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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时间序列 附件2:2021年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分地区) 附件3:2020年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分地区) 2021-12-30/shenzhen/2021/1230/10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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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银行结售汇数据—以人民币和美元计价 附件2:银行结售汇数据-分地区(新顺序) 2021-12-30/shenzhen/2021/1230/10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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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以视频形式召开2022年全国外汇管理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21年外汇管理工作,分析当前外汇形势,研究部署2022年重点工作。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潘功胜作工作报告。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出席会议。 会议认为,2021年,外汇管理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国务院金融委的具体指导下,统筹发展和安全,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持续推进外汇领域改革开放和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有效维护外汇市场基本稳定和国家经济金融安全,助力“十四五”实现良好开局。一是跨境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持续提升。开展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推动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扩容提质,促进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支持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开展跨境产业投资,开展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丰富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应用场景。提升个人用汇便利化水平。积极做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生效准备工作。二是防控跨境资金流动风险取得积极成效。加强宏观审慎管理和预期管理,引导企业更广泛使用汇率避险工具。提升非现场监管能力,严厉打击外汇领域违法违规活动,维护外汇市场健康秩序。三是外汇储备经营管理水平稳步提升。外汇储备规模稳定在3.2万亿美元左右。四是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积极配合中央巡视。持续加强作风建设,强化党员干部纪法意识。 会议强调,2022年,外汇管理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正确认识和把握新发展阶段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统筹发展和安全,维护外汇市场稳健运行和外汇储备规模稳定,深化外汇领域改革开放助力宏观经济稳定,着力维护外汇市场健康秩序,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会议部署了2022年外汇管理重点工作。一是要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提升党的建设质量,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扎实做好中央巡视问题整改,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外汇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推动分支机构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二是防范化解外部冲击风险。加强外汇市场监测研判和宏观审慎管理,强化外汇重点领域风险防控,维护外汇市场稳定运行。三是深化外汇领域改革开放。稳妥有序推进资本项目高水平开放,扩大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推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跨境投资试点,推进外债便利化改革。建设开放多元、功能健全、规范运行的外汇市场。深化传统贸易形态外汇管理便利化改革,促进外贸新业态规范创新发展,优化个人用汇服务。