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4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召开2021年全国外汇管理工作电视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20年外汇管理工作,分析当前外汇市场形势,研究部署2021年重点工作。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潘功胜作工作报告,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出席会议。 会议认为,2020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冲击和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外汇管理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结合疫情防控更加突出服务实体经济、推进改革开放和防范化解风险,全力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维护了外汇市场平稳运行和国际收支基本平衡。一是统筹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积极成效。快速反应建立防疫外汇“绿色通道”,有力支持了疫情早期进口防疫物资资金汇兑的需要。推出更多外汇便利化业务,支持贸易新业态发展,丰富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应用场景,全力支持稳企业保就业,不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水平。二是外汇领域改革开放不断深化。扩大金融市场双向开放,取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投资额度限制,简化境内证券期货投资资金管理,常态化发放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额度。加快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粤港澳大湾区、海南自由贸易港和自由贸易试验区等外汇管理政策创新,服务好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外汇管理政务服务水平。三是有效阻隔外部冲击风险。持续打好外汇领域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进一步完善外汇市场“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框架,严厉打击外汇领域违法违规活动。加强政策应对和预期引导,维护外汇市场平稳运行。四是外汇储备经营管理水平稳步提升。外汇储备规模稳定在3.1万亿美元左右。五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增强政治机关意识,把“两个维护”落实到履职全过程,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外汇管理干部队伍。 会议强调,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外汇管理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继续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机遇意识、风险意识,以深化外汇领域改革开放激发新发展活力,改革完善与新发展格局下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相适应的外汇管理体制机制,微观上着力提升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宏观上有效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会议部署了2021年外汇管理重点工作。一是防范跨境资本异常流动风险。加强外汇形势监测评估,密切关注疫情等外部冲击影响,引导金融机构和企业坚持风险中性原则,打击外汇投机行为,加强市场预期管理和宏观审慎管理,避免外汇市场无序波动。二是深化外汇领域改革开放。以金融市场双向开放为重点,稳妥有序推进资本项目开放。完善境外机构境内发行股票、债券资金管理,推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跨境投资试点,改革外债登记管理,促进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扩大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促进贸易新业态发展。建设开放多元、功能健全的外汇市场,支持金融机构推出更多适应市场需求的外汇衍生品。三是完善外汇市场“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框架。以加强宏观审慎为核心改善跨境资本流动管理,以转变监管方式为核心完善外汇市场微观监管。完善以风险评估为导向的分类管理信用体系建设。加强非现场监管能力建设。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地下钱庄、跨境赌博等外汇领域违法违规活动,维护外汇市场健康秩序。四是完善中国特色外汇储备经营管理。坚持市场化原则,前瞻性的做好战略配置,动态优化投资组合。保障外汇储备资产安全、流动和保值增值。五是夯实外汇管理基础工作。深入研究“十四五”时期外汇管理改革思路,推进“数字外管”和“安全外管”建设,完善国际收支统计体系,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六是全面提升党的建设质量。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积极创建“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模范机关,围绕庆祝建党100周年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打造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专业化外汇管理干部队伍。 国家外汇管理局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副司级以上干部在北京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分局(外汇管理部)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会议。 2021-01-08/shanghai/2021/0108/1438.html
-
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0年11月,银行结汇11636亿元人民币,售汇11439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顺差197亿元人民币;按美元计值,银行结汇1761亿美元,售汇1731亿美元,结售汇顺差30亿美元。 2020年1-11月,银行累计结汇124411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117985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顺差6425亿元人民币;按美元计值,银行累计结汇17956亿美元,累计售汇17034亿美元,累计结售汇顺差921亿美元。 2020年11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28009亿元人民币,对外付款27986亿元人民币,涉外收付款顺差23亿元人民币。2020年1-11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269043亿元人民币,累计对外付款264732亿元人民币,累计涉外收付款顺差4311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0年11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4239亿美元,对外付款4236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顺差4亿美元。2020年1-11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38874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38245亿美元,累计涉外收付款顺差629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银行结售汇形成的差额将通过银行在银行间外汇市场买卖平盘,是引起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主要来源之一,但其不等于同期外汇储备的增减额。 银行结售汇不按居民与非居民交易的原则进行统计,且其仅包括银行与客户及其自身之间发生的本外币买卖,即人民币和外汇的兑换交易,不同于国际收支交易的统计范围。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使得企业可提前锁定未来结汇或售汇的汇率,从而有效规避人民币汇率变动的风险。银行一般会通过银行间外汇市场来对冲远期结售汇业务形成的风险敞口。比如,当银行签订的远期结汇大于远期售汇时,银行一般会将同等金额的外汇提前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卖出,反之亦然。因而远期结售汇也是影响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一个因素。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签约额与累计未到期额之间的关系为: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上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本期远期结售汇签约额-本期远期结售汇履约额-本期远期结售汇平仓额。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银行为管理这部分风险敞口,在期权合约存续期间通常会在外汇市场进行对冲。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国际收支统计的组成部分,但其统计原则与国际收支采用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不同,采用资金收付制原则,且其仅反映境内非银行部门与非居民之间的资金流动状况,不能反映实物交易和银行自身的涉外交易,统计范围小于国际收支统计。 2020-12-31/shanghai/2020/1231/1434.html
-
2020年12月22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潘功胜同志主持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措施。 会议认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客观总结了2020年我国经济工作,系统阐述了严峻挑战下做好经济工作的规律性认识,深刻分析当前经济形势,对2021年经济工作作出重大部署,为我们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经济工作指明了正确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外汇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自觉把外汇管理工作放到中央工作大局中,认真谋划好明年和“十四五”时期外汇管理改革与发展。 会议指出,明年是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性的一年。外汇管理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以深化外汇领域改革开放激发新发展活力,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积极服务新发展格局和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会议强调,明年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坚持服务实体经济,进一步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继续扩大外汇业务便利化试点范围,促进内需和外需、进口和出口、引进外资和对外投资协调发展。完善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拓展应用场景,科技赋能外汇业务更加便利。深化外汇领域“放管服”改革,完善政务服务网上办理系统,提升政务服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二是推进高水平资本项目开放。重点推进金融市场高水平双向开放,完善直接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支持区域开放创新和特殊区域建设,助力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三是持续打好外汇领域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加强跨境资金流动监测分析,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外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四是适应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完善外汇市场“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框架,以加强宏观审慎为核心改善跨境资本流动管理,以转变监管方式为核心完善外汇市场微观监管。