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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一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逆差2352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顺差774亿元。 按SDR计值,2020年一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逆差250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顺差82亿SDR。 按美元计值,2020年一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逆差337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231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470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113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16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顺差111亿美元,其中,资本账户逆差1亿美元,直接投资顺差163亿美元,证券投资逆差532亿美元,金融衍生工具逆差46亿美元,其他投资顺差277亿美元,储备资产减少251亿美元。(完) 2020年一季度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概览表) 项 目 行次 亿元 亿美元 亿SDR 1. 经常账户 1 -2,352 -337 -250 贷方 2 38,797 5,559 4,128 借方 3 -41,148 -5,896 -4,379 1.A 货物和服务 4 -1,671 -239 -178 贷方 5 36,312 5,203 3,864 借方 6 -37,983 -5,442 -4,042 1.A.a 货物 7 1,612 231 172 贷方 8 32,513 4,659 3,460 借方 9 -30,901 -4,428 -3,288 1.A.b 服务 10 -3,283 -470 -349 贷方 11 3,799 544 404 借方 12 -7,082 -1,015 -754 1.B 初次收入 13 -791 -113 -84 贷方 14 1,845 264 196 借方 15 -2,636 -378 -281 1.C 二次收入 16 111 16 12 贷方 17 640 92 68 借方 18 -529 -76 -56 2. 资本和金融账户 19 774 111 82 2.1 资本账户 20 -6 -1 -1 贷方 21 1 0 0 借方 22 -8 -1 -1 2.2 金融账户 23 781 112 83 资产 24 -3,574 -512 -380 负债 25 4,355 624 463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 26 -968 -139 -103 2.2.1.1 直接投资 27 1,138 163 121 资产 28 -1,257 -180 -134 负债 29 2,394 343 255 2.2.1.2 证券投资 30 -3,712 -532 -395 资产 31 -3,595 -515 -383 负债 32 -117 -17 -12 2.2.1.3 金融衍生工具 33 -324 -46 -35 资产 34 -245 -35 -26 负债 35 -79 -11 -8 2.2.1.4 其他投资 36 1,931 277 205 资产 37 -226 -32 -24 负债 38 2,157 309 230 2.2.2 储备资产 39 1,749 251 186 3.净误差与遗漏 40 1,577 226 168 注: 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资本和金融账户中包含储备资产。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季度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季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人民币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4. 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季平均汇率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SDR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5.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6.细项数据请参见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互联网站“统计数据”栏目。 2020-07-14/hebei/2020/0714/17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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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末,我国对外金融资产76354亿美元,对外负债54981亿美元,对外净资产21373亿美元。 在对外金融资产中,直接投资资产20895亿美元,证券投资资产6408亿美元,金融衍生工具资产105亿美元,其他投资资产17143亿美元,储备资产31803亿美元,分别占对外金融资产的27%、8%、0.1%、22%和42%;在对外负债中,直接投资负债29064亿美元,证券投资负债12632亿美元,金融衍生工具负债119亿美元,其他投资负债13166亿美元,分别占对外负债的53%、23%、0.2%和24%。 按SDR计值,2020年3月末,我国对外金融资产55945亿SDR,对外负债40285亿SDR,对外净资产15660亿SDR。