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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于2018年4月19日(星期四)上午10时,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就2018年一季度外汇收支数据有关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并答记者问。 主持人 胡凯红: 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国务院新闻办今天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高兴地请来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司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女士。请她向大家介绍2018年一季度外汇收支数据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提问。现在先请王司长做介绍。 2018-04-19 10:00:27 王春英: 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下面,我首先通报2018年一季度我国外汇收支情况,然后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2018年一季度,全球经济继续稳步复苏,国际金融市场波动有所增加。我国经济运行延续稳中向好态势,转型升级深入推进,质量效益持续提升。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双向波动并保持基本稳定,汇率预期合理分化。外汇局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推动跨境资本流动均衡管理。总体来看,2018年一季度,我国跨境资金流动保持平稳,境内外汇市场供求自主平衡。 2018-04-19 10:01:24 王春英: 从银行结售汇数据看,2018年一季度,银行结汇2.76万亿元人民币(等值4342亿美元),售汇2.8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4525亿美元),结售汇逆差1155亿元人民币(等值183亿美元)。从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看,银行代客涉外收入5.3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8456亿美元),对外付款5.3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8349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顺差707亿元人民币(等值107亿美元)。 2018年一季度,我国外汇收支状况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第一,银行结售汇逆差大幅下降,涉外收付款呈现顺差。2018年一季度,按美元计价,银行结汇同比增长16%,售汇增长9%,结售汇逆差183亿美元,同比下降55%;银行代客涉外收入同比增长25%,支出增长19%,涉外收付款顺差107亿美元,去年同期为逆差252亿美元。 2018-04-19 10:02:50 王春英: 第二,外汇市场供求继续呈现自主平衡格局。从银行结售汇数据看,2018年1至3月份逆差分别是9亿、82亿和92亿美元。如果再考虑远期结售汇、期权等外汇供求影响因素,2018年以来我国外汇供求仍呈现基本平衡。例如,一季度由期权交易形成的外汇供给为99亿美元,其中3月份增加外汇供给41亿美元。 第三,售汇率同比小幅下降,外汇融资规模回升。2018年一季度,衡量购汇意愿的售汇率,也就是客户从银行买汇与客户涉外外汇支出之比为64%,较2017年同期下降4个百分点,说明企业购汇意愿有所下降,借用外汇贷款的情况增多。2018年3月末,我国银行的境内外汇贷款余额较上年末增加118亿美元,企业海外代付、远期信用证等进口外币跨境融资余额较上年末上升77亿美元。 2018-04-19 10:04:48 王春英: 第四,结汇率同比保持稳定,近期市场主体持汇意愿有所下降。2018年一季度,衡量结汇意愿的结汇率,也就是客户向银行卖出外汇与客户涉外外汇收入之比为62%,较2017年同期上升0.1个百分点,说明市场主体结汇意愿基本平稳。2018年2、3月份,我国银行的境内外汇存款余额分别下降49亿和65亿美元,改变了1月份的上升局面。 第五,银行远期签约结售汇逆差逐步收窄。2018年一季度,银行对客户远期结汇签约同比增长71%,远期售汇签约增长103%,远期结售汇签约逆差178亿美元,呈逐月收窄态势,1至3月份远期结售汇逆差分别为113亿、44亿和20亿美元,说明人民币汇率预期更趋稳定。 第六,外汇储备余额总体回升。截至2018年3月末,我国外汇储备余额为31428亿美元,较2017年末增加29亿美元。 以上就是我要通报的2018年一季度外汇收支主要统计数据。下面,欢迎大家就我国外汇收支状况有关问题提问。 2018-04-19 10:06:31 主持人 胡凯红: 谢谢王司长,下面开始提问。 2018-04-19 10:08:23 中央电视台记者: 最近国际形势错综复杂,您如何看待今年以来跨境资金流动形势?如何判断今年的走势?谢谢。 2018-04-19 10:09:16 王春英: 关于今年以来的跨境资金流动情况,从刚才通报的数据来看,我觉得要把它精炼成一句话的特点是:跨境资金双向流动形势更加稳定、外汇供求自主平衡格局进一步巩固。具体来看: 第一,市场主体的涉外收入、支出以及结汇、售汇都呈现平稳增长。一季度,银行代客涉外收入同比增长25%,涉外支出增长19%,银行结汇增长16%,售汇增长9%,说明我国市场主体涉外经济活动总体上是有序推进的,而且是稳步提升的。 2018-04-19 10:10:12 王春英: 第二,企业、个人结售汇与银行等市场机构的外汇买卖自求平衡。一方面,从企业和个人的结售汇来看,平衡状况比较好,延续了大概有半年多的小幅顺差和逆差交替的走势。今年1-3月份,银行代客结售汇分别是顺差23亿美元、逆差16亿和26亿美元;另一方面,在外汇市场中,远期和期权交易引起的外汇供求,还有参与到银行间外汇市场的一些境外机构的外汇买卖等,都是其他主要的外汇供求因素,与企业、个人结售汇差额之间形成平衡关系,实现了市场的自主出清。 2018-04-19 10:17:21 王春英: 第三,主要渠道的外汇供求都比较平稳。从一季度看,银行代客货物贸易结售汇顺差同比增长2%;直接投资资本金项下结售汇延续了与去年年底基本相当的顺差规模;个人购汇逐月小幅回落,一季度累计购汇同比下降1%。 第四,外汇储备余额总体稳定。一季度储备总体上升,各月之间有所波动,主要体现了资产价格和汇率等非交易价值变动的影响。 最后,人民币汇率在市场力量推动下呈现了有升有贬、双向波动的态势。一季度,人民币兑美元汇率中间价升值3.9%,主要体现在1月份升值了3.2%,2月份以来双向小幅波动更加明显。 2018-04-19 10:24:11 王春英: 从今年全年的走势来看,我国跨境资金仍将保持双向流动、总体平衡的局面。国内来看,政策和经济基本面支撑因素更加稳固。前不久在博鳌亚洲论坛上,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主旨演讲,再次明确了中国扩大开放的决心,并且提出了大幅放宽市场准入、创造更有吸引力的投资环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等具体措施,我们相信政策效果会逐步显现。同时,从前两天统计局发布的数据也可以看到,我们经济开局是非常良好的,一季度国内生产总值GDP增长6.8%,制造业采购经理人指数PMI连续20个月处于50%的荣枯线以上的扩张区间,全年6.5%的增长目标还是有助于提振市场信心的。从金融风险防控的角度看,我们也做了非常严密的部署,包括推动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等,这些都为金融市场稳定和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非常坚实的基础。 2018-04-19 10:29:46 王春英: 从国际上看,全球经济复苏的势头还是没有改变,IMF在预测全球2018年经济增速的时候,仍然比2017年要高,主要的经济体货币政策正常化的进程依然还是符合市场预期的。当然,在外部的环境中,我们也看到不稳定因素继续存在。近期的国际金融市场波动性还是有所上升,但我们觉得稳定因素目前仍占主导地位。因此我们相信,我国跨境资金流动总体平衡和平稳运行的大格局不会改变。谢谢。 2018-04-19 10:34:55 美国国际市场新闻社记者: 您刚才提到现在外部因素存在不稳定性,我们知道现在中美贸易情况是非常不稳定,而且有可能出现恶化。我们在外汇管理上会采取什么样的措施?会不会考虑加强跨境资本的流动管理或者是采取其他的措施?去年我们国际收支经常账户和非储备性金融账户均呈现顺差,理论上来讲,如果包含净误差遗漏,国际收支应该是保持经常项目顺差,而资本项目是逆差的格局,这样保持国际收支的整体平衡。去年出现的双向的顺差形势是否可以持续?谢谢。 