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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局,各全国性中资银行: 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明确银行外汇业务审核责任边界,指导银行统筹促便利和防风险,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了《银行外汇业务尽职免责规定(试行)》(见附件),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局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内分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及时对接所在地外汇市场自律机制,按制度做好尽职免责申述评议工作。执行中如遇问题,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管理检查司反馈。 特此通知。 附件 :银行外汇业务尽职免责规定(试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4年12月26日 2024-12-31/chongqing/2024/1231/31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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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1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412/content_699546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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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1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412/content_699545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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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1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412/content_699540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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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1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412/content_699525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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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4年3月末,我国全口径(含本外币)外债余额为178270亿元人民币(等值25126亿美元,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区、中国澳门特区和中国台湾地区对外负债,下同)。 从期限结构看,中长期外债余额为78197亿元人民币(等值11021亿美元),占44%;短期外债余额为100074亿元人民币(等值14105亿美元),占56%。短期外债余额中,与贸易有关的信贷占33%。 从机构部门看,广义政府外债余额为30346亿元人民币(等值4277亿美元),占17%;中央银行外债余额为8306亿元人民币(等值1171亿美元),占5%;银行外债余额为77472亿元人民币(等值10919亿美元),占43%;其他部门(含关联公司间贷款)外债余额为62146亿元人民币(等值8759亿美元),占35%。 从债务工具看,贷款余额为27901亿元人民币(等值3932亿美元),占16%;贸易信贷与预付款余额为26365亿元人民币(等值3716亿美元),占15%;货币与存款余额为35724亿元人民币(等值5035亿美元),占20%;债务证券余额为56243亿元人民币(等值7927亿美元),占31%;特别提款权(SDR)分配为3401亿元人民币(等值479亿美元),占2%;关联公司间贷款债务余额为19984亿元人民币(等值2817亿美元),占11%;其他债务负债余额为8652亿元人民币(等值1219亿美元),占5%。 从币种结构看,本币外债余额为85587亿元人民币(等值12063亿美元),占48%;外币外债余额(含SDR分配)为92683亿元人民币(等值13063亿美元),占52%。在外币登记外债余额中,美元债务占83%,欧元债务占7%,港币债务占4%,日元债务占4%,特别提款权和其他外币外债合计占比为2%。 我国外债主要指标均在国际公认的安全线以内,我国外债风险总体可控。 附 名词解释及相关说明 关于外债期限结构分类。按照期限结构对外债进行分类,有两种分类方法。一是按照签约期限划分,即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外债为中长期外债,合同期限在一年或一年以下的外债为短期外债;二是按照剩余期限划分,即在签约期限划分的基础上,将未来一年内到期的中长期外债纳入到短期外债中。本新闻稿按签约期限划分中长期外债和短期外债。 与贸易有关的信贷是一个较广义的概念,除贸易信贷与预付款外,它还包括为贸易活动提供的其他信贷。从定义上看,与贸易有关的信贷包括贸易信贷与预付款、银行贸易融资、与贸易有关的短期票据等。其中,贸易信贷与预付款是指发生在中国大陆居民与境外(含港、澳、台地区)非居民之间,由货物交易的卖方和买方之间直接提供信贷而产生对外负债,即由于商品的资金支付时间与货物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时间不同而形成的债务。具体包括供应商(如境外出口商)为商品交易和服务直接提供信贷,以及购买者(如境外进口商)为商品和服务以及进行中(或准备承担)的工作预先付款;银行贸易融资是指第三方(如银行)向出口商或进口商提供的与贸易有关的贷款,如外国金融机构或出口信贷机构向买方提供的贷款。 附表:中国2024年3月末按部门划分的外债总额头寸 2024年3月末 2024年3月末 (亿元人民币) (亿美元) 广义政府 30346 4277 短期 2008 283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2008 283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长期 28338 3994 SDR分配 0 0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24466 3448 贷款 3872 546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中央银行 8306 1171 短期 2469 348 货币与存款 1270 179 债务证券 1199 169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长期 5838 823 SDR分配 3401 479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0 0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2436 343 其他接受存款公司 77472 10919 短期 60384 8511 货币与存款 34442 4854 债务证券 8024 1131 贷款 17339 2444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578 82 长期 17088 2408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14216 2004 贷款 2793 394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80 11 其他部门 42162 5942 短期 29992 4227 货币与存款 11 2 债务证券 148 21 贷款 1148 162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25904 3651 其他债务负债 2779 392 长期 12170 1715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6182 871 贷款 2749 387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461 65 其他债务负债 2778 392 直接投资:公司间贷款 19984 2817 直接投资企业对直接投资者的债务负债 11372 1603 直接投资者对直接投资企业的债务负债 1381 195 对关联企业的债务负债 7231 1019 外债总额头寸 178270 25126 注:1. 