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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0年6月末,我国全口径(含本外币)外债余额为150964亿元人民币(等值21324亿美元,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区、中国澳门特区和中国台湾地区对外负债,下同)。 从期限结构看,中长期外债余额为64352亿元人民币(等值9090亿美元),占43%;短期外债余额为86612亿元人民币(等值12234亿美元),占57%。短期外债余额中,与贸易有关的信贷占39%。 从机构部门看,广义政府外债余额为20880亿元人民币(等值2949亿美元),占14%;中央银行外债余额为2825亿元人民币(等值399亿美元),占2%;银行外债余额为70348亿元人民币(等值9937亿美元),占46%;其他部门(含直接投资:公司间贷款)外债余额为56911亿元人民币(等值8039亿美元),占38%。 从债务工具看,贷款余额为33696亿元人民币(等值4760亿美元),占22%;贸易信贷与预付款余额为22945亿元人民币(等值3241亿美元),占15%;货币与存款余额为32072亿元人民币(等值4530亿美元),占21%;债务证券余额为40123亿元人民币(等值5667亿美元),占27%;特别提款权(SDR)分配为679亿元人民币(等值96亿美元),占0.5%;直接投资:公司间贷款债务余额为17324亿元人民币(等值2447亿美元),占11.5%;其他债务负债余额为4125亿元人民币(等值583亿美元),占3%。 从币种结构看,本币外债余额为56899亿元人民币(等值8037亿美元),占38%;外币外债余额(含SDR分配)为94065亿元人民币(等值13287亿美元),占62%。在外币登记外债余额中,美元债务占84%,欧元债务占7%,港币债务占4%,日元债务占2%,特别提款权和其他外币外债合计占比为3%。 我国外债主要指标均在国际公认的安全线以内,外债风险总体可控。 全口径外债数据解读详见《2020年上半年中国国际收支报告》。 2020-10-21/jiangxi/2020/1021/15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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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二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7804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2443亿元,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1086亿元,储备资产增加1356亿元。 2020年上半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5453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1668亿元,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2054亿元,储备资产减少393亿元。 按SDR计值,2020年二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805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252亿SDR,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112亿SDR,储备资产增加140亿SDR。 按SDR计值,2020年上半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555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169亿SDR,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215亿SDR,储备资产减少46亿SDR。 按美元计值,2020年二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102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613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295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225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9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345亿美元,其中,资本账户逆差0.1亿美元,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153亿美元,储备资产增加191亿美元。 按美元计值,2020年上半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765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844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766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339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25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234亿美元,其中,资本账户逆差1亿美元,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292亿美元,储备资产减少59亿美元。 