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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国家外汇管理局保山市分局(以下简称保山市分局)立足保山小粒咖啡产业发展实际,聚焦咖啡出口跨境金融服务需求,紧扣外汇便利化、跨境金融服务平台融资纾困、汇率风险中性管理等核心抓手,以优质外汇金融服务激活乡村振兴“啡”凡动能。2025年,保山市咖啡种植面积14.87万亩,在金融服务的加持下,依托“村党支部+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发展模式,累计带动咖农5万余人,提供1.3万余个就业岗位。 保山市分局聚焦辖区咖啡出口资金周转慢、出海成本高等痛点,高效落实外汇便利化举措,为咖啡产业打通出口收汇“高速路”。将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政策推广至咖啡产业,优化单证审核。注册在隆阳区潞江镇的某农副产品开发有限公司,参与试点后,出口收汇实现“零单证、极速化”办理,资金结算时间缩短90%以上。 针对咖啡出口时境内运输企业无法为出口企业境外交易对手开具发票,导致物流费用结算不畅、企业资金垫付压力大的困难,保山市分局积极推动放宽服务贸易代垫业务管理政策落地。2025年12月,全市首笔业务成功落地。保山某咖啡公司依托该项政策收回代垫运费,引领咖啡产业向精品化、国际化发展。 围绕企业名录管理、出口待核查账户开立等基础业务,保山市分局积极推行“银行办、就近办、一次办”服务模式。目前,多家咖企通过该模式快速完成名录登记,无需开立待核查账户即可办理收汇,高效打通咖啡出口收汇“第一关”,持续激发产业创业活力。 在打通贸易流通通道的基础上,保山市分局深入涉外咖企调研,摸清咖啡产业轻资产、缺抵押、季节性资金需求集中等特点,积极推广跨境金融服务平台。用活平台银企融资对接、出口应收账款融资等场景,打破银企信息壁垒。截至目前,已指导辖区金融机构为3家咖企提供4400余万元授信支持,有效缓解资金周转难题。针对重点外贸企业资金痛点,强化政策宣传与业务指导,助力企业便捷获取信贷资金。保山市某农副产品公司近年来因咖啡豆采购成本高,以及产业扩张,面临较大资金周转压力,制约咖啡出口。在保山市分局的指导下,企业通过跨境金融服务平台融资场景,及时对接金融机构,累计获得4000余万元人民币授信,有效应对出口成本上涨压力。 受全球经贸形势复杂、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影响,保山市分局持续深化汇率风险中性管理工作,筑牢企业跨境经营风险防线。联合银行实行“一企一策”,制定汇率风险管理方案,全力帮助企业稳预期、防风险,为咖啡稳健出海保驾护航。截至目前,保山市分局指导辖区金融机构,为4家咖企办理外汇衍生品业务,签约金额折合47万美元,让企业在汇率双向波动常态下无后顾之忧,安心拓市场、专心搞经营,稳步拓展海外版图。 2026-06-18/yunnan/2026/0618/15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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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实践而言,企业汇率风险管理能力和水平集中体现在七个方面: 风险识别能力。指企业对自身所面临的外汇风险敞口进行有效识别,及时、完整地归集外汇敞口信息,并对面临的潜在外汇风险及其影响有预见和分析能力。 授权体系完善度。指企业汇率风险管理的决策体系和管控体系完善程度,包括风险管控架构、部门设置及职责、风险偏好、保值策略、决策流程、应急预案等方面的授权机制。 团队专业能力。指企业汇率风险管理的人才储备和管理经验,包括团队的人力配备、外汇衍生品知识、保值交易询报价、衍生品操作经验、团队培训情况等。 操作流程支持度。指企业在防范操作风险的同时,持续提升汇率风险管理的效率,包括对询价规范、套期保值交易、授权审批、风险监测以及应对突发事件的相应机制。 风险报告完整度。指企业对自身汇率风险和管理行为的监测、分析能力。包括风险敞口归集、风险敞口预报、交易报告、报告内容、报告路线、应急报告、响应机制等。 考核目标清晰度。指企业在整体套期保值比例要求下,结合管理授权体系、具体业务背景,对套期保值的工作和效果,设置综合评判机制和考核标准,而非片面地从套期保值交易的盈亏来评判。同时,对不同业务类型、不同风险设置细化考核指标。 核算支持程度。指企业财务核算对汇率风险套期保值业务的支持程度,涵盖汇率风险对报表潜在影响、衍生品规范性记账、套期保值业务准确核算、考核支持、套期保值会计应用等内容。 2026-06-18/shanghai/2026/0618/24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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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6年5月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斌就2026年5月外汇市场形势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问5月我国外汇市场有何特点和变化? 答:5月份以来,国际金融市场延续波动调整态势,我国外汇市场运行总体平稳。主要呈现三个特点: 一是涉外交易活跃。5月,企业、个人等非银行部门跨境收支合计为1.5万亿美元,同比增长22%。外汇市场交易量为3.4万亿美元,与去年同期规模相当。 二是跨境资金净流入基本稳定。5月,企业、个人等非银行部门跨境资金净流入625亿美元,环比略增1%。银行结售汇顺差358亿美元,环比下降11%。其中,货物贸易仍是资金净流入的主要渠道,服务贸易延续逆差,外资企业分红派息支出季节性增加,外资总体净买入境内股票和债券。 三是外汇市场预期保持平稳。5月,企业等外汇收入结汇率、外汇支出购汇率环比均基本持平,显示各类主体结汇意愿和购汇意愿稳定,相关交易主要根据实际需求有序开展。 2026-06-18/yunnan/2026/0618/15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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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提升事中事后联合监管质效,深化科技赋能外汇监管工作,6月8日下午,外汇局青岛市分局举办2026年第2期“青汇讲堂”。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分局副局长张朝晖及分局各处室人员参会。 本次讲座结合实践应用案例,详细介绍了外汇非现场监测中的两款智能分析工具及其操作流程与数据分析思路。参会人员结合自身业务履职重点,围绕工具在事中事后监管中的应用场景开展交流研讨。 下一步,分局各业务条线将主动学好用好各类智能分析工具,在实践中探索创新分析方法,不断提升风险监测精准度。 2026-06-16/qingdao/2026/0616/29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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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6年5月,银行结汇16676亿元人民币,售汇14229亿元人民币。2026年1-5月,银行累计结汇87624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72755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6年5月,银行结汇2439亿美元,售汇2081亿美元。