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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修订〈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指引〉的通知》(汇发﹝2021﹞1号,以下简称《指引》)。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就《指引》相关内容,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指引》的修订背景是什么? 答:作为2005年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的一项重要配套措施,国家外汇管理局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建立做市商制度,此后适应市场发展需要,先后于2010年和2013年进行了修订完善。 目前,做市商已成为我国外汇市场的重要参与主体,对市场平稳运行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金融市场双向开放的不断推进,做市商制度也亟待进一步完善。因此,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国家外汇管理局再次修订《指引》,着力提升市场报价质量和交易行为规范性,更好促进外汇市场有序发展。 问:此次《指引》修订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答:此次《指引》修订主要遵循动态竞争、奖优罚劣、规模稳定、标准透明、公开公平的原则,修订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优化做市商结构。发挥综合做市商优势,不再分产品设置做市商,鼓励做市商提高各产品综合交易和做市能力。 二是简政放权,下放尝试做市机构的准入退出管理至中国外汇交易中心,降低准入门槛,支持更多金融机构参与报价和提供流动性。 三是规范做市交易行为。加强对做市商日常监测、考核和评估,引导做市商减少对交易量的依赖,注重报价质量的提升和流动性的提供。 四是强调做市商责任。明确做市商应依法履行的义务,包括报价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汇价的浮动幅度、遵守外汇市场自律机制相关自律规范、积极引导客户树立汇率风险中性意识等,进一步强化做市商依法做市、服务实体经济的意识。 问:完善做市商制度对银行间外汇市场发展有什么影响? 答:一是市场结构将更加合理。银行间外汇市场将在延续“做市商—尝试做市机构—普通机构”竞争性三级分层体系的基础上并实现结构优化。第一层为类型多样、做市能力较强的综合做市商。根据当前外汇市场发展情况,现阶段做市商数量暂定25家,未来将根据外汇市场发展情况进行适当调整。第二层为数量较多、比较活跃的分产品尝试做市机构。第三层为数量众多的普通机构。 二是市场流动性将更加充分。优化做市商结构、扩充做市力量、规范做市交易行为等措施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做市商报价质量和流动性供应水平。 2021-01-14/shenzhen/2021/0114/8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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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8日,深圳市分局召开专题局务会,学习贯彻2021年全国外汇管理工作电视会议精神,部署分局2021年重点工作。 会议要求,深圳市分局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主动对照党中央、国务院、总行和总局决策部署要求,积极作为,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增强机遇意识、风险意识,统筹好发展和安全,结合党中央关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战略部署,继续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推动外汇领域改革开放向纵深发展,不断完善与新发展格局下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相适应的外汇管理体制机制,为“十四五”规划良好开局贡献力量,以更好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2021年深圳市分局着力做好以下工作:一是防范跨境资金异常流动风险。加强外汇形势监测评估,引导金融机构和企业坚持风险中性原则。二是在更高起点上继续推动改革创新。探索新发展格局下的便利化措施,有序推进资本项目改革试点。三是完善外汇市场“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框架。加强非现场监管能力建设;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虚假欺骗性交易等外汇领域违法违规活动;积极参与“数字外管”“安全外管”建设。四是继续坚持党建引领业务工作开展、党建与业务相互融合。 2021-01-18/shenzhen/2021/0112/8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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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年人民币存款增加17422.56亿元,外币存款增加125.10亿美元 2020年12月末,深圳市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101897.31亿元,同比增长21.4%。月末人民币存款余额96974.91亿元,同比增长21.9%,增速比上月末低2.0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高6.1个百分点。 2020年全年,深圳市人民币存款增加17422.56亿元,同比多增6573.14亿元。其中,住户存款增加2707.05亿元,非金融企业存款增加8152.30亿元,财政性存款增加633.23亿元,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增加4269.82亿元。 12月末,深圳市外币存款余额754.40亿美元,同比增长19.9%;全年外币存款增加125.10亿美元,同比多增57.22亿美元。 二、全年人民币贷款增加8630.77亿元,外币贷款增加23.36亿美元 2020年12月末,深圳市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68020.54亿元,同比增长14.4%。月末人民币贷款余额64628.97亿元,同比增长15.4%,增速比上月末低0.4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低0.6个百分点。 2020年全年,深圳市人民币贷款增加8630.77亿元,同比多增1129.99亿元。