(完) 2020年3月末中国国际投资头寸表 项目 行次 期末头寸 (亿美元) 期末头寸 (亿SDR) 净头寸 1 21,373 15,660 资产 2 76,354 55,945 1 直接投资 3 20,895 15,310 1.1 股权 4 17,755 13,009 1.2 关联企业债务 5 3,141 2,301 1.a 金融部门 6 2,642 1,936 1.1.a 股权 7 2,548 1,867 1.2.a 关联企业债务 8 94 69 1.b 非金融部门 9 18,253 13,374 1.1.b 股权 10 15,207 11,142 1.2.b 关联企业债务 11 3,046 2,232 2 证券投资 12 6,408 4,695 2.1 股权 13 3,625 2,656 2.2 债券 14 2,783 2,039 3 金融衍生工具 15 105 77 4 其他投资 16 17,143 12,561 4.1 其他股权 17 84 61 4.2 货币和存款 18 3,928 2,878 4.3 贷款 19 7,315 5,360 4.4 保险和养老金 20 148 108 4.5 贸易信贷 21 5,136 3,763 4.6 其他 22 532 390 5 储备资产 23 31,803 23,302 5.1 货币黄金 24 1,008 738 5.2 特别提款权 25 110 81 5.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26 81 59 5.4 外汇储备 27 30,606 22,426 5.5 其他储备资产 28 -2 -2 负债 29 54,981 40,285 1 直接投资 30 29,064 21,295 1.1 股权 31 26,539 19,446 1.2 关联企业债务 32 2,524 1,850 1.a 金融部门 33 1,559 1,142 1.1.a 股权 34 1,387 1,016 1.2.a 关联企业债务 35 172 126 1.b 非金融部门 36 27,504 20,153 1.1.b 股权 37 25,152 18,429 1.2.b 关联企业债务 38 2,352 1,724 2 证券投资 39 12,632 9,255 2.1 股权 40 7,595 5,565 2.2 债券 41 5,037 3,691 3 金融衍生工具 42 119 88 4 其他投资 43 13,166 9,647 4.1 其他股权 44 0 0 4.2 货币和存款 45 4,606 3,375 4.3 贷款 46 4,722 3,460 4.4 保险和养老金 47 142 104 4.5 贸易信贷 48 3,267 2,394 4.6 其他 49 334 245 4.7 特别提款权 50 95 70 说明:1.本表记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净头寸是指资产减负债,“+”表示净资产,“−”表示净负债。 3.SDR计值的数据,是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数据通过SDR兑美元季末汇率折算得到。 2020-07-16/hebei/2020/0716/17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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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0年5月份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总经济师王春英就2020年5月份外汇收支形势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20年5月份我国外汇收支形势有何变化? 答:5月份我国外汇市场延续平稳运行态势,外汇供求保持基本平衡。一是银行结售汇继续呈现顺差,规模为238亿美元,环比扩大61%。综合考虑境外机构在银行间外汇市场的外汇买卖、银行外汇头寸变动等因素,5月外汇市场供求总体平衡。二是非银行部门跨境资金延续小幅净流入,规模为57亿美元。三是外汇储备规模小幅上升,5月末为31017亿美元,较4月末增加102亿美元。 市场主体外汇交易理性有序,主要渠道跨境资金流动总体稳定。一方面,市场主体结汇意愿有所上升、购汇意愿有所下降,汇率预期总体较为稳定。5月,衡量结汇意愿的结汇率,也就是客户向银行卖出外汇与客户涉外外汇收入之比为73%,同比上升3个百分点;衡量购汇意愿的售汇率,也就是客户从银行买汇与客户涉外外汇支出之比为64%,同比下降4个百分点。另一方面,货物贸易跨境收支和结售汇顺差上升,证券市场外资流入增多。5月,货物贸易跨境收支顺差同比增长28%,结售汇顺差同比增长82%;境外投资者净增持境内债券和上市股票合计236亿美元,较4月增长25%,其中净增持境内债券194亿美元,增长106%。 当前,境外疫情和世界经济形势更趋严峻复杂,外部环境不确定性因素增多,但我国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外汇市场运行的韧性进一步增强,人民币资产展现出较强的吸引力。展望未来,我国经济结构和区域布局持续优化,复工复产复商复市稳步推进,积极变化累积增多,将继续为外汇市场平稳运行提供基本面支撑。同时,我国外汇市场日臻成熟,风险防范机制更加健全,外汇储备规模总体稳定,有能力应对各类外部冲击和挑战。 2020-07-10/hebei/2020/0710/17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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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疫情期间全省外汇管理工作,深入开展“送进门 带回家”活动,提高外汇知识及管理政策的认知度和影响力,6月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省分局联合河北省银行外汇和跨境人民币业务自律机制在全省开展了“外汇知识宣传月”活动。 本次活动按照“广泛宣传、全力推进、形式多样、务求实效”的原则,积极动员全省外汇系统和外汇指定银行力量,开展线上、线下同步宣传,收到良好效果。一是制作发放宣传折页、海报等宣传品2万份,引导公众主动了解外汇政策。二是制作通俗易懂的外汇动漫微视频4集,在金融机构网点等公共场所滚动播放,便于社会公众随时随地了解外汇知识。三是组织开展“外汇知识网上有奖答题”活动,共收到15036份有效答卷,公众学习了解外汇知识的热情显著提高。四是宣传推广“国家外汇管理局”官方微信公众号,为公众了解外汇政策提供官方途径。