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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持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人结售汇时,是按境内个人管理还是按境外个人管理? 答:外国人持中国永久居留证应该按照境外个人管理,同时双向享有结汇和购汇等值5万美元年度结售汇额度。 2020-05-13/jiangxi/2020/0513/14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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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1日上午,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殷兴山局长主持召开行领导每周例会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小组会议。 2020-05-12/zhejiang/2020/0512/11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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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1日下午,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徐子福副局长参加浙江自贸区扩区工作专班会议。 2020-05-13/zhejiang/2020/0513/11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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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境外机构投资者作为客户与境内金融机构直接交易,是否包括结算代理行? 答:境外机构投资者作为客户与境内金融机构直接交易,可以选择结算代理行,也可以选择结算代理行以外的其他境内金融机构,但总数不超过3 家。 2020-05-15/ningbo/2020/0515/13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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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持中国护照及外国永久居留证的,是按境内个人办理结售汇吗?额度有哪些规定? 答:持中国护照和外国永久居留证的个人视同境外个人,仅享有个人结汇年度总额。且上述两种身份证件须同时持有方为有效。 2020-05-14/jiangxi/2020/0514/14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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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外汇局宁波市分局领导带队赴企业开展专题调研,了解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对企业进出口及下阶段生产经营的影响情况,以及企业在融资和外汇服务方面的需求。 2020-05-15/ningbo/2020/0515/13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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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外汇局余姚市支局通过实地走访或发放问卷方式,了解出口企业订单情况,并指导银行及时做好企业的金融支持和服务工作,帮助企业积极应对全球疫情带来的挑战。 2020-05-15/ningbo/2020/0515/13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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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外债登记管理改革试点业务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外债登记管理改革试点业务,是指符合相关条件的非金融企业可按照便利化登记程序向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外汇分(支)局申请办理一次性外债登记业务。除特别说明的情况外,已申请办理一次性外债登记的试点企业无需办理外债逐笔签约登记。 2.哪些企业可以申请办理一次性外债登记业务? 答: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的非金融企业,符合以下条件的均可根据实际融资需求申请办理一次性外债登记业务: (1)成立时间满一年(含)以上且有实际经营业务活动,并已经选择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模式借用外债的企业; (2)近三年无外汇违规行政处罚记录的企业(成立不满三年的企业,自成立之日起无外汇违规行政处罚记录)。 3.哪些企业不适用一次性外债登记试点政策? 答:房地产企业、政府融资平台、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机构,以及选择“投注差”模式借用外债的企业不适用试点政策。 4.试点政策实施后,粤港澳大湾区内已选择全口径跨境融资管理模式的企业是否仍可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17〕9号,以下简称银发〔2017〕9号文)逐笔办理外债签约登记? 答:可以。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中符合条件的非金融企业可以在一次性外债登记及逐笔外债签约登记模式中任选一种借用外债。 5.试点企业办理一次性外债登记的额度如何计算? 答:试点企业一次性外债登记额度不得超过其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上限,即试点企业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倍。试点企业已发生跨境融资的,外汇局应在一次性外债登记额度中扣减已逐笔登记的外债签约金额。如某企业2019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为1000万元人民币(A),其存量外债签约金额为500万元人民币(B),则可申请的一次性外债登记金额最高为1500万元人民币(2*A-B)。 6.试点企业申请一次性外债登记业务需要哪些资料? 答:试点企业办理一次性外债登记时,需向所在地外汇局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书(含基本情况、拟申请一次性登记外债金额、近三年无外汇违规行政处罚记录的情况说明等); (2)营业执照; (3)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7.