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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时间序列 2021年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分地区) 2020年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分地区) 2021-07-28/qingdao/2021/0728/19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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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结售汇数据—以人民币和美元计价 银行结售汇数据-分地区(新顺序) 2021-07-28/qingdao/2021/0728/19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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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18889亿元,支出16511亿元,顺差2378亿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17059亿元,支出14284亿元,顺差2775亿元;服务贸易收入1829亿元,支出2227亿元,逆差397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1年6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2941亿美元,支出2571亿美元,顺差370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2656亿美元,支出2224亿美元,顺差432亿美元;服务贸易收入285亿美元,支出347亿美元,逆差62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国际收支口径) 2021年6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2378 370 18889 2941 -16511 -2571 1.货物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2775 432 17059 2656 -14284 -2224 2.服务贸易差额 -397 -62 贷方 1829 285 借方 -2227 -347 2.1加工服务差额 78 12 贷方 82 13 借方 -4 -1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13 2 贷方 41 6 借方 -28 -4 2.3运输差额 -44 -7 贷方 633 99 借方 -677 -105 2.4旅行差额 -437 -68 贷方 66 10 借方 -502 -78 2.5建设差额 58 9 贷方 105 16 借方 -47 -7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46 -7 贷方 34 5 借方 -80 -13 2.7金融服务差额 -7 -1 贷方 19 3 借方 -27 -4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228 -36 贷方 72 11 借方 -300 -47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78 12 贷方 310 48 借方 -232 -36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152 24 贷方 450 70 借方 -298 -46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18 -3 贷方 9 1 借方 -27 -4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差额 5 1 贷方 9 1 借方 -4 -1 注: 1. 本表所称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交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交易。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提供的服务,借方记录接受的服务。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21-08-05/qingdao/2021/0805/19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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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6月,银行结汇15188亿元人民币,售汇13775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顺差1413亿元人民币。2021年1-6月,银行累计结汇78281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69522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顺差8760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1年6月,银行结汇2365亿美元,售汇2145亿美元,结售汇顺差220亿美元。2021年1-6月,银行累计结汇12101亿美元,累计售汇10745亿美元,累计结售汇顺差1356亿美元。 2021年6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35506亿元人民币,对外付款33458亿元人民币,涉外收付款顺差2047亿元人民币。2021年1-6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183870亿元人民币,累计对外付款171642亿元人民币,累计涉外收付款顺差12228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1年6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5528亿美元,对外付款5209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顺差319亿美元。2021年1-6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28419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26529亿美元,累计涉外收付款顺差1890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2021-07-27/qingdao/2021/0727/19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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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货币对美元折算率(2023年1月31日) 2023-02-02/qingdao/2023/0202/23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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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更新发布《现行有效外汇管理主要法规目录(截至2021年6月30日)》(以下简称《目录》),进一步提升外汇管理政策透明度,便利社会公众查询使用。 更新后的《目录》共收录截至2021年6月30日发布的外汇管理主要法规191件,按照综合、经常项目外汇管理、资本项目外汇管理、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监管、人民币汇率与外汇市场、国际收支与外汇统计、外汇检查与法规适用、外汇科技管理等8大项目分类,并根据具体业务类型分为若干子项。本次新增入《目录》文件主要涉及行政许可实施、个人经常项目外汇业务、企业跨境融资宏观审慎调节、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等。(完) 2021-07-26/qingdao/2021/0726/19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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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2年10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15.3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15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2.59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36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12.75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79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6.0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84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9.33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31万亿美元)。 2022年1-10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195.6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9.44万亿美元)。 2022-11-28/qingdao/2022/1128/22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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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6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20.33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16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3.39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53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16.93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64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8.23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28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2.10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88万亿美元)。 2021年1-6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112.6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7.41万亿美元)。 2021-08-05/qingdao/2021/0805/19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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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分地区) 2020年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分地区)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时间序列 2021-11-26/qingdao/2021/1126/20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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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结售汇数据—以人民币和美元计价 银行结售汇数据-分地区(新顺序) 2021-11-23/qingdao/2021/1123/20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