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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分局,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 为积极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防范互联网渠道外汇支付风险,国家外汇管理局在总结前期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见附件),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现印发执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分局、外汇管理部(以下简称分局)应当依据《指导意见》,选择有实际需求、经营合规且业务和技术条件成熟的支付机构参与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并为其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手续。对于试点业务的开办,各分局应按照审慎原则严格审核,视情通过事前征询、事后告知等方式加强与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支付结算管理部门的沟通,提高审核质量。 各分局收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地方性商业银行及外资银行。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收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下属分支机构。政策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经常项目管理司反馈。 特此通知。 附件: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指导意见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15年1月20日 附件1: 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指导意见 2015-04-24/xizang/2015/0422/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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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 为进一步加大外汇管理法规清理力度,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现就部分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的效力通知如下: 一、对主要内容被新文件代替、与当前管理实际不符的27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目录见附件1。 二、对适用期已过或者调整对象已经消失,实际上已经失效的23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目录见附件2。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1.国家外汇管理局予以废止的27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目录 2.国家外汇管理局宣布失效的23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15年3月19日 附件1: 国家外汇管理局予以废止的27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2: 国家外汇管理局宣布失效的23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目录 2015-04-23/xizang/2015/0422/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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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1: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投资额度审批情况表(截至2016年3月30日) 2016-04-02/xizang/2016/0401/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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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1: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投资额度审批情况表(截至2016年3月30日) 2016-04-01/xizang/2016/0401/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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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外汇业务常见问题与回答 2014-10-28/xizang/2014/1027/1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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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融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切实提升面向南亚开放的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国家外汇管理局西藏自治区分局以第四届藏博会为契机,9月5日,刘家荣副行长重点就外汇局在推动中尼涉外经济健康发展过程中所做的主要工作、外汇局需要政府推动的金融相关事项向自治区罗梅副主席进行了专题汇报。罗梅副主席对我局所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如何有效推动中尼涉外经济健康发展给出了建设性意见。 首先,汇报了外汇局在推动中尼涉外经济健康发展过程中做的主要工作:一是创新金融发展理念,切实为加强对外金融合作。着眼西藏对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以及自治区对重点建设吉隆口岸和建立中尼经济合作区等战略的推进,在借鉴其他边境省区对外金融合作和外汇管理成功经验基础上,三次组团赴尼泊尔央行进行访问交流,与尼泊尔驻拉萨领事馆就积极对接“一带一路”倡议、金融支持中尼“一带一路”峰会签约项目建设、双边未来金融交流合作方向与途径等内容进行了座谈交流,并积极促成银联国际与尼泊尔喜马拉雅银行在加德满都隆重举行喜马拉雅银行银联卡发卡仪式,共同发行银联预付卡。二是积极强化市场环境体制机制建设,切实维护区内金融发展秩序。今年初与西藏公安厅联合签署了《合作备忘录》,设立打击地下钱庄联合办公室,并协助自治区公安破获辖区首例“地下钱庄”案件,有力维护了区域金融市场稳定,得到了总局充分肯定;建立并完善辖区银行自律机制工作内容,指导银行自律机制进一步发挥好行政执法监督的补充作用;合理使用核查及检查手段,开展外汇流出项下专项检查和银行外汇业务合规性专项检查,共处行政罚款10万元;继续强化与发改委、商务、税务、海关等部门间的监管合作,对内建立与征信、反洗钱、跨经办部门合作机制,加大部门间协作,形成监管合力。三是以第四届藏博会召开的契机,持续务实推进双边金融交流合作进程。承办第四届藏博会期间的中尼央行座谈会,并积极参与“环喜马拉雅经济合作论坛”各项工作。 随后,向罗梅副主席提出了需从区政府层面推动的金融相关事项:一是区政府就中尼央行签署了《中国人民银行与尼泊尔国家银行双边结算与合作协议》及补充协议中未明确事项促进双方进一步进行修订完善。二是区政府与尼政府沟通,将我方银行在尼设立分支机构事宜以官方文件明确下来,促成我方银行顺利赴尼设立分支机构。三是积极推动樟木口岸金融恢复与发展。 罗梅副主席对我局近年来对西藏涉外经济健康发展所做的贡献给予了充分肯定,并表示对我局提出的这几个问题将进一步研究并及时作出回应。同时,对人民银行、外汇局提供涉外金融服务方面给予了指导性意见:一是金融服务要在“一带一路”建设、打造南亚大通道过程中继续发挥更大作用。二是在樟木口岸恢复重建过程中,无论从贸易的角度还是金融的角度,需要人民银行、外汇局在指导银行提升金融服务、创新金融产品、提升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等方面继续发挥重要作用。三是在吉隆口岸、陈塘-日屋通道等口岸通道建设中,人民银行、外汇局要根据企业的要求,从金融服务方面提供政策的支持,金融走出去非常有意义,非常有必要。 最后,刘家荣副行长表示,非常感谢罗梅副主席对人民银行、外汇局在支持中尼涉外经济发展中工作的肯定和支持,下一步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人民银行作为整个金融工作的牵头、统筹部门,我们将结合我区金融、外汇工作实际积极向总行报告,推动商业银行赴尼设立分支机构。