2018-04-19 10:37:28 王春英: 中美贸易摩擦是近期大家非常关注的热点问题,我国的有关部门都及时进行了回应,大家也都有所关注。我们也对中国跨境资金流动可能受到的影响进行了深入分析。从目前看,中美贸易摩擦对我国国际收支影响总体可控。 首先,我国经常账户收支更趋平衡并且保持在合理区间的格局不会变。近年来,中国经常账户收支持续处于基本平衡的合理区间,2017年经常账户顺差与GDP之比为1.3%。未来在内外部经济和政策环境影响下,经常账户收支可能更趋平衡。短期来看不排除个别季度会有波动,但中长期看,经常账户收支将是一个平稳、有序的发展过程。主要原因:一是经常账户中服务贸易是一个比较大的逆差,未来逆差增幅有望趋缓。旅行逆差对服务贸易逆差的影响较大,近年来境内居民境外旅行、留学等需求集中释放,未来在达到一定高位后增幅将趋缓;而且随着国内经济转型升级,中国在服务贸易出口中的竞争优势将逐步积累。二是经常账户中的投资收益逆差状况有望逐步改善。在国内企业稳步、有序“走出去”政策或者市场动力的推动下,中国对外投资结构将不断优化。随着收益较高的直接投资增加,并且进入正常、平稳经营周期,境外投资收益状况也会进一步好转。因此,在货物贸易更加平衡的情况下,综合来看,中国的经常账户收支能够继续在合理区间内保持基本稳定。 2018-04-19 10:38:10 王春英: 其次,我国跨境资金流动平稳运行的经济基础不会变。国内经济基本面依然是影响我国跨境资本流动的根本性因素,当前国内经济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不断巩固,中国经济韧性较强,市场回旋空间较大。同时,中国对外开放新格局仍会有序推进,金融市场双向开放将有利于跨境资本均衡流动。此外,贸易保护主义并不被国际市场看好,欧元区、日本等经济体持续复苏等因素,都会抑制美元汇率大幅走强,这也有助于中国跨境资本流动的稳定。因此,中国跨境资金双向流动、总体平衡的局面不会发生比较大的变化。 当然,我们也会持续关注中美贸易摩擦的进展情况,客观评估、及时研判。实际上,我们认为,适应或者是应对外部冲击或外部环境变化,最根本的方法仍旧是做好自己的事情,保持国内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为此,外汇局将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一方面,继续推进贸易投资便利化,以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为重点,深化外汇管理改革,稳步有序地推进资本项目和外汇市场双向开放,服务国家全面开放新格局和实体经济发展。另一方面,以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为重点,完善跨境资本流动管理框架,防范跨境资本流动风险,保障外汇储备安全、流动和保值增值,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 2018-04-19 10:41:25 凤凰卫视记者: 刚刚提到扩大对外开放的措施,我们关注到外汇局之前发布了一些消息,说要推进QDII的改革,以及增加QDLP的额度,下一步有没有具体的安排和考虑?市场上比较关注QDLP的试点会不会扩展到其他地区。谢谢。 2018-04-19 10:56:30 王春英: 今年对于中国来讲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改革开放40周年,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外汇管理部门一定会坚持做好各方面工作:深化外汇管理改革,推动金融市场双向开放,服务国家全面开放新格局;同时,维护外汇市场稳定,防范跨境资本流动风险,保障外汇储备安全、流动、保值增值,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 2018-04-19 10:59:08 王春英: 从外汇管理政策角度来说,我们可以把它具体解读为几种内涵:一是适应我国经济和金融市场对外开放需要,支持外贸创新发展,稳步推进资本账户可兑换,深化人民币汇率市场化形成机制改革,建立健全更加开放和有竞争力的外汇市场,进一步提升跨境贸易投资自由和便利化的程度。二是强化外汇市场监管能力建设,健全跨境资本流动宏观审慎管理和微观市场监管两位一体的管理体系,严厉打击外汇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国家金融稳定和经济安全。三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外汇管理法律法规,强化国际收支统计基础,打造数字外管平台,构筑安全外管体系。四是加强外汇储备的运营能力建设,积极支持“一带一路”和国际产能合作,确保外汇储备安全、流动和保值增值。 2018-04-19 11:00:55 王春英: 关于资本市场开放,我们会稳妥有序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促进金融市场双向开放,在这方面会持续推进境内股票和债券市场的开放,完善债券通,研究沪伦通,支持沪港、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完善QFII、RQFII、QDII等外汇管理制度。积极支持国内有能力和有条件的企业开展真实合规的对外投资。优化金融服务和营商环境,促进外商来华投资稳定增长。同时,我们还会健全开放和有竞争力的外汇市场。 2018-04-19 11:04:13 王春英: 关于您具体问到的QDII问题,前几天在外汇局网站上发布了有关QDII政策的新闻稿,这项工作在稳步进行中。外汇局会秉承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针对不同类型机构的业务特征,综合考虑QDII机构管理资产规模、内控合规、额度使用情况等,按照资产管理能力或者资产规模一定比例来分配额度。而且按照惯例,额度最新的情况会于每月末在外汇管理局政府网站上公布,欢迎大家关注和监督。 经外汇局同意,上海、深圳两地从2017年底就启动了新一轮的QDLP和QDIE相关工作,市场反映也是积极的。近日,外汇局落实习总书记在博鳌亚洲论坛2018年年会提出来的扩大开放要求,根据上海和深圳试点需求和外汇形势,拟增加这两个地方的总额度。下一步,也会根据试点和国际收支状况来稳步支持金融市场开放。 2018-04-19 11:10:05 第一财经记者: 目前全球主要央行先后实施或考虑货币政策正常化,想了解一下这些外部政策因素对我国跨境资金流动会有哪些影响?谢谢。 2018-04-19 11:16:06 王春英: 过去几年,随着全球经济的逐步复苏,发达经济体货币政策调整主要经历了两个阶段,对全球汇市和国际资本流动产生了不同影响。第一个阶段,主要发达经济体货币政策明显分化。美国经济率先复苏,失业率持续下降,美联储逐步退出量化宽松货币政策并启动加息;由于经济依然低迷,欧元区、日本等经济体央行继续实施宽松货币政策。这种经济运行和货币政策方向上的较大差异,导致美元汇率出现较快升值,我们看到2014年下半年到2017年初,美元指数从80左右升破103,最高涨幅近30%,使得新兴经济体在这一阶段普遍面临货币贬值和资本外流压力。第二个阶段,主要发达经济体货币政策趋同但进程有所不同。从2016年起,欧元区经济复苏势头开始好转,欧央行开始启动货币政策正常化,逐步降低购债规模,并计划在未来停止购债。2017年后,欧元区政治稳定性有所增强。同时,英国、加拿大等国央行开始加息。在此情况下,市场对欧元区等经济体复苏和货币政策调整的预期增加。对美国政府政策的期待有所减弱、更趋理性,总体上压制了美元的升值势头,2017年美元指数回落9.9%,这期间新兴经济体货币贬值和资本流出压力明显缓解,我国跨境收支也趋向基本平衡。由此可见,全球主要央行货币政策正常化在不同阶段会产生不同的传导效应,对国际汇市和资本流动的影响也不一样,目前的情形仍有助于中国国际收支保持基本平衡。 2018-04-19 11:18:08 王春英: 未来如果全球经济持续复苏,主要经济体货币政策正常化将是必然选择,但对我国的影响依然可控。第一,此次全球经济复苏是一个缓慢的过程,并且还存在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主要央行货币政策调整将是温和、渐进的过程。第二,主要发达经济体货币政策正常化进程不同,将会继续对美元汇率形成下行压力。如市场预期美联储加息进程已经进入后半段,欧元区等其他主要经济体货币政策正常化刚刚开始,这也能够避免全球流动性过快收紧。第三,我国经济基本面持续较好,金融市场运行总体稳健,市场主体对美联储等货币政策调整的适应能力和应对经验进一步提升,有助于积极化解外部环境变化的影响。 因此,总的来说,对于全球主要经济体货币政策调整的影响需要客观分析、密切关注,当前我国国际收支运行状况也能够更好地适应有关变化。谢谢。 2018-04-19 11:20:57 中国金融时报记者: 请问王司长,我国的外债余额一直在增长,背后的主要原因您认为是什么?会不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另外,我们国家对于外债方面管理的政策会不会有变化?谢谢。 2018-04-19 11:22:37 王春英: 你看问题很全面。从外债构成结构看,2017年我国外债增长主要由两个方面推动:第一,货币与存款比2016年末增长比较多,增长了1246亿美元,占全年外债总规模增长的42%,主要是银行的跨境融资大幅提高。