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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疫情发生以来,定西市中心支局迅速贯彻总局和分局的工作安排,紧密结合辖区涉外企业实际情况强措施、出实招,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外汇服务“人员不见面、业务不下线”,有力支持辖区涉外企业复工复产。 一是打通工作“堵点”。新冠疫情爆发后,定西市中心支局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机制,严格执行24小时应急值守和外汇政策业务咨询服务制度,及时将疫情防控期间各项外汇管理政策传递到经办银行。为防止出现对新政策理解不透彻、执行不到位的工作“堵点”问题,建立了外汇局与银行和企业专人对接的工作方式,随时解答银行和企业对相关政策中的疑问,指导银行及时准确有效地将外汇管理政策执行到位,帮助企业用好疫情防控期间的便利化政策。 二是破解工作“难点”。针对辖区涉外企业规模小、外汇业务人员缺,对疫情防控期间相关外汇管理政策和业务无法熟练掌握,从而造成企业涉外业务办理不畅的难点问题,定西市中心支局及时制定出台了疫情防控期间外汇业务办理指南,将具体外汇业务流程全面细化,让企业程式化办理外汇业务。同时,在鼓励企业积极使用“数字外管平台”,开通电子邮件、快递邮寄等外汇业务办理便捷渠道,充分满足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对外汇服务的迫切需求。 三是夯实工作“支点”。定西市中心支局着力在发挥金融合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上下功夫,通过加强与银行的工作沟通、召开全市金融支持防疫情保稳定促发展电视电话会等措施,指导银行及时推出延长流动资金贷款期限、提高小微企业贷款单户授信额度、免除与疫情相关的境外汇款手续费等多项针对性服务,满足涉外企业多样化需求。截至3月20日,已为有融资需求的涉外企业办理600万元贷款展期和4000万元授信,有力支持了辖区15家有实际业务的涉外企业和3家新开办涉外业务的企业全部复工复产,其中6家企业进出口值超去年同期。 2020-03-31/gansu/2020/0331/10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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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扰秩序,时势促建设”。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国际国内经济运行及汇率市场蒙受了巨大影响,为应对疫情冲击,总局紧急出台了多项特殊外汇政策力保对外经济平稳运行。新形势、新政策给基层外管局的管理服务工作也提出了更多新挑战。为进一步提高金昌市中心支局外汇管理人员的政策理论及业务水平,促进岗位人员的业务交流与学习,不断夯实自身业务功底,自2020年3月24日起,“金昌市中心支局外汇业务大讲堂”正式开班。本期内部业务培训计划连续开展6-7期,由各岗位人员分别就涉及到的所有业务进行全面培训讲解,以期通过内部培训切实打造一支适应金昌外汇业务量大、种类多特点的“全科、全岗、全业务”的全面手队伍。 本次业务培训活动得到了中心支局局领导的充分肯定,在开班之际,李富强副局长代表局领导莅临开班仪式,对扎实做好业务培训作了指示。局领导的高度重视进一步提振了岗位人员争当“老师”、争做“学生”的热情,为培训取得实实在在效果奠定了基础。第一期授课由国际收支岗位人员率先开讲,围绕国际收支涉及业务和贸易信贷调查、银行考核等业务利用两个半天的时间作了系统讲解。授课过程中,中心支局其他人员积极提出问题并展开热烈讨论,以无障碍交流的形式提升了培训效果。 金昌市中心支局开展的本次内部培训,采用了实时演示与实地操作相结合的方式,利用投屏技术使听课人员直观看到主讲人的演示界面,在听课的同时同步动手操作,进一步加深了学习印象。现场授课结束,所有听课人员分别在主讲人的指导下在业务系统中进行实际操作以巩固学习内容,进一步强化了培训效果。 2020-03-31/gansu/2020/0331/9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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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2日下午,嘉峪关市中心支局副局长程明英带领相关人员深入甘肃东兴铝业公司及天成彩铝公司调研,东兴铝业及天成彩铝财务总监等人参加调研座会。 座谈会上,东兴铝业和天成彩铝财务负责人对2019年及2020年1季生产经营及出口情况、牙买加项目的基本情况进行了介绍,对疫情下企业面临的困难和外汇金融政策需求进行了详细汇报,调研组就东兴铝业境外员工工资报酬个人结售汇便利化政策及服务贸易对外支付税务备案等情况进行了商讨。 据了解,东兴铝业2019年产能160.5万吨,今年1季度生产41万吨,完成计划的105%,产量未受影响,但受疫情影响,铝价形成倒挂,前景不太乐观。天成彩铝2019年销量36万吨,收入47亿,今年1季度销量4万吨,收入6亿,受疫情影响库存积压较大,资金周转承压;出口订单大幅萎缩,需积极寻求解决措施。 程明英副局长认真听取了企业负责人的介绍,并就发展的前景及当前的政策情况和企业进行了沟通和探讨,希望企业充分用好当前便利政策,加强和外汇局的沟通交流,坚定信心共度难关,共同为企业的发展壮大和嘉峪关市的对外经济发展做出应有努力。 2020-04-10/gansu/2020/0410/10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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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国家外汇管理局刚刚公布了最新外汇储备规模数据。请问造成2020年3月外汇储备规模变动的原因是什么?今后的外汇储备规模趋势是怎样的? 答:截至2020年3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0606亿美元,较年初下降473亿美元,降幅为1.5%。 3月,主要受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加速蔓延、国际原油价格大幅下跌等因素影响,国际金融市场大幅震荡。美元指数走强,部分非美元货币相对美元汇率下跌,主要国家资产价格出现大幅调整。我国外汇市场运行总体平稳,外汇供求保持基本平衡。在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下,外汇储备规模有所下降。 预计受新冠肺炎疫情、地缘政治等因素影响,世界经济贸易增长将受到严重冲击,国际金融市场动荡加剧。随着我国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企业复工复产明显加快,国内实体经济正在逐步恢复和改善,我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发展趋势不会改变,将继续为外汇储备规模总体稳定提供支撑。 