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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个人经常项目外汇业务便利化的通知》(汇发〔2021〕13号,以下简称《通知》)。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通知》出台的政策背景是什么? 答: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外汇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一步提升个人经常项目外汇业务便利化水平。一方面,系统评估《个人购汇申请书》填报情况,研究提出优化方案。另一方面,在总结前期留学购付汇、薪酬结售汇等个人外汇业务便利试点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拟将相关政策在全国推广实施。 二、《通知》将在个人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方面带来哪些便利? 答:《通知》在现行个人外汇管理政策保持不变的前提下,进一步便利个人经常项目外汇业务办理。 一是提高《个人购汇申请书》填报效率。新版《个人购汇申请书》进一步优化填报项目和方式,提高填报效率。 二是优化个人部分经常项目业务办理流程。对于留学购付汇、薪酬结售汇等具有连续性、周期性的业务,优化在同一银行再次办理的流程,避免重复提交材料。 三是提升银行处理复杂个人经常项目业务能力。要求银行建立个人经常项目特殊外汇业务处置制度,对于“不常见、难判断”的个人真实合法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办理。 三、下一步外汇局在个人经常项目外汇业务便利化方面还有哪些考虑? 答:外汇局将继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化外汇领域改革开放,推动银行全面提升个人外汇业务服务质量,保障个人真实合法的经常项目外汇业务需求。严厉打击洗钱、地下钱庄、跨境赌博等违法违规外汇行为,坚决维护外汇市场健康稳定。 2021-04-21/jilin/2021/0414/13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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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1年7月份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就2021年7月份外汇收支形势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21年7月份我国外汇收支形势有何变化? 答:7月份我国外汇市场供求基本平衡。从主要指标表现看,银行结售汇和非银行部门涉外收支均呈现顺差,规模分别为98亿美元、183亿美元,均低于上半年月均水平,表明外汇收支及外汇供求更加均衡。截至7月末,外汇储备余额为32359亿美元,较6月末增长0.68%,主要受非美货币相对美元走强、全球资产价格上涨等因素影响。 市场主体结售汇意愿总体稳定。7月份,结汇率与售汇率均与近几个月的平均水平相当,体现市场主体交易和预期基本稳定。其中,衡量结汇意愿的结汇率,也就是客户向银行卖出外汇与客户涉外外汇收入之比为69%;衡量售汇意愿的售汇率,也就是客户从银行买汇与客户涉外外汇支出之比为64%。 主要渠道跨境资金流出入合理有序、总体均衡。7月份,货物贸易跨境收支延续顺差格局,外商来华直接投资净流入保持高位;外资继续净增持境内债券,显示人民币资产的吸引力依然较强。另一方面,企业分红派息进入季节性高峰,与往年同期水平相当;服务贸易跨境资金净支付继续低位运行,境内主体对外直接投资总体稳定。 当前,全球疫情仍在持续演变,世界经济不平衡复苏,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但我国经济持续稳定恢复,发展动力不断增强,金融市场双向开放稳步推进,外汇市场成熟度进一步提升,将为我国外汇收支形势平稳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2021-08-23/neimenggu/2021/0823/11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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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青海省分局执法证持有情况记录表(2021.7) 2021-08-23/qinghai/2021/0430/9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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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对辖内企业贸易信贷的监督管理,夯实非现场监测的数据基础,进一步提高货物贸易监测效率,分局外汇管理处于2021年5-7月开展了进出口企业贸易信贷专项核查整改工作,有效提升了辖区企业贸易信贷报告意识及数据报送质量。一是以开展提质增效工作为契机,充分学习消化吸收监测指标。二是关注资金流与货物流的匹配程度,确定出口收汇差额、进口付汇差额较大且可能存在未做贸易信贷报告企业开展延伸核查。 2021-08-23/qinghai/2021/0823/10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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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储备资产 Official reserve assets html xlsx pdf 2021-08-23/gansu/2021/0823/13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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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个体工商户开立的外汇结算账户,可以直接收取服务贸易项下(如民宿预定支付的住宿费)的外汇吗? 答:需根据个体工商户开户时提供的营业执照与该民宿是否一致等情况具体确定,属于真实、合法收入范围的,均可以入账。 2021-08-23/qinghai/2021/0823/10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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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贸易类性质的个人外汇入账,需提供什么资料? 答:个人真实合法的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可以直接入账。如果收汇银行无法直接判断款项性质,个人可提供证明该笔款项为合法贸易收入的材料如贸易订单等办理。 2021-08-23/qinghai/2021/0823/10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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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23http://www.gov.cn/xinwen/2021-08/20/content_563234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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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23http://www.gov.cn/xinwen/2021-08/20/content_563233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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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人民币纸、硬币及相关商品买卖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货币文化传播,我行组织对规范性文件《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禁止非法买卖人民币的通知〉的通知》(银发〔1997〕399号)进行修订,并以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外汇局联合公告形式公布,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成方街32号中国人民银行货币金银局(邮编:1008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人民币买卖及相关管理规定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shaoyuan@pbc.gov.cn。 3.将意见传真至:010-66012782。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22日。 附件1: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人民币买卖及相关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人民币买卖及相关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1年8月23日 2021-08-23/safe/2021/0823/196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