型案例,为参会机构提供了有益参考。二是深入研讨,凝聚服务共识。与会人员围绕当前汇率风险管理的共性难点与破解思路开展交流,剖析实际问题,总结成熟经验,提升服务质效。 2025-11-28/fujian/2025/1128/25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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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2025年6月末我国对外证券投资资产分国家/地区及分居民持有者部门数据。统计显示,2025年6月末,我国对外证券投资资产(不含储备资产)16942亿美元。其中,股权类投资10763亿美元,债券类投资6179亿美元。资产分布在前五位的国家/地区是中国香港、美国、开曼群岛、英属维尔京群岛和英国,投资金额分别为8161亿美元、3307亿美元、1252亿美元、672亿美元和392亿美元。2025年6月末,我国持有对外证券资产的部门主要是非银行金融机构、银行和非金融部门,投资金额分别为9584亿美元、4728亿美元和2629亿美元,占我国对外证券投资总额的57%、28%和16%。 2025-12-02/fujian/2025/1202/25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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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10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3433亿美元,较9月末上升47亿美元,升幅为0.14%。 2025年10月,受主要经济体货币政策及预期、宏观经济数据等因素影响,美元指数上涨,全球金融资产价格总体上涨。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上升。我国经济基础稳、优势多、韧性强、潜能大,长期向好的支撑条件和基本趋势没有变,有利于外汇储备规模保持基本稳定。 2025-11-10/guizhou/2025/1110/18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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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常项目收支企业核准; (二)境外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核准; (三)境内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核准; (四)外币现钞提取、出境携带、跨境调运核准; (五)跨境证券、衍生产品外汇业务核准 ; (六)境内机构外债、跨境担保核准; (七)境内机构(不含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外债权核准; (八)资本项目外汇资金结汇核准; (九)资本项目外汇资金购付汇核准; (十)经营或者终止结售汇业务审批; (十一)非银行金融机构经营、终止结售汇业务以外的外汇业务审批; (十二)金融机构本外币转换核准; (十三)外汇行政处罚信息。 2025-12-02/fujian/2018/0712/6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