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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召开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措施。 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的重大成果,深刻总结了教育实践活动的成功经验,对新形势下坚持从严治党作出全面部署、提出明确要求。习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充分表明了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鲜明态度,体现了我们党适应时代发展要求、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高度自觉,具有很强的思想性、针对性和指导性,是在新的起点上把作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的再部署。 与会同志一致认为,实践证明,党的十八大作出的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战略决策是完全正确的,党中央关于这次活动的一系列部署是完全正确的。教育实践活动中,广大党员、干部受到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的深刻教育,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明显增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得到有力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恢复和发扬了批评和自我批评优良传统,探索了新形势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有效途径;以转作风改作风为重点的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制度执行力和约束力得到增强;影响群众切身利益的症结难点得到突破,党的执政基础更加稳固。在活动的全过程中,党中央切实践行了善始善终、善作善成的承诺,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充分认同。 与会同志一致认为,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深入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推动党的建设再上新台阶,是当前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政治任务。这一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基本结束了,但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的历史进程永远不会结束,必须把作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把目前作风转变的好势头保持下去,使作风建设要求真正落地生根。外汇局全体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用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外汇管理各项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决贯彻从严治党的要求,推动形成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抓党建的新局面。 会议围绕习总书记提出的新形势下坚持从严治党8点要求,结合外汇管理和机关党建工作实际,研究部署了相关落实措施,包括:一是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局党组带头树立正确的大局观、政绩观,把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承担好、落实好,坚持把党建工作和外汇管理业务工作统筹好、谋划好,把党建工作抓具体、抓到位。二是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相互促进。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制度执行到人到事。三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局党组要做出表率,坚持和发扬民主集中制等优良传统,充分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一有力武器,不断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外汇管理工作中,思想和行动要严格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四是坚持从严管理干部。严格执行干部管理各项规定,干部选拔任用严格把关,坚决同“为官不易”、“为官不为”等现象作斗争,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严格贯彻落实“三严三实”的要求,使广大外汇管理党员干部既廉又勤,既干净又干事。五是持续深入改进作风。局党组要把作风建设牢牢抓在手上,持续抓好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决不让“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局党组成员带头,不断改进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努力改进学风、文风、会风。六是严明党的纪律。纪律面前一律平等。结合以往工作经验,积极探索纪律教育经常化、制度化的途径,确保系统配套、务实管用,对违纪问题要及时发现、及时查处。七是发挥人民监督作用。畅通建言献策和批评监督渠道。局党组成员要带头沉下身子、贴近群众,从业务政策和从严治党两个方面听取群众意见和心声。八是深入把握从严治党规律。深入基层、深入实际,不断研究探索机关管党治党工作实践,把从严治党集中到提高党的领导能力和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上来。要以此次教育实践活动为新的更高起点,系统梳理外汇管理方面的主要成果和经验,践行深化外汇管理改革“五个转变”,全面提升履职水平,加大简政放权和职能转变,在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的过程中,不断巩固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的成果,推动外汇管理工作和外汇局党的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完) 2014-10-09/safe/2014/1009/62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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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易纲同志主持召开局党组学习扩大会议,学习传达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精神,研究部署有关贯彻落实工作。 