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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指导金融机构抓好落实金融助企纾困各项政策措施,全力稳住经济大盘,7月14日,在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局指导下,广西银行外汇和跨境人民币业务展业自律机制在南宁顺利召开2022年“助企纾困 服务实体经济”工作会议。广西银行自律机制29家成员行的国际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外汇局广西分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列席。 会议从服务实体经济、强化自律担当与推进机制运行三个方面总结了2022年上半年自律机制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并部署了下半年5大项14条重点工作。会议审议通过了一系列具有广西特色的自律展业规范。外汇局广西分局对做好下一步自律机制工作提出相关要求。此外,会议还表决通过浙商银行南宁分行正式加入广西银行外汇和跨境人民币业务展业自律机制,并举行了签约仪式。至此,广西自律机制成员行扩大至29家。 2022-07-18/guangxi/2022/0718/22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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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践行“外汇为民”理念,扎实推动业务工作与“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紧密结合,进一步普及外汇政策法规,优化涉外发展营商“软环境”,2022年7月20日下午,在国家外汇管理局百色市中心支局的指导下,国家外汇管理局平果县支局相关人员参加由平果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平果市电子数码行业协会成立筹备暨反诈和外汇金融知识专题培训会”。平果县支局现场向政银企相关代表讲解了相关外汇政策法规,并宣传地下钱庄、跨境赌博等虚假欺骗性交易的主要形式、主要危害和防范手段等知识,提高社会群体防范非法金融活动的意识和能力。参与本次培训会的包括2家银行及48家企业代表,共计70余人。 2022-07-22/guangxi/2022/0722/22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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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全国性中资银行: 为规范申报主体通过境内银行进行的涉外收付款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国家外汇管理局修订了《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实施细则》(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应在收到本通知后,及时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以及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各全国性中资银行应及时转发所辖分支机构,并遵照执行。 附件: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实施细则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2年7月26日 2022-08-05/guangxi/2022/0805/22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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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9日,国家外汇管理局钦州市中心支局联合钦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到辖区2家企业走访调研,以座谈、参观生产线等方式,深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倾听企业的融资需求、政策诉求等。期间,钦州市中心支局结合企业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向其讲解宣传跨境贸易与投融资便利化政策,并引导企业积极开展汇率套期保值,增强汇率风险中性意识。此次活动通过常态化开展“一对一”走访宣传,有效提升了主场主体对外汇政策的知晓度,增强了其外汇合规与风险意识,促进了便利化政策红利的充分释放,得到了企业的充分认可。 2022-08-01/guangxi/2022/0801/22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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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27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柳州市中心支局联合柳州市商务局,与辖内某电器企业召开了关于外商直接投资业务的三方协调会。会上,企业说明了股权架构,以及境外投资企业作为特殊目的公司的返程投资意愿,柳州市中心支局向企业详细介绍了特殊目的公司的设立及返程投资流程,解答了企业的政策疑问,同时,向企业宣讲了资本项目收入便利化政策。柳州市中心支局将继续通过加强与企业面对面沟通和宣传等方式,有序做好辖区稳外资工作。 2022-07-29/guangxi/2022/0729/22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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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作单位: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局 2022-08-01/guangxi/2022/0801/22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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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局充分发挥面向东盟的区位优势,认真落实各项外汇便利化政策,加快外汇金融创新,推出“外汇贷”、北部湾“港航融”等支持举措,通过降成本、促便利、优服务,切实做好助企纾困工作,全面助力企业抢抓《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以下简称RCEP)和广西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机遇。 出台“外汇贷”政策,保障外贸产业链稳定畅通 联合自治区财政、金融监管局等部门创新推出针对外贸企业的“外汇贷”优惠政策,引导银行对符合条件的涉外贸易企业给予低利率外币贷款,年度放款额度60亿元,市场主体每户每年最高可节约融资成本100万元,并优先支持通过跨境金融服务平台融资的中小企业。自2022年6月17日首笔业务落地以来,辖内银行已发放“外汇贷”折合人民币1.05亿元,服务企业12家。 广西某木业有限公司是一家生产木材成品的中小企业,产品主要出口柬埔寨、越南等东盟国家。公司财务人员表示,公司因疫情导致出口收汇账期变长,生产资金紧缺,得益于“外汇贷”优惠政策,公司获得了折合近100万元的外汇优惠贷款,叠加各项减费让利措施,利率较市场平均水平优惠0.5-1个百分点,贷款审核时间由3个工作日缩短至2个小时,及时解决了资金的“燃眉之急”。 加快金融外汇服务创新,为物流航运循环畅通注入动能 强化跨境金融服务平台科技赋能,截至6月底,辖内银行通过跨境金融服务平台累计为276家企业办理2546笔贷款,金额折合139.7亿元。其中,中小企业占比95%。今年以来,为进一步支持航空、海运等物流企业发展,基于跨境金融服务平台,与自治区北部湾办公室加强数据共享,联合探索搭建北部湾“港航融”场景,提供线上金融产品和服务,拓展提单、运单、仓单“三单”融资业务,满足外贸企业多层次多样化融资需求。 加强对供应链产业链的金融支持。疫情以来,广西北部湾航运优势凸显,远洋运输服务业务转至广西的需求激增。指导银行创新推出海运费支付的“航运在线通”产品,提升境内外汇划转便利性。目前已办理海运费支付670多笔,金额折合3015万元,服务物流、货代、船代企业30多家,有力支持广西承接国内的国际海运业务,为推进中国-东盟互联互通注入了新的动力。 助企抢抓RCEP机遇,支持企业在东盟国家产业链布局 举办“助企抢抓RCEP机遇,共推跨境金融发展”银企对接会,以专题讲座、RCEP政策解读宣讲、金融知识培训、银企需求对接、贸易投资撮合等方式,帮助企业全面熟悉RCEP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与投资规则。结合广西面向东盟经济发展特点,出台全国首个《海运互市贸易进口结算业务展业规范》,护航企业与东盟国家经贸往来资金安全。 辖内某大型汽车制造企业,汽车主要出口东南亚国家,今年上半年,因越南等RCEP成员国市场需求较大,且合同规定付款期限为远期,占用较多流动资金。针对企业存在资金周转困难,指导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广西分行为该企业提供出口东盟的应收账款融资7829.64万美元,帮助企业加快出口销售资金回笼和资金周转。 