以中小进出口企业为重点优化外汇服务,引导企业更好管理汇率风险,拓展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应用场景。四是完善外汇市场微观监管。改善银行外汇业务真实性审核方式,逐步建立实质真实、方式多元、尽职免责、安全高效的管理机制。加强跨部门合作和非现场监管能力建设,坚持外汇市场微观监管执法标准的跨周期一致性、稳定性和可预期性,“零容忍”打击外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五是完善外汇储备经营管理。保障外汇储备资产安全、流动和保值增值。推进专业化的投资能力建设、科技化的运营管理能力建设、市场化的机构治理能力建设。六是夯实外汇管理基础工作。加强外汇市场法治建设,推进《外汇管理条例》修订。建设高水平的国际收支统计体系。加大外汇重点课题研究。深化“数字外管”和“安全外管”建设。 国家外汇管理局机关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在北京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分局(外汇管理部)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会议。中央组织部、中央财经委员会办公室、国务院办公厅、审计署、派驻纪检监察组有关同志及国家外汇管理局老干部代表应邀出席会议。 2021-12-28/shenzhen/2021/1228/10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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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温信祥「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局长」 2020年,笔者在第九届中国支付清算论坛上以“消除数字鸿沟 释放数字红利 实现支付普惠发展”为题演讲时提出,我国数字金融发展迅速,以移动支付为典型代表的数字金融服务快速渗透社会生活,对老年人、农村居民、“入境”境外人员等社会群体形成一定门槛,出现“数字鸿沟”,消除“数字鸿沟”日益成为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近年来,随着我国制度型开放步伐不断加快、人员交流更加密切,外籍人员来华支付问题率先凸显。对此,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于2024年3月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支付服务提升支付便利性的意见》,深入推进优化支付服务工作。 深圳是中国对外开放重要窗口。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的部署,是深圳在新时代的历史使命。“小支付、大文章”,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指导下,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以下简称深圳市分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以下简称深圳市分局)以优化支付服务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多措并举消除支付领域“数字鸿沟”,以打造深圳全域支付示范区为目标,探索建成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相匹配的多元支付环境,为全球消费者提供更便捷的支付体验。 深圳支付便利化建设具有跨境金融强、高起点开局、全域推进三大优势 深圳作为外向型经济城市、科技之城、改革创新的排头兵和试验田,跨境金融先发优势明显。2024年上半年,深圳进出口金额为2.2万亿元,同比增长31.7%。为服务好深圳外向型经济,深圳在跨境金融领域深耕细作、勇于创新,开展了代理见证开户等14项全国“首创”“首批”跨境金融创新,培育了一批跨境金融实力雄厚的机构,特别是财付通、招商银行、平安银行等头部支付机构、金融科技巨头,支付服务水平和科技创新能力位居全国前列。这些为深圳优化支付服务提供了坚实的创新能力和科技硬实力支撑。 深圳此前推出“跨境支付服务组合拳”,妥善应对了港人“井喷”式金融需求,也为解决外籍人员来华支付问题打下了良好基础,实现了高起点开局。早在2023年2月,内地与香港全面恢复通关时,深圳就充分考虑港人支付习惯,量身定制推出现金、扫码、刷卡、数币等“跨境支付服务组合拳”,较好地解决了港人来深圳支付问题。2023年,港人在深圳消费3552万笔、金额8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22%、71%。 深圳口岸数量全国第一、通关量占全国四成、城市密度全国最高、金融基础设施布局完备,是外籍来华人员的重要入境地。2024年上半年,经深圳口岸出入境人员1.13亿人次,其中,港澳居民7399万人次、外国人240万人次,同比分别增长83.4%、145.5%。深圳毗邻香港、澳门,外卡受理环境基础较好,2023年末可受理外卡的POS机已超3万台。深圳在打造100个便利支付商圈的基础上,率先提出建设“全域支付示范区”概念,将深圳支付服务提升到新高度,领全国之先。 以“三个新”打造来华支付建设的深圳案例 2024年以来,深圳市分行会同深圳市分局,联合深圳市商务局、文体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深入调研来华外籍人员支付的痛点堵点,以科技赋能打造深圳全域支付示范区,进一步推动城市对外开放和国际化发展,助力深圳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 坚持问题导向,构建立体化工作新体系 精准把脉“痛点”,调研开路靶向破题。