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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5年6月末,我国全口径外债余额为102717亿元人民币(等值16801亿美元,不包括香港特区、澳门特区和台湾地区对外负债,下同)。 从期限结构看,中长期外债余额为31185亿元人民币(等值5100亿美元),占30%;短期外债余额为71532亿元人民币(等值11701亿美元),占70%。短期外债余额中,与贸易有关的信贷占48 %。 从机构部门看,广义政府债务余额为6851亿元人民币(等值1121亿美元),占7%;中央银行债务余额为2323亿元人民币(等值380亿美元),占2%;银行债务余额为49758亿元人民币(等值8139亿美元),占48%;其他部门债务余额为30850亿元人民币(等值5046亿美元),占30%;直接投资:公司间贷款债务余额为12935亿元人民币(等值2115亿美元),占13%。 从债务工具看,贷款余额为26912亿元人民币(等值4403亿美元),占26%;贸易信贷与预付款余额为18263亿元人民币(等值2987亿美元),占17%;货币与存款余额为27807亿元人民币(等值4549亿美元),占27%;债务证券余额为15154亿元人民币(等值2478亿美元),占15%;特别提款权(SDR)分配为601亿元人民币(等值98亿美元),占1%;直接投资:公司间贷款余额为12935亿元人民币(等值2115亿美元),占13%;其他债务负债余额为1045亿元人民币(等值171亿美元),占1% 。 从币种结构看,本币外债余额为50357亿元人民币(等值8237亿美元),占49%;外币外债余额(含SDR分配)为52360亿元人民币(等值8564亿美元),占51%。在外币登记外债余额中,美元债务占80%,日元债务占4%,欧元债务占6%。 附 名词解释及相关说明 关于外债期限结构分类。按照期限结构对外债进行分类,有两种分类方法。一是按照签约期限划分,即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外债为中长期外债,合同期限在一年或一年以下的外债为短期外债;二是按照剩余期限划分,即在签约期限划分的基础上,将未来一年内到期的中长期外债纳入到短期外债中。本新闻稿所述的中长期外债和短期外债是以签约期限进行分类。 与贸易有关的信贷是一个较广义的概念,除企业间贸易信贷外,它还包括了为贸易活动提供的其他信贷。从定义上看,与贸易有关的信贷包括企业间贸易信贷、银行贸易融资、与贸易有关的短期票据等。企业间贸易信贷是指发生在中国大陆居民与境外(含港、澳、台地区)非居民之间,由货物交易的卖方和买方之间直接提供信贷而产生对外负债,即由于商品的资金支付时间与货物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时间不同而形成的债务。具体包括供应商(如境外出口商)为商品交易和服务直接提供信贷,以及购买者(如境外进口商)为商品和服务以及进行中(或准备承担)的工作预先付款。银行贸易融资是指第三方(如银行)向出口商或进口商提供的与贸易有关的贷款,如外国金融机构或出口信贷机构向买方提供的贷款。 附表 中国2015年6月末按部门划分的外债总额头寸 2015年6月末 2015年6月末 (亿元人民币) (亿美元) 广义政府 6851 1121 短期 46 8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46 8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长期 6805 1113 SDR分配 0 0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3566 583 贷款 3239 53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中央银行 2323 380 短期 493 81 货币与存款 493 81 债务证券 0 0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长期 1830 299 SDR分配 601 98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257 42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972 159 其他接受存款公司 49758 8139 短期 43299 7082 货币与存款 27314 4468 债务证券 5636 921 贷款 10343 1692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6 1 长期 6459 1057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3816 624 贷款 2637 432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6 1 其他部门 30850 5046 短期 22844 3737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181 30 贷款 4704 769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17943 2935 其他债务负债 16 3 长期 8006 1309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1652 270 贷款 5989 98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320 52 其他债务负债 45 7 直接投资:公司间贷款 12935 2115 直接投资企业对直接投资者的债务负债 10786 1764 直接投资者对直接投资企业的债务负债 20 3 对关联企业的债务负债 2129 348 外债总额头寸 102717 16801 注:1.本表按照签约期限划分长期、短期外债; 2.本表统计采用四舍五入法; 3.本次统计将附带票据的远期信用证从“其他接受存款公司-贷款”转入 “债务证券”项下。 2015-10-09/jiangxi/2015/1009/3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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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9月,银行结汇7829亿元人民币(等值1229亿美元),售汇14781亿元人民币(等值2321亿美元),结售汇逆差6953亿元人民币(等值1092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结汇6867亿元人民币,售汇14163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逆差7296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结汇962亿元人民币,售汇618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顺差344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远期结汇签约142亿元人民币,远期售汇签约1123亿元人民币,远期净售汇981亿元人民币。截至本月末,远期累计未到期结汇5572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售汇11516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净售汇5945亿元人民币。 2015年1-9月,银行累计结汇82624亿元人民币(等值13377亿美元),累计售汇101451亿元人民币(等值16392亿美元),累计结售汇逆差18827亿元人民币(等值3015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累计结汇73175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95303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逆差22128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累计结汇9449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6148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顺差3301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累计远期结汇签约7398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售汇签约17845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净售汇10447亿元人民币。 