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年4月20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分局(以下简称“宁夏分局”)组成调研组深入辖区2家外汇保险业务量较大的保险公司,对保险外汇业务开展情况及保险外汇管理制度改革实施一周年效果开展了实地调研。 调研中,宁夏分局对辖区外汇保险业务总体情况有了更为全面的掌握。总体来看,保险外汇改革通过整合保险外汇政策和简化业务凭证及手续,降低了保险机构经营成本,提高了资金运营效率,政策实施效果明显。 下一步,宁夏分局将总结保险外汇业务执行过程中发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建言献策,切实提高辖区外汇保险依法合规经营水平,为促进自治区外向型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2016-04-22/ningxia/2016/0422/84.html
-
为推进外汇管理改革,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2016年4月26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完善真实性审核的通知》(汇发〔2016〕7号,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扩大流入,增加外汇供给。进一步扩大银行持有的结售汇头寸下限,增强外汇市场自我调节能力。允许中资非金融企业借用的外债资金按现行外商投资企业外债管理规定结汇使用,统一中外资企业政策。A类企业贸易外汇收入(不含退汇业务及离岸转手买卖业务)可直接进入经常项目外汇账户或结汇,降低收结汇资金成本。二是加强单证审核,规范管理。货物贸易同一笔离岸转手买卖业务应在同一家银行网点采用同一币种办理收支结算;暂停B类企业离岸转手买卖外汇收支业务。明确银行为境内机构办理等值5万美元以上(不含)利润汇出业务审核要求。对货物贸易外汇收支异常企业进行风险提示。三是丰富产品、便于对冲汇率风险。允许银行为机构客户办理差额交割的远期结汇业务,满足企业既持有外币资产又防范汇率风险的需要。四是清理法规、明确罚则。废止《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加强外汇资金流入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3〕20号)。明确违反《通知》,根据《外汇管理条例》依法处罚。 2016-10-11/ningxia/2016/1011/115.html
-
为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实现本外币一体化管理,2016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在全国推广实施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政策。这是我国资本跨境流动管理市场化改革的重大举措,是改变跨境融资由额度管理向基于市场主体宏观审慎管理的模式创新。 跨境融资是指境内机构从非居民融入本、外币资金的行为。通过建立宏观审慎规则下基于微观主体资本或净资产跨境融资的约束机制,企业和金融机构均可按规定自主开展本外币跨境融资。此项政策内容主要包括:一是业务监管由核准制转为登记制。中资企业借用外债不再受地区短期外债余额指标规模和企业具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约束。二是融资额度由自身偿债能力和融资行为决定,企业可凭自身资本或净资产实力开展跨境融资。三是在符合国家产业宏观调控方向的前提下,企业融入的外币资金可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结汇使用,资金用途更加广泛。四是中外资企业都可享有“外债可结汇、可举借中长期外债”及“不受短期外债余额指标限制”等国民待遇。不再按所有制特点区别对待中资企业和金融机构,中外资企业可以公平开展境外融资。 在外汇局宁夏分局的指导下,宁夏中资企业已实现跨境融资436万美元,有效拓宽了融资渠道,节约了融资成本。 2016-09-21/ningxia/2016/0921/111.html
-
为进一步提升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水平,加强企业贸易信贷调查力度,2016年年初,国家外汇管理局印发了新版《贸易信贷调查制度》(汇发〔2016〕1号)(以下简称“新版调查制度”),并建设开发了新版贸易信贷调查系统。该系统自2016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以来,截至目前,国家外汇管理局石嘴山市中心支局(以下简称“石嘴山市中心支局”)已圆满完成了辖区首季贸易信贷数据填报审核工作,连续三个月数据审核通过率均为100%。 为使辖区首季贸易信贷调查数据顺利申报,石嘴山市中心支局高度重视,多措并举:一是积极组织业务人员和样本企业财务人员参加全区贸易信贷调查业务培训会,认真学习研读系统操作说明;二是结合系统运行环境,组织辖区样本企业提前做好系统账户设置和系统模拟操作;三是为确保辖区数据填报质量,在系统正式上线后,石嘴山市中心支局专门建立石嘴山市样本企业贸易信贷调查微信群,安排专人及时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指导样本企业财务人员认真填报数据,对企业在申报过程中出现的操作性问题、申报表中指标要素、勾稽关系等问题认真予以指导解答。 下一步,石嘴山市中心支局将继续按照“新版调查制度”的要求和总、分局的工作安排,进一步做好对辖区重点企业贸易信贷调查工作的指导工作,全力提高贸易信贷调查数据的质量。 2016-11-01/ningxia/2016/1101/119.html
-
为进一步促进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满足银行和企业办理外汇业务电子化的需求,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规范货物贸易外汇收支电子单证审核的通知》(汇发〔2016〕25号,以下简称《通知》),自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 《通知》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允许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时审核电子单证。电子单证是指企业提供的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且被银行认可并可以留存的电子形式的合同、发票、报关单、运输单据等有效凭证和商业单据,其形式包括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单证、纸质单证电子扫描件等。银行在遵守现行货物贸易外汇管理规定和落实“展业三原则”的条件下,可以选择审核纸质单证或审核电子单证。二是鼓励合规性和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和银行采用电子单证方式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其中,要求经办银行近三年外汇管理考核为B类(不含B-)及以上,企业的货物贸易分类为A类。三是明确银行和企业的义务。银行应加强真实性审核,自主审慎选择进行电子单证审核的企业,并做好单证留存;企业应确保提交电子单证的真实性和合规性,并配合银行做好真实性审核工作。四是规范事后管理。外汇局将对电子单证审核业务开展核查或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罚。 2016-10-18/ningxia/2016/1018/116.html
