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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六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加强外汇市场监管,严厉打击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行为,维护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部分违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1:鞍山鼎泰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12月,鞍山鼎泰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3笔,金额合计81.2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67.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2:南京金奥地产有限公司非法买卖外汇案 2020年5月至6月,南京金奥地产有限公司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3笔,金额合计63.5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4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3:广东籍杨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5月至2019年11月,杨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47笔,金额合计198.5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55.8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4:广东籍高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10月至2018年11月,高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37笔,金额合计141.6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30.2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5:上海籍梅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8月至2020年3月,梅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4笔,金额合计445.9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374.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6:境外个人曾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11月至2020年1月,曾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32笔,金额合计747.2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538.4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7:浙江籍林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1月,林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1笔,金额合计540.9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45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8:福建籍施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2月至3月,施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5笔,金额合计176.5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65.8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9:北京籍邓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20年5月至2020年11月,邓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7笔,金额合计281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90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10:上海籍蒋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20年11月至2021年1月,蒋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3笔,金额合计428.2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80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2021-11-01/shenzhen/2021/1101/10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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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六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加强外汇市场监管,严厉打击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行为,维护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部分违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1:鞍山鼎泰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12月,鞍山鼎泰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3笔,金额合计81.2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67.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2:南京金奥地产有限公司非法买卖外汇案 2020年5月至6月,南京金奥地产有限公司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3笔,金额合计63.5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4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3:广东籍杨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5月至2019年11月,杨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47笔,金额合计198.5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55.8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4:广东籍高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10月至2018年11月,高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37笔,金额合计141.6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30.2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5:上海籍梅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8月至2020年3月,梅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4笔,金额合计445.9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374.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6:境外个人曾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11月至2020年1月,曾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32笔,金额合计747.2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538.4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7:浙江籍林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1月,林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1笔,金额合计540.9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45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8:福建籍施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2月至3月,施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5笔,金额合计176.5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65.8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9:北京籍邓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20年5月至2020年11月,邓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7笔,金额合计281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90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10:上海籍蒋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20年11月至2021年1月,蒋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3笔,金额合计428.2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80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2021-11-02/sichuan/2021/1102/17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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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1年中国外汇市场交易概况-以人民币计价 附件2:2021年中国外汇市场交易概况-以美元计价 2021-11-01/shenzhen/2021/1101/10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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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汇关联合监管,促进泸州市外向型经济高质量发展,泸州市中心支局局长肖华轩、副局长杨丽萍带队前往泸州海关开展联合监管座谈会暨合作备忘录签约仪式。 在联合监管座谈会上,中心支局局长肖华轩与泸州海关关长吴凯就双方协同推进泸州自贸区、综保区和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监管信息共享,联合打击出口骗税、虚假贸易、地下钱庄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深入沟通交流。会上,泸州市中心支局与泸州海关签订合作备忘录,建立日常联络、长效沟通、协作监管工作机制,为共同支持泸州“三区”建设和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发挥工作合力。 