五是组织银企对接座谈,协调辖内银行做好对企业的调研帮扶,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优质外汇服务。 下一步,外汇局河北省分局将以“外汇知识宣传月”活动为契机,把外汇知识宣传常态化,进一步提升公众外汇合规经营意识,营造安全、方便、快捷的外汇市场环境。 2020-07-20/hebei/2020/0720/17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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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0年5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15.6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21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2.33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280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13.3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88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5.8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8177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9.86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39万亿美元)。 2020年1-5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74.96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0.67万亿美元)。 2020-07-13/hebei/2020/0713/17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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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时间序列(BPM6) 2020-07-15/hebei/2020/0715/17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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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投资头寸表 2020-07-17/hebei/2020/0717/17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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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经国务院同意,人民银行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部门,充分考虑今年以来疫情影响的实际情况,在坚持资管新规政策框架和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审慎研究决定,延长《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号,以下简称资管新规)过渡期至2021年底,同时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完善配套政策安排,平稳有序推进资管行业规范发展。对此,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就各方关注的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为什么延长资管新规过渡期? 今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对全球经济造成严重冲击,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增多,适当延长资管新规过渡期,是从疫情常态化防控出发,做好“六稳”和“六保”工作的具体举措。一是推动资管存量业务整改平稳进行。新冠肺炎疫情从资金端和资产端,对资管业务产生了双向冲击,尤其是在资产端,部分行业、企业经营困难加大,一些投资项目原有还款安排面临调整。适当延长过渡期,能够缓解疫情对资管业务的冲击,有利于缓解金融机构整改压力。二是为金融机构培育规范的资管产品提供宽松环境。过渡期适当延长,能够为资管机构进一步提升新产品投研和创新能力,加强投资者教育和长期资金培育,提供更好的环境和条件,有利于支持资管产品加大对各类合规资产的配置力度。 二、过渡期延长1年的主要考虑是什么? 一是统筹稳增长与防风险的平衡。延长过渡期1年,更多期限较长的存量资产可自然到期,有助于避免存量资产集中处置对金融机构带来的压力。二是过渡期也不宜延长过多。过渡期安排的初衷是确保资管业务顺利转型,实现老产品向新产品的平稳过渡。将过渡期延长1年,可以鼓励金融机构“跳起来摘桃子”,在对冲疫情影响的同时,推动金融机构早整改、早转型。三是最大化政策效用。过渡期延长1年,能够较好统筹存量业务整改和创新业务发展的关系,通过资管业务的转型升级,带动存量资产的规范整改。 三、过渡期延长1年,有哪些主要政策安排? 为稳妥推进资管业务整改规范工作,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会同相关部门,研究提出了“过渡期适当延长+个案处理”的政策安排。主要包括:一是延长资管新规过渡期至2021年底,在锁定2019年底存量资产的基础上,由金融机构自主调整整改计划。二是对于2021年底前仍难以完全整改到位的个别金融机构,金融机构说明原因并经金融管理部门同意后,进行个案处理,列明处置明细方案,逐月监测实施,并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三是健全存量资产处置的配套支持措施。