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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支付机构外汇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汇发〔2019〕13号,以下简称《通知》)。外汇局有关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通知》出台的主要背景是什么? 答:为积极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防范互联网外汇支付风险,国家外汇管理局于2013年在北京等5个地区启动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试点,并于2015年将试点扩大至全国。从试点情况看,较好地满足了企业、个人在跨境电子商务交易中快捷支付的需求。 试点以来,随着跨境电子商务快速发展,市场主体对跨境外汇支付及结算提出了更多需求。支付机构也积极创新,提出了进一步便利市场主体真实、合理、多样化交易结算的需求。此外,试点中也发现,个别支付机构存在真实性审核职责履行不到位等问题。 为更好服务实体经济、服务贸易新业态发展,国家外汇管理局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在保持政策框架整体稳定不变的基础上,结合市场需求和跨境电子商务特点,出台《通知》,完善支付机构外汇业务管理,进一步便利跨境电子商务结算,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 二、《通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通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支付机构可以凭交易电子信息,通过银行为市场主体跨境交易提供小额、快捷、便民的经常项下电子支付服务,进一步便利跨境电子商务支付结算。 二是明确支付机构可为境内个人办理跨境购物、留学、旅游等项下外汇业务,进一步满足境内个人合法用汇需求。 三是支付机构应建立有效风控制度和系统,健全主体管理,加强交易真实性、合规性审核;银行应对合作支付机构的相关外汇业务加强审核监督。 四是银行在满足交易电子信息采集、真实性审核等条件下,可参照申请凭交易电子信息为市场主体提供结售汇及相关资金收付服务,进一步拓宽跨境电商交易支付结算渠道。 三、《通知》对个人“海淘”是否有影响? 答:《通知》将进一步便利个人“海淘”。个人在跨境电商平台或网站购买商品或服务时,通过支付机构可以便利地实现购汇并对外支付。《通知》还允许银行为个人“海淘”提供电子支付服务,拓宽个人“海淘”支付结算渠道。 2019-05-13/shenzhen/2019/0513/4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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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切实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国家外汇管理局认真落实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部署,积极推进非法网络炒汇平台清理整治工作,现就近期查处案件通报如下: 经查实,深圳市信克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为其境外股东运营的网络炒汇平台提供业务推广服务,招揽境内投资者参与境外外汇按金交易,并违规收取服务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性质恶劣。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对该公司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118万元。 目前,境内监管部门未批准任何机构在境内开展或代理开展外汇按金业务。根据《关于严厉查处非法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活动的通知》(证监发字〔1994〕165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安部联合发文),凡未经批准的机构擅自开展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属于违法行为;客户(单位和个人)委托未经批准登记的机构进行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无论以外币或人民币作保证金也属违法行为。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将继续认真落实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部署要求,稳妥有序开展非法网络炒汇平台清理整治,维护国家金融安全与稳定。(完) 2019-05-10/xiamen/2019/0510/12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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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深辖内外汇指定银行和跨国公司对《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汇发〔2019〕7号,以下简称“7号文”)的理解,推动总局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新规落地实施,提高外汇服务实体经济水平,厦门市分局于4月26日举办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改革政策培训,辖区38家外汇指定银行、已开展和拟申请开展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的跨国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经办约160人及分局郑卫国副局长、资本项目管理处、中支跨境办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培训主要针对7号文出台的背景、意义、业务流程、规范要求、系统使用等内容做了详细讲解,并重点强调了新旧政策过渡期方案,要求银行和企业及时做好国际主账户资金清理、关户及重新备案等工作。 会上,分局资本项目管理处负责人借本次培训介绍了2019年资本项目外汇管理工作要点,并指出近期银行在执行资本项目外汇管理规定中存在的问题,强调各银行要贯彻落实跨国公司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展业三原则办理资本项目外汇业务,同时提高数据质量,并做好联合年报和存量权益登记的宣传工作。中支跨境办负责人重点讲解了人民币资金池和跨国公司本外币资金池的关系和便利性。 2019-05-09/xiamen/2019/0506/12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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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19年一季度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总经济师王春英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19年一季度我国国际收支状况有何特点? 答:总体看,2019年一季度我国国际收支保持基本平衡,经常账户顺差,直接投资和证券投资持续净流入,储备资产稳定增加,未来国际收支总体平衡的基础依然坚实。 一是货物贸易顺差仍是经常账户顺差的基础。2019年一季度,经常账户顺差586亿美元,其中,国际收支口径的货物贸易顺差945亿美元,同比增长83%。分别看货物出口和进口,货物出口5404亿美元,同比增长2%;货物进口4459亿美元,同比下降7%。 二是服务贸易逆差缩小。2019年一季度,服务贸易逆差634亿美元,同比下降14%。旅行和运输仍是主要的逆差项目。其中,旅行逆差576亿美元,同比下降9%;运输逆差125亿美元,同比下降14%。 三是直接投资和证券投资持续净流入。2019年一季度,直接投资净流入214亿美元,主要是来华直接投资净流入440亿美元,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净流出226亿美元。另据不完全统计,2019年一季度,我国证券投资项下净流入约150亿美元,同比继续增长。 四是储备资产继续小幅增长,国际收支保持自主平衡。2019年一季度,我国储备资产因国际收支交易(不含汇率、价格等非交易因素影响)增加100亿美元,其中,外汇储备增加100亿美元。 