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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6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朱鹤新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全国金融系统工作会议要求,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措施。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认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全面总结2024年经济工作,深刻分析当前经济形势,总结提炼我们党对经济工作的规律性认识,系统部署2025年经济工作,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指导性,为做好明年经济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李强总理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做好明年经济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会议强调,当前外部环境变化带来的不利影响加深,但我国经济基础稳、优势多、韧性强、潜能大,长期向好的支撑条件和基本趋势没有变。外汇管理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形势的科学判断上来,全面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继续紧紧围绕防风险、强监管、促发展工作主线,扎实做好外汇管理各项工作。 会议指出,2025年外汇管理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守正创新、系统集成,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化外汇领域改革开放,助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持续提升外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推动银行外汇展业改革提质扩面,营造“越诚信越便利”的外汇政策环境。以科创企业为重点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支持跨境电商、海外仓等贸易新业态创新发展,深化外商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改革,助力稳外贸、稳外资。二是推进外汇领域深层次改革和高水平开放。稳步扩大金融市场制度型开放,支持中长期资本入市。创新优化自由贸易试验区外汇管理政策,鼓励首创性、集成式探索。积极支持区域战略实施,支持上海、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三是防范化解外部冲击风险。完善外汇市场“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维护国际收支基本平衡。四是加强和完善外汇监管。强化非现场监管能力建设,严厉打击地下钱庄等外汇违法违规活动,维护外汇市场健康秩序。五是完善外汇储备经营管理,保障外汇储备资产安全、流动和保值增值。六是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做深做实中央巡视“后半篇文章”,以整改实效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为基层松绑减负。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坚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会议要求,外汇管理部门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干字当头、求真务实,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为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国家外汇局总会计师,驻人民银行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局机关各部门、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2024-12-20/jiangxi/2024/1220/26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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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外汇管理信息,提高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制定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 本指南所称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西省分局(以下简称江西省分局)政府信息包括江西省分局及所辖市分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可以对外公开的外汇管理政府信息,具体分为以下九类: (一)领导信息:江西省分局在职局领导介绍等情况; (二)机构设置:江西省分局内设机构、辖内市分局机构信息; (三)分局动态:江西省分局及所辖市分局工作动态、外汇管理重要新闻; (四)政策法规:外汇管理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 (五)管理信息:我省外汇管理过程中形成的业务资格名单信息、外汇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查询、江西省分局系统具有外汇检查处罚权单位名单、全省现行有效外汇执法证信息等。 (六)行政审批:行政审批的有关规定、条件和申请材料要求等。 (七)业务指南:江西省分局各类外汇业务办理指引。 (八)特色服务:根据本地外汇管理业务对外发布的服务信息。 (九)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对外公开的外汇管理政府信息。 二、信息编排体系 江西省分局政府信息依照内容进行分类编排。不同类别的政府信息依照公开形式、业务管理范围、发布时间等规则进行分别编排。 三、信息公开方式 江西省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大类。 (一)主动公开信息。可通过以下渠道公开: 1、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府网站江西省分局子网站(http://www.safe.gov.cn/jiangxi/); 2、其它方式。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信息具体情况,依照申请人要求的方式或其他适宜方式予以公开。 四、信息获取方式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获取方式。 1、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府网站江西省分局子网站搜索功能或在线浏览《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西省分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及相应具体栏目获得所需信息。 2、通过江西省分局其它信息发布渠道,如新闻发布会等其他形式获取所需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获取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应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西省分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指引》的规定,向江西省分局提出申请。江西省分局将依据申请内容和处理情况作出答复。 五、信息公开受理部门 江西省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部门为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西省分局国际收支处,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91-86613451 传真号码:0791-86618604 通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铁街25号 邮政编码:330008 六、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于江西省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可通过电子邮件、来信来函等方式向江西省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反映。