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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滨海新区分局,天津市各经营外汇业务银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促进跨境投融资便利化,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在天津市开展部分资本项目业务试点,便利更多经营主体合规办理跨境投融资业务,以高水平开放促进高质量发展。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免于登记 外商投资企业开展境内再投资业务时,在天津市注册的被投资企业或股权出让方,无需办理接收境内再投资登记手续(房地产企业除外,实施细则见附件1)。 二、非金融企业外债登记由银行办理 天津市符合条件的非金融企业(房地产企业、政府融资平台等除外)借用外债,可直接在银行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实施细则见附件2)。 三、实施“科汇通”试点 天津市符合条件的非企业科研机构基本信息登记、变更、注销,以及开办资金账户的开立、入账和使用参照境内直接投资(FDI)方式进行管理,在银行办理相关业务(实施细则见附件3)。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反馈。 特此通知。 附件:1.接收境内再投资免登记试点业务实施细则 2.银行办理非金融企业外债签约(变更)登记试点业务实施细则 3.“科汇通”试点业务实施细则 相关链接: 天津市获批三项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政策 2025-01-17/tianjin/2025/0117/27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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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在北京市等10省市优化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2025年1月22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市分局发布实施《北京市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管理规定》(京汇发〔2025〕5号文印发)。该试点政策再次率先落地北京,是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支持北京高水平开放的重要举措,对优化营商环境,支持首都总部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试点政策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允许跨国公司境内成员企业间错币种借贷用于经常项目跨境支付业务,降低企业资金融资成本;二是简化备案流程及涉外收付款相关材料审核,提升企业跨境收支便利化水平;三是允许跨国公司根据宏观审慎原则自行决定外债和境外放款的归集比例,便利企业跨境资金运营管理;四是支持跨国公司主办企业通过国内资金主账户代境外成员企业办理其与境内成员企业或境外主体之间的集中收付,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北京自2012年以来一直是跨国公司外汇管理改革的先行试验区。2021年率先在全国开展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经过前两轮政策升级,已有10余家跨国公司开展了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惠及成员企业1700家,跨境收支规模超过1500亿美元,为跨国公司提升资金配置效率,降低资金成本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 下一步,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市分局将加大政策实施和工作推进力度,对辖内银行、跨国公司开展政策培训和业务指导,加快政策落地,助力服务首都经济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 2025-01-22/beijing/2025/0122/25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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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内各银行: 为持续推进资本项目重点领域改革,进一步便利跨国公司资金归集使用,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国家外汇管理局同意在北京市优化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 为保障试点工作有序开展,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市分局制定了《北京市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管理规定》,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市分局反馈。 联系电话:88655413 附件:北京市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管理规定 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市分局 2025年1月21日 2025-01-22/beijing/2025/0122/25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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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机构改革后经常项目监测核查、分类管理等非行政许可业务印章管理,确保非行政许可业务平稳有序运转,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规定和要求,国家外汇管理局青岛市分局决定,自2024年6月1日起启用经常项目外汇业务监管章。 经常项目外汇业务监管章适用范围:1.按照经常项目管理政策和外汇局有关规定,出具的核查、风险提示、分类管理文书;2.国家外汇管理局规定的其他事项。 国家外汇管理局青岛市分局货物贸易外汇业务监管章同时废止。 经常项目外汇业务监管章的形状为椭圆形,长5厘米,宽3.5 厘米,不刊五角星,沿长弧边上方刊“国家外汇管理局青岛市分局”,文字自左而右环行,下方刊印章名称“经常项目外汇业务监管章”,文字自左而右横排。 特此公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青岛市分局 2024年5月17日 2024-05-17/qingdao/2024/0517/25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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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国家外汇管理局青岛市分局《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 2024-01-19/qingdao/2024/0119/25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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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青岛市分局决定自2023年9月28日后(不含当日),办理外汇行政许可业务启用国家外汇管理局青岛市分局对外业务专用章。国家外汇管理局青岛市分局对外业务专用章的形状为圆形,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国家外汇管理局青岛市分局,文字自左而右环行,五角星下方刊对外业务专用章。 2023-10-07/qingdao/2023/1007/24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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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2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501/content_700026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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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青岛市分局(全辖)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3-03-31/qingdao/2023/0331/23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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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平度市支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3-01-31/qingdao/2023/0131/23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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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黄岛支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3-01-31/qingdao/2023/0131/23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