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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印发实施《浙江省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实施细则》,明确了试点业务操作指引,包括便利经常项目外汇资金收付等5项经常项目试点业务和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免于登记等3项资本项目试点业务,为推进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在全辖落地见效提供有力保障。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在浙江实施第一天,全省所有地市均有业务落地,共办理试点业务2078笔,受益企业916家。 截至目前,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等10家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银行顺利转为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审慎合规银行,首批备案优质企业3482家。1月29日,工商银行台州分行为一家企业办理境内外关联企业间的一般贸易收支轧差净额结算业务,金额0.6万美元,为企业减少单证提供20份,预计降低企业人力成本和财务成本1.2万元。交通银行嘉兴分行为一家办理境外委托加工离岸国际贸易结算付汇1.67万美元,企业减少单证资料准备30页,缩短业务办理时长约7个工作日,办理效率大幅提升。中信银行杭州分行和温州分行都已成功办理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免于登记业务,有效提升了企业资金周转效率。 下一步,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将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进一步深化外汇领域改革开放,加大政策实施和工作推进力度,持续提升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促进稳外贸稳外资,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4-02-09/zhejiang/2024/0302/18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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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浙江众多小微企业存在的汇率避险“理念不深不透、操作不精不专、成本过高过多”等问题,省外汇管理局联合省商务厅于8月起在全省开展“千员访万户”小微企业汇率避险专项宣传服务活动,集中解决了很多小微企业汇率避险中的堵点难点。 经过各方努力,截至10月底,专项活动共举办各类宣传359场,走访企业2万家,解决实际问题800个,直接促成2500余家企业首办汇率避险,推动全省小微企业套期保值家数比2022年提升9个百分点,占所有企业的比重达70%,担保政策节约资金占用成本近2亿元,企业汇率避险理念持续深入,汇率避险水平不断提升,套期保值成本已处在合理水平。 2023-11-08/zhejiang/2023/1113/18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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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汇率避险意识,加强汇率风险管理,是企业稳健经营的必修课。近年来,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正确领导和精心指导下,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践行“外汇为民”理念,持续深化汇率避险服务。为帮助市场主体提升汇率避险能力,浙江省分局结合汇率避险工作实际,编制了《浙里汇 汇万民——汇率避险优秀案例汇编》,集合优秀案例和典型做法,供市场主体参考和借鉴,以便更有效进行汇率风险管理。 浙里汇 汇万民——汇率避险优秀案例汇编 2023-11-24/zhejiang/2024/0302/18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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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10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1012亿美元,较9月末下降138亿美元,降幅为0.44%。 2023年10月,受主要经济体货币政策预期、宏观经济数据、地缘政治等因素影响,美元指数上涨,全球金融资产价格总体下跌。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下降。我国经济保持恢复向好态势,经济发展的基本面没有改变,有利于外汇储备规模继续保持基本稳定。 2023-11-08/zhejiang/2023/1108/19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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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9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19.12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66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3.20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45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15.92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22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5.85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81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3.2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85万亿美元)。 2023年1-9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192.90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7.49万亿美元)。 2023-10-31/zhejiang/2023/1031/18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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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10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16.2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26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2.7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38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13.53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88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4.0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57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2.16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69万亿美元)。 2023年1-10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209.15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9.76万亿美元)。 