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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六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加强外汇市场监管,严厉打击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行为,维护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部分违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1:鞍山鼎泰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12月,鞍山鼎泰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3笔,金额合计81.2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67.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2:南京金奥地产有限公司非法买卖外汇案 2020年5月至6月,南京金奥地产有限公司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3笔,金额合计63.5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4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3:广东籍杨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5月至2019年11月,杨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47笔,金额合计198.5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55.8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4:广东籍高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10月至2018年11月,高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37笔,金额合计141.6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30.2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5:上海籍梅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8月至2020年3月,梅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4笔,金额合计445.9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374.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6:境外个人曾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11月至2020年1月,曾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32笔,金额合计747.2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538.4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7:浙江籍林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1月,林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1笔,金额合计540.9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45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8:福建籍施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2月至3月,施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5笔,金额合计176.5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65.8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9:北京籍邓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20年5月至2020年11月,邓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7笔,金额合计281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90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10:上海籍蒋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20年11月至2021年1月,蒋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3笔,金额合计428.2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80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2021-11-22/shaanxi/2021/1122/10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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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国外汇市场交易概况-以人民币计价 2021年中国外汇市场交易概况-以美元计价 2021-11-22/shaanxi/2021/1122/10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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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落实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要求,加强日常学法和以案释法,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和法治工作水平,外汇局汉中市中心支局组织全体领导干部开展了2021年度旁听庭审活动。 旁听庭审活动结束后,观看庭审视频的领导干部纷纷表示,通过此次旁听庭审,对案件审理、庭审程序等方面都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理解,同时也切身体会到审判程序的公开严谨和法律的神圣尊严,是一堂非常生动的“法治公开课”。 下一步,外汇局汉中市中心支局将继续组织开展此类活动,通过抓住“关键少数”,切实提高本单位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进一步指导外汇局汉中市中心支局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水平。 2021-11-22/shaanxi/2021/1122/10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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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9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19.86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07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3.09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48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16.7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6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7.7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2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2.09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87万亿美元)。 2021年1-9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174.1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6.92万亿美元)。 2021-11-22/shaanxi/2021/1122/10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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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让辖区市场主体更好地适应汇率双向波动的常态,深入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11月16日,永川中心支局与辖区重点涉外企业开展座谈。 会上,企业介绍了2021年以来生产经营情况、应对汇率风险举措,存在的政策疑问,反映了在应对汇率风险和能耗双控背景下企业面临的困难。永川中心支局深入与企业交流,向企业宣讲了外汇政策法规,引导企业要坚持依法合规经营并树立“汇率风险中性”理念,希望企业通过商务策略引导、内部结算管理、融资结构优化及外汇衍生品应用等举措来降低企业生产经营风险。永川中心支局将继续加大宣传引导和组织银企对接,继续做好为企业解难题为群众办实事工作。 2021-11-19/chongqing/2021/1117/20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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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8http://www.gov.cn/premier/2021-11/17/content_565147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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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22http://www.gov.cn/xinwen/2021-11/19/content_565189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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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22http://www.gov.cn/xinwen/2021-11/19/content_565189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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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7http://www.gov.cn/xinwen/2021-11/16/content_565123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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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山西省分局《执法证》信息表 2021-11-11/shanxi/2018/1130/5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