分部门看,住户部门贷款增加3099.96亿元,其中,短期贷款增加783.95亿元,中长期贷款增加2316.02亿元;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增加5467.29亿元,其中,短期贷款增加871.24亿元,中长期贷款增加5047.22亿元,票据融资减少677.80亿元;非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增加7.54亿元。 12月末,深圳市外币贷款余额519.79亿美元,同比增长4.7%;全年外币贷款增加23.36亿美元,同比多增147.41亿美元。 注:自2015年起,人民币、外币和本外币存款含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放款项,人民币、外币和本外币贷款含拆放给非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款项。 2021-01-19/shenzhen/2021/0119/8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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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助力贸易新业态创新发展,推进市场采购贸易收结汇业务落地深圳,近期,深圳市外汇局组织南方电子口岸有限公司及辖内7家有相关业务需求的银行召开座谈会。 会上,深圳市外汇局对市场采购贸易收结汇政策进行了宣导,并从系统建设与对接、风险防控、业务流程、服务实体经济、政策宣传等方面对银行提出相关要求。 南方电子口岸有限公司介绍了市场采购贸易联网平台建设情况,该平台已于12月15日完成建设并完成首单测试。各银行均表示将积极参与市场采购试点,并分别介绍了各自业务开展及系统建设情况。 下一步,深圳市外汇局将坚持“包容审慎、鼓励创新”的原则,支持贸易新业态创新发展。市场采购作为深圳的新业务,鼓励各家银行积极参与市场采购贸易收结汇业务试点,切实服务有实际需求的市场主体,同时做好风险防控、完善业务流程、加强政策宣传培训等。(完) 2021-01-25/shenzhen/2021/0125/8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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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规范外汇管理行政许可行为,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2021年第1号公告,出台《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听证等流程。二是结合“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推进情况,增加在线办理行政许可等内容。三是简化行政许可材料要求,明确依法能够通过相关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得或外汇管理系统内部获取的材料,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四是规范行政许可公开工作,明确行政许可决定信息公开要求。 《实施办法》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外汇管理行政审批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汇发〔2015〕31号)同时废止。(完) 2021-01-18/shenzhen/2021/0118/8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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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外汇市场可持续发展,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修订〈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指引〉的通知》(汇发﹝2021﹞1号,以下简称《指引》),进一步完善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制度。 《指引》修订主要内容包括:一是优化做市商结构,发挥综合做市商优势,不再分产品设置做市商。二是简政放权,下放尝试做市机构的准入退出管理至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丰富市场报价机构。三是规范做市交易行为,引导做市商减少对交易量的依赖,注重报价质量的提升和流动性的提供。四是明确做市商应依法履行的义务,强化其依法做市、服务实体经济的意识。 国家外汇管理局将继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深化外汇市场改革发展,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和金融市场双向开放。(完) 2021-01-14/shenzhen/2021/0114/8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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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全国性中资银行;中国外汇交易中心: 为进一步优化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管理,国家外汇管理局对《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指引》(汇发〔2013〕13号)予以修订,修订后的《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指引》见附件,请遵照执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内中外资银行。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联系。联系电话:010-68402094。 特此通知。 附件: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指引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1年1月2日 2021-01-14/shenzhen/2021/0114/8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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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规范外汇管理行政许可行为,国家外汇管理局对《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外汇管理行政审批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汇发〔2015〕31号)进行修订,形成《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请你分局(外汇管理部)收到本通知后,立即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予以落实,同时做好指导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1年1月11日 