2019-05-10/xiamen/2019/0510/12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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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 即期做市商 远掉做市商 即期尝试 做市机构 远掉尝试 做市机构 中国银行 √ √ 中国农业银行 √ √ 中国工商银行 √ √ 中国建设银行 √ √ 交通银行 √ √ 中信银行 √ √ 国家开发银行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 √ 中国光大银行 √ √ 华夏银行 √ √ 兴业银行 √ √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 √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 √ 三菱日联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 √ 招商银行 √ √ 中国民生银行 √ √ 广发银行 √ √ 平安银行 √ √ 宁波银行 √ √ 法国巴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 √ 瑞穗实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 √ 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 √ 摩根大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 √ 南京银行 √ √ 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 √ 德意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 √ 三井住友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 √ 上海银行 √ √ 蒙特利尔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 √ 中国进出口银行 √ 浙商银行 √ 美国银行上海分行 √ √ 东方汇理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 √ 法国兴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 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 √ 北京银行 √ 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 2019-05-13/jilin/2019/0513/8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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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措施等要求,进一步促进贸易政策便利化,国家外汇管理局对有关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就部分规范性文件效力通知如下: 一、对以下2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一)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信息系统代码标准化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汇综发〔2009〕101号) (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发布金融机构外汇业务数据采集规范(1.0版)的通知(汇发〔2014〕18号) 二、对以下4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 (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个人外汇存款投资B股市场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汇发〔2001〕33号) (二)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推广使用外商投资企业外汇收支情况网上报审系统的批复(汇综复〔2005〕83号) (三)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关于使用全国组织机构代码信息共享平台的通知(汇国发〔2006〕14号) (四)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系统上线运行的通知(汇综发〔2015〕1号)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收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应尽快转发所辖分支机构。 特此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17年12月1日 2017-12-13/henan/2017/1213/1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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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13http://www.gov.cn/xinwen/2019-05/13/content_539094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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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13http://www.gov.cn/premier/2019-05/10/content_539053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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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各相关市场主体: 为进一步推进资本项目“放管服”改革,服务实体经济,进一步减少办事主体的“脚底成本”、“时间成本”。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拟于五月二十日起试行资本项目业务电子化取件。具体通知如下: 一、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办理完毕资本项目业务后,以官方短信的形式告知市场主体业务办理情况,包括业务编号、随机码或核准件号。 二、本次电子化取件的适用范围为跨境信贷业务、证券投资管理业务、资本项下个人外汇业务管理三大类中的22小项(详见附件)。 三、银行应凭借市场主体提供的业务编号、随机码或核准件号,按ASOne系统中的业务详情为其办理相应业务。 四、银行为选择电子化取件的市场主体办理业务时,应自行打印ASOne系统银行端的界面信息作为留档材料,打印件与纸质盖章的业务凭证具有同样效力。 五、选择电子化取件的市场主体,仍可来外汇局柜台领取纸质盖章的业务凭证。 六、电子化取件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资本项目管理处联系。 联系电话:0755-22192853 特此通知 附件:电子化取件适用范围 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 2019年5月13日 2019-05-14/shenzhen/2019/0514/4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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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了解辖内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开展情况、企业在实际业务开展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和疑点,进一步宣传国家外汇管理局下发的《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3月28日,外汇局河南省分局组织召开跨国公司集中运营业务企业座谈会。邀请已获批的8家公司及1家拟开办相关业务的企业参会。 座谈会上资本项目管理处业务人员对照2014年跨国公司相关政策的试行版、2015年的正式版及此次的新版《规定》做了逐条解读。随后,企业代表围绕企业基本情况、跨国公司集中运营业务开展情况、政策使用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及相关意见建议展开了讨论。与会企业对此次新规中,进一步简政放权,简化外债和境外放款登记管理、资本项下收入结汇支付便利化改革等规定给予了高度评价。同时,对于企业提出的问题,业务人员进行了现场解答。 2019-04-05/henan/2019/0405/6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