2020-04-10/gansu/2020/0410/10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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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7日下午,嘉峪关市中心支局副局长程明英带领外汇管理人员深入嘉峪关市龙腾黑山石灰矿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现场调研,兰州银行嘉峪关分行苏剑副行长陪同调研。 调研中,程明英副局长与企业开展面对面座谈,详细了解了企业基本情况、生产经营现状、疫情影响、融资现状、融资需求以及存在的困难及下一步打算等。针对企业提出降低贷款利率,加大融资扶持力度等金融服务问题,调研组与兰州银行、企业进行了深入探讨和交流,兰州银行急企业之所急,现场表示将积极向总行争取续贷政策,并为企业解决部分紧缺资金,进一步支持企业稳健经营。 该企业成立于2006年,属中小微企业,主要从事矿产品开发生产,现已具备年产白云石60万吨、年产石灰石40万吨的生产能力,系酒钢公司上游配套企业。2019年,该企业虽然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被相关债权银行起诉,导致在兰州银行贷款续贷受到较大影响,但受疫情影响较小,已100%复工复产,兰州银行仍有支持意愿。 2020-04-10/gansu/2020/0410/10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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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室外滴水成冰,但高台县金康脱水蔬菜有限公司厂房内却是一派热火朝天的景象,工人们忙着烘干、分拣各类蔬菜。“这些精心挑选包装后的产品这几天将陆续发往美国、德国等国外市场。”公司总经理邓延文介绍说。 金康脱水蔬菜有限公司是高台县的农产品外贸出口企业,近几年在政府优惠政策扶持下,生产规模不断扩大。2019年,公司又改换4条全自动生产线,每年可生产四季豆、番茄、红椒、洋葱、南瓜等脱水蔬菜1500吨以上。同时,公司将订单种植面积扩大到2万多亩,外贸出口额大幅提升。2019年出口额超过1000万元,比2018年增长20%。 2020年,高台县优化精准服务,有针对性地帮助企业解决出口难题,鼓励企业尽快实现自营出口。加大对4家外贸骨干企业的扶持力度,重点鼓励企业开拓东盟、南美、中东、非洲、东欧等国际市场,扩大对新兴市场的出口份额。 2020-04-01/gansu/2020/0401/10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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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4日,武威市中心支局通过电话指导,帮助武威市威乐乳胶科技有限公司成功网上办理名录登记。该企业是一家医用口罩和防护服生产企业,近期该企业被省政府确定为防疫物资出口企业,按照要求企业需及时办理出口相关手续,武威市中心支局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即来即办”原则,建立外汇绿色通道,积极联系指导企业通过互联网提交名录登记所需材料,并及时向企业传达外汇便利化政策,帮助企业顺利完成出口前的准备工作,为共克疫情做出应有贡献。 2020-04-01/gansu/2020/0401/10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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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中国国际收支报告 2020-04-01/gansu/2020/0401/10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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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全国性中资银行: 为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优化外汇业务管理,完善外汇服务方式,提升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化外汇业务管理 (一)全国推广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改革。在确保资金使用真实合规并符合现行资本项目收入使用管理规定的前提下,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将资本金、外债和境外上市等资本项目收入用于境内支付时,无需事前向银行逐笔提供真实性证明材料。经办银行应遵循审慎展业原则管控相关业务风险,并按有关要求对所办理的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业务进行事后抽查。所在地外汇局应加强监测分析和事中事后监管。 (二)取消特殊退汇业务登记。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分类为A类的企业,办理单笔等值5万美元(含)以下的退汇日期与原收、付款日期间隔在180天(不含)以上或由于特殊情况无法原路退汇的业务,无需事前到外汇局办理登记手续,可直接在金融机构办理。金融机构在为企业办理以上免于登记的退汇业务时,应在涉外收支申报交易附言中注明“特殊退汇”。 (三)简化部分资本项目业务登记管理。将符合条件的内保外贷和境外放款注销登记下放至银行办理。非金融企业内保外贷责任已解除且未发生内保外贷履约的情况下,可到其所属分局(外汇管理部)辖内银行直接办理内保外贷注销登记。非金融企业境外放款期限届满且正常收回境外放款本息的情况下,可到其所属分局(外汇管理部)辖内银行直接办理境外放款注销登记。 (四)放宽具有出口背景的国内外汇贷款购汇偿还。出口押汇等国内外汇贷款按规定进入经常项目外汇结算账户并办理结汇的,企业原则上应以自有外汇或货物贸易出口收汇资金偿还。在企业出口确实无法按期收汇且没有其他外汇资金可用于偿还上述国内外汇贷款时,贷款银行可按照审慎展业原则,为企业办理购汇偿还手续,并于每月初5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外汇局报备有关情况。 二、完善外汇业务服务 (五)便利外汇业务使用电子单证。银行按规定以审核电子单证方式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的,取消企业分类为A类以及成立满2年的条件。银行按规定以审核电子单证方式办理服务贸易、初次收入和二次收入外汇收支的,可不打印电子交易单证。银行办理个人结售汇业务时,可不打印“结汇/购汇通知单”。