深圳市分行党委成员带队多次赴机场、口岸、商圈现场调研,向外籍人员发放调查问卷,摸清需求痛点。会同40余个市委市政府部门,与机场、地铁、旅行社等一线市场主体开展14次现场座谈,供需对接、凝聚共识、厘清工作思路。 全国首批出台方案,供需对接同步发力解题。深圳市委书记作出重要批示,深圳市市长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推动市政府发布《深圳市关于进一步优化支付服务打造全域支付示范区的工作方案》,细化21项工作任务,形成中央驻深单位与市直单位等20余个部门齐抓共管、合力解题的良好局面。深圳市分行在供给侧指导金融机构饱和供应,行业主管部门树立“管行业也要管支付”理念,在需求侧调动市场主体积极性。 全国率先“三级联动”推进,“蓝马甲”加速破难。推动政府、深圳市分行、金融机构三个层面成立专班,市、区、街道三级协同,目标导向、系统推进。创新巡检补正联动机制,成立“蓝马甲”优化支付服务队进行“巡检—反馈—优化—核实”,已指导50个商圈超2.6万个商户补短板、优服务。 坚持科技赋能,打造深圳支付服务新方案 首批开展港人代理见证开户试点,破解来华人员“开户难”。组织深圳5家银行通过320个在港合作银行网点代理见证为港人开立内地账户,便利他们来深圳消费,为推进粤港澳大湾区生活一体化建设注入金融“活水”。截至2024年7月末,港人代理见证开户38万户、累计交易超240亿元,占大湾区九成。试点被纳入“金融支持前海30条”及惠港十六条政策之一。在深圳全域推广简易开户服务,外籍人员凭有效证件即可办理开户,并打造181家外语服务标准化样板网点。 创新推出移动支付“外卡内绑”“外包内用”,攻克来华消费“支付难”。一是指导微信支付“简化”绑卡、“秒级”开户、扩大服务范围。外籍用户无需核验身份即可绑定外卡,在路边摊、出租车、商场等各类消费场景均可畅享便捷的支付体验。该项举措于2024年春节前夕快速落地,7月“简化”绑卡数增至3月的近13倍。二是在全国首推互联互通的微信香港钱包,以数字化举措连接深港热门商户,加速深港融合。2024年,微信香港钱包覆盖面从线下开拓到线上,从大湾区扩大至全国,1~7月交易笔数、金额同比增长4.1倍、3.4倍。 率先推广数币硬钱包社会面应用,为外籍来华人员提供支付“新选择”。一是通过在机场、口岸设置自助发卡机和发放数币消费“红包”等举措,推动深圳数币硬钱包用户快速增长,目前已发放硬钱包近3万张,并实现和主流外卡、香港“八达通”互联互通。二是逐步推广地铁应用场景,在深圳地铁8号线部分站点创新试点“智能锁定+延迟扣费”的双模式解决方案,可在无网无电场景下完成支付。三是首创手机App聚合收付款模式。商户使用具备NFC功能的手机就可受理“硬钱包”,有效降低小微商户的改造成本,已在出租车场景率先试点。 创新推出“零钱包”服务“大民生”,精准投放解决“找零难”,并在“现金零钱包”基础上,指导财付通探索“来华零钱包”,为来华支付提供多项选择。大数据精准定位,指导银行根据客户需求定制存放零钞和硬币的小型钱包,在出租车驿站、充电站、交通枢纽出租车排队处等现金使用率较高场景,供个人、单位随时兑换。深圳1708个银行网点、32个外币兑换点累计兑换零钱包超81万个。 坚持高质量发展,树立深圳支付生态新标杆 全国率先创新“应急兜底”支付机制,助力打造深圳全域支付示范区。组织金融机构在深圳超300个商圈提供“应急兜底”支付服务,在紧急情况下联合兜底网格员上门为外籍消费者提供取现、刷卡等服务,满足应急性支付诉求,持续激发外来消费活力。“应急兜底”支付机制做法获总行领导高度肯定,并向全国推广。 聚焦“来深第一站”,建设综合服务标杆。围绕机场、口岸、高铁站等交通枢纽,建设2个境外来宾支付服务中心、5个便民金融服务点,融合“支付+文旅+通信+交通”,为外籍来华人员提供24小时综合服务。目前,深圳机场共有6家外币兑换点,新引进8台可受理外卡取现的ATM机具和3台数币硬钱包终端设备,外卡受理覆盖率达100%,数币受理覆盖率近90%,投放英文、日文、韩文、中文繁体版支付指南超10万份,累计接待外籍人员咨询超千次。 化“鸿沟”为“红利”,提升支付便利性加速推进大湾区发展国家战略,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 弥合支付领域“数字鸿沟”,推动“卡、码、币、包”路路通 深圳以先行示范的使命担当,探索形成“五步巡检法”“三步走优服务”“应急兜底支付”“数币十条”等近十项创新机制,全面畅通“卡、码、币、包”四条路,弥合支付领域“数字鸿沟”。 一是外卡支付环境更完善。截至2024年7月末,深圳近3.8万商户可刷外卡,较年初增长31%;重点商户外卡受理率提高69个百分点至98.7%,可受理外卡POS机增至5.2万台;外卡刷卡交易57万笔、共计1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17%、65%。二是移动支付产品更好用。外籍来华人员使用移动支付意愿大幅提高,其中,2024年1~7月微信“外卡内绑”交易笔数、金额同比增长3.5倍、4.8倍,用户覆盖200余个国家。三是现金服务更方便。深圳兑换特许机构共33家,全面覆盖口岸、机场、码头;4357台ATM支持外卡取现,1623个银行网点可兑换外币。四是数币硬钱包应用场景更加丰富。深圳共布设23台硬钱包自助发卡机,推动超2.3万家商户、3.6万部终端设备、100余条公交线路支持“拍卡即付”。 打造深港“双城”生活圈,支持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建设 《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优质生活圈”。当下,不断优化的来华支付服务,正在将愿景变为现实。深港“双向奔赴”,带动深圳外来消费呈现“热辣滚烫”景象。2024年,深圳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购物嘉年华“国际支付季”,发布四项便民支付成果,举办300余场“支付无忧 畅享消费”活动。1~7月港人在深圳消费5713万笔、共计6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01%、117%,港人来深圳打卡消费成为新常态。 