来源:外汇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局 (原载于国家外汇管理局微信公众号) 2022-08-12/guangxi/2022/0812/22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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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六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加强外汇市场监管,严厉打击跨境赌博所涉资金非法买卖行为,维护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部分违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1:北京籍刘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10月至2018年10月,刘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2笔折合9.5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8.6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2:湖北籍孙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10月至2018年7月,孙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18笔折合32.3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31.7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3:山东籍孙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1月至9月,孙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7笔折合21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0.7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4:浙江籍韩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7月,韩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9笔折合110.8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73.3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5:河北籍段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7月至2019年1月,段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3笔折合97.8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67.1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6:贵州籍甘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8月至2019年6月,甘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2笔折合49.8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34.2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7:上海籍张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9月,张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3笔折合18.9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9.4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8:山西籍赵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9月至11月,赵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4笔折合598.9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410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9:广西籍江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1月至7月,江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1笔折合50.6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51.3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10:广东籍李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5月至10月,李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6笔折合62.9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44.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 2022-08-08/guangxi/2022/0808/22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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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局广西分局坚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和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金融服务的通知》(银发〔2022〕92号)精神,加强金融服务、支持实体经济,便利企业开展跨境投融资活动。自2021年11月广西首笔资本项目数字化服务试点业务落地以来,外汇局广西分局指导试点银行不断完善业务流程,扩大政策受惠面,助力企业享受高效便捷的数字化外汇服务。截至2022年7月末,外汇局广西分局指导辖区试点银行共为企业办理资本项目数字化服务试点业务30笔,涉及金额7464.22万美元。 突破距离,为企业解困与企业共战疫。某外资科技公司注册于广西自贸区南宁片区,集团总部及财务管理人员均在上海。2022年6月,外资股东转入资本金,因业务需要,企业急需完成资本金收汇、结汇及使用。由于遇到上海疫情管控,企业财务经办人员无法到银行柜台现场递交纸质申请材料办理业务。为解决客户困境,招商银行南宁分行积极响应客户需求,为企业提供资本项目数字化服务,客户先后通过网银完成资本金入账、意愿结汇、境内便利化支付等全流程业务,高效的数字化服务助力企业在约定时间内向供应商完成款项支付。 化繁为简,为企业缩减材料提高业务办理速度。某外资供应链企业日常资本金支付使用频率较高,单日支付笔数较多且金额较零散,未使用资本项目数字化服务前,企业使用资本金需提前2个工作日准备材料,到柜台逐笔提供支付命令函及背景材料,并逐笔填写汇款申请书。上线资本项目数字化服务后,企业通过系统汇款模块批量导入支付明细数据,再通过网银填写支付命令函即可一次性完成资本金的多笔支付使用,“无纸化”“低碳式”的数字化业务模式,大大简化企业办事流程,节约企业财务成本。下一步,外汇局广西分局将加快资本项目数字化服务业务进度,进一步发挥金融科技优势,支持更多银行开展资本项目数字化服务试点业务,使市场主体享受更便捷、更优质的外汇服务,全力服务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 来源: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局资本项目管理处 (原载于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支微信公众号) 2022-08-19/guangxi/2022/0819/22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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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2年7月份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就2022年7月份外汇收支形势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22年7月份我国外汇收支形势如何? 答:我国外汇市场运行总体平稳,境内外汇供求延续基本平衡。7月份,受分红派息等季节性因素影响,企业、个人等非银行部门涉外收支呈现小幅逆差,属于在平衡区间内的正常波动,8月上旬为上百亿美元顺差。当前涉外收支状况并未改变境内外汇供求总体格局,7月银行结汇和售汇规模基本相当,综合考虑其他供求因素,境内外汇供求保持基本平衡。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保持稳定,截至7月末,外汇储备余额为31041亿美元,较6月末上升328亿美元,主要受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影响。 外汇市场交易理性有序,结售汇意愿保持稳定。7月份,衡量结汇意愿的结汇率(客户向银行卖出外汇与客户涉外外汇收入之比)为71%,处于近年来较高水平,较6月份提升6.1个百分点;衡量售汇意愿的售汇率(客户从银行买汇与客户涉外外汇支出之比)为67%,较6月份提升1.8个百分点,总体稳定。 经常账户延续顺差,在维护我国外汇供求平衡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初步统计,上半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691亿美元,同比增长45%;与国内生产总值(GDP)之比为1.9%,继续处于合理均衡区间,7月份经常账户仍延续合理规模顺差。今年以来,经常账户相关涉外收支和结售汇顺差均处于近年来高位,是我国重要的外汇资金来源渠道。其中,货物贸易表现出较强韧性,7月货物贸易涉外收支顺差421亿美元,体现了我国产业链供应链的相对优势以及近年来转型升级成效。 展望未来,外部环境中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依然较多,但我国继续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国内经济持续恢复,长期向好的基本面不会改变。同时,我国外汇市场韧性增强,有基础有条件继续保持平稳运行。 2022-08-15/guangxi/2022/0815/22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