会议重点学习了胡锦涛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会议一致认为,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全面总结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的新成效新经验,科学分析了当前反腐倡廉形势,明确提出了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深刻阐述了保持党的纯洁性的极端重要性、紧迫性以及总体要求、工作重点,是对马克思主义党的建设理论的创新和发展,对于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对于推动全面做好党和国家各项工作、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会议强调,要通过传达学习全会精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要求上来,结合外汇管理工作实际,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会议指出,要充分认清当前反腐倡廉建设的形势任务,把力量凝聚到实现全会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确保中央政令畅通。要坚持不懈地抓好反腐倡廉教育,大力保持党员干部的思想纯洁、队伍纯洁、作风纯洁、清正廉洁,大力加强监督和严明纪律,筑牢拒腐防变的道德防线,夯实廉洁从政的思想基础。要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提高制度落实的执行力,强化党员领导干部的法规意识,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要认真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积极推进依法行政,推动廉洁高效政府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区分责任、经常教育、加强管理、监督检查,推动反腐倡廉工作落实。各部门“一把手”要身先士卒,率先垂范,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发挥领导干部模范带头作用。要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转变工作作风,发扬优良传统,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深入基层调研检查要求真务实,轻车简从,不给基层增添负担,树立中央国家机关干部的良好形象。要深入分析外汇局反腐倡廉建设的特点、规律和发展趋势,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以改革创新的思路谋划工作、推动落实,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化水平。(完) 2012-01-10/safe/2012/0110/62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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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易纲主持召开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研究部署国家外汇管理局贯彻落实全会精神的有关工作。 会议认为,刚刚胜利闭幕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是在我国即将完成“十一五”规划,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对于继续抓住和用好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对于巩固和扩大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的成果,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对于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党组成员一致拥护胡锦涛同志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和重要讲话,一致拥护全会决定。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站在历史的新高度,从战略全局出发,明确提出了“十二五”规划的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奋斗目标、主要任务、重大举措,描绘了我国在新世纪第三个5年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是动员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纲领性文件。 会议指出,“十一五”时期是我国发展史上极不平凡的5年。面对国内外环境的复杂变化和重大风险挑战,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紧紧抓住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实施正确而有力的宏观调控,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国家面貌发生新的历史变化。“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阶段。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将坚决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积极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稳妥有序地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加强国际收支统计监测预警,防范异常跨境资金流动风险,改进外汇储备经营管理,进一步改善国际收支状况,切实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 会议要求,外汇局要深入学习和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强化外汇管理服务经济发展大局的功能,为实现“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推进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完) 2010-10-20/safe/2010/1020/62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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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30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易纲主持召开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指导河北省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有关新闻报道,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刘云山同志关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的重要讲话等。