与此同时,1~7月内地访港旅客1930万人次、同比增长47%,微信数据显示,内地居民赴港消费笔数、金额同比增长26%、30%,双向融合构建大湾区“1小时生活圈”。不仅如此,深圳支付还支持企业“走出去”,助力香港在国家对外开放中发挥“超级联系人”角色,成为深圳对外投资的热点区域。深圳品牌纷纷布局香港,借助其中资出海“桥头堡”的优势,拓宽国际影响力,进而拓展全球市场。便捷、优质、多元的支付服务,不仅让深港消费融合、双城融合、产业融合、文化融合之路更深度、更具象,还有力支持和巩固了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等国家战略。 推动支付国际化,以制度型开放为核心构建“六通”新格局 港人“足不出港”开立内地银行账户、使用微信香港钱包尽享境内消费便利、微信支付绑定外卡支付、数字人民币跨境应用等创新试点,有力推动了深港跨境支付的科技互联、金融互通、规则互认,进一步提升了支付国际化水平,在给外籍人员来华支付提供便利的同时,也向外输出了技术、规则、制度、文化等“软实力”。 支付是金融服务的入口和起点,更是经济活动的基础。深圳优化支付服务不仅便利双向消费,还延伸到投资、贸易、科技、产业,并以支付小切口稳步扩大金融领域制度型开放,加速形成以深港账户通、汇兑通、融资通、服务通、跨境理财通、跨境征信通“六通”为代表的大湾区金融合作新格局,持续赋能大湾区经济一体化、高质量发展。 以实践启迪升华理论,谱写支付国际化新篇章 消除“数字鸿沟”是坚持系统观念、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的重要尝试,有助于增强改革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消除“数字鸿沟”需要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两只手”的作用。当前,我国支付服务领域已实现市场化,在提高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和促进金融普惠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支付服务包容性有待提升。在统筹支付服务市场建设上,需要推动顶层系统性规划,一方面,要补齐政策短板,用“有形的手”引导商户、金融机构充分尊重多样化支付习惯。比如,出台外籍人员消费激励政策,提高中小商户服务外籍人员的积极性,形成良性、可持续发展的外卡受理环境;鼓励引导国有大行、头部支付机构等大型市场机构积极践行社会责任,发挥示范带动效应,让消费者拥有刷卡、现金等更多支付选择,进一步提升支付服务“温度”。另一方面,也要调动各方市场主体积极性,用“无形的手”推动市场资源以商业可持续方式向外卡受理等环节有效配置,探索解决当前设备重、终端多、成本高等问题。 提升支付便利性有助于构建优势互补的区域经济布局,推进区域一体化发展 支付如水,“水利万物而不争”。优质、高效、便捷的支付服务是推动生产要素畅通流动、各类资源高效配置、市场潜力充分释放的前提条件。当前,优化支付服务全面覆盖了衣食住行、医疗健康、教育培训、投资理财等场景,极大地便利了港澳台同胞在内地生活、工作、创业。同时,在新一轮产业革命与技术变革引领下,数字经济有望成为区域融合发展的新主轴、新动力。便利的支付服务,可以深入数字经济各价值链,互通融合、良性共生,有助于促进商务往来、繁荣经济、加速区域一体化发展,有利于更好地发挥粤港澳大湾区等地区高质量发展动力源作用,也能更好地支持香港、澳门在国家对外开放中发挥更大作用。 以支付小切口全面提升“引进来”的吸引力和“走出去”的竞争力,是深化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的改革举措,是国家建设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重要探索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在金融领域实现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相通相容”。规则标准对接是金融市场联通的前提,有利于提升本地金融业务辐射区域和国际影响力。作为最基础的金融服务之一,支付是我国稳步扩大金融领域制度型开放的重要组成部分,并走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产业发展道路。以快捷支付、条码支付为代表的创新应用获得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用户普及、场景拓展取得跨越式发展,对全球数字支付、普惠金融的创新发展产生示范效应,实现从“模仿”到“引领”的巨大转变。我国支付产业未来发展路径上,一方面,要坚持高质量地“引进来”。通过持续提升支付服务水平、打通支付堵点,实现国内国际无缝对接,服务好境内外人群。另一方面,也要高水平地“走出去”。鼓励支付服务机构面向国家重大需求、以全球化的视野大胆探索创新,积极参与国际支付服务竞争;持续推动支付标准国际化,以支付小切口推动金融领域规则衔接、机制对接,促进国内国际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并以此稳慎扎实推动人民币国际化,稳步扩大金融高水平双向开放,积极为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探索经验。 2024-09-04/shenzhen/2024/0904/19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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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进出口规模41800亿元,同比增长4%。