2015年9月,境内银行代客涉外收入16768亿元人民币(等值2633亿美元),对外付款21256亿元人民币(等值3337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逆差4488亿元人民币(等值705亿美元)。 2015年1-9月,境内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152825亿元人民币(等值24759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156964亿元人民币(等值25395亿美元),累计涉外收付款逆差4139亿元人民币(等值636亿美元)。(完)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包括引起居民和非居民间资产和负债变化的所有金融交易和实物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银行结售汇形成的差额将通过银行在银行间外汇市场买卖平盘,是引起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主要来源之一,但其不等于同期外汇储备的增减额。 银行结售汇不按居民与非居民交易的原则进行统计,且其仅包括银行与客户及其自身之间发生的本外币买卖,即人民币和外汇的兑换交易,不同于国际收支交易的统计范围。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使得企业可提前锁定未来结汇或售汇的汇率,从而有效规避人民币汇率变动的风险。银行一般会通过银行间外汇市场来对冲远期结售汇业务形成的风险敞口。比如,当银行签订的远期结汇大于远期售汇时,银行一般会将同等金额的外汇提前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卖出,反之亦然。因而远期结售汇也是影响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一个因素。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签约额与累计未到期额之间的关系为: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上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本期远期结售汇签约额-本期远期结售汇履约额。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国际收支统计的组成部分,但其统计原则与国际收支采用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不同,采用资金收付制原则,且其仅反映境内非银行部门与非居民之间的资金流动状况,不能反映实物交易和银行自身的涉外交易,统计范围小于国际收支统计。 2015-10-27/jiangxi/2015/1027/3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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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近期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向各发卡行致函,要求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最新政策,加强银联人民币卡境外提现管理。请问,外汇局出台该政策的主要背景是什么? 答:2003年起,外汇局出台有关政策积极支持包括银联人民币卡在内的银行卡跨境使用。近期监测发现,部分银联卡持卡人在境外存在频繁、大额提现等异常情况,国外金融监管当局也有提醒。为防范洗钱风险、维护中国持卡人形象,日前外汇局向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联)发文,要求加强银联人民币卡境外提现管理。 主要内容包括:银联人民币卡在境外提取现钞,除每卡每日不超过等值1万元人民币外,增设年度限额。自2016年1月1日起,每卡每年累计不得超过等值10万元人民币。2015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每卡累计不得超过等值5万元人民币。超过上述年度限额的,由中国银联将该卡列入关注名单,禁止其在境外继续提取现钞。上述限额由中国银联通过技术手段控制,不增加发卡行和持卡人的成本。持有维萨(VISA)、万事达(MASTER)等国际卡组织外币卡的境内持卡人,在境外提现时,也会受到日限额、年限额的管理。 银联卡持卡人在境外的正常消费需求,可以通过刷银联卡的方式支付。经向中国银联了解,银联卡已可在境外150多个国家和地区使用,在主要旅游目的地,受理银联卡的商户涵盖游客常去的商场、宾馆、景点,及超市、餐饮等日常消费类商户。 外汇局将继续积极支持正常的银行卡跨境旅游消费支付,便利国际交往,境外消费、境内购汇还款政策不变,但不鼓励持卡人使用银行卡跨境大额提现。 2015-10-13/jiangxi/2015/1013/3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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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末,我国对外金融资产64337亿美元,对外负债49697亿美元,对外净资产14640亿美元。 在对外资产中,直接投资10129亿美元,证券投资2760亿美元,金融衍生工具39亿美元,其他投资13695亿美元,储备资产37713亿美元,分别占对外金融资产的16%、4%、0.1%、21%和59%;在对外负债中,直接投资28274亿美元,证券投资8997亿美元,金融衍生工具108亿美元,其他投资12318亿美元,分别占对外负债的57%、18%、0.2%和25%。 2015年6月末中国国际投资头寸表 单位:亿美元 项目 行次 期末头寸 净头寸 1 14,640 资产 2 64,337 1 直接投资 3 10,129 1.1 股权 4 8,309 1.2 关联企业债务 5 1,820 2 证券投资 6 2,760 2.1 股权 7 1,777 2.2 债券 8 983 3 金融衍生工具 9 39 4 其他投资 10 13,695 4.1 其他股权 11 1 4.2 货币和存款 12 3,125 4.3 贷款 13 4,658 4.4 保险和养老金 14 200 4.5 贸易信贷 15 4,547 4.6 其他应收款 16 1,165 5 储备资产 17 37,713 5.1 货币黄金 18 624 5.2 特别提款权 19 105 5.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20 46 5.4 外汇储备 21 36,938 5.5其他储备资产 22 0 负债 23 49,697 1 直接投资 24 28,274 1.1 股权 25 26,027 1.2 关联企业债务 26 2,247 2 证券投资 27 8,997 2.1 股权 28 6,727 2.2 债券 29 2,270 3 金融衍生工具 30 108 4 其他投资 31 12,318 4.1 其他股权 32 0 4.2 货币和存款 33 4,611 4.3 贷款 34 4,341 4.4 保险和养老金 35 85 4.5 贸易信贷 36 2,987 4.6 其他应付款 37 195 4.7 特别提款权 38 98 说明:1. 本表记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 净头寸是指资产减负债,“+”表示净资产,“—”表示净负债。 2015-10-09/jiangxi/2015/1009/3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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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中心支局积极部署直接投资权益登记申报工作,主动与企业、银行、商务等部门联系,及时告知权利与义务,做到“三个到位”,努力提高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申报率。 (一)宣传到位。一是借助《九江日报》、QQ平台等积极宣传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改革新政策。二是外汇局分管领导亲自带队赴辖内重点企业开展政策宣传并与企业座谈。