第二,债务证券比2016年末增长1079亿美元,占全年外债总规模增长的37%,反映了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对外开放程度不断提升的影响。如果分季度来看,2017年外债增长主要集中在第二和第三季度,分别增长了1249亿美元和1172亿美元,第四季度的外债增长是355亿美元,增速明显放缓。 2018-04-19 11:23:21 王春英: 当前,我国外债风险总体可控,从以下几方面来做解释:第一,从外债风险指标来看,2017年末,中国的负债率、债务率和偿债率等指标都在国际公认的安全线之内。负债率是外债余额比上GDP,债务率是外债余额比上货物和服务贸易出口收入,偿债率是中长期外债还本付息和短期付息额之和比货物和服务贸易出口收入。这几个比例都在国际公认的安全线以内。第二,从短期外债看,2017年末短期外债占总外债的比例保持相对平稳的水平,低于历史最高水平大概10个百分点。同时,2017年末我国短期外债和外汇储备之比是35%,也是在合理的范围内。从短期外债结构看,因为中国是一个贸易大国,所以短期外债中,企业之间的贸易信贷、银行贸易融资等和贸易有关的信贷占比有四成,这部分短期外债实际是有贸易背景的,偿债风险有限。第三,近期借债主体的风险意识提高,对外币债务做套期保值的企业越来越多了,我们觉得这样既可以很好的管理好微观风险,也有助于降低宏观风险。 2018-04-19 11:27:58 王春英: 目前,外汇局正在会同人民银行研究进一步完善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政策,充分发挥其逆周期调节作用,统筹平衡好“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防范跨境融资风险、促进国际收支平衡”的关系,充分发挥管理政策的前瞻性和协调性,确保外债风险总体可控。实际上,我们也强化了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借用外债的管理,例如,除有特殊规定外,房地产企业、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不得借用外债;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外债结汇需要经过外汇局批准等。 2018-04-19 11:35:19 中新社记者: 今年以来,国际金融市场波动性有所上升,我们也看到国际经济金融形势有很多不确定性,您认为这对我国跨境资金流动会产生什么影响?谢谢。 2018-04-19 11:42:15 王春英: 今年以来,国际金融市场波动性有所上升,但我国跨境资金流动依然保持总体稳定、基本平衡。回顾今年以来的国际金融市场,波动性的确有所增强,有几个表现:年初美联储加息预期有所增强,股票估值水平创历史新高的美国股票市场率先开始阶段性振荡,1月底2月初,美国股票指数较快下跌,导致全球主要股指随之调整,美国国债收益率也较快上升。最近受中美贸易摩擦的影响,美国股市再次振荡加剧。在此情况下,市场避险情绪明显上升,反映市场避险情绪的VIX指数一度上升至2015年8月以来的最高点;同时,美元指数在1月份下降了3.2%以后企稳,并转为区间波动。在外部市场变化中,今年以来我国跨境资金流动依然稳定,外汇供求延续自主平衡,人民币汇率稳中有升、双向波动,并没有受到较大影响。 2018-04-19 11:42:58 王春英: 这说明,当前我国外汇市场适应外部环境变化的能力进一步提升,有条件更好地应对国际经济金融市场运行中的各种影响。第一,国内经济金融稳定是基础,改革开放政策是保障,这些内部因素还会发挥根本性作用。第二,在经历了一段时间的跨境资金流动较大变化后,我国市场主体的涉外收支行为更加理性,跨境收支和结售汇主要从实际出发,市场预期和需求呈现多元化,有助于避免单向的集中操作,这是比较好的变化。第三,市场主体风险意识也有所增强,当前很多企业借用外债后主动考虑开展套期保值,这对我国外汇供求的影响更加中性。我们观察到,2017年远期、期权和掉期等银行代客外汇衍生产品交易增长21.6%,2018年前两个月衍生品交易占全部银行代客外汇交易的比重进一步上升。外汇局一直通过自身或商业银行引导市场主体树立风险中性、财务中性意识,积极适应汇率双向波动,并要求银行做好相关服务。此外,近年来,跨境资本流动宏观审慎管理也积累了很多经验,可以更好地适应和应对形势的变化。 2018-04-19 11:48:27 主持人 胡凯红: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王司长,谢谢各位。 2018-04-19 11:52:40 (原文载于中国网) 2018-08-24/hebei/2018/0827/11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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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加强外汇市场监管,依法严厉查处各类外汇违法违规流出和流入行为,打击虚假、欺骗性交易行为,维护外汇市场稳健运行,切实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部分外汇违规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案例1:天津滨海海通物流有限公司逃汇案 2015年1月至2016年1月,天津滨海海通物流有限公司虚构转口贸易背景,使用其他公司已经提货的海运提单,对外付汇4651.8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和第十四条,构成逃汇行为,严重扰乱外汇市场秩序,金额巨大,性质恶劣。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以罚款1105万元人民币。 案例2: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逃汇案 2015年1月至2016年12月,广东省汕头市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虚构转口贸易背景,使用无效提单,对外付汇1761.02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和第十四条,构成逃汇行为,严重扰乱外汇市场秩序,性质恶劣。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以罚款577万元人民币。 案例3:成都伟翼商贸有限公司逃汇案 2015年6月,成都伟翼商贸有限公司虚构转口贸易背景,使用虚假提单,对外付汇425.28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和第十四条,构成逃汇行为,严重扰乱外汇市场秩序,性质恶劣。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以罚款130万元人民币。 案例4:浙江巨雄进出口有限公司逃汇案 2016年2月,浙江巨雄进出口有限公司虚构转口贸易背景,使用其他公司已经提货的海运提单,对外付汇524.76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和第十四条,构成逃汇行为,严重扰乱外汇市场秩序,性质恶劣。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以罚款137.52万元人民币。 案例5:广西北投升龙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逃汇案 2016年12月至2017年2月,广西北投升龙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虚构转口贸易背景,使用虚假提单,对外付汇1338.22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和第十四条,构成逃汇行为,严重扰乱外汇市场秩序,性质恶劣。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以罚款450万元人民币。 案例6:天津浩华民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外汇违规汇入案 2015年6月,天津浩华民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虚构出口贸易背景,以“预收货款”名义汇入200万美元,构成外汇违规汇入行为。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处以罚款20万元人民币。 案例7:连云港裕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非法结汇案 2015年7月至9月,江苏连云港裕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构造虚假合同办理资本金汇入并结汇489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和《外国投资者境内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第九条,构成非法结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处以罚款98万元人民币。 