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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召开金融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务虚会。会议由深圳市中心支行党委书记、行长邢毓静主持,李升高副行长、曲延玲副行长、黄富副行长和主要业务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各处室在前期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围绕推进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服务实体经济、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利用金融科技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和质量、推进粤港澳大湾区金融融合发展、金融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等进行了热烈讨论,集思广益、畅所欲言,为深圳市中心支行和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做好相关工作打下了基础。 邢毓静行长强调,《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赋予深圳更高的历史使命,是新时代深圳金融改革再出发的战略指引。总行总局高度重视,深圳市中心支行和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要按照总行总局相关要求,发挥贴近基层、贴近一线的优势,发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埋头苦干的特区精神,认真学习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对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战略部署,深入辖内银行、企业、群众开展调研,尽快形成可先行、可示范的政策举措,主动与各部门对接,切实推进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相关工作。 邢毓静行长要求,一是加强对现有金融改革开放政策的宣传,让众多金融机构、企业和群众更深入了解现行的政策方针。二是通过深入调研,加强金融政策创新,围绕市场需求,充分利用金融科技,不断加大在金融服务、外汇管理、人民币国际化等方面的改革创新力度。三是加强金融治理创新,不断完善金融治理体制机制,扎实推进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四是强化金融对科技创新的支撑作用,推动深圳加快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率先建设体现高质量发展的现代化经济体系。 2019-09-19/shenzhen/2019/0919/5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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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19年8月份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总经济师王春英就8月份外汇收支形势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19年8月份我国外汇收支形势有何变化? 答:8月份银行结售汇逆差收窄,外汇市场供求保持基本平衡。8月份,虽然企业、个人等非银行部门涉外收付款逆差有所扩大,但综合考虑银行部门外汇收支等情况,8月份境内外汇市场供求延续基本平衡格局。主要表现:一方面,银行结售汇逆差稳中有降,8月份银行结售汇小幅逆差54亿美元,环比下降12%,同比下降64%;另一方面,外汇储备余额保持基本稳定,8月末为31072亿美元,环比增加35亿美元。 外汇市场预期总体稳定,主要渠道外汇供求平稳有序。市场主体结汇意愿上升,售汇意愿保持平稳。8月份,衡量结汇意愿的结汇率,也就是客户向银行卖出外汇与客户涉外外汇收入之比为73%,环比上升6个百分点;衡量购汇意愿的售汇率,也就是客户从银行买汇与客户涉外外汇支出之比为69%,环比基本持平。在此情况下,货物贸易、直接投资仍是8月份主要的结售汇顺差项目;企业投资收益购汇季节性回落;个人结汇同比增长8%,购汇下降17%。 在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下,我国外汇市场运行的稳定性更加突出。8月以来,外部环境波动性明显加大,但我国外汇市场秩序保持良好,市场主体交易行为理性有序,充分说明我国外汇市场更加成熟,更能适应外部环境的变化,也体现了我国经济基本面的根本性支撑作用。我们将保持外汇管理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不断提高跨境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完善与更高水平开放相适应的跨境资本流动管理框架,进一步夯实外汇市场平稳运行的基础。 2019-09-24/shenzhen/2019/0924/5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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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扩大我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取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以下合称“合格境外投资者”)投资额度限制。 合格境外投资者制度是中国金融市场开放最重要的制度之一。自2002年实施QFII制度、2011年实施RQFII制度以来,来自全球31个国家和地区的超过400家机构投资者通过此渠道投资中国金融市场,在分享中国改革开放和经济增长成果的同时,也积极促进了我国金融市场健康发展。 多年来,国家外汇管理局一直坚持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积极主动推进金融市场对外开放,持续推动合格境外投资者制度外汇管理改革,已于2018年取消相关汇兑限制。此次全面取消合格境外投资者投资额度限制,是国家外汇管理局在合格境外投资者外汇管理领域的又一重大改革举措。今后,具备相应资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只需进行登记即可自主汇入资金开展符合规定的证券投资,境外投资者参与境内金融市场的便利性将再次大幅提升,中国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也将更好、更广泛地被国际市场接受。 同时,国家外汇管理局正在按程序报请国务院取消相应行政许可项目,待批准后,由国务院统一对外公布。 