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江西省分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024-12-20/jiangxi/2024/1220/26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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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提升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水平,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银行外汇业务尽职免责规定(试行)》(汇发〔2024〕33号,以下简称《尽职免责规定》),进一步明确银行外汇业务审核责任边界,激励银行“能干、愿干、敢干”,更好支持和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尽职免责规定》共四章29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在总则中明确适用范围、免责对象、责任界定和举证责任。明确免除的是银行可能承担的与行政处罚相关的法律责任。银行申述提出尽职免责事项,应当提供充分证据予以证明。尽职免责的评议由全国及省级外汇市场自律机制负责组织。二是梳理形成8类尽职免责情形,并明确每类情形的基本内涵、适用条件,为执法评议提供标准。三是明确申述评议程序,包括银行发起申述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局(以下统称外汇局)审议后提交外汇市场自律机制进行组织评议等环节。其中,是否启动评议由外汇局集体审议决定,地市分局案件启动评议的审议工作由省级外汇检查部门归口管理。四是明确申述评议程序不计入行政处罚办理期限。 前期,《尽职免责规定》已在广东、上海、深圳进行试点,得到银行积极反馈和欢迎,并于2024年9月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经充分研究论证,大部分意见已吸收采纳,具体采纳情况详见《关于<银行外汇业务尽职免责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反馈》。 下一步,国家外汇管理局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国金融系统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围绕防风险、强监管、促发展工作主线,加力推动银行外汇展业改革提质扩面,稳步推进《尽职免责规定》在全国范围内落实落地,促进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政策惠及更多经营主体,提升外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2024-12-27/jiangxi/2024/1227/26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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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银行外汇风险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试行)》(汇发〔2024〕32号,以下简称《报告办法》)。《报告办法》是《银行外汇展业管理办法(试行)》配套的规范性文件,旨在推动银行树立风险为本理念,对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暴露、早处置,预防和遏制外汇违法违规活动,更好保障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实现既“放得活”又“管得住”。《报告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报告办法》共四章23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银行外汇风险交易报告责任。要求银行制定外汇风险交易信息监测标准,建立健全监测系统,并开展监测分析,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报送外汇风险交易报告。二是明确外汇风险交易信息报送范围,包括涉及涉嫌虚假贸易、虚假投融资、地下钱庄、跨境赌博、骗取出口退税、虚拟货币非法跨境金融活动以及其他涉嫌违法违规跨境资金流动活动的信息。三是明确外汇风险交易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外汇风险交易基本情况和拟采取的处置措施等。四是明确银行需采取的内部管理措施,包括内控制度、配套系统、资料留存及保密管理等。 下一步,国家外汇管理局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国金融系统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推动银行建立健全外汇风险交易监测体系,有效防范跨境资金异常流动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推动外汇展业改革更好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 2024-12-27/jiangxi/2024/1227/26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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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便利跨国公司资金归集使用,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在上海、北京、江苏、浙江、广东、海南、陕西、宁波、青岛和深圳等10省市优化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政策。 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允许跨国公司境内成员企业间错币种借贷用于经常项目跨境支付业务,降低企业资金融资成本;二是简化备案流程及涉外收付款相关材料审核,提升企业跨境收支便利化水平;三是允许跨国公司根据宏观审慎原则自行决定外债和境外放款的归集比例,便利企业跨境资金运营管理;四是支持跨国公司主办企业通过国内资金主账户代境外成员企业办理其与境内成员企业或境外主体之间的集中收付,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将不断优化跨国公司跨境资金管理政策,加大对跨国公司跨境投融资便利化的支持力度,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4-12-20/jiangxi/2024/1220/26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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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局,各全国性中资银行: 为了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保障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预防和遏制外汇违法违规活动,维护外汇市场秩序,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银行外汇展业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展业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银行外汇风险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见附件),现予印发,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适用《展业办法》模式进行外汇展业的银行,应当按照《办法》规定,建立健全外汇风险交易信息监测系统,报送外汇风险交易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局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内分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管理检查司反馈。 特此通知。 