2021-11-02/sichuan/2021/1102/17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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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雅安市中心支局对四川华盛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四川润兆食品有限公司进行走访、调研,深入了解企业实际发展情况,开展汇率避险政策宣传,督促银行为企业提供个性化的外汇服务,切实推进外汇便利化政策落地落细。 2021-11-01/sichuan/2021/1102/17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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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无形资产(含知识产权)所有权转让外汇管理方式的政策问答 2021-11-02/xizang/2021/1102/8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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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21年10月22日(星期五)上午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介绍2021年前三季度外汇收支数据,并答记者问。 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邢慧娜: 各位媒体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今天的发布会我们邀请到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女士,请她向大家介绍2021年前三季度外汇收支数据,并回答大家感兴趣的问题。 下面,我们还是先请王春英女士作介绍。 2021-10-22 10:01:47 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 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我首先通报一下今年前三季度中国外汇收支的情况,然后再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今年前三季度,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持续蔓延,国际环境复杂严峻。中国持续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国民经济继续保持恢复态势,主要宏观指标处于合理区间。中国外汇市场运行平稳,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总体稳健,外汇收支交易活跃,跨境资金流动总体稳定。 从银行结售汇数据看,前三季度按美元计价,银行结汇18598亿美元,售汇16798亿美元,结售汇顺差1800亿美元。按人民币计价,银行结汇12.0万亿元,售汇10.9万亿元,结售汇顺差11637亿元。从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来看,按美元计价,银行代客涉外收入44034亿美元,对外付款41686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顺差2348亿美元;按人民币计价,银行代客涉外收入28.5万亿元,对外付款27.0万亿元,涉外收付款顺差15194亿元。 2021-10-22 10:02:30 王春英: 今年前三季度,中国外汇收支状况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银行结售汇和跨境收支总体呈现顺差。前三季度,银行结售汇顺差是1800亿美元,银行代客涉外收支顺差是2348亿美元,主要是货物贸易和直接投资等基础性顺差延续比较高的规模,这说明中国经济稳定恢复对外汇市场的支撑作用还是持续显现的。这是第一个特点,就是银行结售汇和跨境收支都是呈现了总体的顺差。 第二,售汇率保持稳定,跨境融资逐步趋稳。前三季度,衡量购汇意愿的售汇率,也就是客户从银行买汇和客户涉外外汇支出,这个比例是63.8%,和2020年同期水平基本持平。从外汇融资看,今年9月末,我国企业等市场主体的境内外汇贷款余额比去年年底增加了403亿美元,主要是一季度增加比较快,4月份以来比较稳定。9月末,进口海外代付、远期信用证等跨境贸易外币融资余额是1429亿美元,基本回归到了疫情之前的水平。所以,第二个特点就是售汇率保持稳定,跨境融资逐步趋稳。 第三,结汇率略有上升,近期外汇存款余额基本稳定。前三季度,衡量结汇意愿的结汇率,也就是客户拿到外汇以后卖给银行的规模和客户涉外外汇收入之比是66.9%,这个比例比去年同期略升2个百分点。到今年9月末,企业等市场主体的境内外汇存款余额比去年年底增加了636亿美元,其中,上半年增加了658亿美元,7月以来余额是基本稳定的。所以,第三个特点是结汇率略有上升,近期外汇存款基本稳定。 2021-10-22 10:03:55 王春英: 第四,外汇衍生品交易规模保持增长,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意识逐步加强。我们有几组数据,今年前三季度,企业利用远期、期权等外汇衍生产品来管理汇率风险的规模,同比增长是比较高的,增速是80%,这个增幅高于同期银行结售汇增速56个百分点,推动企业套保率同比上升7.9个百分点,达到22.1%。这个数据显示企业的汇率避险意识增强,风险中性经营理念在提升。 第五,外汇储备规模基本稳定。到今年9月末,中国外汇储备规模32006亿美元,比去年年底略降0.5%。前三季度,外汇储备规模变化的主要原因我们也跟大家分享过,主要是受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的综合影响。 以上就是我要通报的2021年前三季度中国外汇收支主要统计数据。下面,我希望大家就外汇收支状况有关问题作交流。 2021-10-22 10:16:07 邢慧娜: 现在欢迎大家提问,提问前还是请通报所在的新闻机构。 2021-10-22 10:19:43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 今年以来,我国的跨境资本流动情况是怎么样的?有哪些新的特点?您又作出如何的评价呢?谢谢。 2021-10-22 10:40:42 王春英: 感谢你。今年以来,刚才我们在通报情况的时候说到了,全球的疫情在持续演变,世界经济不平衡、不充分地复苏,主要发达国家的货币政策转向预期在逐渐升温,部分新兴经济体已经开始加息。