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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19http://www.gov.cn/xinwen/2021-07/16/content_562551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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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19http://www.gov.cn/xinwen/2021-07/16/content_562554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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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19http://www.gov.cn/xinwen/2021-07/16/content_562554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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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19http://www.gov.cn/xinwen/2021-07/16/content_562554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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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19http://www.gov.cn/xinwen/2021-07/16/content_562555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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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9日,国家外汇管理局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专题辅导报告会。党史学习教育中央宣讲团成员、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院长曲青山作专题辅导报告。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潘功胜主持报告会,中央第二十四指导组相关同志到会指导。 曲青山以“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的政治宣言”为题,深刻阐述了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深入解读了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光辉历程、伟大成就、宝贵经验和实践启示,解读伟大建党精神的深刻内涵和时代价值,系统讲解了讲话中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报告主题鲜明、史料翔实、通俗易懂,对外汇局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潘功胜在主持报告会时强调,外汇局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核心内容,精心组织实施,不断增强学习的计划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与扎实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围绕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实际行动站稳人民立场,积极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持续加强机关党的建设,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不断深化外汇领域改革开放,维护外汇市场稳定,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外汇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思路举措。 外汇局党组全体成员、总会计师,局机关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代表参加报告会。(完) 2021-07-19/safe/2021/0719/194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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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9日,国家外汇管理局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专题辅导报告会。党史学习教育中央宣讲团成员、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院长曲青山作专题辅导报告。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潘功胜主持报告会,中央第二十四指导组相关同志到会指导。 曲青山以“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的政治宣言”为题,深刻阐述了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深入解读了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光辉历程、伟大成就、宝贵经验和实践启示,解读伟大建党精神的深刻内涵和时代价值,系统讲解了讲话中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报告主题鲜明、史料翔实、通俗易懂,对外汇局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潘功胜在主持报告会时强调,外汇局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核心内容,精心组织实施,不断增强学习的计划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与扎实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围绕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实际行动站稳人民立场,积极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持续加强机关党的建设,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不断深化外汇领域改革开放,维护外汇市场稳定,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外汇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思路举措。 外汇局党组全体成员、总会计师,局机关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代表参加报告会。(完) 2021-07-19/safe/2021/0719/194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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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六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加强外汇市场监管,严厉打击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行为,维护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部分违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1:燕赵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3月至4月,燕赵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6笔,金额合计565.3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468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2:北京汉元永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8月,北京汉元永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笔,金额合计101.8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93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3:山东籍鲁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12月至2019年5月,鲁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1笔,金额合计194.8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52.9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4:黑龙江籍石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4月至2019年7月,石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36笔,金额合计101.3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75.1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5:福建籍何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7月至2019年8月,何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9笔,金额合计209.3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01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6:广东籍郑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1月至11月,郑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4笔,金额合计83.8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88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7:境外个人陈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5月至11月,陈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58笔,金额合计671.5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730.2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8:四川籍薛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9月至2019年12月,薛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2笔,金额合计861.1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888.4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9:广东籍王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10月至2020年4月,王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39笔,金额合计104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84.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10:江苏籍施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20年6月至10月,施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30笔,金额合计76.8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53.1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2021-07-19/ningbo/2021/0719/16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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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六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加强外汇市场监管,严厉打击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行为,维护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部分违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1:燕赵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3月至4月,燕赵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6笔,金额合计565.3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468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2:北京汉元永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8月,北京汉元永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笔,金额合计101.8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93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3:山东籍鲁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12月至2019年5月,鲁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1笔,金额合计194.8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52.9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4:黑龙江籍石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4月至2019年7月,石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36笔,金额合计101.3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75.1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5:福建籍何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7月至2019年8月,何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9笔,金额合计209.3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01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6:广东籍郑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1月至11月,郑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4笔,金额合计83.8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88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7:境外个人陈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5月至11月,陈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58笔,金额合计671.5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730.2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8:四川籍薛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9月至2019年12月,薛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2笔,金额合计861.1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888.4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9:广东籍王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10月至2020年4月,王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39笔,金额合计104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84.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10:江苏籍施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20年6月至10月,施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30笔,金额合计76.8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53.1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2021-07-19/chongqing/2021/0719/19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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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帮助企业树立财务中性理念,提高辖内外贸企业出口信心和风险管控能力,7月14日,无锡市中心支局联合江苏银行无锡分行、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无锡办事处举办“小微大讲堂宣讲会”,采用现场和网络直播相结合的方式,共有40多家和百余家外贸企业分别在现场和线上参加了宣讲会。 会上,无锡市中心支局经常项目管理科详细解读了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政策,阐述了《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版)》出台的背景以及14条贸易便利化政策,并就外汇局提升监管能力、银行提升服务质量、企业树立中性合规理念提出几点思考。江苏银行无锡分行以“树立财务风险理念、用好信保融资产品”为主题分享了人民币汇率避险策略及信保融资的区块链应用,立足为企业搭建融资渠道,帮助企业节约成本、提高效率、规避风险。中信保公司的两位专家也分别就大数据时代信用风险管理及完善企业风控管理做了详细宣讲。 今后,无锡市中心支局将继续创新理念和形式,以服务实体经济需求为导向,提升普惠金融、贸易便利对企业的受惠面,切实为企业发展办实事、解难题。 2021-07-19/jiangsu/2021/0719/7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