为便于社会各界解读国际收支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分析小组同时发布《2020年上半年中国国际收支报告》。(完) 2020-10-22/jiangxi/2020/1022/15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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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6日上午,萍乡市中心支局组织开展萍乡市2020年外汇业务知识竞赛,辖内10家外汇指定银行30名选手参赛。 竞赛以集中闭卷笔试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外汇管理相关政策和实务,侧重2019年以来出台的外汇管理政策文件。经过激烈比拼,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分获团体一、二、三名,12名选手荣获个人奖。 此次竞赛起到了“以赛促学”的良好效果,全面提升了辖内外汇从业人员的业务能力,同时有助于外汇管理政策宣传和疫情防控期间外汇便利化措施的实施。 2020-10-19/jiangxi/2020/1023/15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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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末,我国对外金融资产78602亿美元,对外负债56605亿美元,对外净资产21997亿美元。 在对外金融资产中,直接投资资产21247亿美元,证券投资资产7006亿美元,金融衍生工具资产99亿美元,其他投资资产17817亿美元,储备资产32433亿美元,分别占对外金融资产的27%、9%、0.1%、23%和41%;在对外负债中,直接投资负债29472亿美元,证券投资负债13783亿美元,金融衍生工具负债107亿美元,其他投资负债13244亿美元,分别占对外负债的52%、24%、0.2%和23%。 按SDR计值,2020年6月末,我国对外金融资产57136亿SDR,对外负债41147亿SDR,对外净资产15990亿SDR。(完) 2020-10-20/jiangxi/2020/1020/15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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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政策问答 2020-10-23/jiangxi/2020/1023/15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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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吉林省分局与长春新区金融办联合召开银企座谈会,长春新区辖内的25家涉外主体近60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企业代表介绍了自身经营情况,提出了涉外经营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和涉外金融服务需求。外汇局和参会银行积极响应,表达了服务实体经济的良好愿望,现场回答了企业提出的问题,并征求对涉外金融服务的意见建设。特别是针对企业提出的加强外汇政策宣传的建议,外汇局参会人员现场向企业详细介绍已经对外提供的多种咨询服务渠道,推介了外汇局网站和“外汇局发布”“中国外汇”“数字外管”公众号等服务咨询平台,帮助企业掌握外汇知识、跟踪政策变化、把握外汇形势。 此次座谈会,搭建了外汇局、经营外汇业务银行、长春新区企业三方沟通交流平台,为外汇管理更好地服务新区涉外经济发展奠定了基础。 2019-10-08/jilin/2019/1008/9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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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吉林省分局组织召开2019年全省科技工作座谈会,切实传达局务会会议精神,总结今年以来各项科技工作开展情况,发现工作中存在不足,部署下一阶段任务,力争较好地完成本年度各项工作。会上,各市(州)中心支局、支局及分局各处室就制定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开展课题研究的方式方法、开拓思路创新性地做好科技工作等重要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和交流。此次座谈会,为下一步更好地开展科技工作奠定了基础。 2019-08-23/jilin/2019/0823/9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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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境外建设和境内建设的依据是看工程所在地是否在居民所在经济体,如果在居民所在经济体即为境内建设,否则,为境外建设。