案例8:如皋诚阳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非法结汇案 2016年6月28日,江苏如皋诚阳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构造虚假合同办理资本金汇入并结汇280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和《外国投资者境内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第九条,构成非法结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处以罚款40万元人民币。 案例9:徐州海盛电子有限公司非法结汇案 2016年12月,徐州海盛电子有限公司虚构资金用途办理资本金汇入999.99万美元,结汇后供个人挪作他用,未用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构成非法结汇行为。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处以罚款123.4万元人民币。 案例10:南通市通州区硕青机械有限公司非法结汇案 2017年3月至4月,江苏南通市通州区硕青机械有限公司构造虚假合同办理资本金汇入并结汇800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和《外国投资者境内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第九条,构成非法结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处以罚款110万元人民币。 案例11:招商银行泉州分行违规办理内保外贷案 2013年10月至2015年10月期间,招商银行泉州分行在办理内保外贷签约及履约购付汇时,未按规定对贷款资金用途、预计还款来源、担保履约可能性及相关交易背景进行尽职审核和调查。 该行上述行为违反《跨境担保外汇管理规定》第十二条及第二十八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213.19万元人民币,并处罚款580万元人民币。 案例12:中国工商银行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行违规办理内保外贷案 2013年12月至2016年1月期间,中国工商银行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行在办理内保外贷签约及履约购付汇时,在存在贷款使用报文内容无法辨认、展期意向函未体现担保项下资金使用情况、履约金额大于贷款金额等明显问题的情况下,未按规定对担保项下资金用途、资金使用情况及相关交易背景进行尽职审核和调查。 该行上述行为违反《跨境担保外汇管理规定》第十二条及第二十八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没收违法所得67万元人民币,并处罚款120万元人民币。 案例13:韩亚银行(中国)天津分行违规办理内保外贷案 2014年8月至2016年8月期间,韩亚银行(中国)天津分行在办理内保外贷签约及履约购付汇时,未按规定对债务人主体资格、交易过程中的货权流转情况及相关交易背景进行尽职审核和调查。 该行上述行为违反《跨境担保外汇管理规定》第十二条及第二十八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没收违法所得36.6万元人民币,并处罚款200万元人民币,暂停对公结售汇业务3个月。 案例14:民生银行太原分行违规办理内保外贷案 2014年9月至2015年8月期间,民生银行太原分行在办理内保外贷签约及履约购付汇时,未按规定对债务人还款资金来源进行尽职审核和调查。 该行上述行为违反《跨境担保外汇管理规定》第十二条及第二十八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207万元人民币,并处罚款160万元人民币。 案例15:中国农业银行新乡分行违规办理内保外贷案 2016年12月,中国农业银行新乡分行在办理内保外贷签约及履约购付汇时,未按规定对担保项下资金用途及相关交易背景进行尽职审核和调查,也未对贷款资金用途进行持续监督和跟踪。 该行上述行为违反《跨境担保外汇管理规定》第十二条及第二十八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47.21万元人民币,并处罚款100万元人民币。 案例16:哈尔滨银行沈阳分行违规办理预收货款结汇案 2015年5月至2015年7月,哈尔滨银行沈阳分行未对企业出口合同、发票等单证及其外汇收支一致性进行尽职审核,违规办理货物贸易预收货款结汇业务。 该行上述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责令限期改正,处罚款40万元人民币。 案例17:招商银行江门分行违规办理个人贸易收汇案 2015年11月至2017年5月,招商银行江门分行违规通过个人外汇储蓄账户办理跨境贸易货款收汇业务。 该行上述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责令限期改正,处罚款16万元人民币。 案例18:中国建设银行泰安分行违规办理外债资金结汇案 2016年2月至5月,中国建设银行泰安分行未按规定审核留存有关企业结汇资金用途的合同及发票等资料,在未审核企业外债结汇资金用途与合同约定是否一致的情况下,违规为企业办理外债资金结汇业务。 该行上述行为违反《外债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及《外债登记管理操作指引》第六章中“银行审核材料”与“审核要素”中的有关规定。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处罚款40万元人民币。 案例19:工商银行滨州新城支行违规办理货物贸易结汇案 2016年2月至12月,工商银行滨州新城支行未尽职审核企业变更贸易收汇方式背景及外币现钞收汇的必要性,违规办理货物贸易外币现钞收结汇业务。 该行上述行为违反《境内机构外币现钞收付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九条及第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处罚款30万元人民币。 案例20:平安银行宁波分行违规办理转口贸易案 2016年6月至12月,平安银行宁波分行未按规定尽职审查转口贸易真实性,在企业提交的转口贸易交易单证没有提货效力的情况下,违规办理转口贸易付汇业务。 该行上述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50.62万元人民币,并处罚款80万元人民币。 案例21:上海籍张某分拆逃汇案 2016年,张某为实现非法向境外转移资产目的,利用本人及他人共计27人的个人年度购汇额度,将个人资金分拆购汇后汇往境外账户,非法转移资金合计折134.19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七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以罚款46万元人民币。 案例22:陕西籍陈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6年8月至9月,陈某为实现非法向境外转移资产目的,将2600万元人民币打入地下钱庄控制的境内账户,通过地下钱庄兑换外汇汇至其香港账户,金额合计389.06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69万元人民币。 案例23:江西籍唐某分拆逃汇案 2016年1月至10月,唐某为实现非法向境外转移资产目的,利用本人及他人共计69人的个人年度购汇额度,将个人资金分拆购汇后汇往境外多个账户,非法转移资金合计折321.1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七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以罚款150万元人民币。 案例24:江苏籍屠某分拆逃汇案 2016年1月至2017年4月,屠某为实现非法向境外转移资产目的,利用43名境内个人的个人年度购汇额度,将个人资金分拆购汇后汇往境外账户,非法转移资金合计折212.38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七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以罚款72.45万元人民币。(完) 2018-09-07/hebei/2018/0907/11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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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开展“把外汇便利政策送进门,把企业真实需求带回家”宣传培训与调研帮扶活动,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衡水市中心支局罗永进副局长带领外汇科和中国银行衡水分行国际业务部相关人员到衡美纱线有限公司进行调研。 