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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01006561-7-2016-00199
  • 分       类:
    新闻报道  各类社会公众  资本项目管理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局
  • 发布日期:
    2016-09-21
  • 名       称:
    宁夏日报:深化外汇改革成果 服务宁夏对外开放——实施全口径跨境融资政策 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 文       号:
宁夏日报:深化外汇改革成果 服务宁夏对外开放——实施全口径跨境融资政策 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为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实现本外币一体化管理,20165月,中国人民银行在全国推广实施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政策。这是我国资本跨境流动管理市场化改革的重大举措,是改变跨境融资由额度管理向基于市场主体宏观审慎管理的模式创新。

跨境融资是指境内机构从非居民融入本、外币资金的行为。通过建立宏观审慎规则下基于微观主体资本或净资产跨境融资的约束机制,企业和金融机构均可按规定自主开展本外币跨境融资。此项政策内容主要包括:一是业务监管由核准制转为登记制。中资企业借用外债不再受地区短期外债余额指标规模和企业具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约束。二是融资额度由自身偿债能力和融资行为决定,企业可凭自身资本或净资产实力开展跨境融资。三是在符合国家产业宏观调控方向的前提下,企业融入的外币资金可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结汇使用,资金用途更加广泛。四是中外资企业都可享有“外债可结汇、可举借中长期外债”及“不受短期外债余额指标限制”等国民待遇。不再按所有制特点区别对待中资企业和金融机构,中外资企业可以公平开展境外融资。

在外汇局宁夏分局的指导下,宁夏中资企业已实现跨境融资436万美元,有效拓宽了融资渠道,节约了融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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