二是人民银行、外汇局将以“一带一路”战略实施和“南亚大通道”建设为契机,积极争取“丝路基金”对我区特色产业企业的支持,鼓励企业利用特色产业“走出去”,努力推进涉外产业发展。三是人民银行、外汇局全力配合自治区做好综合保税区、边境口岸通道及跨境经济合作区的建设工作。四是人民银行、外汇局继续加大对我区特色产业、优势产业的政策扶持力度,培养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和的企业,激发市场活力。 2018-09-10/xizang/2018/0910/1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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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8日至9日,国家外汇管理局西藏自治区分局组织召开2018年西藏辖区外汇管理工作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国外汇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了2017年西藏外汇管理工作,深入分析了西藏当前外汇收支形势,并安排部署了2018年外汇管理工作任务。中国人民银行拉萨中心支行分管外汇管理工作副行长刘家荣同志作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2017年,全辖外汇管理部门按照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抓改革、重措施,抓服务、重质量,抓监管、重手段,抓基础、重成效,抓党建、重本质”上狠下功夫,积极投身外汇管理改革发展实践,主动适应新时代、聚焦新要求、落实新部署,为推动全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也得到了中国人民银行拉萨中心支行党委的充分肯定。 会议深入分析了西藏当前外汇收支形势,并提出了新时代西藏外汇管理工作总体要求。辖区外汇管理部门要坚持新时代发展理念,以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要求,不断提升辖区跨境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服务西藏对外开放新格局,严厉打击外汇违法违规行为,切实防范跨境资本流动风险,维护好辖区经济金融安全。 会议强调,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辖区外汇管理部门要深刻把握形势,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新时期外汇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持续支持服务实体经济,促进涉外经济健康稳定发展。二是扎实推进外汇管理政策改革,提升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三是加强辖区外汇市场微观监管,规范辖区外汇市场秩序。四是继续加大对外开放合作力度,推进外汇市场繁荣稳定。五是强化内部管理,夯实业务工作基础。六是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坚决维护党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七是从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 2018-02-09/xizang/2018/0209/1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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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31日,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查研究”的重要思想,切实提升外汇管理服务能力,外汇管理处支部书记为支部党员讲了题为“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查研究的重要思想”的党课。 一是主要阐述“调查研究”的意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调查研究是一个联系群总、为民办事的过程。通过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我们可以了解群众在想什么、盼什么、最需要我们党委、政府干什么。”,作为外汇管理部门我们要深入监管和服务对象了解情况,跟踪外汇政策的落地和执行效果,了解涉外主体的实际诉求,切实为管理服务对象解决实际问题。 二是指出要按照“四个紧扣”要求开展调查研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调查研究要紧扣人民群总生活,紧扣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紧扣全面从严治党面临的现实问题,紧扣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需要解决的问题。”,作为外汇管理部门我们要紧紧围绕当前外汇市场的新形势、新问题开展研究,积极进行管理和服务理念、方法的创新。 三是重点讲述“调查研究”的方法。指出外汇管理调查研究要做到“深、实、细、准、效”、求真务实、与时俱进、制度化和经常化。 最后,支部书记指出,作为外汇管理部门人员,我们应结合工作实际做好调查研究工作,做到三个“力争”:一是力争搞清楚弄明白外汇管理重点领域存在的问题症结;二是力争为基层支局、金融机构和企业切实解决实际问题;三是力争多为领导和上级局决策提供参谋。希望我们外汇调查研究工作开展得更加扎实、更具有针对性和有效性,争取撰写出更多高质量的研究成果。通过支部书记深入的阐述,支部全体党员对“调查研究”的意义、内涵、要求、方法有了清晰的认知和整体的把握。 2018-09-04/xizang/2018/0904/1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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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加强与周边国家金融互联互通,巩固与尼泊尔金融机构间良好的交流合作关系,根据《关于落实2018年分支机构自组团赴毗邻国家开展金融合作任务的函》(银国际〔2018〕000282号)要求,在拉萨中心支行连续两年自组团出访尼泊尔的良好基础上,我中支由普布次仁副行长率团(5人)于8月20—24日赴尼泊尔国家银行进行工作访问,着力在中尼两国领导人签署《联合声明》的背景下就双方商业银行互设分支机构、双方商业银行互开本币结算账户可行性予以交流,并就加强金融常态化交流机制的具体措施进行交流。我分局普布卓嘎副处长、资本科德吉央宗科长作为团员参加了此次出访活动。 我分局前期积极与驻尼使馆、自治区外事办等有关部门沟通协调,认真制定、修订出访方案与具体议题,及时与尼泊尔央行进行对接,顺利实现了此次出访。我方代表团分别与尼泊尔国家银行副行长Chintamani Siwakoti先生、银行与金融机构监管部门、外汇管理部、金融情报中心进行了会谈,围绕中尼两国金融合作、互设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畅通双方支付结算渠道、加强金融交流等议题进行了会谈。 此外,为深入了解双边商业银行沟通合作情况,有效解决沟通合作过程中存在的实际困难,我代表拜访了中国驻尼泊尔大使馆经济商务参赞处(以下简称参赞处)。参赞处张丹参赞接见了出访团并就中尼两国在金融领域的合作现状及存在的一些主要难点与我方进行了热烈的讨论。我出访团还前往市场对中国中小商户进行了实地暗访,获得了其金融服务需求的一手资料。 2018-08-31/xizang/2018/0831/1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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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和借鉴内地外汇局先进经验,提升西藏外汇管理检查工作水平,西藏分局于8月27日-8月30日邀请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分局外汇检查处开展现场交流学习。 为确保交流工作取得预期效果,西藏分局及时制定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分局与西藏自治区分局交流学习方案。并根据方案安排,通过座谈、现场授课及赴银行现场检查等形式,从外汇检查工作全流程充分借鉴天津分局先进外汇检查工作方式方法和经验。 本次与天津分局外汇检查处的交流学习活动,对于不断夯实西藏分局外汇检查工作基础,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拓宽检查人员查案思路和方法,强化辖内查处和打击外汇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外汇违法犯罪活动能力,提升外汇检查的精准性和有效性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也为今后西藏分局拓展并加强与内地分局工作交流积累了经验。 2018-09-03/xizang/2018/0903/1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