三是举办银行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新政策培训班,对直接投资改革的相关文件进行学习,部署存量权益登记申报工作。 (二)服务到位。一是通过QQ平台、微信平台、网络邮箱和电话等直接告知方式或者借助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和商务部门等间接方式通知企业开展该项工作。二是积极对存量权益登记申报工作进行全程指导,及时帮助企业解决申报过程中遇到问题。 (三)处理到位。对到期未按规定办理存量权益登记申报的相关主体,外汇局将在资本项目信息系统中统一进行业务管控,银行将不得为其办理资本项下外汇业务。 截止 9月 30日 ,九江市完成境内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231 家,完成境外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13 家。 2015-10-13/jiangxi/2015/1013/3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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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8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13.06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07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3.35万亿元人民币(等值5306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9.7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54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6.8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09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6.1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9804亿美元)。 2015年1-8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68.40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1.10万亿美元)。(完) 2015-10-09/jiangxi/2015/1009/3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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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9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9.9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56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2.1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417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7.7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22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5.02万亿元人民币(等值7890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4.92万亿元人民币(等值7720亿美元)。 2015年1-9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78.3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2.66万亿美元)。(完) 2015-11-03/jiangxi/2015/1103/3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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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附件。 附件1: 2015年上半年中国国际收支报告 2015-10-09/jiangxi/2015/1009/3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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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18 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8月,银行结汇9422亿元人民币(等值1412亿美元),售汇9677亿元人民币(等值1450亿美元),结售汇逆差256亿元人民币(等值38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结汇8849亿元人民币,售汇9125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逆差276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结汇573亿元人民币,售汇552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顺差21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远期结汇签约877亿元人民币,远期售汇签约671亿元人民币,远期净结汇206亿元人民币。截至本月末,远期累计未到期结汇1705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售汇6585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净售汇4880亿元人民币;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3782亿元人民币。 2017年1-8月,银行累计结汇71132亿元人民币(等值10414亿美元),累计售汇78880亿元人民币(等值11546亿美元),累计结售汇逆差7748亿元人民币(等值1132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累计结汇67580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73194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逆差5614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累计结汇3552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5686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逆差2134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累计远期结汇签约6325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售汇签约5291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净结汇1034亿元人民币。 2017年8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17653亿元人民币(等值2645亿美元),对外付款17890亿元人民币(等值2681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逆差237亿元人民币(等值35亿美元)。 