银行办理上述业务,应确保电子单证的真实性、合规性以及使用的唯一性,并留存电子单证或电子信息5年备查。 (六)优化银行跨境电商外汇结算。支持更多的银行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支付机构外汇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汇发〔2019〕13号),在满足交易信息采集、真实性审核等条件下,凭交易电子信息为跨境电子商务市场主体提供结售汇及相关资金收付服务。 (七)放宽业务审核签注手续。金融机构按规定审核经常项目外汇收支时,可根据内控要求和实际业务需要,按照实质合规原则,自主决定是否在单证正本上签注收付汇金额、日期并加盖业务印章,但需按现行规定留存审核材料备查。 (八)支持银行创新金融服务。鼓励银行通过多种方式科学评估企业资信状况,对客观不可控因素造成涉外收付困难的企业区别分类,对发展前景良好的中小微涉外企业在外汇贷款方面给予贷款延期、手续简化等倾斜。支持银行利用数字外管平台开放的企业资信、收付汇率等信息,开展合规经营和业务创新,做好对中小微涉外企业的金融服务。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其中,第一条第三款因需升级资本项目信息系统,自2020年6月1日起实施)。以前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各全国性中资银行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所辖分支机构。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反馈。 特此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0年4月10日 2020-04-16/gansu/2020/0416/10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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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促进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根据《国务院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国发〔2019〕25号,以下简称25号文),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本实施方案。自2019年12月1日起,在全国各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外汇管理“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清理外汇管理中涉企经营的行政许可事项,分类推进改革,简化、清晰、透明准入规则,提高许可效率、降低市场主体办事成本,完善事中事后监管,优化营商环境。 二、试点内容 (一)对外汇管理涉企经营行政许可实行清单管理 1.国家外汇管理局将根据改革进展等,及时按程序报批调整更新外汇管理涉企经营行政许可清单。25号文中的《“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清单(中央层面设定,2019年版)》包括两项国家外汇管理局作为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一是银行、农村信用社、兑换机构及非金融机构等结汇、售汇业务市场准入、退出审批,二是保险、证券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外汇业务市场准入、退出审批。 (二)优化外汇管理涉企经营行政许可服务 2.精简银行、农村信用社结售汇业务市场准入、退出业务材料要求。申请人无需再提供上级金融机构外汇业务合规与审慎经营评估登记证明。 3.精简境内非金融机构申请经营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材料要求。申请人无需再提供营业执照;获准全国范围内经营后,拟跨区域新增分支机构的,无需再提供其总部所在地外汇分局对设立分支机构的无异议函。 4.精简保险外汇业务市场准入和退出业务材料要求。申请人无需再提供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仅需在书面申请中写明相关信息。 5.精简非银行金融机构(不含保险公司)结售汇业务材料要求。申请人无需再提供监管机构或其授权的行业管理组织许可或同意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展结售汇业务的许可文件或证明文件、无异议材料。 6.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务服务网上办理系统支持进行许可事项预审、查询许可进度和许可结果。 (三)完善事中事后监管 7.积极推进信息共享。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务服务网上办理系统及时向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共享行政许可办理结果等信息。国家外汇管理局“互联网+监管”及时向国家“互联网+ 监管”系统共享外汇管理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监管信息。行政处罚等信息及时向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共享。 8.深入推进许可办理标准化。及时更新优化外汇管理行政许可服务指南。精简许可材料和办理环节。加强对行政许可行为的内审内控监督。 9. 规范强化监管执法。切实落实外汇管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及“互联网+监管”,推行风险提示等监管措施。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推进外汇市场行业自律。严厉打击外汇管理违法违规行为。 三、保障措施 10.加强组织领导。国家外汇管理局及时调整有关规范性文件,确立与上述改革试点内容相适应的管理制度。试点地区各级外汇局应当聚焦企业关切,明确具体工作安排,协调指导支持各自由贸易试验区妥善解决改革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11.强化宣传培训。试点地区各级外汇局应做好改革政策的宣传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同时加强工作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服务意识,确保改革试点顺利推进。 12.及时总结效果。试点地区各级外汇局应密切跟踪改革试点进展,及时总结评估试点情况,完善政策举措,发现和推广典型经验,上报国家外汇管理局,确保试点取得预期成效。 2020-04-14/gansu/2020/0414/10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