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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服务涉外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关于优化外汇管理支持涉外业务发展的通知》(汇发〔2020〕8号)精神贯彻落实,哈密中心支局通过“三项措施”将政策红利传导至辖区银企。 一、统一思想、提高站位、明确责任。组织全员学习“汇发〔2020〕8号”文,对政策出台背景、政策实施目标、政策历史沿革等方面进行逐一剖析和解读,并进行集体讨论。要求全体干部提高站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外汇便利化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二、迅速行动、加强指导、压实责任。制作图文并茂的政策宣传美篇,将外汇局优化管理、支持涉外业务发展政策红利,通过商务、银行等部门向社会各界大力宣传。同时要求各外汇指定银行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简化业务办理流程,优化业务服务质量,全力帮扶涉外企业。 三、积极沟通、跟踪推进、注重反馈。跟踪了解政策实施效果,注重收集银行和企业反映的问题,加强沟通反馈,确保政策执行不变形、不走样。督促银行“优化服务”和“展业审核”两手都要硬,切实防范因操作不规范引起的跨境资金流动风险。结合外汇局贸易、投融资政策变化,引导银行适时修订完善内控,堵塞漏洞,保证涉外业务合规发展。 2020-06-23/xinjiang/2020/0623/10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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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疫情以来,哈萨克斯坦为防止疫情在国内扩散,关闭了与新疆塔城相连的巴克特口岸,并于3月15日宣布国家进入紧急状态。随后又禁止了部分农产品出口,造成了塔城依托巴克特口岸进出口的大宗贸易货物和预包装货物无法正常开展。 随着各行各业的复工复市,新疆塔城巴克图口岸转变思路采取转关模式推动边民互市不因哈国闭关而闭市。一是通过相邻未闭关的口岸转关进口大宗贸易货物和预包装货物,及时解决了本地涉外企业复工复产以及边民互市复商复市普遍存在的货源不足问题;二是开展互市增量、扩品种相关工作。积极落实中央及自治区关于边民互市18国商品准入政策,政府、外管局与企业群策群力推动了通过连云港和天津保税区转关模式,边境贸易不仅做到了复商复市,还新增了交易品种,促进了边民互市交易额的稳步回升;三是结合边民互市发展实际,争取边民互市落地加工“直通式”通关便利化措施,针对疫情推行了边民掌上通贸易系统,实行了线上订购,线下配送无接触交易。 2020-06-24/xinjiang/2020/0624/10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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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爆发以来,福清市支局在全力以赴为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保驾护航的同时,不断强化政策传导力度,向辖内企业广泛宣传疫情以来外汇局陆续推出的各项惠民益企便利化政策。2020年4月24日福清辖内某进出口公司急需大量的境内采购资金,拟向台湾企业借入一笔50万美元的外债,采用“投注差”方式借用外债的额度仅200万人民币,无法满足防疫物资大规模采购需求。在获知企业困难后,福清市支局立即介入,全程跟踪,按照“急事急办”原则为台资企业突破外债限额借入防疫资金打开绿色通道,5月9日该公司顺利办理50万美元的外债签约登记,有效缓解企业融资难问题,提振企业发展信心。这是《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建立外汇政策绿色通道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汇综发〔2020〕2号文)发布后,福建省内首家享受“疫情防控确有需要的,企业借用外债限额等可取消”政策的企业。 2020-05-11/fujian/2020/0511/11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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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中心支局借助宁德市获国务院批准成为国家级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的契机,结合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方案,紧紧围绕“稳增长、防风险”主线,三项举措积极参与普惠金融试验区建设。一是结合区情、精准施策,找准支持涉外企业的切入点。二是主动作为、及时传导,积极拓展外汇政策宣传的受众面。三是借助媒介、服务升级,构建良好的外汇生态环境。确保外汇工作在普惠金融试验区建设中做到“不缺位”,努力打通外汇服务“最后一公里”,有力支持辖区涉外经济的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幸福生活。 2020-05-11/fujian/2020/0701/11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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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0日,长泰县支局深入辖内外资企业某医疗器材公司开展“外汇政策入户”活动,了解企业复工复产情况及外汇政策诉求,并向企业传导《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调整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调节参数的通知》《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优化外汇管理 支持涉外业务发展的通知》等外汇便利化政策,指导企业用好跨境融资政策,充实运营资金。此次“外汇政策入户”活动,一方面有利于外汇局进一步摸底疫情对企业的影响,了解近期企业诉求,为有效优化外汇服务奠定基础;另一方面,有效提升企业对外汇政策的熟知度,增强合法合规经营意识。 2020-05-08/fujian/2020/0701/11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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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27/fujian/2020/0527/11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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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六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加强外汇市场监管,严厉打击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行为,维护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部分违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1:深圳市博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6月,深圳市博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3笔,金额合计301.4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48.7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2:北京金盛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11月至2019年2月,北京金盛