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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1: 各种货币对美元折算率表--2012年第11期 2012-10-31/safe/2012/1031/60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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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1: 《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实施系列宣传之一——国际收支统计简介及手册修订概况 2014-09-26/safe/2014/0926/38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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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3:如何理解外汇管理理念的“五个转变”? 答:“五个转变”是新形势下外汇管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实践。我国经济开放度不断提高,跨境资金流向复杂、规模增大,银行、企业和个人便利化需求不断增长,外汇管理理念和方式需要适时做出转变。“五个转变”就是外汇管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顺应形势变化需要的具体实践和落实。“五个转变”的内容是从重审批转变为重监测分析,从重事前监管转变为强调事后管理,从重行为管理转变为更加强调主体管理,从“有罪假设”转变到“无罪假设”,从“正面清单(法无明文授权不可为)”转为“负面清单(法无明文禁止即可为)”。 “五个转变”的出发点是以人为本,着力点是改善服务,立足点是科学监测,关键点是风险可控。具体来说就是以风险可控、金融安全为底线,在实现对跨境资金流动全口径监测分析、有效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的基础上,逐步减少事前审批,重点加强事后监测管理,最大程度地便利市场主体对外贸易投资活动,充分发挥外汇管理服务经济发展功能,实现服务涉外经济发展和提升监管效率的有机统一。 “五个转变”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在此过程中,外汇管理部门将不断丰富“五个转变”的内容,紧跟形势发展变化的要求,逐步转变管理方式,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坚持统筹兼顾,在继续运用行政、法律手段的同时,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促进涉外经济的健康发展。 问24:当前外汇管理的思路是什么? 答:外汇管理要与时俱进。过去外汇短缺时期,出口创汇是我们追求的重要目标,也是促进国际收支平衡的有效途径。目前影响我国国际收支平衡的主要矛盾,已由过去的外汇短缺转为贸易顺差过大和外汇储备增长过快。因此,外汇管理也要从“宽进严出”向均衡管理转变。 外汇管理部门的中心任务是促进国际收支实现基本平衡。国际收支不平衡是绝对的,平衡则是相对的。但国际收支不平衡的规模和幅度都不宜过大。历史上有些国家出现过几十年的经常项目顺差,但占GDP的比重都不太大。我国经常项目顺差占GDP的比重自2005年以来一直在5%以上,2007年高达11%。从长期来看,无论是大规模顺差还是大规模逆差都是不可持续的,会对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带来一定影响。 促进国际收支实现基本平衡是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的内在要求,是一个长期、复杂的动态过程。外汇管理要切实加快从“宽进严出”向均衡管理的转变,积极配合中央有关政策,加大对经济增长的支持力度,以扩大内需为重点,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最大限度地降低因管制给经济主体带来的额外成本,最大程度地便利市场主体对外贸易投资活动,充分发挥外汇管理服务经济发展功能,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与此同时,加强监测预警能力建设,打击跨境收支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好我国涉外经济金融安全。 问25:目前对“走出去”有哪些外汇政策上的便利?还有哪些不够便利? 答:如果说企业和个人的感受,最好从一个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来看现在的外汇政策。比如一个境内企业要投资一个境外项目,首先需要进行前期的调研考察论证,必然需要一部分外汇,现行外汇政策允许汇出不超过投资总额15%的前期费用,费用不足的还可以另行申请。 考察之后,决定要做这个项目,接下来的环节是项目审批。传统意义上,外汇局是“批外汇”的,目前外汇局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只要境内企业的境外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的境外投资产业政策并获得商务主管部门的批准,在外汇管理方面,没有境外投资金额、投资资金来源或数量的限制,所谓“批外汇”已经是历史。 批完项目就是汇出资金,只要前期手续合规,企业可以直接到银行办理,银行负责向外汇局反馈资金汇出情况,企业不用到外汇局“打照面”。 境外企业的成立、发展壮大,离不开资金支持。境外企业在当地没有根基,想从境外金融机构融资一般需要得到境内母公司担保,这种担保符合现行外汇政策,今后还要进一步简化。经外汇局批准,境内母公司还可以在规定额度内对境外企业放款,也就是母公司直接“贷款”。 