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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深化跨境投融资外汇管理改革有关事宜的通知》(汇发〔2025〕43号,以下简称《通知》),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斌就《通知》相关内容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通知》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为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关于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决策部署,近年来,国家外汇管理局按照系统集成、稳妥有序的思路持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在充分调研了解银行、企业、个人有关外商直接投资(FDI)、跨境融资、资本项目收入支付等外汇业务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定《通知》,不断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水平,助力吸引和利用外资,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问:《通知》在深化外商直接投资(FDI)外汇管理改革方面有哪些安排? 答:一是取消外商直接投资(FDI)前期费用基本信息登记。境外投资者在境内设立FDI企业前需要汇入前期费用的,可直接开立相关账户并汇入资金。 二是取消FDI企业境内再投资登记。FDI企业以外汇资本金及其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开展境内再投资,被投资企业或股权出让方无需办理接收境内再投资登记,相关资金可直接划转至相关账户。此项政策前期已在部分省市试点,运行良好,现推广至全国实施。 三是允许FDI项下外汇利润境内再投资。明确FDI企业境内合法产生的外汇形式利润、境外投资者合法取得的外汇利润,可以在境内进行再投资。 四是便利非企业科研机构吸引利用外资。明确境内非企业科研机构接收境外资金,参照FDI企业办理相关登记和汇兑手续。此为前期在部分省市实施的“科汇通”试点,现推广至全国。 问:《通知》在深化跨境融资外汇管理改革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 答:一是扩大科创类企业跨境融资便利,将全国范围内高新技术、“专精特新”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跨境融资便利化额度统一提高至等值1000万美元,将部分依托“创新积分制”遴选的符合条件的企业的跨境融资便利化额度提高至等值2000万美元。 二是简化参与跨境融资便利化业务的企业签约登记管理要求,不再要求相关企业在签约登记环节提供上一年度或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问:《通知》在资本项目收入支付方面带来哪些便利? 答:一是缩减资本项目外汇收入及其结汇所得人民币在境内支付使用的负面清单,取消不得用于购买非自用住宅性质房产的限制。 二是优化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业务。允许银行依据客户合规经营情况和风险等级等,自行决定事后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率,提升企业便利化业务体验,助力优化外资来华投资兴业环境。 三是便利境外个人境内购房结汇支付。将在粤港澳大湾区试点实施的港澳居民购房结汇支付便利推广至全国。境外个人在满足房地产主管部门和各地购房资格条件下,可以在取得房地产主管部门的购房备案证明文件之前,凭购房合同或协议先行在银行办理购房所涉外汇资金结汇支付,后续再向银行补交购房备案证明文件。 问:缩减资本项目外汇收入及其结汇所得人民币在境内支付使用的负面清单有何考虑? 答:现行资本项目外汇收入及其结汇所得人民币在境内支付使用的负面清单中,包括不得用于购买非自用的住宅性质房产。该项政策是在房地产市场过热背景下,各部门先后出台一系列针对房地产企业和行业的调控政策。国家外汇管理局从防范“热钱”投机炒作角度,配合出台了“非房地产企业的资本金、外债等资金不得用于建设、购买非自用房地产”的措施,为房地产市场阶段性平稳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近年来,国内房地产市场形势已发生变化,房地产行业相关宏观调控措施已优化调整。基于此,相关外汇管理措施有必要加以优化调整,以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助力房地产市场稳健发展。 问:优化境外个人境内购房结汇支付政策有何考虑? 答:《通知》出台前,境外个人境内购房办理资金结汇支付,需提供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的购房备案证明文件,而房地产企业或二手房出让方通常要求先收到首付款才办理网签。为解决业务实际办理中的困难问题,在深入调研基础上,国家外汇管理局针对港澳居民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购房试点实施“先结后补”便利措施,即购房者在取得房地产主管部门的购房备案证明文件之前,可先凭购房合同或协议先行办理结汇支付,后续再补交备案证明文件。相关试点取得积极反响和效果。 为满足更多境外个人在境内工作、生活等合理购房需求,推动区域融合和人才流动,国家外汇管理局此次将粤港澳大湾区试点实施的结汇支付便利化政策推广至全国。需要强调的是,境外个人境内购房结汇支付便利仅是在银行办理资金结汇支付时的审核程序优化,并未改变现行境外个人境内购房政策。享受政策便利的前提是境外个人符合房地产主管部门和各地购房资格条件。 2025-09-16/zhejiang/2025/0916/22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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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市场风云变幻,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已成常态,抗风险能力相对薄弱的民营企业,在出海征途中面临严峻的汇率风险考验。在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指导下,浙江银行业精准聚焦民企需求,“因企施策”推出一系列创新举措,为民营企业“走出去”保驾护航。 拓展小币种结售汇 畅通贸易“毛细血管” “以前做沙特订单,美元结算汇率折算两次,成本高、风险大。”深耕中东市场的浙江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坦言。针对其沙特里亚尔等小币种收汇占比增加的需求,工商银行温州分行精准对接,率先为其开通沙特里亚尔等小币种直接结售汇服务。“现在沙特里亚尔收汇当天就能兑换人民币,速度快、成本低,心里踏实多了!”该负责人表示。工行近年来新增沙特里亚尔、阿联酋迪拉姆等多个结售汇小币种,有效解决了民营企业开拓新兴市场的后顾之忧。 政府性担保“撑腰” 民企避险轻装上阵 “汇率波动大,想锁汇没有衍生授信,又怕占用宝贵资金,两头为难。”浙江德嘉新材料有限公司负责人道出无奈。针对民营中小微企业普遍面临的保证金压力,工商银行嘉兴分行联合当地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创新推出“政府担保+汇率避险”专项服务。