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笔,金额合计101.6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48.2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3:北京籍赵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1月至3月,赵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34笔,金额合计2211.5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372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4:海南籍张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2月,张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6笔,金额合计433.6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69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5:广东籍高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3月,高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笔,金额合计76.6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48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6:广东籍邓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3月,邓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7笔,金额合计174.4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08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7:福建籍郑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8月至12月,郑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7笔,金额合计150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80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8:四川籍王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6月至2019年10月,王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3笔,金额合计141.2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67.4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9:山东籍王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4月至9月,王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0笔,金额合计41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48.6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10:湖北籍周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6月至11月,周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5笔,金额合计54.2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64.7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2020-07-02/safe/2020/0702/165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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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解贵港辖区涉外羽绒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羽绒产业链情况,2020年6月18日,国家外汇管理局贵港市中心支局到贵港桥圩镇的贵港市润正隆羽绒有限公司、广西贵港宇杰羽绒有限公司、贵港市越百海羽绒有限公司三家企业进行实地调研。 贵港市润正隆羽绒有限公司和贵港市越百海羽绒有限公司负责人均表示,目前企业发展面临最大的问题是土地受限,无法扩大生产经营。广西贵港宇杰羽绒有限公司老板表示,企业目前面临最大的困难是资金困难,通过商业银行获取贷款难度较大。贵港市中心支局认真倾听企业的情况,并提醒企业在进口百分之百预付款时要警惕风险。下一步,贵港市中心支局将整理贵港辖区羽绒行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并向上反馈,进一步做好外汇便利化政策宣传工作,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好的外汇服务。 2020-06-19/guangxi/2020/0619/16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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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末,我国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12075亿美元,对外负债13483亿美元,对外净负债1408亿美元,其中,人民币净负债3306亿美元,外币净资产1898亿美元。 在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中,存贷款资产8691亿美元,债券资产1759亿美元,股权等其他资产1625亿美元,分别占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的72%、15%和13%。分币种看,人民币资产1253亿美元,美元资产8216亿美元,其他币种资产2606亿美元,分别占10%、68%和22%。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中,投向境外银行部门6114亿美元,占比51%;投向境外非银行部门5961亿美元,占比49%。 在银行业对外负债中,存贷款负债7674亿美元,债券负债2071亿美元,股权等其他负债3738亿美元,分别占银行业对外负债的57%、15%和28%。分币种看,人民币负债4559亿美元,美元负债5407亿美元,其他币种负债3517亿美元,分别占比34%、40%和26%。我国银行业对外负债中,来自境外银行部门5728亿美元,占比42%;来自境外非银行部门7755亿美元,占比58%。(完) 2020-06-29/xizang/2020/0729/6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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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8日,外汇局青岛市分局召开辖区2020年上半年外汇形势分析座谈会。张朝晖副局长出席会议,国际收支处、经常项目管理处、资本项目管理处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参加会议。本次会议结合当前内外部环境,对2020年上半年全市外贸进出口、利润汇出、利用外资、对外投资、跨境融资、市场主体汇率预期等专题进行了座谈分析和形势研判。总体看,面对复杂的内外部环境,全市外资外贸基本盘基本稳定,跨境资金流动平稳有序。 2020-07-02/qingdao/2020/0702/17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