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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8日,在人民银行沈阳分行党委指导下,国家外汇局辽宁省分局党总支组织召开支部委员扩大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具体工作,分局机关副处长以上干部参加集体理论学习。 大家一致认为,党的二十大精辟论述了开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的过程和规律,指明新时代新征程中国共产党的使命任务,对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全面部署,为做好金融和外汇管理工作明确了方向。分局党员干部要坚决拥护、深刻领会、认真贯彻,坚持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和历史使命在外汇管理服务新时代东北振兴上展现更大担当和作为,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力量。 国家外汇管理局辽宁省分局副局长,党总支书记王靖夫同志表示,按照人民银行沈阳分行党委统一部署,分局党员干部要将学习领会和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 一是精心组织,学习宣传二十大精神。分局各党支部要迅速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学习宣传活动,党总支委员和各支部领导干部要结合工作实际带头做好精神宣讲,注重学习实效,积极营造学习宣传贯彻的浓厚氛围,引导分局党员干部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大提出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新举措,做二十大精神的积极传播者和忠实践行者。 二是深刻领会,学深悟透二十大精神。分局党员干部要坚持学原文、悟原理,原原本本的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等重要文件,深刻理解“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以实际行动做到“两个维护”。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蕴含的立场观点方法,坚持运用到外汇管理服务辽宁经济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开放的各项工作中。 三是扎实贯彻,积极践行二十大精神。分局党员干部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结合起来,将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履职实践中,坚持金融为民的初心使命,深入推动落实各项贸易投资便利化举措,持续引导市场主体树立汇率风险中性理念,切实维护经济金融秩序,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以新担当新作为支持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 2022-11-18/liaoning/2022/1118/19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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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2年5月,银行结汇13748亿元人民币,售汇13651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顺差97亿元人民币。2022年1-5月,银行累计结汇70450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65393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顺差5057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2年5月,银行结汇2050亿美元,售汇2035亿美元,结售汇顺差15亿美元。2022年1-5月,银行累计结汇10950亿美元,累计售汇10157亿美元,累计结售汇顺差793亿美元。 2022年5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33482亿元人民币,对外付款32964亿元人民币,涉外收付款顺差518亿元人民币。2022年1-5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166109亿元人民币,累计对外付款160591亿元人民币,累计涉外收付款顺差5518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2年5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4992亿美元,对外付款4915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顺差77亿美元。2022年1-5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25814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24952亿美元,累计涉外收付款顺差862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银行,售汇是指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2022-06-15/liaoning/2022/0615/19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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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国家外汇管理局刚刚公布了最新外汇储备规模数据。请问造成2022年4月份外汇储备规模变动的原因是什么?今后的外汇储备规模趋势是怎样的? 答:截至2022年4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1197亿美元,较3月末下降683亿美元,降幅为2.14%。 2022年4月份,我国跨境资金总体延续净流入态势,境内外汇市场供求保持基本平衡。国际金融市场上,受主要国家货币政策预期、地缘政治局势、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影响,美元指数大幅上涨,全球金融资产价格显著下跌。外汇储备以美元为计价货币,非美元货币折算成美元后金额减少,与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共同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下降。 当前外部环境复杂性不确定性加剧,世界经济复苏放缓,国际金融市场波动性较大。但我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经济韧性强、潜力足、回旋余地广、长期向好的基本面不会改变,有利于外汇储备规模保持总体稳定。 2022-05-09/liaoning/2022/0509/19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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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国家外汇管理局刚刚公布了最新外汇储备规模数据。请问造成2022年5月外汇储备规模变动的原因是什么?今后的外汇储备规模趋势是怎样的? 答:截至2022年5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1278亿美元,较4月末上升81亿美元,升幅为0.26%。 2022年5月,我国外汇市场运行总体平稳,境内外汇供求保持基本平衡。国际金融市场上,受主要国家货币政策及预期、全球经济增长前景、地缘政治局势等因素影响,美元指数小幅下跌,主要国家金融资产价格涨跌互现。外汇储备以美元为计价货币,非美元货币折算成美元后金额增加,与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上升。 当前外部环境依然复杂严峻,全球经济面临的风险挑战增多,国际金融市场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但我国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将支持外汇储备规模保持总体稳定。 