在座谈中,调研组一行听取了该公司负责人关于近年来对外贸易开展情况及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介绍,并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对企业外汇业务发展提出了建议。 针对企业提出的问题,罗永进副局长对外汇局和银行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进一步提高服务效率,缩短业务办理时间。二是结合辖区经济特点,积极向上级行争取政策,为企业量身定制金融产品。三是积极发挥窗口指导作用,加强政策宣传,为支持辖内实体经济发展提供帮助。 2018-08-24/hebei/2018/0824/11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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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省分局“把外汇便利政策送进门,把企业真实需求带回家”工作要求,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承德市中心支局联合承德中行深入辖区重点出口企业—河北鹏涛供应链有限公司进行调研走访。 走访期间,调研组与该公司相关负责同志进行了座谈交流,详细了解企业经营情况,包括出口产品、信贷融资情况、运营情况、进出口收付汇情况、企业下一步发展规划以及目前存在的困难等,并根据企业发展规划、业务需求提供政策指导,为企业出谋划策,切实解决实际困难。 承德市中心支局外汇管理科科长、副科长及相关业务人员,承德中行双滦支行相关人员参加了调研。 2018-08-24/hebei/2018/0824/11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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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廊坊市中心支局组织召开“诚信兴商”暨重点联系企业政策培训会。 此次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邀请人行征信管理部门宣传 “廊坊人行中小企业融资平台”的优势和作用,方便企业多渠道融资。二是通报了近年总局近两年公布的外汇违规案例。三是详细解读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政策法规。四是部署近期重点监测企业现场核查工作。五是对企业在执行政策方面提出的问题进行现场解答。 廊坊市中心支局全体人员、5个县支行(局)部门主管和业务骨干以及廊坊辖内47家重点监测企业共计120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2018-08-24/hebei/2018/0824/11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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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秦皇岛市中心支局举办经常项目外汇管理政策培训会议。 培训会着重对货物贸易项下贸易信贷报告业务的相关政策及要求进行详细解读,并通过具体案例讲解了四种贸易信贷报告的具体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对存在的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对货物贸易企业分类降级标准及B\C类企业管理措施做了重点说明。此外,培训还对服务贸易下各类业务办理要求进行了介绍,以避免企业在今后工作中出现错误。 秦皇岛辖内7家外汇指定银行和52家进出口企业相关业务人员共110余人参加了本次培训。 2018-09-07/hebei/2018/0907/11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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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保定市中心支局应邀对保定市工商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申报及结售汇业务培训。 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结合具体案例,讲解了交易编码和交易附言填报规范;二是通报了国际收支申报及结售汇统计错误类型;三是强调了国际收支申报工作的重要性,要求银行加大内部管理,做到在了解业务的基础上细致申报,认真审核,保证统计数据质量。 保定市工商银行31名外汇业务人员参加了培训。 2018-09-07/hebei/2018/0907/11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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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3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14.99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37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2.2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602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12.7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01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5.3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8488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9.62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52万亿美元)。(完) 2018-08-24/hebei/2018/0824/11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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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11771亿元人民币,支出13831亿元人民币,逆差2060亿元人民币。其中,货物贸易收入10484亿元人民币,支出10884亿元人民币,逆差401亿元人民币;服务贸易收入1287亿元人民币,支出2946亿元人民币,逆差1659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18年3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1862亿美元,支出2188亿美元,逆差326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1658亿美元,支出1722亿美元,逆差63亿美元;服务贸易收入204亿美元,支出466亿美元,逆差262亿美元。(完) 2018-09-07/hebei/2018/0907/11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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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是我国外汇管理改革暨国家外汇管理局成立40周年。