该企业通过政府担保增信,无需缴纳保证金,就成功办理了200万美元的汇率避险业务。“减少了流动资金支出!政府担保介入,银行服务到位,我们做汇率避险的胆子大了。”该模式显著降低了民企中小微企业的资金门槛和负担。 定制避险产品 化解“持汇”“用汇”两难 “我们外汇使用已有安排,可手上人民币又吃紧,真是左右为难!”面对美元汇率高位波动,台州市今上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负责人道出了不少外贸民企的困境。建设银行台州分行主动为其“问诊把脉”,量身定制外汇掉期业务,助其即时获得人民币资金纾解周转压力,同时保留美元未来结汇主动权。 类似地,计划“走出去”的浙江联大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也担忧:“日常结汇需要人民币资金,未来对外投资又需购汇,汇率波动易造成亏损。”邮储银行温州分行则为其提供了“近结远购外汇掉期”解决方案,助公司同时锁定近端结汇和远端购汇汇率,有效规避风险并降低财务成本。外汇掉期工具灵活匹配现金流、精准对冲风险敞口的优势,为面临类似难题的民企提供了高效新路径。 汇率风险是民企搏击国际市场必须跨越的关口,在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引领下,浙江银行业正以“丰富结售汇币种、降低避险成本、定制避险产品”等一系列精准组合拳,持续优化民营企业汇率避险服务生态,为浙江民营经济扬帆远航注入更稳健的金融动能。 2025-11-13/zhejiang/2025/1113/22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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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扩大高水平开放,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深化跨境投融资外汇管理改革有关事宜的通知》(汇发〔2025〕43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主要内容: 一是深化跨境投资外汇管理改革。取消外商直接投资前期费用基本信息登记。取消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登记,将在部分省市试点的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免登记政策扩大至全国。允许外商直接投资项下外汇利润境内再投资。将在部分省市试点的境内非企业科研机构接收境外资金(“科汇通”)政策扩大至全国,便利非企业科研机构吸引利用外资。 二是深化跨境融资外汇管理改革。扩大跨境融资便利,将高新技术、“专精特新”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跨境融资便利化额度统一提高至等值1000万美元。将部分依托“创新积分制”遴选的符合条件的企业的跨境融资便利化额度进一步提升至等值2000万美元。简化相关登记管理,对于参与跨境融资便利化业务的企业,在签约登记环节不再要求提供上一年度或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三是优化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政策。缩减资本项目收入使用负面清单,取消不得用于购买非自用住宅性质房产限制。优化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允许银行在统筹便利化服务和风险防范前提下,依据客户合规经营情况和风险等级等自行决定便利化业务事后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率。允许境外个人在满足房地产主管部门及各地购房资格条件下,在取得房地产主管部门的购房备案证明文件之前,凭购房合同或协议先行在银行办理购房所涉外汇资金结汇支付,后续再向银行补交购房备案证明文件,便利境外个人境内购房结汇支付。境内购房结汇支付便利不改变境外个人境内购房政策。 下一步,国家外汇管理局将持续推进外汇领域改革开放,支持经营主体合法合规的跨境投融资活动,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5-09-16/zhejiang/2025/0916/22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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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局各市分局,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各政策性银行浙江省分行,各国有商业银行浙江省分行,交通银行浙江省分行,邮政储蓄银行浙江省分行,浙商银行,浙江农商联合银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杭州分行,杭州银行,浙江网商银行,各城市商业银行杭州分行,杭州联合银行,各外资银行杭州分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支持绿色金融发展,推动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并促进资金流入维护外汇市场稳定,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同意,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以下简称“外汇局浙江省分局”)决定在辖内开展绿色外债试点。 为保障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外汇局浙江省分局制定了《浙江省绿色外债试点业务指引(试行)》(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2025年12月5日起施行。请外汇局各市分局及时将文件转发至辖内金融机构。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外汇局浙江省分局(外汇管理二处)反馈。联系人:陈缨;联系方式:0571-87686189。 附件:浙江省绿色外债试点业务指引(试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 2025年11月3日 2025-11-07/zhejiang/2025/1107/22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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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支持绿色金融发展,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在上海、北京、天津、河北、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湖北、广东、四川、宁波、厦门、青岛、深圳等16省市开展绿色外债业务试点,鼓励非金融企业将跨境融资资金用于绿色或低碳转型项目。 试点政策主要针对境内非金融企业从非居民融入本、外币资金且专项用于支持符合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相关规定条件的绿色或低碳转型项目,允许这类项目更少占用企业全口径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从而扩大投资绿色发展或低碳转型项目企业的跨境融资规模上限,同时相关外债登记由银行直接办理,提升绿色外债业务办理便利化水平,有利于吸引全球金融资源向我国绿色低碳发展等领域有序聚集。 