外汇局党组中心组成员、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大家一致认为,习近平总书记指导河北省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重要讲话高屋建瓴、思想深刻、催人奋进,对于搞好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刘云山同志的重要讲话,对进一步做好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外汇局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以更加有力的措施扎实推动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 易纲强调,外汇局要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坚持用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推动教育实践活动。要紧紧抓住坚强党性这个思想源头,不断深化教育和思想认识,要联系实际学、触及思想学,要学深学透,要学有所思,学有所行,着力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在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方面做到知行合一。领导干部在教育实践活动中要率先垂范,带头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带头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为开好民主生活会做示范、立标杆。在整个教育实践活动中,要始终把握调动领导干部和广大群众两个积极性,打牢学习教育和查摆问题两个基础,抓住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两个关键,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易纲要求,外汇局要坚持开门搞活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要使整个教育实践活动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要严字当头、体现整风精神,对“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坚持不懈地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修养、政治纪律方面找根源,牢牢把住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要进一步增强宏观意识和大局意识,提高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的自觉性,不仅注重学习形式,更要注重学习效果,学以致用,提高理论学习的系统性和针对性,提高以理论为指导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要坚持立行立改、标本兼治,要针对问题的症结,提出治根治本的办法,善于从体制机制入手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规定,更好地用制度机制固化作风建设的成果,以解决问题的实际效果来取信于民。(完) 2013-09-30/safe/2013/0930/62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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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召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专题报告会,邀请中央党校有关专家作专题报告。外汇局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参加了会议。 会议强调,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的十八大精神,是外汇局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对做好外汇管理各项工作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学习贯彻的效果好不好,直接关系到全局党员干部职工能否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八大精神上来,直接关系到外汇管理部门能否将十八大精神转化为外汇管理工作的具体政策措施和体制机制,直接关系到能否较好地推动解决外汇管理改革发展中的突出问题。 会议要求,外汇局各党支部、党总支要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重大意义,全面准确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精神。要在把握精神实质上下功夫,真正把全局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统一到十八大精神上来,把力量行动凝聚到实现十八大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上来。要在学以致用上下功夫,切实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做到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与外汇管理理念和方式“五个转变”的有机结合,使党的十八大精神真正贯彻落实到外汇管理工作上来,推动外汇管理各项工作科学发展。(完) 2012-12-12/safe/2012/1212/62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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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中国对外债务简表--2000年末 2000-12-31/safe/2000/1231/60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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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下载附件: 附件1: 2009年《中国国际收支报告》 2010-04-19/safe/2010/0419/60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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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01年末中国对外债简表 