2021-01-18/shenzhen/2021/0118/8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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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时间序列 2021年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分地区) 2020年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分地区) 2021-04-25/shenzhen/2021/0425/8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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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外汇衍生品不断丰富,目前已覆盖远期、外汇掉期、货币掉期、普通欧式期权及其组合等多种交易品种,构成了相对完整的人民币汇率避险产品体系,满足了各类企业的汇率风险管理需求。 1、远期结售汇 远期结售汇是指交易双方以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及期限,在约定的未来某一日期交割的外汇交易。具体而言,企业与银行协商签订远期结售汇协议,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时,企业将外汇收入或支出按照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进行结汇或购汇。 适用范围:适用于有真实交易背景、未来有收付汇且有意愿通过套期保值规避汇率风险的企业。 功能特点:最基础的汇率衍生工具,结构简单,应用最为广泛;较为成熟的产品,企业可以根据未来的外汇收支状况锁定成本或收益,规避汇率波动风险;易于与其他产品进行组合;交割方式灵活,支持全额、差额交割。 应用实例: 实例1、企业3个月后收到一笔100万美元的货款。为规避汇率波动风险与银行叙做一笔交易金额为100万美元,期限为3个月的远期结汇交易,约定汇率6.55。到期时,企业支付银行100万美元,银行支付企业100*6.55=655万元(不考虑手续费)。企业通过远期结售汇交易锁定了汇率价格,避免了汇率波动的风险,使得未来的现金流保持稳定,降低财务成本管理的不确定性。 实例2、企业向银行借入6个月国内外汇贷款1000万美元,预计贷款到期前有外汇收入可用于还款,但存有不确定性。为规避汇率风险,企业与银行签订期限为6个月1000万美元的远期购汇合约,约定远期购汇汇率为6.600,交割方式为差额交割,定盘价为实时。到期时,即期汇率为6.935,交易双方按照事前约定的远期汇率与到期时的结算汇率之差计算轧差损益并以人民币交割,企业可获得差额交割收益(6.935-6.600) *1000=335万元人民币。企业通过差额交割不实际全额收付人民币和外汇本金,节约了资金成本。 2、掉期:包括外汇掉期和货币掉期 (1)外汇掉期是指交易双方在一前一后两个不同的起息日进行方向相反的两次货币交换。在第一次货币交换中,一方按照约定的汇率用货币A交换货币B;在第二次货币交换中,该方再按照另一约定的汇率用货币B交换货币A。 适用范围:适用于未来有收付汇、跨币种业务投资等需求的企业,可同时锁定资金流入与流出的兑换汇率。 功能特点:灵活调剂本外币资金,满足流动性管理需要;提升资金管理效率,规避汇率风险;交割方式灵活,支持展期、提前交割、到期反平、提前反平、宽限期交割等特殊处理。 应用实例:企业近期收到一笔100万美元外汇,拟结汇满足人民币资金需求,但3个月后因进口原材料需对外支付100万美元。企业与银行签订一笔即期结汇/远期购汇的掉期业务,约定近端结汇汇率为6.55,远端购汇汇率为6.564。到期时,即期汇率为6.62,客户仍以6.564购汇。企业通过掉期交易近端及时获得了美元结汇带来的人民币现金流,同时远端锁定了购汇成本,规避了汇率波动风险。 (2)货币掉期是指在约定期限内交换约定数量两种货币本金,同时定期交换两种货币利息的交易。 货币掉期按本金交换方式可分为期初、期末均实际交换本金、仅期末或期初交换本金、以及期初、期末均不交换本金等形式。利息交换指双方定期向对方支付以换入货币计算的利息金额,可以固定利率也可以浮动利率计算利息。 货币掉期和外汇掉期的区别在于,外汇掉期不包含利率的互换,只在期初、期末交换本金,而货币掉期通常每三个月或每半年会交换利息;货币掉期在期初、期末两次本金交换的金额以及使用的汇率均相同,而外汇掉期的期初按照某一汇率交换本金,期末则通常按另一汇率换回本金。外汇掉期是一年以内的短期,并不涉及利率的交换。货币掉期的利息交换能让企业更好地进行资产和负债的匹配,企业应用货币掉期的期限大多是一年以上的中长期。 适用范围:是常用的债务风险管理工具,适用于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希望规避汇率、利率变动风险,尤其是承担外币利息负债的企业。 功能特点:同时规避利率与汇率波动的风险;将外币负债的汇兑损益转换成为利息费用,方便企业进行合理的财务处理;降低融资成本,更好地发挥不同币种的贷款优势。 应用实例:企业有两年期人民币融资需求1000万美元,两年期美元融资利率1.2%,企业与银行签订一笔货币掉期业务,约定期初企业以约定汇率结汇,期末企业以相同汇率购汇,期间按季交换利息,企业按1.2%收取美元利息,按3.3%支付人民币利息。 企业若在境内直接办理两年期人民币融资的利率4%左右;而通过办理美元融资,融资成本以1.2%为例,同时通过办理货币掉期锁定利率及汇率风险,企业的综合成本在3.3%,节省资金成本约93.8万元(=CNY6700万*0.7%*2Y)。既保留外币融资价格优势,又有效规避了外币融资的汇率和利率风险。 3、期权 期权是指在未来某一交易日以约定汇率买卖一定数量外汇资产的权利。期权买方以支付期权费的方式拥有权利,而期权卖方收取期权费并在买方选择行权时履行义务(普通欧式期权)。有看涨期权和看跌期权、期权组合。 适用范围:适用于将来有结汇/购汇需求,既希望交易成本确定,又希望同时享受有利市场变动带来收益的企业。 功能特点:兼具确定性和灵活性的风险规避和套期保值管理工具;通过买入人民币外汇期权进行套期保值,把外汇风险的最大损失额度控制在期权费用之内,还保留了可从有利的汇率波动中获取利益的机会;通过卖出人民币外汇期权获取期权费收入,在承担一定程度市场波动风险的基础上,改善结售汇成本;组合期权可实现零成本,减少支出。 应用实例1:企业从银行买入一份合约本金100万美元,执行汇率为6.6的美元看跌期权。(1)到期时,如果市场汇率为6.5,企业选择行权,有权按照执行汇率6.6向银行结汇。(2)到期时,如果市场汇率为6.7,企业选择弃权,可以按照市场汇率6.7向银行结汇。通过买入期权规避市场不利方向变动的风险,可享有市场有利变动的好处。 应用实例2:企业从银行买入一份合约本金为100万美元,执行汇率为6.4850的美元看涨/人民币看跌期权;同时卖出执行为汇率6.41美元看跌/人民币看涨期权,期限均为三个月,期权组合期权费为0。通过风险逆转期权组合,企业将未来三个月的购汇价格锁定在6.41至6.4850之间。 注:文中案例为假设,企业叙做需咨询办理银行。 2021-04-30/shenzhen/2021/0430/8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