关于承包工程项下交易项目及交易代码选择,具体见下表《境外建设项下申报主要类别一览表》,由于境内建设和境外建设申报方式基本一致,因此以下以境外建设为例。 除境外设立项目办公室的承包工程交易外,承包工程项下资金收付与非承包工程类跨境资金流动申报原则并无实质区别。所谓境外设立项目办公室的承包工程,是指居民为运作境外承包工程(通常为长期项目)设立项目办公室,由后者负责管理该项目及项目的财务收付。 境外建设项下申报主要类别一览表 是否设立直接投资实体 申报原则 交易项目及交易代码 否 根据实际交易性质申报。 承包方从第三国/工程所在地采购设备、物资用于项目建设的支出款,实质为境外建设投入,申报在“224010-境外建设”支出项下。 承包方在本国采购设备、物资出口,从工程发包方收到出口收入,根据海关报关或备案方式申报在“121-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项下,须在交易附言注明“未设境外实体承包工程出口”字样。 承包方从发包方收到的工程款收入应申报在“224010-境外建设”收入项下。 境外新设或已有承包工程子公司或分支机构,由子公司或分支机构与境外发包方签订承包合同 境内公司与境外子公司/分支机构的资金往来根据实际资金性质进行申报,与非承包类公司间交易申报一致。 境内公司从第三国/工程所在国采购物资,供工程所在地直接投资实体使用,应根据该交易实际性质区分申报,可能的涉及的交易代码包括“122010-离岸转手买卖”、“621021-对境外子公司贷款及其他往来款”、“62101-投资资本金”等。未进行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的投资资本金交易申报在“621016-非法人投资款汇出”项下,进行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的投资资本金交易申报在621011至621015代码项下。 境内公司从境内采购物资出口给工程所在地直接投资实体,由后者向境内母公司付款,根据海关报关或备案方式,申报在“121-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项下,须在交易附言注明“设立境外机构承包工程出口”字样。 境内公司从工程所在地直接投资实体收到的资本金、贷款和红利分配,应分别申报在“62101-投资资本金”、“621021-对境外子公司的贷款及其他往来”和“322011-从境外子公司等获得的股息、红利或利润”项下。 设立项目办公室 除工程物资出口外,境内公司与项目办公室之间资金往来均视为非法人投资款撤回/汇出。 境内公司从第三国/工程所在国采购物资,供工程项目办公室使用,应申报在“621016-非法人投资款汇出”项下。 境内公司从境内采购物资出口给工程项目办公室,由后者向境内公司付款,应根据海关报关或备案方式,申报在“121-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项下,须在交易附言注明“设立项目办公室承包工程出口”字样。 境内公司从项目办公室收回工程款,在原投资资本金内部分,应视作对外直接投资撤资,申报在“621016-非法人投资款撤回”项下,超过原投资资本金内部分,应申报在“322011-从境外子公司等获得的股息、红利或利润”项下。 委托承包工程业务:境内公司与境外发包单位签订承包合同,委托境外公司(含境内公司境外设立的子公司/分公司)具体承包该工程,此类交易视为承包工程外包服务。境内公司支付给境外承接工程公司的工程款和境内公司从境外发包单位收到工程款,均应申报在“224010境外建设”项下。 (1)境内公司承包境外工程,并在工程所在地设立子公司运营该承包工程。按照国际收支申报要求,境内母公司在第三国或工程所在国购买货物,用于境外子公司境外承包工程业务,发生的对外支付货款,应申报在对外直接投资借贷及其他往来项下。这与外汇管理部门境外投资资本金增资登记要求不一致,企业应遵从哪方面要求? 分析与结论: 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与外汇管理相关政策的出发点不同,对部分跨境交易的性质归类不一样。经与资本项目管理部门协商一致,企业在具体业务办理和涉外资金收付时应分别遵从外汇管理相关规定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规定。在上述案例中,境内母公司对外支付货款,应申报在“621021直接投资-我国对境外直接投资-借贷及其他往来-对境外子公司的贷款及其他往来”项下,须在交易附言注明“设立境外机构承包工程出口”字样。 (2)境外某工程总承包商(在澳门注册的境外机构)中标澳门大学新校区建设工程,澳门大学新校区校址选在珠海横琴岛,横琴岛是澳门特区向珠海市政府购买并将会实行封闭管理,该境外某工程总承包商未在境内设立任何机构。境内某公司向该工程除了提供工程所需的冷水机、热泵机组等设备物资(无需报关)外,还负责上述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并收到该境外工程总承包商汇入的相应对价款如何申报? 分析与结论: 澳门大学新校区建设工程所在的经济体虽在国内,且由境外某工程总承包商(在澳门注册的境外机构为非居民)中标,但建设工程所有权属于澳门政府,故不属于境内建设的范畴。该境外某工程总承包商未在境内设立任何机构,境内公司向境外工程提供所需冷水机、热泵机等设备物资无需报关,获得的工程款应申报在“224010服务贸易-建设-境外建设”项下;该境内公司为境外工程出口设备提供售后安装服务,并发生相应的安装调试费收入,也应申报在“224010服务贸易-建设-境外建设”项下。 (3)境内某公司为B国承建一大型煤矿,工期为7年。为使该工程顺利完成,该公司特意在B国设立一新公司负责该境外工程的运作,并设有独立的账目,则利润汇回如何申报? 分析与结论: 境内某公司在B国设立了一家新的公司负责承建项目的运作,该建筑工程的交易性质为直接投资,其利润汇回,应申报在“322011初次收入(收益)-投资收益-直接投资股息、红利-从境外子公司等获得的股息、红利或利润”项下。 (4)某境内公司承接一些由境外机构(未在境内设立任何机构)总承包的境内工程项目,为项目提供发电机、锅炉等设备,由此发生境外公司的汇入款如何申报? 分析与结论: 因境外机构未在境内设立任何机构,则境内企业向境外机构总承包的境内工程项目提供发电机、锅炉等设备款项收入,应申报在“224020服务贸易-建设-境内建设”项下。 (5)境内某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是一家有对外签约权的劳务工程承包公司,在国外承包一个建筑工程,并未在建筑工程所在经济体设立任何机构,每月定期向境外支付境外工程调试费、修理费、建设咨询费、设备租赁费、清关运输费、代理费,分包费,以及支付境外工地的工人工资、办公费、水电费等日常开支,则该公司涉及的付款应如何申报? 分析与结论: 未在境外建筑工程所在经济体设立任何机构,则该工程属于境外建设。则支付的工程调试费、修理费、建设咨询费、设备租赁费、清关运输费、代理费,分包费,以及支付境外工程所在地的工人工资、办公费、水电费等日常开支,应申报在“224010服务贸易-建设-境外建设”项下。 (6)境内A公司是境内某石油管理局的全资子公司。该石油管理局在境外某国政府有境外中标项目,为方便运作,石油管理局在该国政府设立了一个境外分公司B(境内A公司与境外分公司B不相互持有股权),同时委托境内A公司汇出款项用于境外工程的垫付资金(包括购买设备、原材料及雇员工资)。则该款项应如何申报? 分析与结论: 境内A公司与境外分公司B都受境内某石油管理局的控制,且相互之间不持有股权,则二者为联署企业。境内A公司与境外分公司B之间的垫付款收支,应申报在“623021直接投资-联属企业之间的投资-借贷及其他往来-收回对境外联属企业的贷款及其他往来/向境外联属企业提供贷款及其他债权”项下。 2020-09-02/hunan/2020/0902/14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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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0年7月份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就2020年7月份外汇收支形势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20年7月份我国外汇收支形势有何变化? 答:7月份我国外汇市场运行总体平稳,外汇市场供求保持基本平衡。一是银行结售汇逆差25亿美元,主要受季节性分红派息较为集中的影响,但逆差规模同比收窄59%。综合考虑境外机构在银行间外汇市场的外汇买卖、银行外汇头寸变动等因素,外汇市场供求总体平衡。二是非银行部门涉外收支基本平衡。7月,企业、个人等非银行部门涉外收支逆差20亿美元。三是外汇储备规模稳中有升。7月末,我国外汇储备余额为31544亿美元,较6月末增加421亿美元,连续4个月正增长。 市场主体交易理性有序,主要渠道资金流动总体稳定。首先,市场主体结汇意愿积极、购汇意愿保持平稳。7月,衡量结汇意愿的结汇率,也就是客户向银行卖出外汇与客户涉外外汇收入之比为64%,环比提升7个百分点;衡量购汇意愿的售汇率,也就是客户从银行买汇与客户涉外外汇支出之比为66%,环比基本持平。其次,主要渠道跨境资金流入稳中有增。7月,货物贸易跨境收支顺差同比增长12%,外资净增持境内上市股票和债券规模同比增加1.4倍,外国来华直接投资和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相关资金流动保持总体稳定。 当 前,国内本土疫情基本得到控制和阻断,国民经济运行保持稳定恢复态势,为外汇市场稳定提供了坚实基础。未来,外部环境仍然复杂严峻,不稳定不确定因素较 大,但我国经济的韧性和潜力巨大,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将加快形成,有利于继续为我国外汇市场健康平稳运行提供支撑。 2020-09-02/hunan/2020/0902/14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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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6日至27日,湖南省外汇非现场检查分析系统应用竞赛暨外汇检查业务培训在衡阳成功举办。湖南省分局曾涛副局长出席活动并讲话,省分局各处室负责人以及13个地市中心支局局领导及业务骨干共60余人参加此次培训。 曾涛副局长致开幕词,并围绕“为什么、比什么、抓什么”对此次活动的背景、目的和意义进行了精要阐述。他指出,一是要深刻理解意义。举办此次活动的意义在于深入贯彻落实外汇总局的决策部署,有的放矢持续提升省外汇局系统履职效能;二是要准确把握关键。举办此次活动的关键在于找准并提升政治站位,明确新时代外汇管理工作的使命担当,展现各地市中心支局的良好精神风貌、工作成效,感悟履职、增进友谊;三是要抓住履职重心。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不断夯实外汇管理工作基础,重点把握实质性违规;重点关注“五重一大”交易领域;重点强化科技赋能。 竞赛活动中,全省市州中心支局组成10支参赛队伍,围绕利用外汇非现场检查分析系统筛查分析出的异常线索,进行了全方位的现场成果展示。专家评委和各市州评委结合前期非现场分析报告盲评结果以及现场成果展示情况进行综合评分,对优胜的参赛队伍给予表彰。 此次活动为全省外汇检查工作提供了一个学习交流平台,有效提升了外汇检查人员履职能力,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活动之余,参训人员还就地在人防教育基地开展了国防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增强“金融国防”意识,强化外管履职担当。 2020-09-01/hunan/2020/0901/1488.html