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做好外汇政策宣传和调研帮扶工作,助力实体经济发展,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张家口市分局赴浙江吉利汽车有限公司张家口分公司调研走访。 调研中,调研组一行对企业生产经营、成品销售、产业链条、出口收汇等情况进行了解,并对欧盟加征电动汽车关税对企业的影响进行重点调研,全面了解企业的困难和诉求并作出积极回应,并表示外汇局会一如既往给予企业外汇政策方面的大力支持,将更多外汇便利化政策惠及企业。希望企业与外汇局加强沟通和联系,及时反馈业务经营中的问题,多方努力助推辖区汽车行业健康发展。 2024-12-06/hebei/2024/1206/2316.html
-
为有效推动北京大兴国际机场综合保税区(廊坊区域)贸易与投资发展,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业务规范,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廊坊市分局组织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联合管理委员会、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自贸区服务局召开综合保税区贸易投资发展工作座谈会。 会上,临空联合管委会就综保区和自贸区发展提出工作协调需求,廊坊市分局给予政策解释,并深入探讨了现阶段综保区和自贸区外汇业务发展瓶颈,对区内企业未来发展方向提出了建议,指出企业合规有序开展各项外汇业务的必要性。 2024-12-20/hebei/2024/1220/2317.html
-
国家外汇管理局雄安新区分局,河北省各经营外汇业务银行: 为进一步促进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支持雄安新区高标准高质量建设,国家外汇管理局同意在雄安新区开展“科汇通”政策试点,便利非企业科研机构合规办理外汇业务。为确保政策试点平稳有序开展,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省分局制定了《雄安新区“科汇通”实施细则》,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省分局反馈。 附件:雄安新区“科汇通”实施细则 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省分局 2025年1月10日 2025-01-10/hebei/2025/0110/2325.html
-
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邯郸市分局组织召开产业聚集区外汇“帮扶站”启动会议,在武安钢铁产品聚集区、永年紧固件产品聚集区和曲周涉农产品聚集区建立外汇“帮扶站”。中国银行邯郸分行、武安支行,建设银行邯郸分行、永年支行,农业银行邯郸分行、曲周支行相关负责同志和业务人员,邯郸市分局相关负责同志及业务人员共计20余人参会。 与会各行表示,将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认真履行外汇“帮扶站”职责,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帮扶效果,为邯郸市涉外经济发展贡献自身力量。 2025-01-31/hebei/2025/0208/2320.html
-
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邯郸市分局组织召开个人外汇直连点动员会,进一步优化个人外汇直连点布局,扩大县域个人外汇直连点覆盖面。 会上,邯郸市分局通报了目前邯郸市内个人外汇直连点建设情况,介绍了个人外汇直连点相关职能,并就增强县域直连点建设对到会的银行及网点提出工作要求。 与会各行表示,将进一步加强县域个人外汇直连点建设,提升网点个人外汇业务服务能力,切实发挥好外汇服务阵地与政策宣传窗口的职能。 2025-02-28/hebei/2025/0310/2322.html
-
河北省分局国际收支外汇业务办事指南 2024-12-25/hebei/2024/1225/2324.html
-
2025年全国外汇管理工作会议1月3日至4日在京召开。会议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24年外汇管理工作,分析当前金融外汇形势,研究部署2025年重点工作。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朱鹤新作工作报告。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总会计师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2024年,外汇管理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接受二十届中央第三轮巡视为契机,加强统筹谋划,坚持稳进结合,真抓实干、攻坚克难,各方面工作取得新成效。全年国际收支基本平衡,外汇市场在复杂严峻形势下保持较强韧性。一是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认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扎实推动巡视整改,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外汇支持实体经济质效不断提升。贯彻落实2024年9月26日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推动外债登记由银行直接办理等3项跨境投融资便利化试点扩围。持续提升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水平,以支持科创企业为重点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取消外贸企业名录登记行政许可,推动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扩面提质,支持贸易新业态发展,优化外籍来华人员外汇服务。推动银行外汇展业改革扩围,健全配套制度体系。三是外汇领域高水平开放稳步推进。推动资本项目高质量开放,联合中国人民银行修订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资金管理规定,有序支持境内机构开展跨境证券投资,优化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政策。持续推进外汇市场建设,完善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服务。支持重点区域开放发展,扩大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政策试点。四是开放条件下的监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加强宏观审慎管理,强化逆周期调节和预期引导,促进外汇市场供求平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非现场监管工作机制,严厉打击地下钱庄、跨境赌博、出口骗税等外汇违法违规活动。五是外汇储备经营管理不断完善,年初以来外汇储备规模稳定在3.2万亿美元以上。 