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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外汇局广东省分局吴燕生副局长带领工作人员与银行组成联合调研组,前往广东思锐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山生命科学园开展调研。调研组一行听取企业介绍生产经营、涉外收支业务、汇率风险管理和出口信用保险情况,围绕跨境融资支持、经常项目创新服务等与企业深入交流。吴燕生副局长肯定了企业经办银行利用跨境服务贸易税务备案电子化信息便利企业跨境服务贸易支出等举措,强调银行要始终坚持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宗旨,积极主动向企业宣传最新的外汇便利化政策,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外汇服务,支持涉外企业稳健发展。 2025-03-24/guangdong/2025/0324/29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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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主体持有的仅作为通道、不具备融资功能的境外 SPV 或壳机构且持有的表决权比例小于10%,如何填报对外直接投资系列报表?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业务指引(2024年版)〉的通知》(汇发〔2024〕8号)中第二部分具体报表及数据项的填报方法第(三)项对外直接投资的填报方法(A01系列报表)第3点“对于申报主体持有的仅作为通道、不具备融资功能的境外SPV或壳机构,应区分两种情况”的第(2)种: 通过境外非融资性SPV持股,但持有首层非SPV实体表决权比例小于10%的,应采取“不看穿”原则,A01表的“境外被投资机构代码(A0101)”“境外被投资机构全称(A0102)”和“境外被投资机构所属国家/地区(A0103)”填报境外首层非融资性SPV。 2025-03-24/tianjin/2025/0324/27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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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深圳市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经营机构营业网点信息(截至2024年12月4日) 2025-02-05/shenzhen/2025/0205/20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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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4 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503/content_701519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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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4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503/content_701520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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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4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503/content_701492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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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4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503/content_701499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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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4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503/content_701516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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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外汇》于1993年创刊,是由国家外汇管理局主管、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研究中心主办的中文半月刊,每月1日、15日出版。长期以来,《中国外汇》密切关注中国外汇管理体制变革,秉承“独家报道、独到见解”的理念,全面观察并追踪中国外汇管理领域的重大举措和政策变迁,及时分析和评论外汇市场的重大事件,研究、探讨金融领域的重要问题及其解决途径。《中国外汇》2003年被原新闻出版总署评为“第二届国家期刊奖百种重点期刊”,2005年被原新闻出版总署评为“第三届国家期刊奖百种重点期刊”,2017年被原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评定为第三届全国“百强报刊”,2023年3月被中国社会科学评价研究院评定为“2022年度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AMI综合评价”核心期刊。 此外,2018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研究中心推出了《中国外汇》(英文)季刊,出版日期为3月、6月、9月、12月的1日。《中国外汇》(英文)栏目包括经济、外汇管理、中心话题、高端访谈、贸易金融等。《中国外汇》(英文)不仅对境外的金融机构及个人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对于广大的境内读者,也是不可多得的案边参考。 一、《中国外汇》定位 《中国外汇》定位于政策性、学术性、专业性和大众性,紧扣国家外汇管理的主题,精心策划选题,及时回应市场热点,立足做好外汇政策的宣传和舆论引导;同时,服务于市场主体的外汇业务,并向广大读者普及外汇知识。 ● 围绕外汇管理重点工作,组织各类外汇管理专题,形成长效的政策传导机制; ● 针对市场热点话题,约请经济学者、银行高管、企业财务主管撰文,及时引导社会舆论; ● 积极营造学术研究氛围,关注外汇领域理论发展。 二、《中国外汇》内容 (一)上半月刊 《中国外汇》上半月刊注重理论性和政策性,核心版块是外汇管理和宏观经济。其中,外汇管理版块紧跟国家外汇管理形势和政策动向,深入解读并引导涉汇企业与金融机构准确、全面把握外汇管理政策思路;宏观经济版块密切关注国际经济发展形势,并对其中的热点、疑点进行分析和展望。 (二)下半月刊 《中国外汇》下半月刊注重实务性与操作性,核心为封面文章、商业及金融实务版块。其中,封面文章重点追踪报道经济金融领域的热点、难点,从宏观角度分析金融事件潜在影响及发展建议,从微观经济主体的视角展现其发生、发展及应对过程;商业版块力求通过鲜活的案例,展示涉外企业如何应对外汇资金运营挑战;金融实务版块通过分析国际业务、资金业务案例,探讨商业银行业务创新趋势,搭建银企及业界的交流平台。 三、《中国外汇》优势 (一)提供最新外汇管理政策的权威解读; (二)权威的作者团队,抓住业内最新动态,对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给出精辟、深入的分析; (三)遍布全球的资源网络,可广泛、深入发掘中外资银行、大型企业集团最新经营理念,优化资金管理方案; (四)深厚的商业银行业务研究底蕴,全面呈现银行外汇业务发展态势和产品创新趋势。 联系单位: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研究中心 发行电话:(010)68402775 邮箱:fxbmail@vip.sina.com 2023-06-20/safe/2016/0419/61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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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局,银联国际有限公司、连通(杭州)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万事网联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各全国性中资商业银行: 为便利个人使用境内银行卡跨境交易,完善银行卡外汇业务管理,现就更新境内银行卡在境外使用的商户类别码(MCC)分类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补345个商户类别码(见附件),与《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规范银行外币卡管理的通知》(汇发〔2010〕53号,以下简称53号文)附件《境内银行卡在境外使用的商户类别码》共同构成现行有效的商户类别码分类目录。 二、境内银行卡清算机构和发卡金融机构应按照53号文规定,严格落实境内银行卡境外交易分类管理,按照现行有效商户类别码分类目录在业务系统中做好设置,不得授权和清算商户类别码分类目录以外的其他交易。其中,境内银行卡清算机构授权发行的银行卡由境内银行卡清算机构统一在其业务系统内设置;境外银行卡清算机构授权发行的银行卡由各境内发卡金融机构在其业务系统内设置。 三、境内银行卡清算机构调整自身商户类别码,应在调整生效前30天向国家外汇管理局书面报告有关情况。对于境外银行卡清算机构调整商户类别码,由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招商银行在调整生效前30天向国家外汇管理局书面报告。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商户类别码调整情况,更新和发布境内银行卡在境外使用的商户类别码分类目录。 以上所称调整商户类别码,是指新增、停用商户类别码,或商户类别码的定义发生变化等。 四、本通知自2024年5月1日起实施。各境内银行卡清算机构和发卡金融机构应按照本通知要求及时完成自身业务系统调整。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局接到本通知后,应立即转发辖内地市分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村镇银行。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反馈。联系电话:010-68402309、68402593。 特此通知。 境内银行卡在境外使用的商户类别码(新增345个) 2025-03-24/henan/2025/0324/19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