2026年1-5月,银行累计结汇12675亿美元,累计售汇10530亿美元。 2026年5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52913亿元人民币,对外付款48637亿元人民币。2026年1-5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263340亿元人民币,累计对外付款248803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6年5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7738亿美元,对外付款7112亿美元。2026年1-5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38113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36012亿美元。 2026-06-18/yunnan/2026/0618/15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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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四川省各市(州)分局、双流营业管理部,国家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各政策性银行四川省分行、各国有商业银行四川省分行、邮政储蓄银行四川省分行、四川农商联合银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成都分行、各省外城市商业银行成都分行、成都银行、成都农商银行、简阳农商银行,各外资银行成都分行: 为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提升外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部署,国家外汇管理局四川省分局(以下简称四川省分局)决定在四川省(含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现将《国家外汇管理局四川省分局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见附件)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实施细则发布前已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四川省分局关于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四川省分局关于开展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川汇发〔2020〕43号)备案开展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业务试点的银行,如拟参加实施细则内规定的便利化业务,应在实施细则正式实施前不少于20个工作日,按照实施细则规定向四川省分局提交备案申请,包括但不限于拟开展的便利化业务内容及对符合实施细则的自评情况、内控制度、首批优质企业名单等。 二、实施细则所指审慎合规银行备案在四川省内各市州开展跨境贸易高水平试点,按照属地原则管理。四川省分局负责受理成都市辖(不含双流)银行一级分行或地方性银行总行涉及实施细则第十条的备案、变更、报告等事宜。地方性银行总行在成都以外的(含双流),由所属市(州)分局或县域派出机构逐级向四川省分局转报涉及实施细则第十条的备案、变更、报告等事宜。 三、审慎合规银行应参照实施细则相关规定,自行评估新增的经办网点是否具备开展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的条件。 四、四川省分局、各市(州)分局及县域派出机构按照属地原则为所辖审慎合规银行或其分支行录入实施细则第四条或第五条所指确定或移出的优质企业名单信息。有关操作规程另行制定。 五、审慎合规银行或其分支行根据实施细则规定可向所属省、市(州)分局或县域派出机构提交新增或移出的企业名单。 名单所载企业信息在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录入后,审慎合规银行应根据实施细则第十条的有关规定按属地原则于次月底前向所属省、市(州)分局或县域派出机构报告全辖新增或移出的企业名单,各市(州)分局应在收到名单当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向四川省分局转报所辖法人机构全辖新增或移出的企业名单。审慎合规银行应根据自身内控制度,组织所辖机构开展便利化业务试点工作,确保向四川省分局报送的各类信息准确、无误。 六、审慎合规银行应按照实施细则的规定,合规开展试点业务,并指导企业配合本行开展便利化业务全流程的管理。 七、审慎合规银行应按照实施细则第九条的规定每年组织对优质企业至少开展一次评估,并保留相关材料备查。审慎合规银行可汇总相关情况形成年度报告。 八、四川省分局、各市(州)分局及县域派出机构按现行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监测核查相关要求,将优质企业纳入监测范围,按年度对实施细则第八条所涉及的交易附言的申报情况开展核查或组织银行自查,提高数据质量。 九、各市(州)分局可根据自身需要参照本通知及实施细则的规定,完善辖区便利化业务试点工作机制。当发现企业或银行出现实施细则第五条、第十一条的有关情形时,应及时向四川省分局报告,并协助四川省分局开展后续相关工作。 收到本通知后,国家外汇管理局四川省各市(州)分局应及时转发辖内县域派出机构、法人银行机构,四川省分局直辖各银行四川省分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成都分行、各省外城市商业银行成都分行及法人银行机构应及时转发下属分支机构。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四川省分局反馈。 联系人:杨华强 028-85261207 林嘉盈 028-85261423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四川省分局关于开展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四川省分局 2026年6月16日 2026-06-18/sichuan/2026/0618/32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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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开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上海(市、自贸区)分行,上海银行,上海农商银行,上海华瑞银行,其他法人银行上海分行,上海市各村镇银行,上海市各外资银行: 为进一步推动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扩围提质,促进跨境贸易结算便利化,提升外汇管理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根据总局部署,修订《上海市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实施细则》(上海汇发〔2024〕3号之附件1),制定了《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细则》主要内容有:一是扩大贸易收支轧差净额结算范围;二是鼓励将更多贸易新业态主体纳入便利化政策范畴;三是便利优质企业涉外员工薪酬用汇;四是简化优质跨国公司经常项目资金集中收付和轧差净额结算手续。