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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复同意在福建实施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政策试点,4月,外汇局福建省分局发布实施细则,在福州、厦门、泉州等地区实施5项经常项目试点政策,在全省实施3项资本项目试点政策,向更多经营主体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金融外汇服务。截至7月末,福州、厦门、泉州等试点地区充分发挥政策叠加效应,累计为企业办理贸易项下5项高水平开放试点和优质企业便利化试点业务5.1万笔、126.5亿美元,助力外贸促稳提质。全省实施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免登记,符合条件的非金融企业借用外债、赴境外上市可直接在银行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等外汇试点政策,累计(不含厦门)办理业务13.2亿美元,不断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水平。 优质企业经常项目外汇资金收付更便利 “单笔业务节省15分钟,多笔业务半天之内即可完成,比原先便捷太多了!”福建万家美轻纺服饰有限公司业务员表示。该公司主要进口标签、纽扣等服装配件,需要对外支付服装配件款项以及出口货代运费等服务贸易费用,每月发起约40笔汇款,以前需逐笔提供贸易合同等交易单证,手续较为繁琐,4月被纳入高水平开放试点以来,在银行无需提供繁杂的背景材料,仅提交《境外汇款申请书》即可办理贸易外汇支出业务,大幅提高业务办理效率。 据了解,此前外贸企业办理经常项目外汇收支业务时通常需要向银行提供关单、合同等真实性审核材料,高水平开放试点政策出台后,审慎合规银行可自主决定企业需要提供的相关单证,并按照“了解客户”“了解业务”“尽职审查”原则为优质企业办理经常项目外汇收支业务,可大幅缩短企业办理业务时长。外汇局福建省分局还将此前已参加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银行和企业纳入高水平开放试点范围,指导试点银行以日常监测评估优质企业,避免重复提交材料,为企业减负降压。 新型离岸国际贸易结算优化升效率 “现在当日提交、当日结算,比以往效率高得多!”福建象屿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表示,“公司经营原料转口业务,涉及多个国家、地区,存在大量单据交叉,之前从准备真实性审核材料到审核完成通常需要花费几天时间”。企业申请成为高水平开放试点企业后,经办银行结合内部便利化业务核查系统简化真实性审核流程,便利企业办理新型国际贸易结算。 据了解,新出台的优化新型国际贸易结算措施不需要以往繁杂的单据审核手续,审慎合规银行可依据区域战略定位和行业特色,创新金融服务,自主办理优质企业真实合规的新型国际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同时,外汇局福建省分局持续加强日常试点业务监管,对优质企业经常项下外汇收支开展专项监测分析,切实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 贸易收支轧差净额结算企业范围稳步扩大 “一笔业务节省近2小时,同时减少了汇兑损失”福建和诚鞋业有限公司表示。该公司与香港母公司常有跨境资金往来,过去与母公司收支单独核算汇款,不仅占用大量时间,还需付多笔汇款手续费。参与高水平开放试点后,直接与母公司轧差净额结算,不仅节省时间,而且只需付一笔汇款手续费。 高水平开放试点政策的实施,便利优质企业在与同一境外交易对手开展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时办理轧差净额结算。为有序扩大贸易收支轧差净额结算企业范围,外汇局福建省分局根据企业经常项目外汇收支特征,摸排出具有高水平开放试点业务需求的潜在企业200余家供银行选择,进一步帮助企业降本增效。 外债签约登记银行“一站式”办理 “过去我们需要先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外债签约登记,再到你们银行开立外债专户,现在一趟就办好了,借用外债不用来回跑,大大节约了时间和精力!”在银行刚办理完外债签约登记的某台资企业财务人员赞叹道。该企业主要生产苯乙烯单体,为开拓境外融资渠道,借入短期外债以用于补充其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开销支出。 据介绍,高水平开放试点实施后,符合条件的非金融企业若借用外债可直接在银行办理外债签约登记,无需再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后续还可在银行完成提款、还本付息、注销“一站式”的外汇服务,极大提升了企业的跨境投融资效率。 下阶段,外汇局福建省分局将继续聚焦区域对外开放大局,因地制宜找准发力点,打好政策组合拳,强化金融外汇政策供给,服务福建省对外贸易投资高质量发展。 2024-09-06/fujian/2024/0906/23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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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提升金融外汇服务县域经营主体工作质效,福建省分局指导银行充分发挥基层网点“桥梁”“探头”和“喇叭”作用,积极探索外汇政策“宣传、咨询、引导”直联机制,开展“龙腾四海 汇聚福地”外汇政策下基层宣传活动。近日,省分局结合2024年福建“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深入福清侨乡开展一站式政策宣导及服务,传导“越合规越便利”政策导向,确保政策精准触达“最后一公里”。 省分局工作人员从服务实体的角度出发,针对侨乡企业特点深入浅出地讲解了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政策,宣导了外汇便利化政策。同时,开展“个人用汇违规风险”警示教育,倡导合规用汇,提示远离跨境非法集资陷阱。银行工作人员分享了当前国际形势下有效管理人民币汇率风险的举措,为企业提供切实有效的汇率避险策略。现场还设立了宣传咨询展台,提供一对一外汇咨询服务,为企业、个人提供多元化、个性化、差异化的用汇方案,引导经营主体选择银行等正规渠道换汇,共同构建和谐健康的外汇市场环境。 福建省分局将继续指导辖内各地市金融机构开展外汇政策下基层宣传活动,积极宣导外汇管理政策,规范办理各项外汇业务,不断提升跨境金融服务水平,为福建高水平对外开放贡献金融外汇力量。 2024-09-13/fujian/2024/0913/23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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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大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力度,推动健全汇率风险管理服务长效机制,国家外汇管理局在跨境金融服务平台上建设了“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服务”应用场景,并于2024年9月2日在福建等十个分局辖区开始试点。新应用场景聚焦汇率风险管理精准服务、交易背景真实性把控难等问题,创新信用治理理念,建立以企业跨境信用信息体系为支撑的人民币对外汇衍生品业务信息化服务渠道,为银行展业评估企业经营风险和衍生品交易风险提供有力抓手,助力降低企业外汇衍生品交易门槛,培育守信经营的市场环境,推动金融外汇精准服务实体经济。试点首日,福建省成功落地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全国首笔外汇衍生品签约登记业务。全辖各地市试点业务“全面开花”,试点银行通过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共为71家企业办理外汇衍生品签约业务113笔、4885.77万美元。 福建省分局将继续坚持科技创新驱动,加快促进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有机融合,推动“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服务”应用场景扩面增效,进一步提升企业风险中性意识和汇率避险能力,助力企业稳健经营,服务外汇市场高质量发展。 2024-09-03/fujian/2024/0903/23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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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分局积极优化个人外汇服务,提升个人用汇的获得感、满意度和幸福感。一是宣传培训有招有料。上下联动,协助策划开展“个人外汇政策每日一练”全辖银行系统答题活动,提升银行经办综合素质。线上线下相结合,设计制作外汇政策服务卡、出国留学用汇等个人外汇政策宣传材料,依托省级银行公众号、全市银行网点开展宣传,提高政策知晓度。二是政策推动有力有序。建立工作专班,推动全市四星级以上酒店设立8个外币代兑点,进一步满足境外来闽人员外币兑换需求。