附件:银行外汇风险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试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4年12月26日 2024-12-27/jiangxi/2024/1227/26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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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局,各全国性中资银行: 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明确银行外汇业务审核责任边界,指导银行统筹促便利和防风险,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了《银行外汇业务尽职免责规定(试行)》(见附件),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局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内分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及时对接所在地外汇市场自律机制,按制度做好尽职免责申述评议工作。执行中如遇问题,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管理检查司反馈。 特此通知。 附件 :银行外汇业务尽职免责规定(试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4年12月26日 2024-12-27/jiangxi/2024/1227/26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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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朱鹤新会见由香港金管局总裁余伟文率领的香港银行公会代表团。双方就当前宏观经济金融形势、巩固和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等议题进行了交流。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郑薇、徐志斌陪同会见。 2024-12-20/jiangxi/2024/1220/26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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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结售汇数据时间序列 2024年银行结售汇数据(分地区) 2023年银行结售汇数据(分地区) 2022年银行结售汇数据(分地区) 2021年银行结售汇数据(分地区) 2020年银行结售汇数据(分地区) 2025-02-14/jiangxi/2025/0214/26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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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四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2933亿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7866亿元,服务贸易逆差3383亿元,初次收入逆差1881亿元,二次收入顺差331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逆差12933亿元。 2024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30117亿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54812亿元,服务贸易逆差16340亿元,初次收入逆差9412亿元,二次收入顺差1057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四季度净误差与遗漏)逆差31546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4年四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807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2496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473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263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46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逆差1807亿美元。 按美元计值,2024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4220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7679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2288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1319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148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四季度季净误差与遗漏)逆差4416亿美元。 按SDR计值,2024年四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367亿SDR,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889亿SDR,服务贸易逆差358亿SDR,初次收入逆差199亿SDR,二次收入顺差35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逆差1367亿SDR。 按SDR计值,2024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3176亿SDR,其中,货物贸易顺差5782亿SDR,服务贸易逆差1724亿SDR,初次收入逆差995亿SDR,二次收入顺差111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四季度净误差与遗漏)逆差3322亿SDR。(完) 2024年四季度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 项 目 行次 亿元 亿美元 亿SDR 1. 经常账户 1 12933 1807 1367 贷方 2 81231 11349 8587 借方 3 -68297 -9543 -7220 1.A 货物和服务 4 14483 2023 1531 贷方 5 74707 10438 7897 借方 6 -60224 -8415 -6366 1.A.a 货物 7 17866 2496 1889 贷方 8 67019 9364 7084 借方 9 -49153 -6868 -5196 1.A.b 服务 10 -3383 -473 -358 贷方 11 7688 1074 813 借方 12 -11071 -1547 -1171 1.A.b.1 加工服务 13 210 29 22 贷方 14 232 32 25 借方 15 -22 -3 -2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87 12 9 贷方 17 236 33 25 借方 18 -148 -21 -16 1.A.b.3 运输 19 -647 -90 -68 贷方 20 2342 327 248 借方 21 -2989 -418 -316 1.A.b.4 旅行 22 -3735 -522 -395 贷方 23 864 121 91 借方 24 -4599 -642 -486 1.A.b.5 建设 25 222 31 23 贷方 26 366 51 39 借方 27 -145 -20 -15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196 -27 -21 贷方 29 11 2 1 借方 30 -207 -29 -22 1.A.b.7 金融服务 31 -3 0 0 贷方 32 76 11 8 借方 33 -79 -11 -8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716 -100 -76 贷方 35 99 14 11 借方 36 -816 -114 -86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635 89 67 贷方 38 1354 189 143 借方 39 -720 -101 -76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848 118 90 贷方 41 2027 283 214 借方 42 -1179 -165 -125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63 -9 -7 贷方 44 51 7 5 借方 45 -114 -16 -12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24 -3 -3 贷方 47 30 4 3 借方 48 -54 -8 -6 1.B 初次收入 49 -1881 -263 -199 贷方 50 5780 807 611 借方 51 -7660 -1070 -810 1.C 二次收入 52 331 46 35 贷方 53 744 104 79 借方 54 -413 -58 -44 2. 