下一步,国家外汇管理局将继续深化外汇管理改革,不断采取有力措施扩大对外开放,支持境外投资者投资境内金融市场,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程度。同时,在开放中适应开放,切实防范跨境资本流动风险,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完) 2019-09-17/shenzhen/2019/0917/5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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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30日,易纲行长赴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调研。易纲行长先后来到中支营业大厅、数据中心机房、货币信贷处、金融稳定处和职工食堂,慰问一线干部员工,勉励大家要进一步巩固和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深圳工作重要批示精神,深入理解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战略部署,不断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扩大开放,提高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水平,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提升金融服务质量。 2019-09-11/shenzhen/2019/0911/5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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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国际收支统计制度,便利境内银行及申报主体开展申报业务,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修订并发布《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指引(2019年版)》(汇发〔2019〕25号文印发,以下简称《业务指引(2019年版)》)。 《业务指引(2019年版)》适应金融市场开放需要,结合最新统计实践,对相关申报要求进行了调整完善,详细解释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的具体要求,增强可操作性,并回应了涉外业务创新带来的新申报问题。 《业务指引(2019年版)》自2019年10月1日起实施。(完) 2019-09-18/shenzhen/2019/0918/5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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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8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18.1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58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2.80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993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15.3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18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7.5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08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0.5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51万亿美元)。 2019年1-8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138.8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0.35万亿美元)。(完) 2019-09-23/shenzhen/2019/0923/5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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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问:外商投资企业应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到哪个部门办理新设外商投资企业基本信息登记,取得业务登记凭证? 答:注册地银行。 18、问:外汇资本金账户内资金可以以现钞存入吗? 答:不可以。 19、问:违反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汇管理办法规定办理外汇收支的,外汇局依据什么对其予以处罚?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 2019-09-10/shenzhen/2019/0910/5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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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提高运用和管理金融科技的能力,12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举办“金融科技与反洗钱”座谈会,德勤会计师事务所中国反洗钱中心合伙人张丰裕、中国平安集团法律合规部副总经理雷志凌、微众银行人工智能部副经理陈天健、腾讯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反洗钱技术总监吴鸣等应邀发言,深圳市各国内银行、法人证券、法人保险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主要负责人参会。此次会议主旨是凝聚业内共识,提升运用金融科技赋能反洗钱工作的意识和能力。 