可以说,外部环境还是比较严峻的。在这样的情况下,中国的外汇收支形势总体稳定,跨境资金有序平稳流动,外汇市场韧性增强,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保持基本稳定。无论是从数量还是价格的指标来看,当前中国跨境资金流动和外汇市场表现出“双稳”特征。 我们先说第一个稳,就是从数量上来看,跨境资金有序流动,近期保持稳定的小幅净流入态势。第三季度,企业和个人等非银行主体跨境月均净流入规模是153亿美元,其中跨境外汇月均净流入是112亿美元。银行的代客结售汇月均顺差是147亿美元,这个说明境内企业和个人的外汇收支以及外汇供求总体上是略有盈余的。 第二个稳,是从价格的角度来看,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总体表现稳健。我们回顾一下今年以来人民币的走势,1-2月份和4-5月份人民币对美元分别升值了1.3%和3.1%,3月份和6月份,因为受美国通胀预期升温和减少购债信号的释放,人民币分别贬值了1.5%和1.6%。进入三季度以后,人民币窄幅波动。同时,在国际金融市场波动的环境中,人民币的币值稳定性是强于多数发达国家和新兴经济体的。前三季度美元指数上涨4.7%,主要国家货币对美元都是贬值的,新兴市场货币指数下跌4.6%,而人民币小幅升值1.2%。其中,9月份以来,美国货币政策转向预期加强,美元指数上升,同期人民币窄幅波动,稳定在6.46的水平。 从量的角度和价的角度来看,我们的跨境资金流动和外汇市场呈现了“双稳”特征,主要得益于以下几个方面的优势: 首先,中国的经济总体保持恢复态势,这是外汇市场平稳运行的基础。最近国内主要经济数据都已经发布了,今年前三季度GDP同比增长9.8%。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10月份最新的预测,中国全年经济增长是8.0%,这个增长幅度高于发达国家,也高于新兴市场国家,我们的相对优势仍旧是比较突出的。中国仍旧是全球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源,国内良好的经济基本面是外汇市场稳定的内在基础。 第二,货物贸易和直接投资等和实体经济密切相关的涉外交易顺差扩大,带来了更加稳定的跨境资金流入。今年前两季度经常账户顺差是1227亿美元,占同期GDP的比例为1.5%,比去年同期增长了0.6个百分点,而且仍旧在合理均衡区间。三季度,以人民币计价的货物贸易进出口顺差和去年同期比,上涨8.6%。同时,服务贸易受疫情的影响,旅行支出、留学支出仍然比较低,服务贸易逆差低位运行。这样看起来,前三季度经常账户仍旧会保持一定规模的顺差。再看直接投资,商务部的数据已经公布了,1-9月,我国实际利用外资1293亿美元,同比增长25%。这些与实体经济密切相关的顺差,是我国国际收支保持平衡的基础,也是外汇市场重要的资金来源。 第三,外汇市场交易保持理性有序,汇率预期比较平稳。从外汇衍生品市场看,远期价格符合市场定价,没有隐含升值预期和贬值预期;外汇期权市场的有关指标也反映出汇率预期是比较平稳的。在即期市场上,市场主体表现为“逢高结汇、逢低购汇”的理性交易方式,有利于人民币保持稳定。此外,当前外汇市场交易是以实需为主的,跨境贸易投资情况和相关结售汇表现较为一致。 未来,中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国际收支基本平衡的格局没有改变,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大局没有改变,这些因素将继续为跨境资金流动保持平稳和外汇市场平稳运行提供有力的支撑。谢谢。 2021-10-22 10:40:52 海报新闻记者: 近年来,外汇局一直在推进企业树立风险中性的理念。想了解一下,目前在这方面取得了哪些成效?后期在推动企业正确树立汇率风险中性理念、帮助企业提升汇率风险管理水平方面,外汇局还将采取哪些措施?谢谢。 2021-10-22 10:57:45 王春英: 感谢你的关心,尤其是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对这个事情的关注。这也是我们一直想大力推动的,而且今年我们也是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进一步推进了这方面的工作。我们觉得在外汇市场管理和发展方面,满足实体经济避险需求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我们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看到了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意识在逐渐增强。前面通报数据的时候,我也给大家分享了一些数据,今年1-9月份,企业的远期、期权等外汇衍生产品交易规模接近9000亿美元,这个数据同比增长80%,比同期结售汇增速高出56个百分点,套保比率现在达到了22.1%,同比上升7.9个百分点,显示出企业的避险意识明显提升。今年我们大力宣传企业应该保持汇率风险中性,增强这方面的意识和理念。 这项工作不是短期的、一时的,我们觉得它应该是长期的,要始终不断推动的。我们在看到这些数据比较积极的同时,也要分析有哪些工作对推动企业或者市场主体增强汇率风险中性意识发挥更好的作用。我们觉得有几方面的工作是比较有效的,未来会继续坚持。 第一方面,全方位、多角度提升汇率风险意识,宣传培训是比较重要的。今年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微信公众号推出了系列衍生品相关的理念、概念,银行具体产品类型,企业利用衍生产品套期保值、规避风险的案例等一系列宣传文章,提高了市场主体获得信息的便利性和针对性。同时,我们也加强了和商务部、人民银行以及国资委等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在培训和宣传方面,共同做了一些工作,在宣传合作等方面形成合力。外汇局分支局和银行也加强了上门指导,引导企业树立汇率风险中性意识。 第二方面,支持金融机构持续加强服务能力建设是比较有效的。这方面做的工作是通过外汇自律机制,我们开展了银行汇率风险中性管理评估,引导银行不断加强人员专业化培训,提升分支机构的展业能力,有效扩大衍生产品服务的覆盖面。银行衍生产品服务涉及基层各个方面,银行人员能力提升,网点分布广泛,可以更好服务于基层需求。另一方面,我们也积极搭建银企交流合作平台,精准服务企业合理避险的需求。所以我们觉得第二方面工作也是比较有效的,会继续开展。 第三方面,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汇率避险的支持力度。积极拓展中小微企业的汇率避险渠道,比如说,推进银行合作办理外汇衍生产品业务发展。有一些小型银行,可能自身没有像大银行一样办理衍生品服务的资格,但是它有相当多的小微客户。所以,我们在政策上支持这样的小型银行和有资质的大型银行进行合作,通过大型银行满足相关客户需求,有利于小型银行服务本地小微企业避险保值。另一方面,我们大力推动各部门降低中小微企业避险保值的成本。