从此可见,“走出去”的外汇便利政策实际上贯穿了投资的全过程,境外投资用汇需求也可以得到有效满足。当然,近年来境外投资发展很快,形式更加多样,有时法规制定相对滞后,操作上缺乏依据,大家都需要“路线图”,这些政策需求已经列入我们今后的工作重点。但也有些原来不够规范的行为现在规范了,至少要履行手续拿个“通行证”,需要大家的理解和配合。 问26: QFII和QDII对我国资本项目开放的重要作用是什么?目前进展情况如何? 答: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制度是一种资本市场开放模式。QFII作为过渡性制度安排,是那些货币没有自由兑换、资本项目未完全开放的新兴市场国家或地区,实现资本市场有序开放的特殊通道。印度、韩国、台湾地区在证券市场开放初期都引入了QFII制度。QFII制度是一种资本管制措施,通过限制国外资本流入规模和流出速度,进而限制外国资本对一国国际收支和金融市场的异常冲击,降低开放过程中的风险。从制度设计来看其核心内容包括:资格条件的限制(准入门槛)、投资规模的限制(投资额度)、投资通道的控制(专用账户)和资金汇出入限制(锁定期),都是广义范畴内的资本管制措施。现行QFII管理框架是,中国证监会负责QFII资格的审定、投资工具的确定、持股比例限制等。外汇局负责投资额度的审定、资金汇出入和汇兑管理等。 简单地讲,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制度就是QFII反向制度,管理内容同样包括资格条件、投资规模、投资通道和资金汇出入。目前QDII主要包括三类机构,即:商业银行(代客境外理财)、保险公司(资金境外运用)和基金管理公司。QDII管理基本框架是由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分别负责银行、证券和保险等境外投资业务的市场准入,包括资格审批、投资品种确定以及相关风险管理,外汇局负责QDII机构境外投资额度、账户及资金汇兑管理。 据外汇局统计,截至2010年一季度末,批准88家QFII机构的总投资额度为170.70亿美元,批准76家QDII机构的总投资额度为642.62亿美元。 问27:到底有多大规模的“热钱”流入境内,目前我国的外汇管理体制能否有效阻击这些“热钱”? 答:目前,国内外对“热钱”没有统一的定义。在一个资本完全开放的国家,以短期投机为目的快进快出的资金通常被称为“热钱”。而中国资本项目还没有完全实现可兑换,“热钱”流出入时往往披着合法的外衣,比如通过经常项目、外商直接投资、个人等渠道流动。所以,资本管制下的“热钱”和资本完全可兑换下的“热钱”,有着完全不同的语境,不能盲目套用。 关于“热钱”规模有许多估算方法。当前,社会上最流行的是所谓“残值法”,即用新增加的外汇储备减去贸易顺差和外商直接投资,差额被算作“热钱”。已有许多学者指出,这种方法不够科学,漏掉了一些需要考虑的影响因素,如个人的外汇收入,国内企业在境外上市筹集并调回国内的资金等。另外,我国外汇资产规模较大,无论是国家的还是社会的,相应的外汇资产收益需要在计算中扣除。此外,我国外汇储备以美元为报告货币,而外汇储备币种是多元化的,包括美元、欧元、新兴国家货币等多种货币,币值变动或资产价格变动对外汇储备的影响,也应在估计热钱规模时考虑进去。 总的来看,跨境资金流动分为合法合规的流动和违法违规的流动两种。我国跨境资金流动大部分是合法合规的,是合理的,是在国际收支平衡表中可以解释的。但也不排除部分违法套利的资金混入。 为严厉打击“热钱”等异常跨境资金流入,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从2010年2月开始,国家外汇管理局在13个外汇业务量较大的省(市)组织开展了应对和打击“热钱”专项行动,有针对性地对重点主体、重点渠道“热钱”流入进行查处,已查实190起涉嫌违规案件,涉案金额73.5亿美元,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防范“热钱”是外汇管理部门的职责之一,同时也需要各方配合,标本兼治。下一步,外汇局将对查实的违规案件依法给予处理,并将积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发挥监管合力,不断提高应对和打击“热钱”流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问28:近期外汇局将会出台哪些政策?如何实现防范风险与促进便利并举? 答:针对今年以来的国际收支形势和中央宏观调控政策要求,下一阶段,我们将进一步改进外汇管理,推进外汇市场建设,防范跨境收支风险,具体政策如下: 一是推进贸易便利化。在实施进口核销制度改革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出口核销制度改革,使合规企业的正常出口收汇业务基本退出现场核销程序,从而便利企业贸易项下收结汇,减轻企业和银行负担。 二是推进投资便利化。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有选择、分步骤放宽对跨境资本交易活动的限制,有序拓宽对外投资渠道。 三是继续加强对“热钱”等异常跨境资金流入的监测分析和打击。加大对违规资金流入的查处和惩罚力度,对地下钱庄、网络炒汇等外汇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打击行动,对“热钱”流入形成一定威慑力。同时,完善监测预警体系,完善跨境资金流出入应急预案,形成对资本流出入的双向监测、预警与应急反应机制,密切防范国际收支风险,切实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 四是促进外汇市场发展,进一步发挥外汇市场在价格发现、资源配置和风险防范中的作用。完善市场交易机制,提高外汇交易清算效率。加大外汇市场产品创新力度,继续支持多种主体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改进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管理。 (完) 2010-07-09/safe/2010/0709/44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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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范和打击“热钱”等违规跨境资金流入,保持外汇市场平稳健康运行,维护国家经济和金融安全,从2010年2月下旬开始,外汇局在部分外汇资金流入较为集中的省(区、市)开展了应对和打击“热钱”等违规资金流入专项行动,已查实各类外汇违规案件197起,累计涉案金额73.4亿美元。从2010年10月开始,外汇局开展了新一轮打击违法违规外汇资金流入的专项检查,共检查了3家商业银行总行以及33家中资银行分支机构和9家外资银行分支机构,涵盖了银行结售汇、短期外债、离岸金融、外汇资金来源和运用等业务。 从检查情况来看,绝大多数银行在不断改善金融服务的同时,合规经营意识有所增强,合规经营的总体状况进一步改善。但检查中也发现部分银行经营中存在违规行为,主要包括:短期外债超指标,违规办理资本金结汇、个人结售汇、经常项目及资本项目资金收付业务,违反外汇账户管理规定,办理代客业务时未认真履行真实性审核等。 外汇局依法对上述违规案件进行了集中处理,并加大了处罚力度。2010年10月以来,已完成处罚的银行违规案件共涉及广东、江苏、北京、上海等20个地区,涉及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信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厦门国际银行、日本山口银行等16家法人银行的79家银行分支机构,处罚形式包括罚款、暂停部分外汇业务、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处罚等。 为警示和教育银行及其分支机构,进一步提高银行合规经营意识,营造防范打击“热钱”的社会合力,国家外汇管理局将分期对查处的外汇违规案件进行通报。 2010 年 10 月 28 日 已通报了一批银行外汇违规及处罚的典型案例。根据检查工作进展情况,现将第二批银行外汇违规及处罚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2009年1月,中国工商银行佛山盐步支行,未严格审核结汇凭证,为佛山某房地产有限公司办理资本金结汇1笔,金额2,632万美元,违反资本金结汇管理有关规定。外汇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对该支行处以罚款,并暂停其资本金结汇业务3个月,同时对时任该支行两位高级管理人员处以罚款。 2009年1月至12月,中国工商银行扬州邗江支行,未严格审核结汇凭证,为扬州某纺织公司等三家外商投资企业办理资本金结汇共22笔,结汇金额合计1,917.4万美元,违反资本金结汇管理有关规定。外汇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对该支行处以罚款,并暂停其资本金结汇业务3个月。 2009年11月,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六里支行,未严格审核结汇凭证,为某购物公司办理资本金结汇1笔,金额6,311.66万港元。经查,其中2,672.12万港元无相应结汇凭证,违反资本金结汇管理有关规定。外汇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对该支行处以罚款,并暂停其资本金结汇业务3个月。 2009年9月,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分行三元支行,办理个人超过年度总额结汇业务时,未审核结汇凭证1笔,金额173万美元,违反个人外汇管理有关规定。外汇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对该支行处以罚款,并暂停其个人结售汇业务6个月。 2009年4月,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宝安支行,为深圳某仪器公司办理短期外汇贷款结汇,结汇金额230万美元,违反资本项目结汇管理有关规定。外汇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对该支行处以罚款,并暂停其资本项目结汇业务3个月。 2008年3月至2010年5月,厦门国际银行福州分行未通过个人结售汇管理信息系统办理结汇33笔,金额合计1,728.42万港元,违反个人外汇管理有关规定。外汇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对该分行处以罚款,并暂停其个人结售汇业务6个月。 2009年2月至10月,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中兴支行,为董某等56名境内个人违规办理分拆结汇56笔,金额合计276.59万美元。外汇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对该支行处以罚款。 2010年5月、7月、8月,中信银行大连分行营业部以备用金名义为大连某房地产公司办理资本金结汇3笔,金额合计137.79万美元,未严格审核结汇凭证,违反资本金结汇管理有关规定。外汇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对该分行营业部处以罚款,并暂停其资本金结汇业务3个月。 2009年12月,中国工商银行玉林市江南支行,违规办理个人现钞分拆结汇业务14笔,金额合计6.7万美元;2010年5月,中国工商银行玉林分行营业部,违规办理个人现汇分拆结汇业务5笔,金额合计230万港元。上述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有关规定,外汇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对上述分支行分别处以罚款,并暂停其个人结售汇业务3个月。 外汇指定银行作为经营外汇业务的主渠道,应进一步牢固树立科学发展的理念,严格遵守各项外汇管理规定,认真承担社会责任。