2022-06-07/liaoning/2022/0607/19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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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央政治局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八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领会党中央对经济形势的分析研判和重大部署,研究贯彻落实措施。 会议认为,今年以来,面对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相互叠加的复杂局面,我国经济运行总体实现平稳开局,成功举办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成绩来之不易。新冠肺炎疫情和乌克兰危机导致风险挑战增多,要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当前经济形势的分析判断上来,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部署要求,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定信心、攻坚克难、主动作为,确保党中央大政方针落实到位。要认真践行金融为民理念,扎实推动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金融服务措施精准落地。要进一步深化外汇领域改革开放,推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以中小企业为重点优化外汇服务,落实好已出台的外汇支持政策。要坚持底线思维,加强经济金融形势分析研判和预期引导,强化外汇市场“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有效防范化解外部冲击风险,维护外汇市场稳健运行和国家经济金融安全。 会议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八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思想深邃、内涵丰富,为更加规范和引导资本健康发展提供了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要深刻理解、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化对新的时代条件下我国各类资本及其作用的认识,以科学理论指导实践,促使各类资本良性发展、共同发展。要深化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改革,便利更多国际资本在我国投资兴业,支持和鼓励我国资本和企业走向世界。推动对平台企业金融活动实施常态化金融监管,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 会议强调,要全面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的领导,牢固确立人才引领发展的战略地位,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着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外汇管理干部队伍。 会议要求,外汇局全系统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担当作为、求真务实、勇毅前行,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完) 2022-05-05/liaoning/2022/0505/19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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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银行为个人办理代理开户见证业务,按《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第七十九条规定,该业务客户主体仅限于已取得国外(境外)长期签证(连续居住三个月以上)的境内居民个人。对于国外(境外)留学签证有效期不足三个月,但确实需在国外(境外)学习三个月以上的境内留学生,能否为其办理代理开户见证业务? 答:银行为个人办理代理开户见证业务,应做好尽职调查工作,审核客户确实具有连续居住三个月以上的实际需求。银行通过留学签证、海外官方文件及相关留学文件判断留学生可以在其所留学国家/地区连续居住三个月以上的,可据此为其办理代理开户见证业务。 2022-04-01/liaoning/2022/0401/19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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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计划单列市分局;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 为规范境外机构境内发行债券资金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境外机构境内发行债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称境外机构境内发行债券是指境外机构依据《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外机构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公告〔2018〕第16号公布)、《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80号发布)等相关规定,经监管部门核准、注册或备案等,在境内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所债券市场等公开或非公开发行债券的行为。 二、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依法对境外机构境内发行债券涉及的账户、资金收付及汇兑等实施监督管理。 三、国家外汇管理局对境外机构境内发行债券资金实行登记管理。境外机构应委托境内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 境外机构应在获得债券发行核准、注册或备案后且首期发行前,委托其境内主承销商凭以下材料,到为该境外机构开立相关募集资金账户的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开户银行)办理登记: (一)《境外机构境内发行债券基本信息登记表》(附件1)。 (二)发行核准、注册或备案等相关文件。 (三)募集说明文件或定向发行协议等相关文件。 开户银行应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审核境外机构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并留存上述材料。开户银行按规定为境外机构办理登记后,应将加盖银行业务印章的业务登记凭证反馈境外机构的境内主承销商。 境外机构应在每期债券发行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委托当期境内主承销商,凭业务登记凭证、《境外机构境内发行债券募集资金信息登记表》(附件2),到当期开户银行更新实际募集资金登记信息。 四、境外机构凭业务登记凭证开立境内发行债券专用资金(人民币或/和外汇)账户(以下简称发债专户)。开立人民币账户的,可开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或委托其主承销商开立托管账户,账户性质为专用存款账户。 发债专户的收入范围是:境内发行债券募集资金划入;还本付息和支付相关税费(税款、手续费等)资金划入;账户利息收入;发行债券募集资金按规定向境内主体放款产生的本息偿还收入;发行债券募集资金按规定投资于境内后产生的减资、撤资、股权转让及利润、分红等收入;同一境外机构境内发行债券募集资金相关账户内资金相互划转;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发债专户的支出范围是:发行债券募集资金汇出或购汇汇出境外;支付或结汇支付发行债券本息和相关税费;发行债券募集资金按规定向境内主体放款;向境内主体放款产生的本息偿还收入汇出或购汇汇出境外;发行债券募集资金按规定投资于境内;投资于境内后产生的减资、撤资、股权转让及利润、分红等收入汇出或购汇汇出境外;同一境外机构境内发行债券募集资金相关账户内资金相互划转;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规定的其他支出。 五、境外机构境内发行债券募集资金可汇往境外,也可留存境内使用,资金用途应与募集资金说明文件等所列内容一致。留存境内使用的,应符合直接投资、外债等管理规定。 鼓励境外机构境内发行债券募集资金以人民币形式跨境收付及使用。 六、境外机构可通过具备代客人民币对外汇衍生品业务资格的境内金融机构,按照实需交易原则办理外汇衍生品业务,管理境内发行债券相关汇率风险。 