鼓励采取新产品承接、市场化转让、合同变更、回表等多种方式有序处置存量资产。允许类信贷资产在符合信贷条件的情况下回表,并适当提高监管容忍度。已违约的类信贷资产回表后,可通过核销、批量转让等方式进行处置。鼓励通过市场化转让等多种方式处置股权类资产。稳妥处置银行理财投资的存量股票资产,避免以单纯卖出的方式进行整改。优化银行资本补充工具发行环境,进一步增强金融机构资本实力。推进金融市场发展,提升新产品接续能力,引导资管行业为资本市场提供长期稳定资金支持。 四、如何确保整改工作在过渡期内平稳有序推进实施? 一是压实金融机构主体责任。金融机构锁定待整改存量资产,自主调整整改计划,编制整改资产台账,实行清单制管理,过渡期内按季监测实施。二是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对于2020年底前完成整改任务,或整改虽延至2021年底,但进度快于计划,能提前完成整改任务的金融机构,在监管评级、宏观审慎评估、资本补充工具发行和开展创新业务等方面给予适当激励。对于未按计划如期在2021年底前完成整改任务的金融机构,除在监管评级、宏观审慎评估、开展创新业务等方面采取惩罚措施外,视情采取监管谈话、监管通报、下发监管函、暂停开展业务、提高存款保险费率等措施。对于个别机构弄虚作假或选择性落实相关要求等行为,监管部门将采取监管处罚措施。三是强化监管协调,推动政策实施。人民银行将会同相关部门建立资管业务整改工作联络协调机制,加强政策统筹协调,为整改工作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五、延长过渡期是否意味着资管业务改革方向出现变化? 此次过渡期延长的政策安排,综合考虑了疫情冲击、宏观环境、市场影响、实体经济融资等因素,是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作出的决定,坚持了资管新规治理金融乱象、规范健康发展的初心和底线,不涉及资管业务监管标准的变动和调整,并不意味着资管业务改革方向出现变化。这种安排,一方面,有利于巩固前期化解风险的成果,推进资管业务持续转型升级。另一方面,有助于缓解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稳定对实体经济的融资供给,提高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 下一步,金融管理部门将认真督促金融机构做好过渡期规范整改工作,推动资管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2020-09-08/hebei/2020/0908/17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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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号,以下简称资管新规)发布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不断完善资管行业监管制度体系,持续推动资管业务平稳转型、规范整改。在各方共同努力下,资管乱象得到有效遏制,影子银行风险显著收敛,资管业务逐步回归本源,呈现稳健发展的态势。 按照既有工作安排,资管新规过渡期将于2020年底结束。考虑到今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金融带来的冲击,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规范转型面临较大压力。为平稳推动资管新规实施和资管业务规范转型,经国务院同意,人民银行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部门审慎研究决定,资管新规过渡期延长至2021年底。 过渡期延长不涉及资管新规相关监管标准的变动和调整。为做好过渡期存量资管业务整改工作,金融管理部门将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夯实金融机构主体责任,在锁定存量资产的基础上,继续由金融机构自主调整整改计划,按季监测实施,切实防范道德风险。同时,完善配套政策安排,加大创新支持力度,为存量资产处置提供更多的方式和渠道。 下一步,金融管理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加强监管协调、监测分析和督促落实,统筹把握政策实施节奏和力度,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2020-09-03/hebei/2020/0903/17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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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国家外汇管理局刚刚公布了最新外汇储备规模数据。请问造成2020年7月外汇储备规模变动的原因是什么?今后的外汇储备规模趋势是怎样的? 答:截至2020年7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1544亿美元,较6月末上升421亿美元,升幅为1.4%。 7月,我国外汇市场运行平稳,外汇供求基本平衡。美欧等主要经济体加大财政刺激力度并维持超宽松货币政策,国际金融市场上非美元货币相对美元整体走强,主要国家资产价格总体上涨。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上升。 当前,我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取得重大成果,但国际经济金融形势仍然复杂严峻,不稳定性不确定性较大。展望未来,我国已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经济韧性强劲,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将加快形成,有利于继续为外汇储备规模总体稳定提供支撑。 2020-09-18/hebei/2020/0918/17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