比如指导外汇交易中心减免银行服务中小微企业避险保值衍生品交易手续费,我看到的消息是减免50%。另外还有一些银行也在研究,给予一些符合他们规定要求的小微企业一定限额的外汇衍生品专项授信额度。也就是说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以不用提交真金白银的保证金了,可以在授信额度范围内开展衍生品的避险保值,这样中小微企业的避险成本就会下降很多。 所以我们总结起来,过去我们做了这几方面的工作是比较有效的,未来我们还会继续推进这方面的工作,把它作为长期的、持续的工作开展下去。 最后,借你的问题,我想再强调一下,我们的市场主体是最关键的,企业一定要树立汇率风险中性的理念,要立足主业,理性地来对待汇率的涨跌,要非常审慎地安排自己资产、负债的币种和期限,要选择适合自身的套保策略。我们想给大家提三点建议。第一,要识别可能面临的汇率风险。企业一定要对自己日常运营中存在的汇率风险因素进行辨析与识别,充分认识面临的风险敞口是多少。第二,看到有风险敞口后,要制定有效适用的套保策略。我们建议企业根据自身的风险敞口,同时结合自己的生产经营情况制定套保策略。遵循适用原则,选择与自己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和套保需求相一致的远期、掉期或者期权等产品,可以选择静态对冲,也可以采取滚动对冲等灵活的方式。企业自己应该有这个选择的意识,商业银行也会帮助企业提供这方面的咨询和服务。第三,要建立完善科学的考核机制。企业应该保持财务状况的稳健和可持续。我们过去提到不应该以套保盈亏论英雄,不能简单地用远期汇率和到期的即期汇率做比较来看套保究竟是盈还是亏、是赚还是赔。应该遵循的就是“期”和“现”相结合的原则科学评价,把风险敞口的损益和衍生工具的损益加总以后去综合评价,只有用这种科学的评价,公司的财务人员才有条件或者说有胆量去把你风险敞口锁定。 所以对企业来说,我们愿意给大家提示以上三点,希望大家通过你们的渠道向更多的银行、更多的企业来传递这方面的信息。谢谢! 2021-10-22 10:58:19 经济日报记者: 刚才王局也有提到近段时间美联储等海外央行不断发出货币政策转向的信号,部分新兴经济体已经开始加息。在此背景下,我国的跨境资本流动是否会加剧?外汇局准备采取哪些措施来应对?谢谢。 2021-10-22 11:16:49 王春英: 谢谢。这个问题是我们一直重点关注的问题。以美联储为代表的海外央行已经多次释放货币政策调整的信号,国际国内都广泛关注,我在这里刚好借助你的问题给大家交流一下我们的最新观测和一些基本判断。 总的来看,中国的外汇市场抗风险能力比过去明显增强,本轮美联储货币政策调整不会改变我国国际收支基本平衡的格局,也不会改变人民币汇率基本稳定的态势。得出这样的结论,有以下几个理由: 第一,市场对于美联储减少购债的路径已经有了充分的预期,短期内引发国际市场动荡的风险可控。今年下半年以来,美联储多次就减少购债和市场沟通,其货币政策调整节奏、力度与市场预期比较吻合。三季度以来(截至昨天),美元指数上涨了1.4%,十年期美债收益率上涨了0.2个百分点,道琼斯工业平均指数上升3.2%,国际金融市场小幅波动、总体稳定。另外,从过去的经验来看,美联储资产负债表易扩难缩,而且疫情对全球的经济活动可能产生深远的影响,从当前美国财政赤字和金融市场估值来看,都处于历史高位,市场普遍预计,美联储货币政策正常化进程是渐进的,对国际金融市场和我国外汇市场的影响也就会降低。 第二,新兴经济体自身的稳健性提升,对美联储货币政策调整的适应性有所增强。这一轮美联储量化宽松货币政策持续时间比较短,但资金释放量比较大。在这期间,资金直接流入到新兴市场的并不多。根据国际金融协会的监测,去年4月份到今年9月份,除中国以外的新兴经济体证券市场资金的流入月均规模显著低于2009年到2013年上一轮美联储量宽时期。同时,近年来新兴经济体自身基本面显著改善,如经常账户逆差占GDP的比例收窄,外债增长减缓,而且外汇储备是增长的。总体上抗外部风险能力增强。 第三,我国的宏观基本面稳健,外汇市场日益成熟,对外负债结构不断优化,抵御外部冲击的能力明显增强。从宏观层面来看,中国经济发展韧性持续显现,主要宏观经济指标运行在合理区间,比较稳定;经常账户顺差也是在均衡区间,内外部经济平衡基础稳固;同时,金融市场双向开放稳步推进,跨境资金双向均衡流动;人民币汇率弹性不断增强,有利于释放升贬值压力。从微观层面来看,外债结构持续优化,在本轮美联储量宽时期,中国的外币外债增幅不及2009年到2013年上一轮的一半。本币外债增长主要是境外投资者来境内投资债券,其中长期债券比较多,稳定性比较高。同时融资性外债占比从2014年末的79%降至2021年6月底的55%,而且融资性外债里还有相当一部分与贸易相关,也就是贸易信贷,所以这类风险也相对较低。总体来看,近年来中国外债稳定性比较高,负债率、偿债率、债务率这些指标都在国际安全线以内。 所以,这一轮美联储货币政策调整不会改变中国国际收支基本平衡的格局,也不会改变人民币汇率基本稳定的态势。当然,美国生产供给约束和需求回暖之间的矛盾难以快速消除,未来美国通胀也可能持续在高位徘徊,我们仍会高度关注这个问题,也会关注美联储加息步伐和有关的影响。外汇管理局将会保持政策的定力,坚持底线思维,统筹安全与发展,推进外汇领域改革开放,继续保持人民币汇率弹性,不断完善外汇市场“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框架,同时,适时开展逆周期调节,切实维护外汇市场稳定。谢谢。 2021-10-22 11:17:01 中国日报记者: 从最新数据看,外资持续增持中国债券资产,但持债规模增速有所回落。请问,您如何看待外资购债放缓?如何判断下一步趋势?谢谢。 2021-10-22 11:22:02 王春英: 谢谢你的提问。关于你的问题,我想通过几组数据来回答并分享几个观点。根据外汇局统计,到今年9月末,外资持有境内债券规模是6176亿美元,其中上半年外资净增持规模是1018亿美元,同比大幅增长71%。这个增长是在全球疫情背景下实现的。疫情的背景下,中国的经济稳定恢复,外部流动性超宽松,这是特殊时期的一个特殊表现。 三季度以来,我们看到外资买债比上半年的高位确实有所回落,但跟2019年的同期对比,仍然增长7%。所以,在全球经济逐步恢复以及大国货币政策转向的预期下,外资购买债券保持了一定的规模,而且向疫情前的常态回归,我们觉得是一个正常的表现。从中长期来看,外资对于稳步配置人民币债券应该还是有兴趣的,而且也将还是一个趋势。对此我们想跟大家分享以下几个原因: 第一,中国债券市场规模比较大,而且外资占比比较低,未来有比较大的增长空间。中国债券市场余额到9月末是128.1万亿人民币,这个规模排名在美国之后居全球第二位,可以看到我们的债券市场规模是很大的。境外投资者在我国债券市场占比是3.1%,比去年底上升了0.2个百分点,主要是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后,中国的国债和政策性金融债等高信用等级的债券资产逐渐受到全球投资者的青睐。从国际比较来看,中国的债券市场规模庞大、流动性好,但是外资占比仍旧比日本、韩国、巴西这样的发达和新兴经济体要低。所以,我们觉得未来外资增配人民币债券还是有很大空间的,我们规模够大、流动性够好。 第二,境内债券收益率相对比较高,人民币币值也是稳定的,所以我们的债券市场有比较良好的投资价值。