七、境外机构偿还境内发行债券本金、利息、支付相关税费的,资金可从境外或境内汇入发债专户。还本付息资金需结汇的,应按照债券还本付息计划进行。 八、相关银行应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第5号发布)、《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管理办法》(银发〔2017〕126号文印发)、《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完善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银行间业务数据报送流程的通知》(银办发〔2017〕118号)等规定,报送境外机构境内发行债券相关监督和统计数据。 九、境外机构境内发行债券相关涉外收付款境内主体、境内登记结算机构应按照本通知和《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实施细则》(汇发〔2022〕22号文印发)、《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指引(2019版)》(汇发〔2019〕25号文印发)、《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汇发〔2021〕36号文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发布〈金融机构外汇业务数据采集规范(1.3版)〉的通知》(汇发〔2022〕13号)等规定,及时、准确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 十、境外机构根据本通知报送的材料应为中文文本。同时报送中文文本和外文文本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十一、本通知发布前已在境内发行债券且债券仍在存续期,但未办理登记的境外机构,应委托其境内主承销商参照本通知第三条的规定及时补办登记。 十二、本通知由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解释。 十三、本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境外机构在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务融资工具跨境人民币结算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办发〔2014〕221号)和《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境外机构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办发〔2016〕258号)同时废止。 附件: 1.境外机构境内发行债券基本信息登记表 2.境外机构境内发行债券募集资金信息登记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2年11月23日 2022-12-02/liaoning/2022/1202/19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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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11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1175亿美元,较10月末上升651亿美元,升幅为2.13%。 2022年11月,受全球宏观经济数据、主要经济体货币政策预期等因素影响,美元指数下跌,全球金融资产价格上涨。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上升。我国持续推动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措施全面落地生效,经济呈回稳向上态势,有利于外汇储备规模保持总体稳定。 2022-12-07/liaoning/2022/1207/19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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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中心支局党支部采取“一个主线、双线并行、三点联动”的方式,组织全局干部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 “一个主线”即党支部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以首要的位置、首要的决心、首要的精力将党的二十大重要决策部署付诸行动,保持学习热度。“双线并行”即坚持线上集中学习和线下自主学习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受众广度。“三点联动”即开展三场专题学习活动,挖掘学习深度。10月16日,集中收看党的二十大开幕会。认真聆听习近平总书记所作报告,党员干部通过问卷星小程序发送所思所悟。11月24日,组织收听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宣讲会,并就学习情况进行交流分享。大家一致认为党的二十大报告是新时代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行动指南,应学深悟透,全面贯彻到日常工作中。12月5日,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落实《国家外汇管理局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方案》有关部署,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政治热情转化为做细做实外汇管理工作的内在动力。进一步推动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提质扩容,使政策红利惠及更多优质企业;进一步加大电子单证审核推广力度,解决市场主体急难愁盼问题,形成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与履职问效的“正向循环”。 2022-12-19/liaoning/2022/1219/19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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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市中心支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 一、提高政治站位,扛起政治责任。坚持把学习好、领会好、宣传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充分认识、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的重大意义,深入学习贯彻新理念新战略新举措,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加强组织领导,掀起学习热潮。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领导带头学、亲自抓,发挥领学促学作用,把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重点内容,制订系统学习计划,列出专题进行研讨,结合外汇工作实际,研究制订贯彻落实举措。组织召开局务会议,传达学习《国家外汇管理局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方案》。充分发挥青年理论学习小组作用,引导青年干部职工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 三、创新多种形式,营造良好学习氛围。组织干部职工收听收看开幕会和相关新闻直播报道,参加分行专题视频宣讲会议。充分利用宣传栏、展板、电子屏、电梯间广告栏等传统阵地及内外网、各类新媒体阵地,大力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外汇科青年干部职工参加“贯彻二十大精神 奏响新时代乐章”主题演讲活动,切实激发青年干部职工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激情活力。 四、强化履职担当,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到外汇管理各个方面,推动外汇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践行金融为民理念,在疫情防控期间发挥党员干部的战斗堡垒作用,确保外汇业务无障碍、不间断。 2022-12-29/liaoning/2022/1229/19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