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请遵照执行。《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关于开展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的通知》(上海汇发〔2024〕3号)附件1《上海市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反馈。 联系电话:021-58845996 021-58845778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实施细则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 2026年6月4日 2026-06-12/shanghai/2026/0612/24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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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开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上海(市、自贸区)分行,上海银行,上海农商银行,上海华瑞银行,其他法人银行上海分行,上海市各村镇银行,上海市各外资银行: 为进一步推动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扩围提质,促进跨境贸易结算便利化,提升外汇管理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根据总局部署,修订《上海市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实施细则》(上海汇发〔2024〕3号之附件1),制定了《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细则》主要内容有:一是扩大贸易收支轧差净额结算范围;二是鼓励将更多贸易新业态主体纳入便利化政策范畴;三是便利优质企业涉外员工薪酬用汇;四是简化优质跨国公司经常项目资金集中收付和轧差净额结算手续。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请遵照执行。《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关于开展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的通知》(上海汇发〔2024〕3号)附件1《上海市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反馈。 联系电话:021-58845996 021-58845778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实施细则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 2026年6月4日 2026-06-12/shanghai/2026/0612/24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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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二级分局;国家开发银行重庆市分行,各政策性银行重庆(市)分行,各国有商业银行重庆市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重庆分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重庆分行,重庆银行,重庆三峡银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各城市商业银行重庆分行,各外资银行重庆分行: 为进一步提升跨境融资便利化水平,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将修订后的《银行办理非金融企业外债签约(变更)登记业务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外汇局各二级分局应提升管理水平,加强对银行办理的非金融企业外债签约(变更)登记业务的事中事后监测监管。 二、各银行应围绕非金融企业外债签约(变更)登记业务提高服务水平,确保试点政策平稳有序开展。 三、上述修订后的《银行办理非金融企业外债签约(变更)登记业务实施细则》发布实施后,《银行办理非金融企业外债签约(变更)登记业务实施细则》(渝汇发〔2024〕9号文印发)同时废止。 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外汇局重庆市分局反馈。 联 系 人:刘靖波 联系电话:67677548 附件:银行办理非金融企业外债签约(变更)登记业务实施细则 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市分局 2026年6月2日 2026-06-04/chongqing/2026/0604/35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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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开发银行上海市分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上海(市)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上海分行,上海银行、上海农商银行、上海华瑞银行,其他法人银行上海市分行,上海市各村镇银行,上海市各外资银行: 为进一步提升上海地区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水平和质效,助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优化营商环境,便利银行依法合规办理非金融企业外债签约(变更)登记业务,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根据服务实体经济、有效防范风险的原则,修订《上海市银行办理非金融企业外债签约(变更)登记业务实施细则》,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关于开展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的通知》(上海汇发〔2024〕3号)附件4《上海市银行办理非金融企业外债签约(变更)登记业务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反馈。 联系电话:021-58845265 附件:《上海市银行办理非金融企业外债签约(变更)登记业务实施细则》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 2026年6月4日 2026-06-11/shanghai/2026/0611/24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