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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1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18.46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85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3.1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48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15.3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37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7.52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16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0.9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69万亿美元)。(完) 2021-02-26/shenzhen/2021/0226/8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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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现行有效外汇管理主要法规目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2021-02-23/shenzhen/2021/0223/8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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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27日上午,深圳经济特区金融学会在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组织召开《深港金融合作市场需求问卷调查报告(2021)》发布会暨深港金融合作内部研讨会,发布《深港金融合作市场需求问卷调查报告(2021)》,围绕问卷调查揭示的深港金融合作市场需求,就精准施策、将深港金融合作落到实处,展开研讨。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局长、深圳经济特区金融学会会长邢毓静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副行长、深圳经济特区金融学会副会长曲延玲主持,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行领导李升高、方国志、黄富出席会议,招商银行、平安银行、腾讯等20家机构代表参加会议。 会上,深圳经济特区金融学会(以下简称“深圳金融学会”)隆重发布《深港金融合作市场需求问卷调查报告(2021)》(以下简称“调查报告”)。调查报告由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招商银行、腾讯等多家机构倾力打造,汇丰银行、东亚银行、国信证券、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渣打银行(中国)深圳分行、招商证券、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民生银行香港分行、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香港中资基金业协会、中信银行深圳分行共同参与。调查报告首次以大样本问卷调查的方式梳理了当前跨境金融服务存在的难点和堵点,精准揭示了六类市场主体(深粤居民、深粤高净值人群、港澳居民、港澳高净值人群、在深企业和在深金融机构)对于大湾区特别是深港澳跨境金融创新共同的期待和差异化的需求。 会上,平安银行、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中信银行深圳分行、汇丰银行(中国)深圳分行、东亚银行(中国)深圳分行、腾讯等7家机构结合自身业务实践,围绕调查报告揭示的深港金融合作市场需求、跨境金融创新实践探索作了专题分享,为下一步深化深港金融合作建言献策,招商银行、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交通银行深圳分行、华商银行、兴业银行深圳分行、民生银行深圳分行、渣打银行(中国)深圳分行、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深圳分行、招商证券、国信证券、财付通、平安付等其他13家机构围绕这一主题进一步展开了热烈讨论。 会议认为,调查报告立足于现实需求,开展广泛调研,调查结果内涵丰富。一是问计于市场主体,广覆盖、深调查。深圳金融学会组成课题组,一共向14005名深粤居民、2744名深粤高净值人群、2277名港澳居民、1802名港澳高净值人群以及深圳地区579家代表性企业和113家金融机构开展了问卷调查,样本类型丰富、覆盖面广。二是用数据说话,破难题、指方向。调查报告以数据为支撑,以事实为依据,逾2万份问卷的调查结果指明了六类市场主体普遍期待的跨境金融创新领域,如跨境移动支付的进一步便利化,跨境投资标的范围的进一步拓宽以及相应互联互通机制的进一步完善,精准反映出六类市场主体差异化的需求,为金融机构进一步满足各类市场主体跨境金融服务需求,提供定制化、专业化金融服务,指明了方向,为政策制定者针对跨境金融服务需求旺盛的特定领域和特定对象,精准设计开放创新方案提供了依据。三是集思广益、共同努力,持续推进大湾区金融融合发展。调查报告公开发布,分享深圳金融学会关于这一问题的思考和探索,有助于加强与相关各方的沟通交流,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推动共同建设一个日益同城化的深港和大湾区金融体系,为大湾区建设贡献更加强大的金融力量。 最后,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行长、外汇局深圳市分局局长、深圳金融学会会长邢毓静总结发言指出,深圳金融学会组织开展深港金融合作市场需求问卷调查,目的是将国家战略落到实处。“经济是肌体,金融是血脉”。把深港金融合作落到实处,畅通大湾区“金融血脉”,对于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先行示范区国家战略的实现,有着重要的意义。开展广泛的问卷调查,“问需于市场”、“问计于市场”是精准施策、深化深港金融合作的重要基础。 邢毓静强调,深调研是推动金融创新的重要基础。2018年以来,围绕如何推动跨境金融创新,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外汇局深圳市分局和深圳金融学会持续开展深调研。2018年启动、2019年发布和出版的《粤港澳大湾区金融融合发展研究》课题成果,为2020年5月出台的《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供了很好的调研基础,所提35条政策建议中有22条具体建议在《意见》中有所体现。 邢毓静进一步指出,由于前期有准备、调研深入扎实,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外汇局深圳市分局落实《意见》、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以及推进跨境金融创新试点工作,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具体有三个特点。一是各项金融政策落地早、见效快。《意见》中需要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落实的具体措施中,21条措施早在2020年10月已落地,2021年以来进一步落地了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和本外币合一银行结算账户试点,备受关注的“跨境理财通”也将在近期落地。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中,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牵头的4项工作也取得重要进展,如在全国率先开展数字人民币外部可控试点,截至7月末,深圳地区累计开立数字人民币钱包数量位居全国第一。二是多项跨境金融创新试点走在全国前列。如资本项目数字化服务试点、银行外债专项结汇试点等跨境创新政策目前为全国独有;深圳、北京在全国率先启动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深圳5家企业参与试点。三是多项跨境试点业务规模位居全国首位。如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等试点开展“出口跨境电商直通车”业务,截至7月末,深圳地区累计业务量1305亿元人民币,跨境结算量全国第一。 最后,邢毓静表示,深圳毗邻香港,联通在岸金融和离岸金融、开展跨境金融创新方面有着独特的地利优势。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外汇局深圳市分局、深圳金融学会将持续开展深港金融合作市场需求问卷调查,与深港、大湾区金融机构持续保持沟通,共同努力,由近及远、分类推进,深化前海、河套、科创金融、绿色金融等“市场有需求、机构有准备、监管有共识”领域的深港金融合作,努力将“国家战略、市场所需、机构所能”转化为现实,转化为好用、管用、实用的深港金融合作实践。 2021-08-31/shenzhen/2021/0831/9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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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18830亿元,支出16358亿元,顺差2472亿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17032亿元,支出14127亿元,顺差2904亿元;服务贸易收入1798亿元,支出2231亿元,逆差433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1年7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2908亿美元,支出2527亿美元,顺差382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2631亿美元,支出2182亿美元,顺差449亿美元;服务贸易收入278亿美元,支出345亿美元,逆差67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国际收支口径) 2021年7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2472 382 18830 2908 -16358 -2527 1.