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5 -12933 -1807 -1367 2.1 资本账户 56 3 0 0 贷方 57 6 1 1 借方 58 -3 0 0 2.2 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9 -12937 -1807 -1368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60 -15110 -2111 -1598 其中:2.2.1.1 直接投资 61 -865 -120 -92 2.2.1.1.1直接投资资产 62 -2113 -295 -223 2.2.1.1.1.1 股权 63 -2204 -308 -233 2.2.1.1.1.2 关联企业债务 64 91 13 10 2.2.1.1.2直接投资负债 65 1247 175 132 2.2.1.1.2.1 股权 66 1776 248 188 2.2.1.1.2.2 关联企业债务 67 -528 -74 -56 2.2.2 储备资产 68 2173 304 230 2.2.2.1 货币黄金 69 0 0 0 2.2.2.2 特别提款权 70 156 22 16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71 28 4 3 2.2.2.4 外汇储备 72 1990 278 210 2.2.2.5 其他储备 73 0 0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4 / / /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季度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的折算方法为,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平均汇率折算得到。 4.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 5.初步统计,2024年四季度,我国直接投资负债中资本金新增305亿美元(折约2188亿元人民币)。 6.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024年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 项 目 行次 亿元 亿美元 亿SDR 1. 经常账户 1 30117 4220 3176 贷方 2 294432 41236 31061 借方 3 -264315 -37016 -27886 1.A 货物和服务 4 38472 5391 4059 贷方 5 270851 37932 28572 借方 6 -232379 -32541 -24514 1.A.a 货物 7 54812 7679 5782 贷方 8 243421 34091 25679 借方 9 -188609 -26412 -19897 1.A.b 服务 10 -16340 -2288 -1724 贷方 11 27430 3840 2893 借方 12 -43770 -6129 -4617 1.A.b.1 加工服务 13 818 115 86 贷方 14 901 126 95 借方 15 -83 -12 -9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265 37 28 贷方 17 796 111 84 借方 18 -531 -74 -56 1.A.b.3 运输 19 -3971 -556 -419 贷方 20 8039 1126 848 借方 21 -12010 -1682 -1267 1.A.b.4 旅行 22 -15018 -2102 -1584 贷方 23 2842 398 300 借方 24 -17860 -2501 -1884 1.A.b.5 建设 25 601 84 63 贷方 26 1202 168 127 借方 27 -601 -84 -63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859 -120 -90 贷方 29 175 24 18 借方 30 -1033 -145 -109 1.A.b.7 金融服务 31 26 4 3 贷方 32 290 41 31 借方 33 -264 -37 -28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2542 -356 -268 贷方 35 724 101 76 借方 36 -3266 -457 -345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1768 248 187 贷方 38 4644 650 490 借方 39 -2875 -402 -303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2963 415 312 贷方 41 7574 1060 799 借方 42 -4612 -646 -487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282 -40 -30 贷方 44 136 19 14 借方 45 -418 -59 -44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109 -15 -11 贷方 47 108 15 11 借方 48 -217 -30 -23 1.B 初次收入 49 -9412 -1319 -995 贷方 50 20882 2926 2204 借方 51 -30293 -4245 -3199 1.C 二次收入 52 1057 148 111 贷方 53 2700 378 285 借方 54 -1643 -230 -173 2. 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5 -31546 -4416 -3322 2.1 资本账户 56 -4 -1 0 贷方 57 14 2 1 借方 58 -18 -3 -2 2.2 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9 -31542 -4415 -3322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60 -35956 -5038 -3793 其中:2.2.1.1 直接投资 61 -12005 -1684 -1271 2.2.1.1.1直接投资资产 62 -12333 -1728 -1303 2.2.1.1.1.1 股权 63 -9296 -1302 -981 2.2.1.1.1.2 关联企业债务 64 -3037 -426 -322 2.2.1.1.2直接投资负债 65 327 45 32 2.2.1.1.2.1 股权 66 4177 585 439 2.2.1.1.2.2 关联企业债务 67 -3850 -540 -407 2.2.2 储备资产 68 4414 623 472 2.2.2.1 货币黄金 69 0 0 0 2.2.2.2 特别提款权 70 65 9 7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71 -1 0 0 2.2.2.4 外汇储备 72 4350 614 465 2.2.2.5 其他储备 73 0 0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4 1429 196 146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季度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的折算方法为,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平均汇率折算得到。 4.2024年初步数为一、二、三季度平衡表正式数与四季度平衡表初步数累加得到。其中,2024年四季度初步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四季度初步数的金融账户、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同样含净误差与遗漏。2024年一、二、三季度正式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金融账户和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均不含净误差与遗漏,净误差与遗漏项目单独列示。 5.初步统计,2024年,我国直接投资负债中资本金新增908亿美元(折约6488亿元人民币)。 6.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025-02-14/jiangxi/2025/0214/26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