会议强调,2025年,外汇管理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决策部署,按照全国金融系统工作会议要求,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守正创新、系统集成,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锚定建立健全“更加便利、更加开放、更加安全”的外汇管理体制机制,实施更加积极有为的外汇管理政策,推动外汇领域深层次改革和高水平开放,防范化解外部冲击风险,为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作出更大贡献。 会议部署了2025年外汇管理重点工作。一是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走好第一方阵,当好“三个表率”,建设模范机关。二是从严从实抓好巡视“后半篇文章”。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标本兼治,以整改实际成效彰显政治担当。三是加力推进外汇便利化改革。继续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将更多科技型企业纳入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引导境外高质量资本投向境内高新技术行业。按照既“放得活”又“管得住”的要求,有序扩展银行外汇展业改革覆盖面。积极支持稳外贸、稳外资,推动贸易便利化政策优化扩围,提升贸易新业态外汇业务便利化水平,促进外商投资汇兑便利。建立外汇管理政策评估机制。四是加力推进外汇领域制度型开放。优化境内企业境外上市资金管理,推进企业外债管理改革,持续完善跨国公司资金池政策。建设开放多元、功能健全、竞争有序的外汇市场,引导金融机构健全汇率风险管理服务长效机制,完善外汇市场基础设施。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支持上海、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粤港澳大湾区开展外汇管理创新。五是加力维护外汇市场基本稳定。强化形势监测研判,完善跨境资金流动监测预警体系,加强外汇市场逆周期调节和预期管理。六是加力构建完备有效的外汇监管体系。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机制,充分运用科技手段提升监管效能。保持对外汇领域违法违规活动高压打击态势,协同加强非法跨境金融活动源头治理。七是加力推进外汇储备经营管理高质量发展,保障外汇储备资产安全、流动和保值增值。八是加力做好基础性工作。加快推进《外汇管理条例》修订,推进现代化国际收支统计体系建设,研究构建“智慧外管”,科技赋能、数据赋能外汇管理与服务。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部门、各省级分局、各所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中央财经委员会办公室、中央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国务院办公厅、审计署有关同志应邀出席会议。(完) 2025-01-07/hebei/2025/0107/2331.html
-
近日,中国外汇市场指导委员会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宣昌能、国家外汇局副局长李斌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讨论了近期外汇市场形势,部署了加强外汇自律管理有关工作。 会议认为,2024年以来国际形势复杂严峻,美元指数震荡走强,非美元货币普遍走弱。人民银行、外汇局综合施策,强化预期引导,加强外汇市场管理,市场参与者理性交易,外汇市场平稳运行。人民币在国际主要货币中表现总体强势,衡量人民币对多边货币汇率的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人民币汇率指数全年升值4.2%。 会议指出,在人民银行、外汇局等监管部门和外汇市场指导委员会的指导下,在外汇市场自律机制成员的共同努力下,近年来我国外汇市场取得长足发展,金融机构和企业等市场参与者应对外部冲击的能力显著提升。未来一段时期,我国经济回稳向好的基本面不会改变,国际收支总体平衡的格局不会改变,外汇市场韧性增强的态势不会改变,人民币汇率完全有条件保持基本稳定。 会议强调,要坚定不移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人民银行、外汇局将继续综合施策,稳定预期,增强外汇市场韧性,加强外汇市场管理,坚决对市场顺周期行为进行纠偏,坚决对扰乱市场秩序行为进行处置,坚决防范汇率超调风险。外汇市场指导委员会将加强对外汇市场自律机制的指导,进一步强化行业自律管理,指导外汇市场成员严格落实自律规范,对扰乱市场秩序、恶意误导公众等违反自律规范的行为及时采取措施。外汇市场自律机制成员要坚持以服务实体经济为首要任务,努力为企业和居民提供稳定的汇率环境。要坚持汇率风险中性,完善服务企业汇率风险管理的长效机制。要自觉遵守自律规范,不得扰乱市场秩序,不得推波助澜加剧顺周期行为,共同维护外汇市场有序规范运行。 2025-01-22/hebei/2025/0122/2333.html
-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刻制县域派出机构行政许可专用章及废止原对外业务专用章的通知》(汇综发〔2024〕70号)、《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刻制经常项目外汇业务监管章的通知》(汇综发〔2024〕2号)要求,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省分局决定,河北省分局正定营业管理部、唐山市分局迁安营业管理部、沧州市分局黄骅营业管理部自2025年 1月27 日起,启用行政许可专用章(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省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12)、国家外汇管理局唐山市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12)、国家外汇管理局沧州市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12))及经常项目外汇业务监管章(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省分局经常项目外汇业务监管章(1)、国家外汇管理局唐山市分局经常项目外汇业务监管章(1)、国家外汇管理局沧州市分局经常项目外汇业务监管章(1))(印章规格式样见附件)。原“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省分局对外业务专用章(1)”“国家外汇管理局唐山市分局对外业务专用章”“国家外汇管理局沧州市分局对外业务专用章”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印章规格式样 2025-01-24/hebei/2025/0124/2329.html
-
中国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和负债(2024年6月末) 2024-10-14/hebei/2024/1014/23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