40年来,外汇管理工作始终置身并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大局,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对外开放基本国策,在促进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高效集约配置外汇资源的同时,有效应对历次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外汇管理部门积极服务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和“一带一路”建设,在外汇管理持续开放和人民币汇率市场化改革不断推进背景下,成功抵御跨境资本流动高强度风险冲击,在复杂严峻的形势下有效维护了国家经济金融安全,与新时代全面开放新格局和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外汇管理体制机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坚持把外汇管理工作放到党和人民事业大局中谋划,积极为改革开放保驾护航 40年来,外汇管理部门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顺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和我国开放型经济发展趋势,坚持把外汇管理工作放到党和人民事业大局中谋划,不断创新,自我革命,注重与整体经济金融改革配套衔接,在推动人民币可兑换、维护外汇市场稳定、支持国家战略发展和重点领域改革等方面取得了历史性成就。 人民币可兑换程度不断提升,外汇管理助推我国经济对外开放和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不断提高 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要“逐步使人民币成为可兑换的货币”以后,外汇管理部门稳步推进人民币可兑换改革进程,人民币可兑换程度不断提高,为促进跨境贸易投资活动提供了便利的汇兑环境。党的十八大以来,服务贸易强国建设,赋予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更大的外汇管理改革自主权。 经常项目实现完全可兑换。实行经常项目可兑换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成员国的一项基本义务。改革开放早期,我国接受《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第十四条款,对经常性支付采取一定的限制措施。1994年,我国实现经常项目有条件可兑换,取消对中资企业贸易及与贸易有关的非贸易经营性用汇限制。1996年12月,我国正式接受《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第八条款义务,实现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取消所有经常项目对外支付和转移限制。2009年提出外汇管理理念和方式“五个转变”后,2012~2013年对货物、服务贸易外汇管理制度进行改革,取消货物贸易逐笔核销制度,取消服务贸易事前审批,贸易便利化程度大幅提升。 资本项目可兑换达到新高度。实现经常项目可兑换后,党中央、国务院多次对资本项目可兑换改革提出明确要求。外汇管理部门考量促开放和防风险双重目标,按照“先流入后流出、先长期后短期、先直接后间接、先机构后个人”思路,稳妥有序推进资本项目开放,资本项目可兑换程度持续提升。目前,直接投资项目已实现基本可兑换,外债管理从事前审批转向宏观审慎管理。跨境证券投资渠道不断拓展,沪港通、深港通分别于2014年和2016年开通以来,双向累计交易额超14万亿元人民币,2018年累计净流入2254亿元人民币;债券通2017年开通以来,累计交易额近1万亿元人民币,累计净流入1715亿元人民币。 服务金融改革和国家对外战略,充分发挥外汇资源在维护金融机构健康性和服务“一带一路”等重大战略中的积极作用 外汇储备在大规模经营和服务国家战略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面对国际金融市场大幅波动和大规模外汇储备经营挑战,加强中长期战略摆布,审慎优化货币和资产结构,保障安全、流动和保值增值,基本形成适应大规模外汇储备和我国国情的经营管理模式。新世纪以来,我国逐渐摆脱外汇资源短缺状态,外汇储备规模自2006年以来稳居世界第一。 支持金融机构市场化改革。在大型商业银行和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改革中,创造性运用外汇储备充实金融机构资本金。2003年成立汇金公司并向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分别注资225亿美元,2005年、2008年分别向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注资,2007年向国家开发银行注资200亿美元。2015年,外汇储备分别对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补充资本金480亿美元、450亿美元,储备注资解决了大型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不足的问题。经过一系列改革,我国商业银行逐步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资产规模和盈利水平均位居全球前列,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改革进展顺利,职能定位得到进一步明确。 服务走出去重大战略和“一带一路”建设。外汇储备不断拓展多元化运用,坚持商业化原则,为服务实体经济走出去需要发挥了重要作用。2011年成立外汇储备委托贷款办公室,先后牵头设立丝路基金、中拉产能基金和中非产能基金;注资中投国际、国新国际、开发银行和进出口银行;与国际金融公司、泛美开发银行、非洲开发银行等多边开发机构开展联合融资业务。当前,已形成了股债并举、以股为主的投资体系,为“一带一路”建设、国际产能合作等国家战略提供长期稳定资金支持。截至2018年9月末,丝路基金等7家股权机构已累计决策222个项目,覆盖66个国家和地区;与多边开发机构的联合融资业务通过股权和债权累计投资151个项目,覆盖71个国家和地区。 为改革开放保驾护航,在对外开放进程中有效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多次成功应对高强度外部风险冲击 作为开放的大国经济,维护经济金融安全是保障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40年来,外汇管理部门在开放的环境中适应开放,成功应对历次国际金融危机风险冲击,有效维护外汇市场稳定,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为改革开放提供了安全环境。 成功抵御亚洲金融危机冲击。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后,我国出口大幅下滑,国际收支顺差大幅缩小,维护人民币汇率稳定面临较大压力。在坚持经常项目可兑换的同时,外汇管理部门加强真实性审核管理,与海关联合开展进出口报关单联网核查,有力遏制了企业利用假进口报关单骗汇逃汇行为。同时,严格资本项目管理,组织开展外汇大检查,坚决打击外汇黑市。这些措施及时规范了外汇收支秩序,显著增强了市场信心,对人民币汇率保持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1998年至2005年间,中国政府坚守人民币不贬值的郑重承诺,避免了亚洲地区出现竞争性贬值,有力地维护了区域经济金融环境稳定,赢得国际社会一致好评。 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和发达经济体量化宽松货币政策,对我国外汇形势产生巨大的冲击,危机前后跨境资金流动短期内经历剧烈调整。外汇管理部门密切跟踪形势变化,强化跨境资金流动监测预警,迅速启动危机应对。针对危机初期的跨境资金流出压力,出台了提高企业预收和延付货款基础比例、适度调增短期外债余额指标等一系列支持企业的外汇政策;针对此后发达国家实行量化宽松带来的跨境资金大量净流入,启动应对异常资金流入预案,加强了银行结售汇头寸、外商直接投资、境外上市、返程投资等外汇业务管理措施。在加强对跨境资金流出入均衡管理的同时,注意加强外汇储备经营管理,严格控制各类投资产品发行主体和交易对手违约风险,做好流动性安排。这些措施保证了外汇储备总体安全,维护了国际收支平衡和国家经济金融安全,我国在全球经济中的影响力逆势上升。 成功应对外汇市场多次高强度风险冲击。2015年底至2017年初,受国内外多重因素综合作用影响,我国外汇市场几度出现了较严重的“跨境资本大规模流出—外汇储备持续下降—人民币贬值压力增大”负向螺旋,外汇市场形势异常严峻复杂。外汇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采取一系列稳定外汇市场的综合性措施:推进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市场化改革,增强汇率弹性;完善跨境资本流动的宏观审慎管理框架,逆周期调节跨境资本流动;强化微观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外汇违法违规活动;推动金融市场开放,扩大外汇资金流入。在境内外多种因素共同作用下,这些措施使我们成功稳定了外汇市场,避免了可能发生的高强度外汇市场危机,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2018年以来,经济运行稳中有变,外部环境发生明显变化,外汇市场出现边际变化。