三是机制运用有方有效。落实明查暗访督导机制,围绕“不常见”“不好办”等复杂多样的用汇需求,加强薄弱领域业务督导培训,培育银行个人外汇服务“专家型”人才。 2024-09-04/fujian/2024/0904/23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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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个人外汇业务服务水平,龙岩市分局指导辖内金融机构加大外汇政策宣传力度,有效提升个人外汇服务体验。一是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个人外汇政策培训,进一步强化、夯实基层银行业务基础,提升银行外汇服务能力。二是优化外汇业务办理,为老人、台胞提供暖心服务。指导金融机构在网点大厅显著位置配备老年人购汇用汇服务指南,方便老人查阅;主动上门为台创园台胞送政策、解答个人用汇疑问。三是立足区域特色,巧借“樱花文化旅游节”“红糖文化节”等民俗活动开展宣传,深入群众聚居区宣讲个人外汇政策,打造外汇服务乡村“新名片”。 2024-08-28/fujian/2024/0828/23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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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贵州省辖内各市州分局陆续启动“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毕节市分局联合市商务局、毕节海关、市税务局在毕节市政务服务中心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向外贸企业及拟开展跨境电商业务企业等相关人员讲解外汇便利化政策、汇率避险、海关减免税、出口退税和外经贸政策等相关内容。黔南州分局与中行剑江支行联合开展“诚信兴商金融为民”主题活动。制作《外汇违法违规案例选编》宣传折页,汇编涉外汇违法犯罪典型案例、非法金融活动的惯用伎俩、防范注意事项以及相关的外汇法律法规,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折页近400份。 2024-09-27/guizhou/2024/0927/16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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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塔斯社消息,俄罗斯央行表示,截至2024年9月1日,俄罗斯国际储备增加了116.65亿美元,增幅为1.94%,总额为6137.15亿美元。8月份,外汇储备增加了0.58%,总额为4249.01亿美元;货币黄金价值本月增长5.13%,至1888.14亿美元。(文章来源:塔斯社) 2024-09-27/heilongjiang/2024/0927/24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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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云南省分局资本项目行政许可服务指南 2024-09-26/yunnan/2024/0627/12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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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进出口规模41800亿元,同比增长4%。其中,货物贸易出口20693亿元,进口14968亿元,顺差5724亿元;服务贸易出口2308亿元,进口3830亿元,逆差1522亿元。服务贸易主要项目为:旅行服务进出口规模1930亿元,运输服务进出口规模1822亿元,其他商业服务进出口规模949亿元,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进出口规模601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4年8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出口3224亿美元,进口2635亿美元,顺差589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 2024年8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4203 589 贷方 23001 3224 借方 -18799 -2635 1.货物贸易差额 5724 802 贷方 20693 2901 借方 -14968 -2098 2.服务贸易差额 -1522 -213 贷方 2308 324 借方 -3830 -537 2.1加工服务差额 66 9 贷方 74 10 借方 -8 -1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26 4 贷方 68 9 借方 -42 -6 2.3运输差额 -194 -27 贷方 814 114 借方 -1008 -141 2.4旅行差额 -1434 -201 贷方 248 35 借方 -1682 -236 2.5建设差额 31 4 贷方 80 11 借方 -49 -7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59 -8 贷方 18 3 借方 -77 -11 2.7金融服务差额 4 0 贷方 23 3 借方 -20 -3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238 -33 贷方 41 6 借方 -279 -39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90 13 贷方 345 48 借方 -256 -36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214 30 贷方 582 82 借方 -367 -52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20 -3 贷方 8 1 借方 -27 -4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差额 -9 -1 贷方 7 1 借方 -16 -2 注: 1. 本表所称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进出口,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进出口。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我国提供的服务,即服务出口;借方记录我国接受的服务,即服务进口。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24-09-27/safe/2024/0927/250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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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4年8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26.9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78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3.40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48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23.5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30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9.8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39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7.06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39万亿美元)。 2024年1-8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190.33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6.76万亿美元)。 2024-09-27/safe/2024/0927/250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