2023-11-27/zhejiang/2023/1127/19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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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中心支局,在杭各外汇指定银行: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的重要战略部署,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进一步加强外汇管理对实体经济的支持,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复同意,现将《推进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实施细则》(见附件)印发给你们,同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 深化改革,提升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 (一)A类企业货物贸易收入无需开立待核查账户,可直接进入经常项目结算账户。自由贸易试验区内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分类等级为A类的企业无需开立出口收入待核查账户,货物贸易外汇收入可直接进入经常项目外汇账户。 (二)简化经常项目收结汇、购付汇单证审核。自由贸易试验区内银行按照了解客户、了解业务、尽职审查的展业三原则办理经常项目购付汇、收结汇及划转等手续。对于资金性质不明确的业务,银行应要求办理的机构、个人主体进一步提供相关单证。 (三)放宽货物贸易电子单证审核条件。注册且营业场所均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内的银行可自主审慎选择自由贸易试验区内企业,为其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时审核电子单证。 (四)允许符合条件的融资租赁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收取外币租金。自由贸易试验区内金融租赁公司、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及中资融资租赁公司在向境内承租人办理融资租赁时,如果其用以购买租赁物的资金50%以上来源于自身的国内外汇贷款或外币外债,可以外币形式收取租金(操作规程详见实施细则)。 (五)放宽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企业准入。自由贸易试验区内企业开展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其上年度本外币国际收支规模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的通知》(汇发〔2015〕36号)第八条规定的超过1亿美元调整为超过5000万美元。 (六)对于境外机构按照规定能够开展即期结售汇交易的,允许自由贸易试验区内银行为其办理人民币与外汇衍生产品交易。自由贸易试验区内具备人民币与外汇衍生产品业务资格的银行,可以按照外汇管理规定为自由贸易试验区相关业务提供人民币与外汇衍生产品服务。 对于境外机构按规定可开展即期结售汇交易的,注册且营业场所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内的银行可以为其办理人民币与外汇衍生产品交易。 衍生产品的具体范围和管理应符合现行外汇管理规定,纳入银行结售汇综合头寸管理。 (七)允许自由贸易试验区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外汇NRA账户)结汇。允许注册且营业场所均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内的银行为境外机构办理其境内外汇账户(外汇NRA账户)结汇业务(操作规程详见实施细则)。 二、 实施宏观审慎管理,防范跨境资本流动风险 (一)建立季报报送制度。我分局将协调舟山市中心支局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依法对自由贸易试验区相关业务进行监管,开展非现场统计监测,完善外汇收支预警指标体系,对异常或可疑情况进行风险提示。每半年首月15日前向总局报送前半年度辖内自贸区业务情况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跨境收支、结售汇数据及同比环比分析(应区分本外币数据;分析重点交易项目对自贸区数据的贡献度;分析所辖自贸区数据对全辖数据的贡献度等);是否存在异常情况及原因分析;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二)进一步细化区内机构、个人数据报送、单证留存等要求。自由贸易试验区内机构、个人应当按照本办法及相关规定办理外汇业务;按现行外汇管理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外汇局报送相关数据信息;主动报告异常或可疑情况,配合监督检查和调查。 银行应当建立健全内控制度,按照了解客户、了解业务、尽职审查的展业三原则完善全业务流程的真实性和合规性审查机制并办理业务,严格履行数据及异常可疑信息报送义务。 除另有规定外,机构、个人应留存充分证明本办法所涉业务真实、合法的相关文件和单证(含电子单证)等5年备查。 (三)按照《外汇管理条例》等进行检查处罚。外汇局分支局将依法对自由贸易试验区相关业务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和调查。机构、个人违规的,依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等进行处罚,并视情节暂停或取消相关主体办理本办法规定的相关业务。 联系人:浙江省分局国际收支处 楼芳 0571-87686442 浙江省分局经常项目处 葛晋亮 0571-87686104 浙江省分局资本项目处 郑琛 0571-87686191 舟山市中心支局 周艳 0580-2061135 附件:推进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实施细则 附1:试验区融资租赁外汇管理操作规程 附2:试验区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结汇操作规程 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 2017年12月29日 2017-12-31/zhejiang/2017/1231/19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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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6日上午,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党委书记、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局长张奎以“学思想促践行 强党性立新功 在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中展现金融担当”为主题,为浙江省人民银行(外汇局)系统党员干部讲授主题教育专题党课。 张奎指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一个完整的科学体系,怎样更好地用它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是每个党员都必须时刻装在心里的大事要事。张奎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对主题教育提出的“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十二字总要求,围绕“为什么学”、“学什么”、“怎么学”、“怎么干”四方面与大家交流了学习体会,并且强调全省人民银行系统要真正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工作实效,以更高政治站位、更强使命自觉、更优勤廉作风,推动浙江省人民银行系统各项工作干在实处、走在前列。 张奎指出,浙江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萌发地。作为浙江省人民银行系统的党员干部,更要带着感情学,从浙江这些年的巨大发展变化中,不断增进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运用好浙江独特资源优势,学思践悟其中蕴含的战略思维、系统观念、为民情怀、问题导向和务实作风,活学活用蕴含其中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用党的创新理论观察新形势、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进一步深化对金融工作政治性、人民性的理解和认识,并将其转化为金融工作实践,在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中展现金融担当。 