下一步,国家外汇管理局将更好统筹开放与安全,持续提升跨境融资便利化,助力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5-09-05/zhejiang/2025/0916/22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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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5年7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28.2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96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4.06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57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24.22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39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9.4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33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8.8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63万亿美元)。 2025年1-7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179.15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4.96万亿美元)。 2025-09-05/zhejiang/2025/0916/22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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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8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3222亿美元,较7月末上升299亿美元,升幅为0.91%。 2025年8月,受主要经济体货币政策预期、宏观经济数据等因素影响,美元指数下跌,全球金融资产价格总体上涨。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上升。我国经济运行稳中有进,展现出强大韧性和活力,为外汇储备规模保持基本稳定提供支撑。 2025-09-16/zhejiang/2025/0916/22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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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进出口规模44022亿元,同比增长4%。其中,货物贸易出口22076亿元,进口15484亿元,顺差6593亿元;服务贸易出口2651亿元,进口3811亿元,逆差1160亿元。服务贸易主要项目为:运输服务进出口规模1805亿元,旅行服务进出口规模1793亿元,其他商业服务进出口规模1078亿元,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进出口规模715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5年7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出口3459亿美元,进口2699亿美元,顺差760亿美元。 2025-09-05/zhejiang/2025/0916/22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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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8日至19日,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召开2026年全省人民银行、外汇管理工作会议暨总行党委巡视整改动员部署会议,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2026年中国人民银行工作会议暨全国外汇管理工作会议决策部署,总结2025年工作,分析当前形势,部署2026年重点工作。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兼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局长刘玉苓作工作报告。冯子兴、杨仁荣、郭锐、闫真宇出席会议。 会议认为,2025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全省人民银行、外汇局系统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总行总局、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统筹推进党的建设与业务履职,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一是党建引领履职作用有效发挥。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开展循迹溯源学习,贯通推进巡视、审计等各项整改,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聚焦“3+X”精准开展政治监督。二是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落实有力。保持融资总量平稳增长,用好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强化利率政策执行和监督,促进社会综合融资成本低位运行。三是金融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质效提升。统筹推进金融“五篇大文章”,区域金融改革示范作用有效发挥,科技、绿色、普惠小微、数字经济、养老产业贷款增速均高于各项贷款增速。四是重点领域金融风险防控扎实推进。做好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中小金融机构、房地产等重点领域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协同相关部门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五是跨境人民币和外汇管理工作高效协同。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推动自贸区新一轮便利化政策落地,高水平开放试点扩面增效,持续优化汇率避险服务。六是金融管理和服务提质增效。提升支付、征信、国库、科技、现金、统计等管理服务质效,持续优化县域金融管理服务。七是内部管理进一步规范。 