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背景下,反洗钱工作作为维护国家安全和金融安全的重要保障,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加快金融科技在反洗钱领域的战略部署与安全应用,已成为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等金融工作的内在需要和重要选择。 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不断探索监管科技的应用。自2018年开始,组建智慧反洗钱实验室,先后建立非法集资、地下钱庄监测预警模模型,以提高辖内反洗钱义务机构监测预警能力,达到对非法活动早预警、早处置。2019年6月,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联合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腾讯科技有限公司设立“猎鹰”创新实验室,该实验室作为智慧反洗钱实验室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的运用实现部门间高效数据共享,并依托辖内义务机构以实现高效识别线索、快速预警风险、精准打击涉税违法犯罪。2019年11月,为积极落实党中央关于“积极推进区块链与经济社会融合发展”的重要指示,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市税务局、深圳市公安局、深圳海关充分运用区块链技术,联合开发“深圳四部门信息情报交换平台”,创新驾起四部门互联互通的信息情报交换高速网络,破除数据壁垒,协助破获了一批大案要案。 近年来,深圳金融系统在运用金融科技赋能反洗钱工作以及打击金融违法犯罪活动方面已走在全国前列。 微众银行一直致力于探索AI技术在反洗钱领域的应用。微众银行人工智能部副总经理陈天健表示,微众银行拥有的联邦学习技术可通过超强加密算法,保证数据合作的双方在数据不出库的情况下完成联合建模。该技术能够有效解决反洗钱业务需要外部数据时所面临的隐私保护、复杂隐秘交易、数据孤岛等问题。2019年2月,微众银行已将该技术开源,开源项目FATE(Federated AI Technology Enabler)已覆盖124家企业和142家国内外高校,并已应用到信贷风控、精准营销等金融行业场景中。未来,该技术在反洗钱领域将大有作为。 随着新型网络违法犯罪运作模式愈来愈专业化,财付通技术总监吴鸣表示,财付通运用大数据和AI技术建成的智能风险防控系统,以“立体监控+生态联防”模式核实用户真实身份、追踪交易路径和识别交易风险,从而保障用户的资金安全。其中,“立体监控”是指充分整合内部安全情报进行信息互通共享;而“生态联防”则借助外部力量,通过和人民银行、公安机关合作,更好更快地识别洗钱风险,共同打击金融违法犯罪活动。 近年来复杂的结构性金融产品、虚拟货币等已成为洗钱犯罪的新通道,国际反洗钱反恐怖融资标准也日趋严格。金融机构如何推动金融科技与风险管理有效融合,更好地履行反洗钱义务和责任呢?平安集团法律合规部副总经理雷志凌认为,金融机构应充分应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实现反洗钱信息管理的数字化,推动洗钱风险识别、监测、预警及报告的智能化。中国平安智能反洗钱在数字化客户身份识别、智能化风险名单监控、系统化机构风险评估、反洗钱工作分层优化、端到端打击金融罪案和可视化反洗钱管理等方面不断提升,从而努力成为智能化反洗钱与打击金融犯罪的国际典范。 德勤中国反洗钱中心合伙人张丰裕指出,“当前我国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愈发重视合规管理。现在境内外都已经启动了很多不同的金融科技和监管科技探索和落地的项目,科技赋能也是当前热点话题,我们看到不同的生态圈在逐步成型。在全球各个国家以及地区政府部门、监管机构的支持和推动下,很多企业都在积极地去参与、尝试,咨询公司也在从不同维度推出多种解决方案。在可见的将来,随着金融科技和监管科技的发展,现有难点和困点也将迎刃而解,势必会进一步助力企业走出去,创作更多价值。” 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黄富副行长指出,深圳作为全国重要金融城市中心,金融业发展迅猛,金融体量庞大,金融科技、监管科技在反洗钱领域大有用武之地。未来金融科技、监管科技将应用于洗钱风险防控与反洗钱监管的全流程。2019年,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开发反洗钱大数据检查系统,对金融机构全部业务、全量客户数据及交易数据实现一键智能检测,突破人力桎梏,为特区反洗钱监管工作铸造一把“利剑”。 黄富副行长强调,下一步深圳金融机构要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增强意识,加强学习。将加强党的领导和培养专业主义精神结合起来,深刻认识发展金融科技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必要性,提升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能力。二是舍得投入,重在管用。各机构要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加大对金融科技的资源投入,依托科技力量完善核心业务系统、强化客户准入审查、可疑交易监测,切实提高义务机构作为“第一道防线”的风险防控能力。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将提高监管科技的运用水平,进一步完善执法检查软件,实现合规检查向有效性检查转变。三是协调配合,共同进步。充分发挥先进典型模范引领示范作用,以先进带后进,提升辖内中小机构运用金融科技的能力。 2019-12-27/shenzhen/2019/1227/6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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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16510亿元,支出14906亿元,顺差1604亿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15117亿元,支出12224亿元,顺差2893亿元;服务贸易收入1393亿元,支出2682亿元,逆差1289亿元。 按美元计值,2019年11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2353亿美元,支出2124亿美元,顺差228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2154亿美元,支出1742亿美元,顺差412亿美元;服务贸易收入199亿美元,支出382亿美元,逆差184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国际收支口径) 2019年11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1,604 228 16,510 2353 -14,906 -2124 1.货物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2,893 412 15,117 2154 -12,224 -1742 2.