今年以来,中国的十年期国债收益率在3.0%上下窄幅波动,远高于美国和欧盟等实施低利率甚至负利率的经济体,表现出比较高的投资价值。未来中国实行常态化的货币政策,债券收益率仍然会维持在合理适宜水平。同时主权信用风险相关指标显示,我们的主权信用风险是低的,人民币币值是稳定的,这些都是投资价值的表现。所以我们认为第二个支撑外资继续增持境内人民币债券的优势是债券收益率比较高,人民币币值稳定,具有比较好的投资价值。 第三,人民币债券在全球范围内拥有比较独立的资产收益表现,有助于投资者分散风险。由于国内外经济周期差异,以及中国维持宏观政策的独立性,人民币资产和欧美国家资产在价格、收益状况等方面相关性都比较低。在复杂多变的市场情况下,人民币债券有利于国际投资者降低投资组合的波动幅度,并且可以优化它的综合收益,凸显了中国人民币债券分散风险的配置意义。这是第三方面的优势。 第四,中国的债券市场国际化水平持续提高,这也是吸引配置型资金流入很重要的原因。近年来,我国债券市场开放不断推进,国际投资者对我国债券的认可度也在持续提高。截至目前,中国的国债已经纳入全球三大主要指数。根据市场机构的估算,中国的资产在三大指数中的占比将在5%到10%之间,排在所纳入的新兴经济体资产的首位。未来随着境内债券市场进一步稳步发展,各类债券产品不断丰富,以及相关法律制度与国际市场不断接轨,有望吸引更多被动型和主动型的配置资金流入。 对您刚才的提问,我们有上述几个数据和观点跟大家分享。当然,我们觉得主要发达经济体的货币政策调整是影响全球投资策略的一个比较重要的因素,在这一方面,我们还会不断加强监测跟踪,做好政策应对和预期引导,维护外汇市场稳定。我们也希望通过大家来给市场发出我们所观测到的一些信号,和大家一起更好地判断市场和做好投资组合,希望大家获得更好的收益。谢谢。 2021-10-22 11:22:27 邢慧娜: 时间关系,最后两个问题。 2021-10-22 11:22:41 澎湃新闻记者: 10月以来,美元指数冲升至94以上,在此背景下,人民币逆势走强并一度突破6.4,请问外汇局如何看待并预判人民币的汇率走势?谢谢。 2021-10-22 11:27:53 王春英: 谢谢你的观察。今年以来,人民币汇率有升有贬、双向波动,总体保持稳定。本月19号,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升到了6.4以内,这是市场力量推动的正常表现。之所以这样讲,一方面,美元指数回落是主要的触发因素,目前市场已经逐步消化美联储缩表消息,再加上其他主要发达经济体加息预期升温,美元汇率暂时缺乏上涨动力。 另一方面,9月份我国货物贸易顺差仍然较高,国庆假期之后集中收结汇现象比较明显。从20号以来的市场表现来看,人民币汇率基本保持窄幅波动。 未来,人民币汇率仍将取决于国内外经济形势、国际收支状况和国际外汇市场变化等因素,汇率既不会持续升值,也不会持续贬值,将会继续在合理均衡水平上保持基本稳定。谢谢。 2021-10-22 11:28:09 北京青年报记者: 我注意到美国财政部发布的数据显示,今年以来中国减持美债,您如何分析我们减持的原因?另外,下一阶段我们是否还会继续缩减美债的持仓规模?谢谢。 2021-10-22 11:50:12 王春英: 你的关注也是很多媒体或者投资者关心的问题。美国的财政部网站每个月都会公布美国的国际资本流动情况,其中就包括你刚才提到的各国投资者对美债的持有量,数据显示中国有一些减持。在国别的统计数据中没有区分官方和非官方,中国的外汇储备,商业银行以及其他的各类主体都对美债有投资。对这个问题怎么看?我觉得不同的主体投资目标、目的和原则是不一样的,商业机构、企业都有自己的考虑。外汇储备的经营管理,是以安全、流动、保值增值为目标,而且投资是按照多元化和分散化的原则进行的。外汇储备对于美国国债的投资也是市场行为,按照市场原则,根据市场状况和投资需要进行专业化管理,外汇储备一直是负责任的长期投资者。 美国国债是全球债券市场最主要的投资品种和交易品种。因为相对来说,美国国债的市场规模是很大的,而且流动性也是非常好的。大型的金融市场投资者都需要依托国债市场来进行流动性管理和构建投资组合,各类投资者都会比较看重美国国债的市场。 对于未来,正如刚才所讲到的,不同主体投资的目的或者配置的目的和原则不同,采取的策略会有差异。从储备的角度来说,我们是负责任的长期投资者,按照市场化的原则,根据市场状况和投资需求进行专业化的管理。 我想对你的问题作出上述的回应。其中比较重要的一点就是,在美国财政部公布的国别数据里,不区分官方和非官方,既包括储备投资,也包括金融机构、企业等其他投资主体。谢谢。 2021-10-22 11:50:33 邢慧娜: 今天的发布会就先到这儿。谢谢王春英副局长,也谢谢各位媒体朋友们。 2021-10-22 11:50:57 (原文载于中国网) 2021-10-25/shenzhen/2021/1025/10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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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六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加强外汇市场监管,严厉打击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行为,维护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部分违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1:鞍山鼎泰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12月,鞍山鼎泰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3笔,金额合计81.2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67.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2:南京金奥地产有限公司非法买卖外汇案 2020年5月至6月,南京金奥地产有限公司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3笔,金额合计63.5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4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3:广东籍杨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5月至2019年11月,杨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47笔,金额合计198.5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55.8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4:广东籍高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10月至2018年11月,高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37笔,金额合计141.6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30.2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5:上海籍梅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8月至2020年3月,梅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4笔,金额合计445.9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374.