2012-04-19/safe/2012/0419/60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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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11年末中国对外债简表 2012-04-19/safe/2012/0419/60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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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适应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步伐,近期国家外汇管理局调整了部分外汇管理政策,如放宽中资企业开立外汇结算帐户标准、调整自费出国(境)留学人员供汇政策、调整外币现钞管理有关政策等。这些政策已于2001年12月1日起开始执行,从执行效果看,方便了企业和个人的正常用汇,有效抑制了外汇非法交易,受到各方的欢迎。但在政策实施中,对某些具体操作问题,社会上还有一些疑问和模糊认识,为此,记者走访了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请他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解释。 问:据了解,近期国家外汇管理局调整了境内居民个人自费出国(境)留学购汇政策,请问,为什么要进行这项政策调整?调整的要点有哪些? 答:总的来说,这项政策调整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居民个人经常项下真实的用汇需求,进一步体现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原则,并从源头上抑制外汇非法交易需求,打击非法买卖外汇的活动。 政策的调整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供汇范围放宽,由赴境外攻读正规大学本科以上扩大到正规大学预科以上(含预科)的自费出国(境)留学人员。二是取消仅供第一学年学费和生活费的限制,对自费留学人员在留学期间的学费和生活费予以全部供汇,按年度或学期购买。除第一学年所需外汇必须由留学人员本人办理外,其它年度可以委托境内的直系亲属到当地外汇局授权的银行代办。三是简化购汇审核程序和凭证,自费留学人员或代办人持规定的有效凭证,直接到所在地外汇局授权银行办理购汇手续的限额,由2000美元提高到2万美元,限额以下不需要到外汇局审批,同时取消了单位证明或街道办事处证明等凭证。 问:请问,您这里提到的授权银行直接办理居民个人出国(境)留学购汇限额提高到2万美元,是不是意味着只要是个人留学都可以购买2万美元外汇? 答:这是一种误解。这次政策调整根据个人出国(境)留学用汇的实需原则,允许居民个人按年度到银行购买所需的学费和生活费,并将银行审核真实性的限额提高到2万美元,也就是说,如果购汇额低于2万美元,可以持规定的凭证直接到银行办理购汇手续,超过2万美元,须经所在地外汇局审核,至于个人到底能购买多少外汇,就要根据学费和生活费的实际需要来确定。因此,这里仅仅是将银行的审核权限提高到2万美元,加大了银行的审核责任,简化了个人办理购汇过程中的手续,而不是人人都可以购买2万美元外汇的概念。 同时,自费出国(境)留学人员在按学年度兑换每年的学费和生活费后,不得再申请兑换因私出国(境)项下的等值2000美元(赴港澳地区为1000美元)的外汇。至于居民个人其他因私兑换外汇,如因私探亲、旅游、定居等,仍执行《境内居民个人外汇管理暂行办法》中的规定。 问:请问,调整自费出国(境)留学供汇政策后,管理部门有哪些监管措施? 答:调整自费出国(境)留学供汇政策,是为了方便个人真实的用汇需要,并不意味着放开不管,而是在监管方式上由直接转向间接,重点监管银行,同时继续加大真实性审核力度,强化电子化手段的运用,保证个人真实、合理的用汇需要,并防范逃套汇行为,抑制非法买卖外汇行为。 首先,进一步明确了留学购汇的有效凭证,加大了银行的真实性审核责任。对于个人自费出国(境)留学购汇2万美元以下的,银行要严格审核个人的购汇申请书、境外大学录取通知书、已办妥签证的护照、留学费用通知单等规定的有效凭证,通过这些凭证,审核个人出国留学的真实性,同时,根据个人学费和生活费的实际需要审核购汇量,以确保购汇的真实性,2万美元以上的由外汇局审核。 其次,这次政策调整明确规定,银行为自费出国(境)留学人员办理售汇后,直接将学费汇至境外学校帐户,生活费可以提取部分外币现钞,也可以汇出,或持信用卡、旅行支票携出,但提取的外币现钞不得超过2000美元。如果是代办人办理购汇手续,银行应将学费和生活费全额汇往境外学校帐户和自费出国留学人员的个人境外帐户上,不得提取外币现钞。这一规定将在保证个人所购外汇确实用于境外留学需要的基础上,保障居民个人人身和财产安全,同时,进一步减少外币现钞的非法截留,防止逃套汇和非法买卖外汇行为的发生。 第三,居民个人留学购汇目前仍只允许在中国银行系统办理,为了防止重复购汇,中国银行部分大城市办理因私兑换外汇的分支行已经实现了计算机联网,我们正在抓紧研究开发境内居民个人因私购汇系统,这些先进管理手段的应用将保障国家在方便个人用汇的同时实施有效监管。 另外,外汇局还将加大对银行的监管力度,加强事后检查,建立规范完善的统计监管体系。 问:据我们了解,在自费出国留学供汇政策调整的同时,国家还调整了外币现钞管理有关政策,鼓励居民个人到银行办理外币结汇,请问,目前,这些政策对打击外汇非法交易发挥了什么作用? 答:国家调整外币现钞管理有关政策,提高银行买入美元现钞的价格后,很多居民都将手中持有的外汇卖给银行,个人结汇迅速增加,到黑市上卖外汇的现象大幅减少;而自费出国(境)留学供汇政策调整,又更好地满足了个人的用汇需求,到黑市上买外汇的人也大大减少,有效遏制了外汇非法交易。 问:国家外汇管理局近期还放宽了中资企业开立外汇结算帐户的标准,目前这一政策已经实施了一个月,请问,政策效果如何? 答:从1997年10月开始,我国允许符合一定条件的中资企业开立外汇结算帐户,保留一定限额的经常项目外汇收入,方便了企业生产经营。但由于开立帐户的条件比较高,很多企业无法享受到此优惠政策,还要频繁地办理结汇和售汇。为了进一步便利企业生产经营和公平竞争,迎接入世挑战,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在试点和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我们对中资企业外汇结算帐户政策进行了调整,降低了开户标准,从2001年12月1日起,中资企业可以按照新的开户条件申请开立外汇结算帐户,企业开立结算账户的门槛已大大降低。 从目前实施情况来看,此政策普遍受中小企业欢迎,企业开户十分踊跃,开户的范围和数量不断增加,据我们初步统计,从2001年12月1日到2002年1月10日,一个多月时间,全国就有568家企业新开立了结算帐户,帐户限额增加了3亿多美元。此前,我们曾在浙江省进行改革试点,2001年4-10月,半年时间内,浙江省150多家开户的中资企业共节省结售汇手续费585万元人民币,平均每个试点企业节省结售汇手续费3.7万元人民币。由此预计,随着这项政策在全国的进一步贯彻实施,大部分企业会享受到国家给予的优惠政策,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提高竞争力。同时,通过对结算帐户进行限额管理,国家将在保障企业合理外汇需求的同时,防止囤积外汇,促进外汇供求的均衡发展。 2002-01-22/safe/2002/0122/39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