服务贸易差额 -1,289 -184 贷方 1,393 199 借方 -2,682 -382 2.1加工服务差额 77 11 贷方 80 11 借方 -3 0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23 3 贷方 42 6 借方 -19 -3 2.3运输差额 -350 -50 贷方 285 41 借方 -635 -90 2.4旅行差额 -992 -141 贷方 228 33 借方 -1,221 -174 2.5建设差额 21 3 贷方 78 11 借方 -56 -8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38 -5 贷方 32 5 借方 -69 -10 2.7金融服务差额 6 1 贷方 20 3 借方 -13 -2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143 -20 贷方 35 5 借方 -178 -25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34 5 贷方 187 27 借方 -153 -22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96 14 贷方 394 56 借方 -298 -42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21 -3 贷方 4 1 借方 -25 -4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差额 -3 0 贷方 8 1 借方 -11 -2 注: 1. 本表所称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交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交易。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提供的服务,借方记录接受的服务。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19-12-31/shenzhen/2020/0102/6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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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一:请问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政策如何实施? 答:《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汇发〔2019〕28号,以下简称《通知》)第一条“扩大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是指在前期粤港澳大湾区、上海和浙江试点的基础上,扩大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地区范围和业务范围。与前期试点方式相同,此次扩大试点政策,将由各试点分局根据所在地实际需求制定试点方案,并对外公布试点的条件、程序和管理要求等,符合条件的银行可按规定向外汇局进行试点备案,并开展相关试点业务。 问题二:请问《通知》第五条中银行和支付机构如何把握小微跨境电商企业年度货物贸易收汇或付汇累计金额低于20万美元这一要求? 答:支付机构或银行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支付机构外汇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汇发〔2019〕13号)为小微跨境电商企业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时,可按照以下原则把握:一是通过支付机构或银行自身电子化业务系统监测跨境电商企业在本机构年度内办理的货物贸易收汇或付汇情况,对于年度货物贸易收汇或付汇累计金额低于等值20万美元的小微跨境电商企业,可不要求其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二是外汇局将按月向支付机构和银行通知年度内货物贸易收汇或付汇累计金额超过等值20万美元的非名录企业名单,支付机构和银行可将上述名单与自身企业客户名单进行核对,并提示从事货物贸易跨境电商的企业客户在公布名单之日起1个月内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未来,支付机构和银行可通过接口等方式与外汇局联网,实现非名录企业名单通过系统自动传输。 问题三:请问《通知》第八条规定企业贸易信贷、贸易融资等业务报告实现网上办理,具体是指哪些业务报告? 答: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法规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2〕38号,以下简称38号文),对于“贸易信贷业务”、“贸易融资业务”、“转口贸易收支业务”、“差额业务”和“其他特殊交易业务”,符合报告条件的,企业应按规定履行报告义务。自2020年1月1日起,无论企业业务发生之日与实际报告日之间间隔是否超过30天,上述业务报告均可通过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实现网上办理。上述业务报告的法定报告时限仍按照38号文执行,如对于90天以上(不含)的延期付款业务,企业应当在货物进口之日起30天内,报告预计的付款信息。 问题四:请问《通知》第九条放宽出口收入待核查账户开立后,A类企业离岸转手买卖和退汇收入以及B/C类企业货物贸易收入是否仍需进入出口收入待核查账户? 答:《通知》第九条已明确企业办理货物贸易收入,可自主决定是否开立出口收入待核查账户。此条适用于货物贸易分类结果为A类的企业离岸转手买卖和退汇收入以及B/C类企业货物贸易收入。银行需按现行法规规定对上述业务的真实性、合规性和合理性进行尽职审核。 问题五:请问企业分支机构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时提交的《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申请书》和《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办理确认书》(以下简称相关材料)中是否需要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 答:企业分支机构根据《通知》第十条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时,相关材料中可以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也可以是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中载明的负责人签字。 2019-12-20/shenzhen/2019/1220/6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