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6:境外个人曾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11月至2020年1月,曾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32笔,金额合计747.2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538.4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7:浙江籍林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1月,林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1笔,金额合计540.9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45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8:福建籍施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2月至3月,施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5笔,金额合计176.5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65.8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9:北京籍邓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20年5月至2020年11月,邓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7笔,金额合计281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90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10:上海籍蒋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20年11月至2021年1月,蒋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3笔,金额合计428.2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80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2021-11-02/ningbo/2021/1102/16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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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外汇局宁波市分局联合宁波市财政局、商务局和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召开汇率避险“首办户”拓展行动推进会,王去非副局长出席会议并讲话。29家银行、61家外经贸企业等共计150余人参会。 会上,宁波市分局从工作目标、工作举措、工作要求三方面出发,对10月8日出台的《关于开展汇率避险“首办户”拓展行动的通知》(甬外管〔2021〕17号)进行政策解读。中行宁波市分行、招行宁波分行、宁波银行等3家银行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交流了“首办户”拓展工作的举措和经验。宁波宝贝第一母婴用品有限公司、宁波紫樱进出口有限公司分享了运用外汇衍生产品开展汇率风险管理的经验和体会。 会上,市财政局、商务局、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通报了各部门出台的相关政策及工作举措。王去非副局长指出,做好汇率避险宣传推广工作意义重大,上级有要求、市场有需求、银企有实惠,“首办户”拓展行动是全国首创,下阶段应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提高工作质效;三是对标清单任务,细化工作举措;四是认真总结宣传,充分发挥成效。 下阶段,宁波市分局将扎实推进“首办户”拓展行动,着力提高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汇率避险服务的可得性、覆盖面和满意度。 2021-10-28/ningbo/2021/1028/17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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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外汇政策宣传和便利化措施推广落地,近日,外汇局慈溪市支局联合建设银行慈溪支行举办了“深化外汇普惠金融 暖心帮企优服务”外汇专题讲座,辖内20余家外贸企业负责人参加本次活动。 会上,慈溪市支局向与会企业做了树立“汇率风险中性”理念的专题培训,指出在当前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幅度较大的新形势下,要有效运用汇率避险产品规避风险、聚焦主业。此外,详细解读了包括“经常项目管理框架”在内的当前外汇管理政策以及各项外汇便利化措施。 本次活动认真践行外汇普惠金融理念,以提升外汇服务能力为出发点,帮助企业了解相关外汇政策,得到了与会企业的好评。 2021-10-29/ningbo/2021/1029/17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