会议要求,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省人民银行、外汇局系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总行、总局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继续落实好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质效,深化区域金融改革,支持高水平对外开放,持续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金融风险,为浙江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金融力量。2026年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深化循迹溯源学习。强化党委对外汇工作的领导,推动党建和外汇业务融合。着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常态长效推进作风建设。 二是有效落实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引导信贷合理增长,注重盘活存量金融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强化利率政策执行和监督,促进社会综合融资成本低位运行。用好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是着力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质效。开展“科技金融深化年”专项行动,迭代升级“浙科联合贷”服务模式,发挥好债券市场“科技板”作用,深化杭州、嘉兴科创金融改革。积极探索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融合发展,统筹推进养老、消费和数字金融工作。 四是有效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金融风险。强化监测预警,引导金融机构提升风险管理和合规经营水平。认真落实宏观审慎管理要求。全面加强金融监管,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 五是不断提升金融支持开放型经济水平。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推动高水平开放试点,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提升外汇管理服务水平。进一步优化汇率避险服务,引导各方树立汇率风险中性理念。 六是持续优化金融管理与服务。深入实施支付便利化工程,常态长效优化外籍来华人员、老年人等群体支付服务环境。贯彻落实好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推进数字人民币应用。 会议强调,要把抓好总行党委巡视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党的建设和巡视整改的部署要求上来,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整改责任,紧盯整改进度,确保整改质效,举一反三加强各项制度建设,贯通一体推进巡视和内部巡察、审计等整改,以巡视整改成效为全省人民银行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2026-01-22/zhejiang/2026/0122/23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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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6日上午,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召开2025年金融支持浙江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外汇局浙江省分局外汇综合处处长余牛出席并回答记者提问。以下为文字实录: 问:刚才从发布会中了解到,2025年,浙江省外汇局在便利外汇资金结算、深化跨境投融资等方面推出了不少政策措施,想请问,今年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有哪些具体的思路和举措,来支持浙江外资外贸稳定发展? 答:过去一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浙江外汇管理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持续提升。全年,实现跨境收支顺差3022亿美元,同比增长8.9%;实现结售汇顺差2721亿美元,同比增长11.9%,双顺差继续位列全国首位。我们围绕支持外贸稳定发展、深化跨境投融资改革等重点工作,出台政策支持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和自贸区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建设,落地绿色外债等试点政策,支持跨境电商等贸易新业态主体更加便利办理外汇业务;扎实推进银行外汇展业改革,更好实现提升业务办理效率和有效防控外汇风险。 2026年,我们将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工作部署,围绕构建“更加便利、更加开放、更加安全、更加智慧”外汇管理体制机制要求,持续推进外汇领域改革创新,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为浙江外经贸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力量。 第一,践行外汇为民宗旨,继续提升浙江跨境金融服务能力,满足各类主体用汇需求。加大力度支持跨境电商、市场采购等贸易新业态发展,支持支付机构、银行自动批量审核交易信息,便捷办理资金结算。优化个人用汇服务,提升外籍来华人员、企业涉外员工等用汇便利。进一步完善汇率风险管理,引导金融机构开发更加简单好用的汇率避险产品,降低企业成本。以“提升县域跨境金融服务三年行动”为抓手,建立外汇服务站、包干联系制度,优化“之江易汇”服务程序,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的外汇服务,持续提升县域涉外主体满意度。 第二,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继续深化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赋予浙江的各项外汇便利化举措。支持浙江自贸试验区建设,推进新一轮跨境贸易投融资便利化政策试点落地。以支持科技创新和绿色发展为重点,扩大高水平开放试点,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不断提升金融机构外汇展业能力,做好外汇展业改革与经常项下、资本项下便利化政策的融合试点,确保优质企业最大范围享受外汇便利化政策。着力提升政策宣传和传导质效,提升经营主体获得感。 第三,强化监管协同,筑牢安全底线。进一步巩固完善外汇监管,强化省市联动、行局协同、本外币一体化的事中事后联合监管,强化科技赋能,深化非现场监管能力建设,保持对地下钱庄、出口骗税等违法违规活动的高压打击。也希望广大经营主体,坚持诚信兴商理念,远离地下钱庄和网络炒汇,努力营造“越诚信越便利”外汇环境。 2026-01-29/zhejiang/2026/0129/23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