其中,货物贸易出口20693亿元,进口14968亿元,顺差5724亿元;服务贸易出口2308亿元,进口3830亿元,逆差1522亿元。服务贸易主要项目为:旅行服务进出口规模1930亿元,运输服务进出口规模1822亿元,其他商业服务进出口规模949亿元,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进出口规模601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4年8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出口3224亿美元,进口2635亿美元,顺差589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 2024年8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4203 589 贷方 23001 3224 借方 -18799 -2635 1.货物贸易差额 5724 802 贷方 20693 2901 借方 -14968 -2098 2.服务贸易差额 -1522 -213 贷方 2308 324 借方 -3830 -537 2.1加工服务差额 66 9 贷方 74 10 借方 -8 -1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26 4 贷方 68 9 借方 -42 -6 2.3运输差额 -194 -27 贷方 814 114 借方 -1008 -141 2.4旅行差额 -1434 -201 贷方 248 35 借方 -1682 -236 2.5建设差额 31 4 贷方 80 11 借方 -49 -7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59 -8 贷方 18 3 借方 -77 -11 2.7金融服务差额 4 0 贷方 23 3 借方 -20 -3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238 -33 贷方 41 6 借方 -279 -39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90 13 贷方 345 48 借方 -256 -36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214 30 贷方 582 82 借方 -367 -52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20 -3 贷方 8 1 借方 -27 -4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差额 -9 -1 贷方 7 1 借方 -16 -2 注: 1. 本表所称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进出口,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进出口。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我国提供的服务,即服务出口;借方记录我国接受的服务,即服务进口。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24-09-29/shenzhen/2024/0929/19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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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投资头寸表 2024-10-08/shenzhen/2024/1008/19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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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更新至2024年8月) 2024-09-29/shenzhen/2024/0929/19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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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中国全口径外债情况表时间序列数据(2014年12月末以来) 2024-10-08/shenzhen/2024/1008/19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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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1:2024年中国外汇市场交易概况-以美元计价 附件2:2024年中国外汇市场交易概况-以人民币计价 2024-09-29/shenzhen/2024/0929/19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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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各种货币对美元折算率(2024年9月30日) 2024-10-08/shenzhen/2024/1008/19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