试点企业是否需要区分人民币和外币分别办理一次性外债登记? 答:不需要。试点企业办理一次性外债登记后可在额度内借用不同币种的外债。 8.已办理一次性外债登记的试点企业,在哪些情况下需要到外汇局办理逐笔外债登记? 答:试点企业内保外贷项下资金以外债形式调回境内、在境外发行债券、外保内贷履约外债登记的,需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逐笔外债签约登记。 9.试点企业在一次性外债登记额度内是否允许向多个债权人借入外债? 答:可以。试点企业办理一次性外债登记可以向多个不同的债权人借入外债。 10.试点企业办理一次性外债登记后,开立的外债账户是否有数量限制? 答:试点企业办理一次性外债登记后,可凭业务登记凭证在银行开立外债账户,外债账户没有数量限制,但应符合审慎监管要求。 11.试点企业申请办理一次性外债登记时,是否需要先签订外债合同? 答:不需要。试点企业仅需根据其实际需求计算外债额度,申请办理一次性外债登记即可,无需在登记前签订外债合同。企业在签订完外债合同后可直接到银行开立外债账户,办理提款、结汇等业务。 12.试点企业办理外债提款时,需向银行提供哪些资料? 答:试点企业办理外债提款时,需向银行提供外债合同、业务登记凭证等相关资料,银行根据试点企业的业务申请,审核试点企业提供的外债合同等真实性证明材料后,按规定为试点企业办理外债提款、结汇等手续。 13.试点企业外债提款币种是否需要与签约币种一致? 答:不需要。试点企业外债的提款币种可与签约币种不同,但提款币种和偿还币种应保持一致。 14.试点企业向离岸银行借用的商业贷款是否也纳入企业的一次性外债登记额度内? 答:试点企业向离岸银行借用的商业贷款按照外债进行管理,占用一次性外债登记额度。 15.企业办理一次性外债登记项下的外债提款时,是否需要在外汇局逐笔办理备案扣减一次性外债登记额度? 答:除向离岸银行借用的商业贷款在发生提款时需向外汇局逐笔办理非资金划转类提款备案外,企业一次性外债登记项下其他外债提款无需到外汇局办理备案登记。 16.已办理一次性外债登记的企业,其原有逐笔登记的外债到期归还后,是否仍需办理外债注销登记? 答:对按照银发〔2017〕9号文逐笔登记的外债,企业在外债到期偿清、注销外债账户后仍需到所属外汇分局辖内银行办理外债注销登记手续。 17.试点企业在一次性外债登记项下对应多笔外债,当其中一笔外债在偿清后企业是否需要办理外债注销登记? 答:不需要。不同于按照银发〔2017〕9号文逐笔登记的外债需在到期偿清、注销外债账户后办理外债注销登记手续,企业一次性外债登记项下借用的外债在到期偿清后无需办理外债注销登记手续。 18.试点企业是否需要每年申请调整额度? 答:试点企业当年净资产较上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上下浮动超过20%(含)的,应主动向所在地外汇局报告,申请调整一次性外债登记额度。除上述情况外,试点企业无需每年申请调整一次性外债登记额度。 19.试点企业申请调整一次性外债登记额度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答:试点企业申请调整一次性外债登记额度的资料与办理一次性外债登记的资料相同。 20.试点企业申请的一次性外债登记额度是否有期限? 答:试点企业办理一次性外债登记后一年内未实际发生外债提款的,外汇局有权将一次性外债登记额度调为零。除此以外,企业一次性外债登记的额度长期有效(需调整的除外)。 2020-05-15/guangdong/2020/0515/17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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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支持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便利高新技术企业充分利用境内境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进行融资,满足其投入研发与促进技术成果转化等发展需要,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外汇局广东省分局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不含深圳市)开展外债便利化额度试点,允许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可在不超过等值500万美元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 为宣传推广高新技术企业外债便利化额度试点政策,外汇局广东省分局积极通过“云直播”等形式举办政策宣讲会,详细讲解外债便利化额度试点政策具体内容,线上超过9万人观看了宣讲会直播,有效促进了试点政策落地实施。近日,惠州某五金制品公司、江门某科技公司、东莞某不锈钢制品公司相继办理了外债便利化额度试点业务,登记融资金额分别为2000万元人民币、500万美元、3000万港元。企业表示,外汇局出台外债便利化额度试点政策,提高了企业境外融资的灵活性和便利性,有效缓解企业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造成的资金短缺,有力推动了企业发展和成长。 下一步,外汇局广东省分局将有序推进粤港澳大湾区高新技术企业外债便利化额度试点,不断提升市场主体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水平,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2020-05-15/guangdong/2020/0515/17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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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国家外汇管理局刚刚公布了最新外汇储备规模数据。请问造成2020年4月外汇储备规模变动的原因是什么?今后的外汇储备规模趋势是怎样的? 答:截至2020年4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0915亿美元,较3月末上升308亿美元,升幅为1%。 今年以来,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严峻考验,我国采取了强有力应对措施,全国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重要成效,经济社会秩序加快恢复。我国外汇市场供求基本平衡,市场主体行为理性有序。4月,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持续蔓延,主要国家加大了货币及财政刺激政策力度,投资者信心有所恢复。受此影响,国际金融市场上美元指数震荡微跌,主要国家资产价格有所上涨。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小幅上升。 目前疫情仍处于全球大流行阶段,国际经济金融形势依然复杂严峻。境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防控工作转为常态化,我国经济发展具有巨大韧性、潜力和回旋余地,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不会改变,将继续为外汇储备规模总体稳定提供支撑。 2020-05-08/guangxi/2020/0508/16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