五是完善外汇储备经营管理,保障资产安全、流动和保值增值。 会议要求,外汇管理部门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强化政治机关意识,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外汇管理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开拓创新,勇于担当,积极作为,不断提高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能力和水平,确保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各项部署落到实处。(完) 2020-12-31/shanghai/2020/1231/1433.html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六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加强外汇市场监管,严厉打击跨境赌博所涉资金非法买卖行为,维护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部分违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1:广东籍宋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6月-7月,宋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8次折合75.8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72.6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已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2:浙江籍叶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7月-2019年7月,叶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涉赌外汇资金29次折合99.2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68.1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已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3:湖南籍谢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3月-2020年1月,谢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等方式,非法买卖涉赌外汇资金28次折合86.2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59.3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已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4:湖北籍王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2月,王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4次折合56.8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54.4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已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5:天津籍李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7月-2019年12月,李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涉赌外汇资金10次折合76.7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48.2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已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6:浙江籍韩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5月-2019年9月,韩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涉赌外汇资金6次折合70.1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47.6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已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7:河南籍马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5月-2018年5月,马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涉赌外汇资金10笔折合48.8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39.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已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8:江西籍李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8月-9月,李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涉赌外汇资金4次折合40.3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33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已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9:浙江籍杨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6月-8月,杨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2次折合26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4.7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已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10:湖南籍戴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6月-9月,戴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5次折合24.2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3.2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已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2020-12-31/shanghai/2020/1231/1436.html
-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的决策部署,推动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近日,人民银行会同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国资委、银保监会、外汇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跨境人民币政策 支持稳外贸稳外资的通知》(银发〔2020〕330号,以下简称《通知》),自2021年2月4日起实施。 《通知》共包括五个部分,共十五条,涵盖围绕实体经济需求推动更高水平贸易投资人民币结算便利化、进一步简化跨境人民币结算流程、优化跨境人民币投融资管理、便利个人经常项下人民币跨境收付、便利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使用等五个方面内容。下一步,人民银行将会同相关部门做好《通知》落地实施工作,加强对商业银行的业务指导,持续优化人民币跨境使用政策,切实发挥跨境人民币业务服务实体经济、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的作用。 2021-01-08/shanghai/2021/0108/1439.html
-
问:国家外汇管理局刚刚公布了最新外汇储备规模数据。请问造成2020年12月外汇储备规模变动的原因是什么?今后的外汇储备规模趋势是怎样的? 答:截至2020年12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2165亿美元,较11月末上升380亿美元,升幅为1.2%。 12月,我国外汇市场运行总体稳定,市场交易理性有序。国际金融市场上,受新冠肺炎疫苗进展、主要国家货币及财政政策等影响,美元指数下跌,非美元货币及主要国家资产价格均有上涨。外汇储备以美元为计价货币,非美元货币折算成美元后金额增加,加上资产价格上涨等因素共同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上升。 展望未来,世界经济形势复杂严峻,疫情冲击导致的衍生风险不容忽视,国际金融市场仍存在较多不确定因素。但我国外汇市场有条件继续保持平稳、均衡运行,外汇储备规模也将总体稳定。 2021-01-08/shanghai/2021/0108/1437.html
-
银发〔2021〕5号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将企业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调节参数由1.25下调至1。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企业因此次参数调整导致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超出上限的,本通知发布之前的跨境融资合约可持有到期。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的其他事宜仍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17〕9号)执行。 中国人民银行 外 汇 局 2021年1月7日 2021-01-08/shanghai/2021/0108/1440.html
-
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0年11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18.99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87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2.75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42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16.2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46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8.0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22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0.9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65万亿美元)。 2020年1-11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183.73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6.53万亿美元)。 2020-12-31/shanghai/2020/1231/1435.html
-
根据企业业务需求,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将境内企业境外放款的宏观审慎调节系数由0.3上调至0.5。政策调整后,境内企业境外放款的上限相应提高,有利于满足企业“走出去”的资金需求,也有利于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促进跨境资金双向均衡流动。 2021-01-08/shanghai/2021/0108/1441.html
-
附件:1、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时间序列 2、2020年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分地区) 3、2021年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分地区) 2021-07-01/shanghai/2021/0226/14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