-
按照直接投资相关外汇管理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固原市中心支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创新方式,优化服务,转变理念,强化监测,圆满完成了2016年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工作。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协调。主动加强与当地商务、工商部门信息共享,掌握全区外商投资企业和境外投资企业注销、清算、被吊销、登记信息变更等情况,摸清2016年应申报企业底数。遵照存量权益登记相关外汇管理规定,利用相关业务会议和培训,协调会计师事务所、银行代企业申报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统计数据。 二、创新方式,优化宣传服务。一是利用商务部门“联合年报”系统,宣传系统登记网址、业务咨询电话等信息。二是通过“固原外汇”QQ群平台,发布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指南和资本项目信息系统操作说明。三是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通讯工具,提醒企业及时规范申报外方权益统计表。 三、转变理念,强化数据监测。设置了直接存量权益登记监测专岗,配备专人为申报主体提供相关咨询服务,实时监测存量权益登记信息申报的及时性和表面合理性,针对个别企业申报的外方权益统计数据异常问题,与企业经办人员进行反复沟通,耐心解释统计指标内涵,确保企业申报数据的准确性。 2016-10-28/ningxia/2016/1028/118.html
-
为推动县域外向型经济快速发展,满足涉外企业不断增长的外汇业务需求,提升县域外汇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外汇局宁夏分局积极探索外汇服务新模式,指导辖区中心支局已在平罗、惠农县人民银行设立外汇服务窗口,延伸外汇服务,取得良好成效。 为促使县域外汇服务窗口规范运行,外汇局宁夏分局加强对窗口业务人员的培训与指导,促使其全面了解外汇政策和业务流程,确保在对涉外企业及相关部门的外汇服务过程中说得清、道得明。目前,宁夏县域外汇服务窗口可为涉外企业办理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基本信息登记、名录管理登记等外汇业务,能面对面指导涉外企业完成辅导期报告、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等业务,能及时向银行、企业传导最新外汇政策、解答政策咨询等,有效降低了企业外汇业务办理的“脚底”成本与人员费用,提高了企业资金流转速度,为落实外汇管理有关政策红利、优化县域涉外经济发展环境创造了有利条件,受到县域涉外企业的热烈欢迎。同时,县域外汇服务窗口也为政府、银行、其他涉外机构及企业之间搭建了良好的合作发展平台,进一步促进宁夏县域外向型经济发展迈向新的台阶。 2016-09-27/ningxia/2016/0927/113.html
-
2015年以来,华夏银行、光大银行和民生银行分别在宁夏设立了分支机构,外汇业务尚处于起步阶段。为了解新设银行外汇业务开办中存在困难及建议,宣传相关外汇管理政策,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分局(以下简称“宁夏分局”)分别走访民生银行银川分行、华夏银行银川分行和光大银行银川分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与主管国际业务相关负责人进行座谈调研。在认真听取3家银行开业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自开业以来外汇业务准入、国际业务人员配置、外汇业务内控制度建设及等情况的基础上,宁夏分局全面宣传讲解了当前“扩流入”的外汇形势及总局近期窗口期便利化政策,并就履行展业三原则、跨境贸易融资、应对人民币汇率波动新常态等重点关注问题与银行进行了深入交流。3家银行对宁夏分局一行主动上门服务,在外汇管理方面给予的贴心支持深表感谢。 下一步,宁夏分局将立足大局,在不断提升自身外汇服务水平的同时,及时跟进新设银行外汇业务发展情况,切实履行好外汇管理与服务职责,不断提升外汇管理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能力。 2016-10-10/ningxia/2016/1010/114.html
-
按照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工作要求,国家外汇管理局石嘴山市中心支局(以下简称“石嘴山市中心支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采取“四举措”圆满完成了2016年辖区6家境外投资(ODI)存量权益登记企业、20家外商投资(FDI)存量权益登记企业的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工作,登记申报率达100%。 一是提早进行前期准备。为准确掌握辖区外商投资企业存量情况,石嘴山市中心支局在存量权益登记工作开始前,及时掌握相关信息,定期督促已办理基本信息变更的企业尽快办理相关手续,确保存量权益申报企业信息完整准确。二是广泛进行政策宣传。利用电话、邮件以及银行网点显示屏等多种方式,对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的要点进行广泛宣传。三是适时进行跟进指导。对新增登记企业提前做好存量权益登记事项培训,设置存量权益登记专用电话,安排专人对进行权益登记企业进行一对一辅导,对有疑问的企业进行适时跟踪及现场指导。四是及时进行督促提示。对企业报送的境内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内容进行定期抽查,督促企业准确填报数据,同时通过不定期的电话通知、邮件提示、跟踪催报,为企业提供便利化服务,确保存量权益登记工作顺利圆满完成。 2016-10-27/ningxia/2016/1027/117.html
-
近期,国家外汇管理局吴忠市中心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吴忠市支局”)与吴忠市商务局就吴忠市2016年上半年涉外企业发展、外汇收支波动情况及政府进出口扶持政策等进行了交流和探讨。 在座谈中,外汇局吴忠市支局从外汇政策角度介绍了今年以来的外汇形势及涉外经济发展基本情况和特点,解读了近期的外汇政策等;同时,向吴忠市商务局详细了解了吴忠市商务局在扶持涉外企业、鼓励出口方面的奖励政策及做法。 此次交流是在《外汇局、商务局、国税局涉外业务协作备忘录》主导下,两方涉外服务管理的第二次成功合作。下一步,外汇局吴忠市支局将继续按照既定机制,进一步加强沟通和协作,切实为吴忠市涉外企业做好服务,使协作机制发挥出更大的作用。 2016-09-26/ningxia/2016/0926/1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