上述通报所涉及的各家银行应高度重视,对照检查,认真整改,其他银行机构也应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教训,加强内部管理,依法合规经营。外汇局在继续改善金融服务,便利市场主体经营活动的同时,将不断加强对银行外汇业务的监管,提升外汇检查手段,依法严厉打击“热钱”等违规资金跨境流动,促进涉外经济金融的健康发展。(完) 2010-12-29/safe/2010/1229/44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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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0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311/content_691438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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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易纲主持召开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研究部署国家外汇管理局贯彻落实全会精神的有关工作。 会议认为,刚刚胜利闭幕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是在我国即将完成“十一五”规划,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对于继续抓住和用好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对于巩固和扩大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的成果,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对于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党组成员一致拥护胡锦涛同志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和重要讲话,一致拥护全会决定。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站在历史的新高度,从战略全局出发,明确提出了“十二五”规划的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奋斗目标、主要任务、重大举措,描绘了我国在新世纪第三个5年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是动员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纲领性文件。 会议指出,“十一五”时期是我国发展史上极不平凡的5年。面对国内外环境的复杂变化和重大风险挑战,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紧紧抓住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实施正确而有力的宏观调控,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国家面貌发生新的历史变化。“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阶段。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将坚决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积极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稳妥有序地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加强国际收支统计监测预警,防范异常跨境资金流动风险,改进外汇储备经营管理,进一步改善国际收支状况,切实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 会议要求,外汇局要深入学习和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强化外汇管理服务经济发展大局的功能,为实现“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推进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完) 2010-10-20/safe/2010/1020/44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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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国家外汇管理局进一步加强外汇档案管理,紧密围绕“服务科学发展、服务外汇决策、服务中心工作”的目标,集中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规范档案管理”活动,从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等环节入手,理清思路,摸清家底,健全制度,规范流程,强化责任,推进档案管理工作规范运行,为科学、有序、高效地开展各项外汇管理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一是进一步提高了档案管理意识。局领导高度重视档案管理工作,将规范档案管理作为加强内部管理的重要内容和提升外汇管理系统性、延续性和规范性的重要手段。