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10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进出口规模43234亿元,同比增长6%。其中,货物贸易出口21462亿元,进口16071亿元,顺差5391亿元;服务贸易出口2342亿元,进口3359亿元,逆差1017亿元。服务贸易主要项目为:运输服务进出口规模1675亿元,旅行服务进出口规模1657亿元,其他商业服务进出口规模926亿元,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进出口规模635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4年10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出口3350亿美元,进口2734亿美元,顺差616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 2024年10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4374 616 贷方 23804 3350 借方 -19430 -2734 1.货物贸易差额 5391 759 贷方 21462 3020 借方 -16071 -2262 2.服务贸易差额 -1017 -143 贷方 2342 330 借方 -3359 -473 2.1加工服务差额 71 10 贷方 78 11 借方 -6 -1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36 5 贷方 74 10 借方 -38 -5 2.3运输差额 -201 -28 贷方 737 104 借方 -938 -132 2.4旅行差额 -1091 -154 贷方 283 40 借方 -1374 -193 2.5建设差额 41 6 贷方 80 11 借方 -39 -6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51 -7 贷方 12 2 借方 -63 -9 2.7金融服务差额 -5 -1 贷方 22 3 借方 -27 -4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205 -29 贷方 34 5 借方 -239 -34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179 25 贷方 407 57 借方 -228 -32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242 34 贷方 584 82 借方 -342 -48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4 -1 贷方 24 3 借方 -28 -4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差额 -28 -4 贷方 8 1 借方 -36 -5 注: 1. 本表所称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进出口,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进出口。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我国提供的服务,即服务出口;借方记录我国接受的服务,即服务进口。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24-12-06/jilin/2024/1206/2444.html
-
各种货币对美元折算率(2024年11月29日) 2024-12-06/jilin/2024/1206/2442.html
-
各种货币对美元折算率(2024年10月31日) 2024-12-06/jilin/2024/1206/2441.html
-
为进一步做好外汇政策宣传和调研帮扶工作,助力实体经济发展,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张家口市分局赴浙江吉利汽车有限公司张家口分公司调研走访。 调研中,调研组一行对企业生产经营、成品销售、产业链条、出口收汇等情况进行了解,并对欧盟加征电动汽车关税对企业的影响进行重点调研,全面了解企业的困难和诉求并作出积极回应,并表示外汇局会一如既往给予企业外汇政策方面的大力支持,将更多外汇便利化政策惠及企业。希望企业与外汇局加强沟通和联系,及时反馈业务经营中的问题,多方努力助推辖区汽车行业健康发展。 2024-12-06/hebei/2024/1206/2316.html
-
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4年10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24.26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41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3.5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50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20.69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91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8.5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21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5.69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21万亿美元)。 2024年1-10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239.43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3.68万亿美元)。 2024-12-06/jilin/2024/1206/2443.html
-
中国人民银行西藏自治区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分管国家外汇管理局西藏自治区分局工作 2017-07-31/xizang/2019/1118/420.html
-
近日,外汇局延边州分局调研组赴延吉市、珲春市、汪清县外币代兑机构开展外币兑换工作现场督导,进一步了解辖内外币兑换业务开展情况。调研组详细了解外币兑换需求,检查外币兑换标识、外币验钞机等设施配置情况,并指导外币代兑机构优化外币兑换业务流程,提升外币兑换服务质量。下一步,延边州分局将继续加大督导力度,在完成重点场景外币代兑机构建设的基础上,对外币兑换工作开展常态化指导,及时督导整改发现问题,进一步提升辖内外币兑换服务水平。 2024-12-06/jilin/2024/1206/2445.html
-
2024-12-06/tianjin/2024/1206/2667.html
-
中国对外证券投资资产(2024年6月末) 2024-12-02/hubei/2023/0529/2088.html
-
科技在推动外汇“放管服”改革和跨境金融服务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对稳步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的做好数字金融大文章的要求,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出台了一系列优化外汇金融服务的政策,加强科技创新,推广数字化平台。国家外汇管理局荆门市分局(以下简称荆门市分局)积极落实各项决策部署,以科技为支撑推动辖内外汇金融服务提质增效。 争试点,推动高效服务。2023年11月,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共同印发了《关于提升银行办理资本项目业务数字化服务水平的通知》。荆门市分局积极指导交通银行荆门分行建立业务管理办法、升级系统功能、完善内控制度,助力该行获批资本项目业务数字化服务试点资格,涉外主体只需通过交通银行网银“金管家”线上提交相关材料,即可在该行办理资本项目外汇账户资金入账、资本项目收入支付结汇等五大类业务。2024年前三季度,荆门市分局指导银行通过线上办理资本金支付结汇56笔,金额合计6670.53万元,实现涉外主体足不出户即可享受资本项目“一站式”办理的高效服务。 广宣传,营造良好氛围。2024年5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跨境金融服务平台银企融资对接和企业跨境信用信息授权查证应用场景试点工作的通知》,积极推广“出口应收账款融资”“出口信保保单融资”“融资授信”等应用场景。荆门市分局充分利用线上、线下渠道加强宣传,开展现场培训,提升跨境金融服务平台知晓度;为意向银行开通相关应用场景,提供“一对一”的咨询辅导,指导银行熟练掌握新场景操作系统;积极宣传正面典型案例,营造良好氛围。自跨境金融服务平台上线以来,已有12家银行网点接入,累计为8家企业发放贷款融资资金975.24万元,有效缓解了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为涉外主体提供了更加市场化、多元化、便利化的融资渠道。 强督导,提升服务质效。2024年6月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进一步优化了“数字外管”平台行政许可网上办理事项,例如,新增外商投资企业登记币种变更登记、非银行债务人非资金划转类还本付息登记等37项资本项目行政许可网上办理事项。荆门市分局结合日常涉外主体相关业务咨询,深入各银行网点,采取电话查访、现场走访、拜访企业、问卷调查等形式开展常态化“一线查访”工作,多渠道全方位了解银行外汇服务质量,督导银行认真落实便利化举措,鼓励涉外主体线上申请行政许可事项;同时,加强查访结果运用,建立问题清单,督促及时整改,提高服务质效。2024年以来,荆门市分局线上办结行政许可事项的比例达到88.6%,好评率达到100%,极大降低了涉外主体“脚底成本”。(本文为节选,原文刊载于《中国金融》2024年第22期) 2024-12-06/hubei/2024/1206/23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