张奎指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是党中央、国务院赋予浙江的光荣使命,也是金融工作的重要着力点。要认真贯彻落实人民银行等四部委与浙江省政府联合出台的《关于金融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深入开展“共富浙江金融服务深化年”活动,围绕金融工作“三大任务”,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深化金融改革创新,持续推进金融普惠,筑牢金融风险防控堤坝,助力浙江经济高质量发展。 张奎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是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治国理政的鲜明特征,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全省人民银行系统要加强政治机关建设,驰而不息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牢固树立人民银行首先是政治机关的意识,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党的干部、第一职责是管党治党,做到党建和业务工作目标同向、部署同步、工作同力。要固本培元抓党性,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用清廉金融文化滋养身心,永葆政治本色。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着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专业的高素质干部人才队伍,为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引领和政治保障。 2023-07-07/zhejiang/2023/0707/19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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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中心支局: 为进一步加强外汇管理对实体经济的支持,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复同意,现就在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区”)内开展外汇创新业务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允许在自贸区内开展以下外汇创新业务 (一)试点实施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业务(操作指引见附件1)。 (二)自贸区内企业可在我分局辖内任一银行办理境内直接投资基本信息登记、变更与注销手续。 (三)自贸区内非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在真实、合规的前提下,可按实际投资规模将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或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依法用于境内股权投资。 (四)自贸区内已确定选择“投注差”模式借用外债的企业,可调整为以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模式借用外债,一经调整不得变更。 (五)放宽企业跨境融资签约币种、提款币种、偿还币种必须一致的要求,自贸区内企业提款币种和偿还币种与签约币种可以不一致,但提款币种和偿还币种应保持一致。 (六)自贸区内企业的外债注销登记业务可由我分局辖内任一银行直接办理,取消企业办理该业务的时间限定(操作指引见附件2)。 二、相关工作要求 (一)你市中心支局应要求自贸区内开展外汇试点业务的企业留存相关业务材料,以备银行和外汇局事后监督查验。除另有规定外,机构应留存充分证明所涉业务真实、合法的相关文件和单证(含电子单证)等5年备查。 (二)你市中心支局应当要求辖内开展外汇试点业务的银行遵循行业自律要求深入进行尽职调查,依法办理业务,并加强事后监督。发现相关业务或办理主体存在异常或可疑情况的,应及时向你市中心支局报告。 (三)你市中心支局应在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的同时,切实采取措施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一是完善工作机制,依法对自贸区相关外汇业务进行具体管理,开展统计监测和分析,对异常或可疑情况进行风险提示。二是每半年首月12日前向我分局报送前半年度自贸区业务情况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跨境收支、结售汇数据及同比环比分析(应区分本外币数据;分析重点交易项目对自贸区数据的贡献度;分析所辖自贸区数据对全辖数据的贡献度等);是否存在异常情况及原因分析;其他需说明的情况。三是适时对自贸区相关业务办理情况进行核查检查,依法查处涉嫌违规行为。对于违规办理业务的银行,你市中心支局可视情节要求其暂停试点相关业务并予以整改或取消其试点资格。 联系人: 浙江省分局国际收支处 高立军 0571-87686423 浙江省分局经常项目处 葛晋亮 0571-87686104 浙江省分局资本项目处 吴晓勇 0571-87686433 附件:1.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业务操作指引 2.非银行债务人外债注销登记业务操作指引 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 2019年7月8日 2019-07-19/zhejiang/2019/0719/19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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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9日上午,人民银行召开优化支付服务推进会,全面部署提升支付便利化工作。会后,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召开工作部署会,学习领会推进会精神,贯彻落实优化支付服务工作要求,重点就浙江省优化境外人员支付服务工作作出部署。 会议指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提升境外人员支付便利化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2023年11月份,浙江省在亚运会金融服务保障工作的基础上,启动实施了境外人员支付便利化工程。经过努力,外卡、外币兑换、现金支付、移动支付等受理环境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对照党中央、国务院和人民银行总行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各支付服务机构要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商户,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新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做精做优境外人员支付便利化工作。 会议要求,要强化资源保障,抓紧完成支付服务受理环境建设任务。一是切实改善外卡受理环境。在3月底完成重点商户、重点区域ATM外卡受理改造任务,常态化做好改造验收、日常巡检等工作,确保机具能用、收银员会用,有效维护好外卡受理环境。二是持续优化现金使用环境。优化银行现金服务网格机制和“零钱包”常态化兑换工作机制,扩大服务覆盖面,提高服务效率。扎实开展拒收现金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商户拒收现金情况的摸排,充分发挥联合整治工作机制作用,形成多部门工作合力。三是着力提升外币兑换覆盖面和便利度。省内机场、口岸、主要商圈、重要景点等境外人员较为集聚场所周边的银行网点,要尽可能开通对私结售汇服务,推动境外人员主要接待酒店开办外币代兑点,做到总数“只增不减”。确保外币兑换服务有序合规,加强对酒店外币代兑点业务的培训,提升服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加强外币兑换服务的督查,有效落实外币兑换服务的各项要求。四是有效满足银行开户服务需求,积极推广简易开户服务,落实账户分类分级管理要求,满足短期差旅和中长期工作等不同类型境外人员开户服务需求,在3月底前建立涉外重点银行网点清单,全面开通“绿色通道”,提升境外来华人员银行账户服务体验。 会议强调,要加大创新力度,推动浙江省境外人员支付便利化工作再上新台阶。创建一批优质服务区,探索一批创新应用,开展一系列主题宣传,在创新产品服务和应用场景方面尽快推出一批具有浙江辨识度的标志性成果,着力打造浙江涉外支付服务品牌。 2024-03-01/zhejiang/2024/0301/19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