2017年1-8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128808亿元人民币(等值18862亿美元),对外付款136312亿元人民币(等值19960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逆差7504亿元人民币(等值1097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包括引起居民和非居民间资产和负债变化的所有金融交易和实物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银行结售汇形成的差额将通过银行在银行间外汇市场买卖平盘,是引起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主要来源之一,但其不等于同期外汇储备的增减额。 银行结售汇不按居民与非居民交易的原则进行统计,且其仅包括银行与客户及其自身之间发生的本外币买卖,即人民币和外汇的兑换交易,不同于国际收支交易的统计范围。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使得企业可提前锁定未来结汇或售汇的汇率,从而有效规避人民币汇率变动的风险。银行一般会通过银行间外汇市场来对冲远期结售汇业务形成的风险敞口。比如,当银行签订的远期结汇大于远期售汇时,银行一般会将同等金额的外汇提前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卖出,反之亦然。因而远期结售汇也是影响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一个因素。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签约额与累计未到期额之间的关系为: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上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本期远期结售汇签约额-本期远期结售汇履约额。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银行为管理这部分风险敞口,在期权合约存续期间通常会在外汇市场进行对冲。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国际收支统计的组成部分,但其统计原则与国际收支采用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不同,采用资金收付制原则,且其仅反映境内非银行部门与非居民之间的资金流动状况,不能反映实物交易和银行自身的涉外交易,统计范围小于国际收支统计。 2017-09-25/henan/2017/0925/1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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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3月,银行结汇9998亿元人民币(等值1450亿美元),售汇10798亿元人民币(等值1566亿美元),结售汇逆差800亿元人民币(等值116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结汇9545亿元人民币,售汇10028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逆差483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结汇453亿元人民币,售汇770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逆差316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远期结汇签约930亿元人民币,远期售汇签约939亿元人民币,远期净售汇9亿元人民币。截至本月末,远期累计未到期结汇1301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售汇9180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净售汇7879亿元人民币;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3936亿元人民币。 2017年1-3月,银行累计结汇25855亿元人民币(等值3755亿美元),累计售汇28670亿元人民币(等值4163亿美元),累计结售汇逆差2815亿元人民币(等值409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累计结汇24659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26912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逆差2253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累计结汇1196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1759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逆差562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累计远期结汇签约2308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售汇签约2546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净售汇237亿元人民币。 2017年3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17225亿元人民币(等值2499亿美元),对外付款18425亿元人民币(等值2673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逆差1199亿元人民币(等值174亿美元)。 2017年1-3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46656亿元人民币(等值6775亿美元),对外付款48392亿元人民币(等值7027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逆差1736亿元人民币(等值252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包括引起居民和非居民间资产和负债变化的所有金融交易和实物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银行结售汇形成的差额将通过银行在银行间外汇市场买卖平盘,是引起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主要来源之一,但其不等于同期外汇储备的增减额。 银行结售汇不按居民与非居民交易的原则进行统计,且其仅包括银行与客户及其自身之间发生的本外币买卖,即人民币和外汇的兑换交易,不同于国际收支交易的统计范围。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使得企业可提前锁定未来结汇或售汇的汇率,从而有效规避人民币汇率变动的风险。银行一般会通过银行间外汇市场来对冲远期结售汇业务形成的风险敞口。比如,当银行签订的远期结汇大于远期售汇时,银行一般会将同等金额的外汇提前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卖出,反之亦然。因而远期结售汇也是影响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一个因素。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签约额与累计未到期额之间的关系为: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上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本期远期结售汇签约额-本期远期结售汇履约额。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银行为管理这部分风险敞口,在期权合约存续期间通常会在外汇市场进行对冲。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国际收支统计的组成部分,但其统计原则与国际收支采用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不同,采用资金收付制原则,且其仅反映境内非银行部门与非居民之间的资金流动状况,不能反映实物交易和银行自身的涉外交易,统计范围小于国际收支统计。 2017-04-20/jiangxi/2017/0420/5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