在“规范档案管理”活动中,局领导亲自带队,对全局各部门档案管理进行专项检查,进一步增强了全局广大干部职工的档案意识,树立了档案管理人人有责的观念。 二是建立健全了“两级三类”档案管理框架。全面梳理外汇局机关档案管理思路,明确“两级三类”的档案管理原则,即外汇局档案部门与其他部门对档案实行“两级”管理,将各部门自行管理档案情况纳入局档案部门统一指导;同时,外汇档案按性质分为“三类”:一是外汇管理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由档案部门集中归档、保管;二是一般事务性档案资料,由各部门自行管理;三是对于干部人事档案及党员组织关系等特殊内容的档案,由相关部门归口管理,将管理制度在档案部门备案。 三是扩大了集中归档档案的范围。通过此次“规范档案管理”活动,局档案部门将原由局内各部门分散管理的内审内控监督检查档案、外汇管理检查案件档案等专项档案纳入局集中归档范围。同时,制定了《国家外汇管理局档案室工作指引》,对集中保管档案的操作流程进行进一步规范。 四是加强对自行管理档案的监督检查。外汇局各部门分别建立相关档案工作制度,整理了2006年至今自行留存的各类纸质、电子文件材料,形成了较系统的档案目录,并对档案管理情况按处室进行检查和复查,提出具体整改要求。 下一步,外汇局将有效利用“规范档案管理”活动成果,着力提升档案信息化建设水平,通过电子化手段提高管理能力,进一步完善档案分级管理制度,规范档案管理流程,继续为外汇管理中心工作提供高效、便捷、可靠的档案服务。(完) 2010-12-03/safe/2010/1203/44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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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召开会议,研究部署2010年外汇检查工作。 2009年,各级外汇管理部门在外汇检查工作中认真落实“保增长、防风险、促平衡”的总体部署,积极适应外部形势变化带来的新挑战和新要求,在开展专项检查和调查、查处外汇违法犯罪活动、推进监管合作机制、提升外汇非现场检查手段、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开展重点课题研究以及对外宣传等各个方面都取得了新的进展,获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 会议指出,2010年国际收支形势将更加复杂多变,外汇资金跨境流动的不确定性增强,外汇净流入压力增大,应充分发挥外汇检查一线执法优势,充分发挥探测器作用,充分发挥监管合作机制作用,认真履行查处外汇违法违规行为的工作职责,保障外汇领域市场合法秩序,维护国家金融安全。 2010年外汇检查工作总体思路是:密切跟踪国际国内经济金融形势变化,积极提升外汇检查手段,有序开展异常跨境资金流动专项检查和调查,加大对地下钱庄、网络炒汇等外汇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不断提高外汇检查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灵活性和有效性。 会议部署了2010年外汇检查工作,重点安排了打击违规资金流入专项检查工作。专项检查于上半年在13个外汇业务量较大的省(市)展开,检查对象主要是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个人、外商直接投资、外债项下的国际收支交易以及跨境资金流入。检查工作中,要按照“突出重点、抓大放小、标本兼治、统筹协调”的工作原则,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和非现场检查手段,先筛选锁定异常交易及主体,再检查确认违规事实,既要保证覆盖“热钱”流入的重点渠道、项目和主体,确保精准打击,又要避免影响经济主体正常的贸易投资活动。对专项检查中查实的企业和个人违规资金流入,以及外汇指定银行未能严格履责甚至协助违规的行为,要综合运用行政和法律等手段严肃处理。同时,各级外汇管理部门要积极加强与地方政府沟通协调,充分发挥相关监管协调机制作用,进一步发挥监管合力。(完) 2010-03-22/safe/2010/0322/44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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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3年10月份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就2023年10月份外汇收支形势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23年10月份我国外汇收支形势有何变化? 答:10月份我国跨境资金流动更趋均衡。10月,银行结售汇以及非银行部门跨境收支逆差环比分别收窄44%和66%。从经常项目看,我国对外贸易表现出较强韧性,货物贸易跨境资金净流入规模保持较高水平,环比增长52%,继续发挥稳定跨境资金流动的重要作用。资本项目交易中,外商直接投资资本金延续净流入格局,对外直接投资更加平稳;外资继9月净增持境内债券后,10月投资规模进一步增加,国内经济持续回升向好进一步提升外资配置人民币资产信心,在复杂严峻的国际形势下人民币资产的避险属性也逐步增强。 未来,随着国内各项政策精准发力、落地落实,积极因素不断积累,经济基本面对外汇市场的支撑作用将进一步巩固。同时,近年来我国外汇市场深度、广度持续拓展,参与主体更趋成熟,交易行为更加理性,宏观审慎管理工具更加完善,抵御外部冲击的能力总体增强。此外,市场普遍认为美联储加息周期已接近终点,对国际金融市场的外溢影响将有所缓和。在内外部环境持续改善下,我国外汇市场和跨境资金流动有望继续保持平稳运行态势。 2023-11-15/safe/2023/1114/234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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