本表按签约期限划分长期、短期外债。 2. 本表统计采用四舍五入法。 2024-06-28/sichuan/2024/0628/27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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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末,我国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15079亿美元,对外负债14165亿美元,对外净资产914亿美元,其中,人民币净负债3022亿美元,外币净资产3936亿美元。 在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中,分工具看,存贷款资产9318亿美元,债券资产3523亿美元,股权等其他资产2238亿美元,分别占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的62%、23%和15%。分币种看,人民币资产3804亿美元,美元资产7984亿美元,其他币种资产3291亿美元,分别占25%、53%和22%。从投向部门看,投向境外银行部门7479亿美元,占比50%;投向境外非银行部门7600亿美元,占比50%。 在银行业对外负债中,分工具看,存贷款负债7535亿美元,债券负债3066亿美元,股权等其他负债3564亿美元,分别占银行业对外负债的53%、22%和25%。分币种看,人民币负债6826亿美元,美元负债4399亿美元,其他币种负债2941亿美元,分别占比48%、31%和21%。从来源部门看,来自境外银行部门6357亿美元,占比45%;来自境外非银行部门7808亿美元,占比55%。(完) 2024-06-27/sichuan/2024/0627/27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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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4年5月,银行结汇12505亿元人民币,售汇13638亿元人民币。2024年1-5月,银行累计结汇63354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68950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4年5月,银行结汇1760亿美元,售汇1919亿美元。2024年1-5月,银行累计结汇8919亿美元,累计售汇9707亿美元。 2024年5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41557亿元人民币,对外付款41575亿元人民币。2024年1-5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201406亿元人民币,累计对外付款203914 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4年5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5848亿美元,对外付款5851亿美元。2024年1-5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28355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28709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银行,售汇是指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2024-06-17/sichuan/2024/0617/28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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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5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2320亿美元,较4月末上升312亿美元,升幅为0.98%。 2024年5月,受主要经济体货币政策预期、宏观经济数据等因素影响,美元指数下跌,全球金融资产价格总体上涨。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上升。我国经济内生动能持续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不断巩固,将为外汇储备规模继续保持基本稳定提供支撑。 2024-06-07/sichuan/2024/0607/28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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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进出口规模41113亿元,同比增长13%。其中,货物贸易出口19061亿元,进口16246亿元,顺差2815亿元;服务贸易出口2059亿元,进口3747亿元,逆差1688亿元。服务贸易主要项目为:旅行服务进出口规模1799亿元,运输服务进出口规模1553亿元,其他商业服务进出口规模957亿元,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进出口规模603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4年4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出口2974亿美元,进口2816亿美元,顺差159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 2024年4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1127 159 贷方 21120 2974 借方 -19993 -2816 1.货物贸易差额 2815 396 贷方 19061 2684 借方 -16246 -2288 2.服务贸易差额 -1688 -238 贷方 2059 290 借方 -3747 -528 2.1加工服务差额 62 9 贷方 69 10 借方 -7 -1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11 2 贷方 63 9 借方 -52 -7 2.3运输差额 -435 -61 贷方 559 79 借方 -994 -140 2.4旅行差额 -1352 -190 贷方 224 31 借方 -1576 -222 2.5建设差额 2 0 贷方 80 11 借方 -78 -11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56 -8 贷方 3 0 借方 -59 -8 2.7金融服务差额 4 1 贷方 23 3 借方 -19 -3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179 -25 贷方 97 14 借方 -276 -39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106 15 贷方 354 50 借方 -249 -35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184 26 贷方 570 80 借方 -386 -54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18 -3 贷方 8 1 借方 -27 -4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差额 -17 -2 贷方 9 1 借方 -25 -4 注: 1. 本表所称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进出口,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进出口。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我国提供的服务,即服务出口;借方记录我国接受的服务,即服务进口。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24-05-31/sichuan/2024/0531/28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