外汇管理部门深入总结近年来成功应对外汇市场高强度风险冲击的实战经验,多措并举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在复杂严峻的形势下又一次维护了外汇市场稳定和国家经济金融安全。 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市场在外汇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不断增强 40年来,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外汇市场资源配置方式发生了深刻变化。外汇管理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不断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理顺外汇市场供求关系,深化外汇市场建设,完善汇率市场化微观基础,不断增强市场在外汇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外汇资源配置效率不断提高,对促进我国经济对内对外均衡发展和转型升级发挥了积极作用。 人民币汇率市场化程度不断提升 汇率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重要的价格机制和杠杆,完善汇率形成机制,有利于理顺宏观价格信号,提高外汇资源配置效率。随着我国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封闭经济转向开放经济,人民币汇率制度经历了从官定汇率到市场决定、从固定汇率到有管理浮动汇率的重大演变。 从官定汇率到市场决定,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市场化改革迈出重大步伐。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对外汇资源进行计划配给,汇率由官方决定。1979年,为配合外贸体制改革和鼓励企业出口创汇,我国开始实行外汇留成制度,在外汇由国家集中管理、统一平衡的基础上,按照一定比例给予出口企业购买外汇的额度,允许企业通过外汇调剂市场转让多余的外汇,由此逐步形成了官方汇率和市场汇率并存的双重汇率制度。这种双重汇率制度安排使市场机制开始在外汇资源配置中发挥作用,极大地调动了企业出口创汇的积极性,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外汇资源短缺的状态。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对外汇管理体制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1994年初我国宣布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取消了外汇留成制度,建立了全国统一的外汇市场,成立了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全国外汇交易通过银行结售汇体系纳入银行间外汇市场,官方汇率和外汇调剂市场汇率并轨,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在市场化改革方向上迈出了重大步伐。 从盯住美元走向有管理浮动,市场在外汇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不断加强。1994年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后,受制于亚洲金融危机等外部冲击,人民币汇率并没有真正浮动起来,在相当长时间内处于盯住美元的状态。新世纪以来,随着国内外经济环境改善,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的时机日趋成熟。2005年汇率市场化改革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人民币汇率不再盯住单一美元。此后,按照主动性、可控性、渐进性原则,结合内外部环境变化,一直不断完善汇率形成机制。2015年,改进了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报价机制,强调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报价要参考上日收盘汇率,以反映市场供求变化。2016年明确了“收盘汇率+一篮子货币汇率变化”的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形成机制,统筹兼顾了市场供求、保持对一篮子货币基本稳定和稳定市场预期三者之间的关系,提高了汇率机制的规则性、透明度和市场化水平。2017年在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报价模型中引入了“逆周期因子”,并根据形势发展需要,于2018年1月和8月分别取消和重启了“逆周期因子”。宏观审慎因素的引入有利于通过市场化方式逆周期调节对冲外汇市场超调和顺周期波动,在市场化改革进程中维护外汇市场稳定。 不断扩大人民币浮动区间,人民币汇率弹性不断增强。从1994年开始,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人民币对美元交易价浮动幅度为0.3%。经过2007年、2012年和2014年的逐步调整,目前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人民币对美元交易价的日浮动幅度已扩大至中间价的2%,人民币对其他不同货币汇率的波幅已扩大到3%~10%。取消了银行对客户挂牌汇率限制,银行可基于市场需求和定价能力对客户自主挂牌人民币对其他货币汇价,现汇、现钞挂牌买卖价没有限制。随着人民币汇率浮动区间逐步扩大,汇率弹性不断增加,汇率在外汇市场供求中的“自动稳定器”功能更好地发挥,外汇市场资源配置效率进一步提高。 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多层次外汇市场 外汇市场是我国金融要素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效运行的外汇市场能够有效传递汇率信号,促进外汇资源优化配置,为市场主体提供丰富的避险工具,有利于形成合理、均衡的汇率水平。从1994年我国建立统一外汇市场以来,我国外汇市场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境内到全球,逐渐形成了开放包容性、功能完善的多层次外汇市场体系。 外汇市场参与主体多元化。从1994年外汇市场成立以来,经过二十余年的发展,银行间外汇市场已形成境内外各类机构并存、以境内银行为主的格局,参与机构总计673家,其中非银行金融机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84家、非金融企业2家、境外金融机构93家。对外开放方面,境外央行类机构、人民币购售业务境外参加行、境外人民币业务清算行三类境外机构可参与银行间外汇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外机构投资者可参与境内外汇衍生品市场。对内开放方面,简化市场准入,支持非银行金融机构(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等)进入外汇市场。 外汇市场交易产品不断丰富。外汇管理部门大力推进外汇市场建设,不断丰富外汇市场交易产品,更好地满足市场主体日益多样化的外汇需求。银行间市场的可交易货币从最初的美元、港元、日元3种货币,逐步扩展至人民币对美元、欧元、日元、港币、泰铢等27种全球主要货币,能够满足绝大部分的外币交易需求。银行对客户市场的挂牌货币也从最初的美元、港元、日元3种货币,逐步增加到超过30种。外汇市场交易品种日益丰富,从早期仅有即期产品,逐步扩展至即期、远期、外汇掉期、货币掉期和期权等,基本满足了市场主体管控汇率风险的交易需求。 外汇市场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逐步建立了健全高效的外汇市场交易和清算体系,能够满足不同主体在不同市场不同产品上的多样化需求,为培育外汇市场价格形成和传导机制夯实了基础。银行间外汇市场从早期的集中竞价、撮合交易和集中清算模式,逐步发展为具有电子双边询价、双边授信下集中撮合、做市商制度和声讯经纪等多样化交易方式,集中清算、集中净额清算、中央对手清算业务等多样化清算方式,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清算体系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坚定不移深化外汇管理改革,建立健全跨境资本流动“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框架,在构建全面开放新格局进程中不断提高开放经济宏观管理能力 党的十九大明确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外汇管理部门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自信”,坚定“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高质量发展,做好各项工作。 