货物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2904 449 17032 2631 -14127 -2182 2.服务贸易差额 -433 -67 贷方 1798 278 借方 -2231 -345 2.1加工服务差额 69 11 贷方 73 11 借方 -4 -1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21 3 贷方 43 7 借方 -22 -3 2.3运输差额 -4 -1 贷方 715 110 借方 -719 -111 2.4旅行差额 -539 -83 贷方 62 10 借方 -600 -93 2.5建设差额 12 2 贷方 74 11 借方 -61 -9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41 -6 贷方 23 3 借方 -63 -10 2.7金融服务差额 1 0 贷方 15 2 借方 -14 -2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180 -28 贷方 53 8 借方 -233 -36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77 12 贷方 271 42 借方 -194 -30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176 27 贷方 453 70 借方 -278 -43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11 -2 贷方 7 1 借方 -18 -3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差额 -14 -2 贷方 9 1 借方 -23 -4 注: 1. 本表所称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交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交易。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提供的服务,借方记录接受的服务。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21-08-30/shenzhen/2021/0902/9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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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更新至2021年7月) 2021-09-03/shenzhen/2021/0903/9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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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深圳市分局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作为当前理论武装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核心内容,深学细悟,入脑入心,牢记使命,实干担当。 围绕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深圳市中支党委书记、行长、分局局长邢毓静同志为全体党员干部讲授专题党课,号召全体党员干部: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实践要求;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结合当前正在做的工作,学深悟透做实。 以此为契机,深圳市分局迅速掀起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的热潮。外汇综合处党支部组织开展学习贯彻“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主题党日活动,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外汇综合服务的强大动力,进一步提高综合协调能力。国际收支处党支部讲授“七一”专题党课,资本项目管理处、经常项目管理处党支部认真学习“人民就是江山”的重要论述,不断推进汇率风险中性宣讲活动,推进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先行示范区在扩大金融领域对外开放、外汇投资便利化、人民币国际化先行先试。外汇检查处党支部将讲话精神与打击非法活动、精准开展金融宣教工作相结合,用心办好每一宗案件,维护人民利益。 深圳市分局党员干部正凝心聚力,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到行动上、工作中,践行着“对党忠诚、不负人民”的价值追求。为更好解决群众外汇服务领域的“急难愁盼”问题,深圳市分局开展了一系列行动:开展“跨境服务进百企”活动,帮助相关企业解决引入外债难、融资渠道有限等问题;组织银行优化留学、薪酬购结汇手续,支持企业“走出去”,便利员工薪酬“回来用”;推动全国首家资本项目数字化服务试点在深圳招商银行落地,便利群众办理外汇业务;全国率先落地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降低企业资金运营成本和汇兑成本;开展打击非法网络炒汇等行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2021-08-27/shenzhen/2021/0827/9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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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国家外汇管理局刚刚公布了最新外汇储备规模数据。请问造成2021年8月外汇储备规模变动的原因是什么?今后的外汇储备规模趋势是怎样的? 答:截至2021年8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2321亿美元,较7月末下降38亿美元,降幅为0.12%。 2021年8月,我国外汇市场运行平稳,境内外汇供求基本平衡。国际金融市场上,受新冠肺炎疫情进展、主要国家财政和货币政策预期等因素影响,美元指数小幅上涨,主要国家债券价格有所下跌,全球股市总体上涨。外汇储备以美元为计价货币,非美元货币折算成美元后金额减少,与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共同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下降。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仍在全球肆虐,外部环境错综复杂,国际金融市场波动性较大。但我国持续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经济保持稳定恢复态势,发展质量继续提升,有利于外汇储备规模保持总体稳定。 2021-09-07/shenzhen/2021/0907/9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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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1:2021年中国外汇市场交易概况-以美元计价 附件2:2021年中国外汇市场交易概况-以人民币计价 2021-09-02/shenzhen/2021/0902/9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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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7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21.32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29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3.10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48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18.22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81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8.2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27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3.1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02万亿美元)。 2021年1-7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133.95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0.70万亿美元)。 2021-09-02/shenzhen/2021/0902/9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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