实行更高水平的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不断提高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水平 激发贸易新活力。坚持经常项目可兑换原则,依法保障真实合规的经常项目国际支付与转移。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市场采购贸易、外贸综合服务等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培育外贸新动能。赋予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更大改革自主权,积极支持在相关区域开展外汇管理改革的先行先试,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开展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支持审慎合规的银行为信用优良企业办理贸易收支时实施更加便利的措施。 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积极支持国内有能力、有条件的企业开展真实合规的对外投资,实现与投资目的国互利共赢、共同发展。优化外商来华直接投资金融服务,营造稳定公平透明、法治化、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吸引高质量外商来华直接投资。扩大服务业双向开放,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制度,放宽外汇领域的市场准入,让内外资企业在中国市场中公平竞争。 促进“一带一路”建设经贸畅通和资金融通。坚持扩大开放,不断推动共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实行积极主动的开放政策,推动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全面开放新格局。以共建“一带一路”为重点,支持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积极发展互利共赢的经贸伙伴关系,打造国际合作新平台,为世界共同发展增添新动力。拓展外汇储备多元化运用方式,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按照“依法合规、有偿使用、提高效益、有效监管”的方针,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可持续的资金支持。 坚定社会主义市场化经济改革目标,不断强化市场在外汇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深化外汇管理重点领域改革,进一步增强市场在外汇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理顺汇率价格信号,为市场主体更好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创造更好的条件。 稳妥有序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开放。作为开放型经济的重要内容,资本项目开放要坚持服务国家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战略的宗旨。应当与经济发展阶段、金融市场状况、金融稳定性等相适应,把握好改革方向、节奏和重点,渐进有序推进。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推进改革,重点是推动少数不可兑换项目的开放,坚持交易环节和汇兑环节联动,提高可兑换项目的便利化程度,提高交易环节对外开放程度。 推动金融市场更高层次开放。推动资本项目可兑换和推进资本市场双向开放互为一体,下一步将按照“成熟一项、推出一项”的思路逐步扩大开放。推动金融市场双向开放,改革完善合格机构投资者(QFII、RQFII、QDII、RQDII等)外汇管理制度,债券市场便利并规范境外机构境内发行债券及货币市场工具(熊猫债),衍生品市场支持扩大境内商品期货市场对外开放。逐步扩大互联互通的覆盖范围,完善债券通,推动沪伦通落地,继续扩大基金互认产品范围。支持国内金融机构参与国际金融市场,研究允许中资机构参与离岸人民币市场、证券期货机构开展跨境业务、扩大证券公司结售汇试点等开放措施。规范外资参与上市公司外汇管理,研究允许境内上市公司外资股东直接参与上市公司配售、增发业务,推动实施外籍员工直接参与境内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建立健全开放的、有竞争力的外汇市场。围绕人民币汇率市场化改革和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两条主线,进一步提升外汇市场的深度、广度和活跃度。完善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增强汇率弹性,提高外汇市场资源配置效率。明确外汇交易实需原则内涵,审慎放开非实需交易。扩大市场参与主体,支持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有序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支持境外机构在境内资本市场投融资项下汇率风险管理。丰富外汇交易工具,完善外汇市场套期保值功能与产品体系。优化基础设施,建立包容、竞争和有效监管的交易清算平台。加强市场主体风险教育,引导企业树立“财务中性”的理念,减少押注单边升贬值的行为。 建立健全跨境资本流动“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框架,不断增强开放经济金融管理能力 党的十九大要求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同时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列为三大攻坚战之首。随着我国高水平开放对资本项目可兑换要求不断提高,我国传统以合规监管为主的外汇管理方式,已不能适应开放形势发展需要,急需在总结2015年以来防控跨境资本流动风险冲击经验基础上,引入宏观审慎管理的视角和机制,加快建立并不断完善跨境资本流动“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框架,这是落实“在开放的环境中适应开放,在开放的环境中赢得发展”要求的必然选择。 宏观审慎和微观监管两位一体。宏观审慎从维护金融外汇形势稳定大局出发,逆周期市场化调节跨境资本流动和外汇市场顺周期波动,防止跨境资本流动冲击导致系统性金融风险。微观监管坚持功能监管理念,依法依规维护外汇市场秩序,严厉打击跨境套利和违法违规行为,并保持监管政策和执行标准的跨周期稳定性、一致性和可预测性。宏观审慎和微观监管的“两位”,在于二者理念视角截然不同,从目标看彼此分工明确;宏观审慎和微观监管的“一体”,在于二者互相依存、互为补充,彼此一致的实施主体足以确保目标手段协调一致。宏观审慎管理的引入,为人民币可兑换改革不“翻烧饼”以及微观监管保持跨周期稳定性、一致性和可预测性创造了条件。 加快构建跨境资本流动宏观审慎管理体系。丰富针对企业、个人和银行等各类交易主体的全覆盖宏观审慎管理政策工具箱,密切本外币政策协调配合,综合运用风险准备金、类托宾税、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等政策工具。建立和完善跨境资本流动宏观审慎管理的监测、预警和响应机制。建立健全包括企业、银行在内的系统重要性跨境投融资机构外汇监管制度,从维护全局稳定角度加强对企业跨境投融资行为监测监管力度,研究银行外汇业务微观合规与宏观审慎评估框架(MC & MPA),通过对宏观风险和业务合规性评估,强化跨境资本流动失衡情况下的调节作用。 充实完善外汇市场微观监管机制。一是加强行为监管。强调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构建基于国际惯例的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新机制,打击操纵市场、误导和欺诈投资者行为,创造公平、公正、透明、有效的外汇市场环境。完善外汇批发市场监管指引,建立外汇批发市场监管体系。二是严厉打击外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推进外汇市场行政执法改革,坚持违法必究。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打击虚假欺骗性交易行为、地下钱庄等外汇领域违法违规活动、借助贸易投资渠道的洗钱行为、构造交易套利行为等。重点检查银行等金融机构,严查实质性违规、违法构造交易套利行为。深化跨部门联合监管,加大与反洗钱、公安等部门监管合作。 (原文刊载于《中国金融》杂志2019年第2期) 2019-04-08/hebei/2019/0408/13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